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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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机械通用部分2一、紧固件2二、键和键槽3三、轴和轴承3(一)轴3(二)滚动轴承3四、联轴器4(一)联轴器两轴的同轴度和端面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4(二)弹性圈柱销联轴器5(三)液力偶合器5五、齿轮6六、减速器箱体7七、圆环链及链轮8八、密封件8九、高压胶管与管接头9十、涂饰10第三章 电气通用部分10一、一般规定10二、紧固件规定11三、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12(一)隔爆接合面12(二)螺纹隔爆结构13(三)绝缘套管及增安型设备绝缘绕组极限温度13(四)接地连接件14(五)接线15(六)联锁装置和警告16第四章 固定设备16一、水泵17(一)轴17(二)叶
2、轮17(三)大、小口环18(四)导叶18(五)平衡装置18(六)填料函19(七)多级泵19(八)总装配20(九)试运转20二、潜水泵21(一)泵体21(二)轴21(三)叶轮22(四)大、小密封环22(五)导叶23(六)转子装配23(七)总装配23(八)试运转24三、潜水电动机24(一)定子和转子24(二)机械密封25(三)电气检查25(四)机械检查26(五)空载运行检查26第五章 运输设备26一、带式输送机26(一)滚筒、托辊26(二) 架体27(三)输送带拉紧和伸缩装置27(四)输送带28(五)制动装置、清扫器、挡煤板28二、刮板输送机、转载机29(一)机头、机尾架29(二)机械传动装置30
3、(三)链轮、舌板、分(拨)链器30(四)刮板、链条31(五)中部槽31(六)机身附件32第六章 采掘设备32一、液压支架32(一)一般规定32(二)结构件33(三)立柱和千斤顶34(四)阀类35(五)胶管和接头36(六)部件检验37(七)电液控制系统38(八)整架检验39二、采煤机40(一)机壳和机械零件40(二)柱塞泵和柱塞马达41(三)齿轮泵和摆线转子泵43(四)阀43(五)液压、油箱44(六)行走驱动装置44(七)截割传动装置和滚筒45(九)电气元器件46(十)电控箱、电动机47(十一)部件试验49三、掘进机59(一)切割部59(二)回转台及机架60(三)装运机构60(四)行走机构61(
4、五)液压部分62(六)液压缸62(七)液压泵、液压马达63(八)阀件63(九)整机空载试验63四、乳化液泵站65(一)轴向柱塞泵65(二)径向柱塞泵66(三)泵体66(四)胶管及接头67(五)阀件67(六)乳化液箱67(七)蓄能器67(八)试验运行68(九)整机试运68第七章 矿用电气设备68一、 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68(一)真空断路器68(二)母线室69(三)信号指示70(四)外形结构70(五)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71(六)欠压脱扣器71(七)保护装置72(七) 隔离开关(小车)73(八)过电压保护74(九)密封性能74(十)互感器74二、 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开关75(一)主电路及控制
5、电路75(二)外形结构76(三)保护装置76(四)馈电开关脱扣器77(五)主腔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79(六)JDB型综合保护器80(七)操作与试验80三、移动变电站用开关81(一)外壳81(二)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开关)81(三)低压馈电开关81(四)操作机构82(五)馈电开关信号显示83(六)联锁机构83(七)电缆连接器及接线83(八)试验84四、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及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84(一)组成84(二)隔爆型干式变压器84(三)联锁装置87第八章 电动机87一、交流电动机87(一)定子与转子87(二)集电环与电刷90(三)轴承91(四)冷却水路92(五)温度传感元件92(六
6、) 外壳92(七) 交流电动机的组装92(八)试验93第九章 规范性附录93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第一章 总 则一、 在检修煤矿设备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安全不准检。二、 设备检修必须要有计划、有组织、有安全措施。三、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设备检修安全和有关规定。四、 设备检修后及设备运行中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五、 防爆型电气设备检修后应达到防爆性能要求;有关设备、部件、材料符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求,符合阻燃和抗静电的要求,符合有关设备检修资质管理的要求。六、 依照本规范检修的设备在出厂前应做整机
7、空载和加载运行试验。七、 本规范通用部分的技术要求和计量单位等执行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八、 本规范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炭法律、法规、规程和管理标准,执行所有相关MT煤炭行业技术标准。九、 检修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劳动卫生及环境要求等必须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十、 检修工作提倡设备效能、节能,坚持绿色环保和持续发展。第二章 机械通用部分一、紧固件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棱角严重变形。螺孔乱扣、滑扣时,允许扩孔,增大螺栓直径,但不能因扩孔而影响被扩工件的机械强度和工作性能。2、螺母必须拧紧,拧紧后螺
