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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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
2、凯蒂有很深的.感情。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他
3、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
4、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
5、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2喧哗与骚动是美国作家福克纳的意识流代表作,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全书共四个部分分别从康普生家族的三个儿子与黑人女佣来讲述一个美国农场主家庭的没落史。本书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一方面因它以小见大地折射出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南方小镇农场主这一特定阶层的
6、生活,情感以及他们的思想,另一方面就是意识流的写法来回穿插讲述家族的颓败史,用同一事件不同人物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来丰满人物形象。如有心者,完全可以将其与红楼梦写就成关于没落家族的比较文学,但一懒二笨的我在此就不献丑了。全书的第一章是从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本杰明作为康普生家族的幼子,三十三岁的却只有三岁的智商。如何刻画一个白痴,白痴的世界观又是什么样的?本杰明的故事作为全书的第一章,是要像开胃菜一样能够诱发读者阅读欲望的。福克纳选择了蒙太奇一般的不断地闪回,把过去发生的事与现实交织在一起。实话说,开始我觉得本书完全看不懂,一方面怀疑自己阅读水平不够,另一方面暗嘲作者在故意炫技。可当我读完通篇小
7、说后才发现膝盖都跪软了,大神就是大神。弱智的思维方式不应该就是混沌的吗?关键是把所有看似混乱的情节按照一定的逻辑写就,“巧合”地符合了弱智的心理世界。让人读完觉得本杰明就得分不清过去与现在,在他的世界中只有动物一般原始的欲望,只有饥饿感与情欲(后来被去势)。对他来说,无知是一种快乐,他丝毫都体会不到整个家族已经荣光不再,祖母离世,父亲醉死,母亲的不管不问,舅舅、姐姐与侄女儿的叛逃这些一切都能够令他哭泣,当然自己的花被他人折断也能。全书的第二章是以一个自杀者的角度来叙述故事,昆丁作为家族长子,作为一名哈弗的学生被寄予厚望振兴家族,可他骨子里的忧郁与懦弱令他最终投河自尽。老康普生为了长子上哈弗大学
8、不惜变卖土地,可昆丁却一心只想捍卫自己内心的妄念家族荣耀,妹妹的贞操,陌生女孩的安全等等。而当这一切逐一被摧毁的时候,昆丁的内心也被摧毁了,他再次选择去追逐内心,去寻找“河底的水藻、青荇和那条鱼”。而他的自杀也扼杀了康普生家族东山再起的希望。全书的第三章则通过康普生家族唯一的健康男丁次子杰生的口吻来叙事,他是一个像贾环一样在夹缝中生存长大后,性格暴戾无常。在他成为一家之主之后,他愤懑自己不能像哥哥一样念名校,也怨恨姐夫介绍的银行工作不了了之,但他却不得不在杂货店打工来维持大户人家仅有的一点体面。外界的不得志令这个本就心理阴暗人在家庭中变本加厉的报复:杰生作为舅舅对私生女小昆丁辱骂,禁足,跟踪,
9、这些行为表面上是为了康普生家族最后的名誉,实则是他对姐姐逃离家族的报复,对哥哥(侄女与长子昆丁同名)的嫉妒,作为守财奴的贪婪;他作为一家之长,对待下人也是冷酷无情的,他对待亲生母亲也是口蜜腹剑,借用翻译腔来形容他是一个十足的“狗娘养的”。全书的第四章主角换成了女性蒂尔西一位胖胖的黑人女佣,她作为旁观者见证了康普生家族的四代人的离开与坚守。老康普生和他母亲,长子昆丁这是生命意义上的离开;长女凯蒂与她的私生女昆丁是生活的离开,她们叛逃了整个家族;而康普生夫人与次子杰生则是精神上的离开,行尸走肉地活在空壳家庭中;真正坚守的是白痴本杰明与迪尔西,前者是压根不知道什么叫离开,后者则是全书唯一的人性闪光点
10、,她像后院堆着的柴火一般为整个康普生家族燃烧了自己的青春,诠释着忠诚与善良。而这仅有的闪光点或许就是这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唯一理由,哪怕大厦早已崩塌。康普生家族的长女凯蒂其实是本书隐藏的一个主角,她串联起所有人物,也正是她的私生女事件丢尽了家族脸面,她的第一次婚姻直接导致哥哥自杀。她既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封建家庭的牺牲品(牺牲掉了爱情,女儿),也可以理解为一个送葬者(亲手埋葬了家族的荣耀与希望)。我想最后照片中的她过得还算幸福,至少相对她弟弟杰生而言。末了,尽管本书晦涩地用灰色填满着无意义的绝望,但不做无意义之事安遣有涯之人生,与诸君互勉!福克纳喧哗与骚动读后感3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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