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疲劳莫言读后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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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死疲劳莫言读后感 生死疲劳莫言读后感1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
2、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
3、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但是,本人也经历十年动荡。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
4、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十年动荡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
5、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但是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能够说确实够快的。但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述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就应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
6、发展历程。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但是呢,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
7、回。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生死疲劳莫言读后感2读生死疲劳有感生死疲劳,生死疲劳,生和死都很疲劳。依然是一部极具莫言特色的小说,徘徊于玄幻和现实之间,巧妙的语言把每个人的特点娓娓道来,沉重的历史事件在巧妙地描述风格和独特的描述角度,形象的展此刻人民面前,让人感到发笑,又让人不禁去反思那个历史的疯狂。历史要学会辩证的看,舆论宣传的力量让人扫除迷信又树立了新的“迷信”。“黄世仁”“周扒皮
8、”的地主形象深入人心,“西门闹”是个另类,他勤俭持家,宅心仁厚,乐善好施,也有着正常男人的爱好,逢灾遇共度难关,但到了以身份决定命运年代,他就是“黄世仁”,就是“周扒皮”,贪婪、自私、嫉妒的狭隘面在革命的助长下愈加的疯狂,以前理解施舍的弱势群体,全然忘记了“西门闹:”的善行,只听到了“黄世仁”的贪婪和“周扒皮”的残暴,然后西门闹就身首异处了。我们不禁对那段历史充满了不屑和鄙夷,似乎所有的地主土豪富绅都是冤死的“西门闹”。看看当下,“黄世仁”多还是“西门闹”多?大众就是那么容易被舆论所吸引。尤其是在社会差距加大的时候,在勤劳不必须致富,投机倒把,强买强卖反而高高在上的时候,一点煽风点火,群众中的
9、极端分子就会成燎原之势。革命的熊熊烈火不会无缘无故燃起,当然也会无缘无故啊的烧伤无辜。最期望革命的是无牵无挂的数来宝、蹭吃蹭喝的乞丐、无所顾忌心理扭曲的光棍。大风扬起带起的风沙加剧了大风的危害。做一个好人难,做一个有名的好人难,做一个乱世中的好人难。靠得住与靠不住,靠得住的人有白氏、迎春、蓝脸,靠不住的人有“儿子”、“亲儿子”、小三、你以前施舍的人。正房妻子白氏,明媒正娶,貌不惊人,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即使在丈夫遇难之后,也没有落井下石以求自保,忍受了各种身体和心理上的侮辱,让人为之动容。迎春,白氏之前的丫鬟转为妾,给前夫生了双胞胎,土改后默默地选取了跟前夫的长工蓝脸过日子,既不诋毁前夫,也不
10、抱怨世道,默默地将前夫的子女带大,安稳的过日子,是一个好女人。同样是身为小妾的吴秋香在丈夫被打倒后,迅速反咬一口,血口喷人,活脱脱一个变色龙。金龙的表现让人难以忍受,作为“儿子”,本身出身问题就是一个知名的缺陷,因为蓝脸得到了身份上的解脱,最后他的疯狂狠狠的洒在了他的爹身上,“大义灭亲”,疯狂的年代,疯狂的人啊。蓝脸一个敢于跟时代、跟主流、跟政府对抗的人,一个被那个时代硬硬的整成精神错乱的人,一个让人佩服的人,一个纯朴坚守己见的人。动乱的年代,人都想苟活,活得方式不同,一个品德败坏的人能活下去,能活的风光、盛气凌人,注定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是社会本身的问题,我们能够用道德来批判他们,却实在是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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