8、栓的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露出长度。3、 螺栓不得弯曲,螺纹不得损伤,连接件螺栓的螺纹旋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凸出连接件的表面。4、螺纹表面必须光洁,不得用粗制螺纹代替精制螺纹。5、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必须一致,材质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主要连接部位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必须使用防松螺母或其它防松方法。6、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使用止动垫圈时,包角应稳固;使用铁丝锁紧时,其拉紧方向必须和螺栓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7、弹簧垫圈应有足够的弹性(自由状态开口重叠部分不得大于垫圈厚度的1/2)。8、螺
9、栓头部或螺母必须和相接触的部件紧贴。如该处为斜面时,应加相同斜度的斜垫。二、键和键槽1、键的表面应光滑平整,规格符合要求,四角倒棱。2、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键槽磨损后,允许加宽原槽的5。轴及轮毂的键槽宽度应一致。3、装配楔键和切向键时,键初打入键槽的长度,不得小于键全长的80,不得大于键全长的9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键与轮毂的接触长度不得小于轮毂宽度的80。花键的接触齿数应不小于总齿数的2/3。三、轴和轴承(一)轴1、轴不得有裂纹、严重腐蚀或损伤,直线度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轴颈加工减小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5。2、轴与轴孔的配合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超差时在强度许可条件下,也可采用镶
10、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理。(二)滚动轴承1、轴承元件不得有裂纹、脱落、伤痕、锈斑、点蚀或变色等。保持架应完整无变形。转动灵活,无异响。2、轴承内圈与轴颈、轴承外圈与轴承座的配合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不得采取在轴颈上打麻面或加垫的办法来处理该项配合出现的间隙。3、安装圆锥滚柱轴承时,必须用垫调整轴向间隙,使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4、轴承润滑的油量要适当,油质应符合规定,轴承座不得漏油。5、装配时应将轴承上注有字样的端面朝外,轴承必须紧贴在轴肩或间隔套上,不得有间隙(可调整的轴承例外)。6、滚针轴承的表面不得有划痕或退火现象。拆卸时不得混套,应原套装在原轴上。同一组滚针的直径差不得超过0.005mm。
11、滚针直径磨损量不得超过0.02mm。7、轴承在运行中应无异常响声,轴在轴承上的振幅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运行中的温度:滚动轴承不得超过75;滑动轴承不得超过65,或按厂家技术文件执行。表1 轴在轴承上的振幅转速,r/min10001000750600500允许振幅,mm0.080.100.120.160.20四、联轴器(一)联轴器两轴的同轴度和端面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联轴器同轴度和端面间隙 单位为毫米型外型直径端面间隙两轴同轴度径向位移倾()弹性圈柱销联轴器70260260410410500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30.100.120.151.0齿轮联轴器300300500500900900
12、140051015200.200.250.300.351.0蛇型弹簧联轴器2002004004007007001350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30.100.200.300.501.0(二)弹性圈柱销联轴器1、两个半联轴器的任何两个穿柱销的孔对准后,柱销应能自由地穿入其它各孔。2、弹性圈的内径与柱销应紧密配合,外径与孔应有0.30.7mm的间隙。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3、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4、蛇型弹簧联轴器的弹簧不得有损伤,厚度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 10。(三)液力偶合器1、泵轮、透平轮及外壳不得有变形、损伤、腐蚀或裂纹。外壳有轻微裂纹,可焊补修复,但应消除内应力。2、修理时
13、应做静压试验,充入0.3MPa的气压,将液力偶合器的充气口封住,保持5min,压力不得下降。3、有离心转阀的液力偶合器,必须加试离心转阀的动作情况,其动作应灵活可靠。4、液力偶合器必须采用难燃液为工作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5、易熔合金塞必须完整,其熔化温度应符合各型号液力偶合器的规定。五、齿轮1、齿轮不得有断齿,齿面不得有裂纹和剥落等现象。2、齿面出现早期点蚀,如不再发展,仍可继续使用。3、 齿面出现轻微磨损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a、硬齿面齿轮,齿面深度磨损达硬化层深度的40;b、软齿面磨损量达到齿厚的5;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达原齿厚的10。4、圆柱齿轮副啮合时,齿长中心
