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最新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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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最新5篇 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最新1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经营场所位于:法人代表: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_餐饮,范围包括_等。第四条 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第五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期限1、甲方_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整),
2、占总股份的_%。2、乙方_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整),占总股份的_%。3、丙方_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整),占总股份的_%。4、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
3、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一)入资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资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4、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合作
5、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作人的权利: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
6、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二)合作人的义务: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7、;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
8、算: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
9、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
10、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 其他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3、本协议一式_份,合作人各执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份;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年 月 日乙方:(签章)年 月 日丙方:(签章)年 月 日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最新2甲方:王_ 身份证号:乙方:史_ 身份证号:甲、乙
11、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一、合伙经营项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南关分公司经营权。二、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三、出资方式与期限1、本合伙由乙方出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万元为乙方出资,另外壹拾万元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资。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乙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乙方借予甲方出资的壹拾万元同时返还。四、合伙事务的执行1、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协议存续期间,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负责合伙项目的经营与管理。2、乙方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
12、行,检查合伙事务财务状况。3、重要财务款项的支出需甲、乙双方协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实施,否则无效。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合伙经营所得利润,按照每年 次进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润的50%,乙方按照利润的50%进行分配。2、债务承担: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3、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归合伙人共有,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财产承担。六、入伙、退伙1、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或订立补充协议;(3)除入伙
13、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2、退伙(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时,合伙人可以退伙。(2)一方要求退伙的,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七、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2、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
14、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因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其他应当终止的原因。2、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
15、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九、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造成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十一、其他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最新3合伙人:(甲方)合伙人:(乙方)合伙经
16、营项目:_合伙经营_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蛋糕房,总投资为20万元,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10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甲方50%、乙方50%。第二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在合伙双方所共同盈利的企业,所开设的分店(分公司)甲、乙双方同样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第三条甲乙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法人及开户银行为甲方,甲乙双方对合伙所经营产生的资金、资产和账目有查阅权、监管权。第四条甲乙合伙任何事情需由双方共同商讨,得出决议后实施。不得私自做决定。甲乙双方任意一方私自做决定若出现重大损失,则由私自做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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