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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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计划1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杨国斌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王修明
2、严秋明 姚爱萍成 员: 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 韩 英下设办公室主任:严秋明副主任:吴莉莉三、 初中与时间安排(一)今年,我校初一: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
3、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三)报名登记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
4、,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
5、。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四)招生时间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四、 工作时序(一)验核准备过程: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
6、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1)7月1日 龙川小学(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3)7月3日 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4)7
7、月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7月5日 先后次序是: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
8、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一)招生原则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
9、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二)招生办法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学
10、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1、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
11、超过省定标准。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六、 工作要求(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
12、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_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招收的初一新生,在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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