14、线应对准,偏差不得大于1mm。圆锥齿轮副啮合时,端面偏差不得大于1.5mm。5、新更换齿轮副的啮合,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b、圆锥齿轮沿齿高、齿长均不小于50;c、 圆弧齿锥齿轮沿齿高、齿长均不小于3050;6、蜗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7、圆柱齿轮副、蜗轮副的接触斑点的分布位置应趋于齿面的中部;圆锥齿轮应在齿面的中部,并接近小端。8、用压铅丝法检查齿轮的侧隙时,在齿面沿齿两端平行放置两条铅丝,铅丝直径约为该齿轮规定侧隙的4倍,圆锥齿轮、圆弧齿锥齿轮不超过侧隙的3倍。转动齿轮挤压后,测量铅丝最薄处厚度,即为所测的侧隙。9、用
15、百分表检验时,将百分表测头与齿轮齿面垂直接触,转动与百分表测头接触的齿轮,测出其游动量即为所测的间隙。10、更换齿轮时,应装完一对检查一对。圆弧齿锥齿轮应按照标记成对更换。11、装在滑动花键轴上的齿轮,应能在轴上灵活平稳的滑动。12、齿轮装完后,用人力盘动检查,转动应灵活、平稳,并无异响。13、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铸铁轮心不得有裂纹;铸钢齿轮的轮毂如有裂纹,允许用焊补方法修复。14、齿轮轮毂轴孔与轴的配合、连接件如螺栓、键等,必须紧固,不得松动。六、减速器箱体1、 减速器箱体不得有裂纹或变形,如果有轻微裂纹,允许焊补修复,但应消除内应力。铸铁箱体只允许在非主要受力部位焊补,如裂纹已贯通两轴
16、孔时,必须更换。2、减速器箱体接合面应平整严密,垫应平整无褶皱,装配时应涂密封胶,不得漏油。3、减速器箱体轴孔磨损后,在强度允许条件下,可扩孔镶套修复,但与其相对应的轴孔的平行度、两锥齿轮的垂直度允差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4、盖板不得有裂纹或变形,接触面应平整严密,平面度不得超过0.3mm。5、机壳及盖板所有隔爆面,应符合GB3836.2隔爆型电气设备d的规定。6、减速器应按技术文件选用润滑油或润滑脂,油量适当,油压正常。7、 空载跑合试验,正、反运转各半个小时,应无异响,温升正常。8、做3h满负荷试验,减速器温度不得超过生产厂家技术文件的规定。9、试验时,减速器的结合面和各轴头无渗漏现象。七、
17、圆环链及链轮1、圆环链节距伸长量应不大于原节距的3。链环直径磨损量不得大于3mm。2、链轮齿面应无裂纹或严重变形,最大磨损量:节距64mm及以下不得大于5mm;节距86mm及以上不得大于6mm(用圆环链平置于链轮上,检查圆环链上表面与轮毂的距离)。八、密封件1、密封件的拆装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各部密封件齐全完整,性能良好,不漏油。2、浮动油封的密封环不得有裂纹、沟痕,必须成对更换,成对使用。3、更换密封件时,应检查密封件的性能,如发现发粘、变脆、变色时,不得使用。密封表面无损伤,油封骨架不变形。4、各部接合面的纸垫、石棉垫、耐油胶垫应平整,无褶皱,眼孔一致,符合原设计的尺寸和材质。5、油封弹簧松
18、紧适宜,油封硬度应为邵氏8590度,在弹簧压力下其内径比轴颈小的压缩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油封内径压缩值 mm油封内径名义尺寸309090180180油封内径比相应轴颈小1.52.02.02.52.53.06、“O”型密封圈松紧适宜,装在槽内不得扭曲、切边,保持性能良好。九、高压胶管与管接头(一)新的或重复使用的胶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接头无严重锈蚀、变形、毛刺,能顺利插入配合件,在无压工况下应可以自由旋转;2、检修时必须重新更换“O”形圈和挡圈;3、胶管外层橡胶在每米长度上其破损不多于两处,破损面积每处不大于1cm2,破损处距管接头在200mm以上,且金属网未被破坏;4 、胶管无折痕、压
19、痕或明显的永久变形。(二)胶管内部必须严格清洗,不得有污垢。1、严重损坏的胶管,可切去损坏部分,重新扣压接头。2、新扣压的接头应用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试验,保持5min,不得有渗漏、鼓包或接头位移等现象。十、涂饰1、设备经过大修后均应涂刷防锈漆(已有防锈层者例外)。2、涂漆前,必须清除毛刺、氧化皮、粘砂、油污等脏物。3、特殊部位如油嘴、油杯、注油孔、油塞、防爆标志等部件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在用设备上的油管、风管、水管,应分别涂不同颜色,以示区别。4、电动机涂漆颜色应与主机一致。5、涂漆前,必须对设备的铭牌、煤安标志等标牌进行遮挡。第三章 电气通用部分一、一般规定1 、零部件齐
20、全、完整,符合各项技术性能的要求,更换的零部件,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的要求。2 、设备外壳或隔爆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处理方法:设备外壳可以喷或涂防腐漆;防爆加工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接线盒内壁和正常可能产生火花部分的金属外壳内壁,都必须均匀地涂耐弧漆。3 、电气设备检修后,除按规定进行出厂试验外,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通电试验。通电试验时间一般不少于2h;4 、设备检修后应带有铭牌,如铭牌字迹应清楚。5 、保护插件安装处,防止自行松脱的装置完整有效;6 、检修中各项质良测定记录、试验记录、零部件检修记录应随设备出厂,交机电部存档。二、紧固件规定1、 紧固件材料应适用于外壳材料,除含
21、轻金属外壳外,紧固件螺栓或螺母不允许用塑料或轻金属材料制造。2 、紧固用螺栓、螺母和垫圈等应进行喷涂防腐漆、电镀或其它化学方法的防腐处理,不得有锈蚀。3、 紧固用的螺栓、螺母须有防止松脱的措施。可根据设备部位的具体要求,采用加装弹簧垫圈、背帽或开口销等。弹簧垫圈的紧固程度以压平为合格,螺母的紧固程度应达到GB3836.1要求的力矩为合格,弹簧垫圈符合其性能要求。4、同部位的紧固件,其规格应一致;垫圈、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适应。5、螺栓或螺钉没有垫圈而完全拧入螺孔时,螺栓或螺钉与螺孔底部应留有螺纹裕量;螺栓拧入螺孔的长度不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6、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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