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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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1 总则1.1 目的1.1.1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 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1.2.1 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行文时;应税务、工商、海关等国家强制机关的要求以公司名义填报表格或办理有关手续时。1.2.2 部门章:按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银行、税务等有权机构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时;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联系时。1.2.3 合同章:以公司名义签定合同、协议时。1.2.4 其他印章(如法人章、职章、签字章、各类专用章等):权力机关的表格文书等有相应要求时。2 印章保管与职责2.
2、1 公司行政部负责办理印章的刻制、改刻与销毁,建立印章管理台账; 2.2 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公章、内部章保管、日常使用与管理; 2.3法务专员负责对全部需使用公章、法人章、合同章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的.职责,对任何有异议的情况必须即时向总经理汇报,并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4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非经总经理核准,非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接触印章,任何人员不得将印章带出指定保管地点。如有遗失、误用或毁损的,由保管人承担全部责任,且必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遗失后还必须依法及时公告作废。2.5 保管人职务及岗位变动时必须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交接。2.6所有印章保管人必须严格遵
3、守印章管理制度,禁止扩大范围用印,对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申请用印事宜或存在风险的文件,有权拒绝用印并立即上报总经理;同时,印章保管人必须承担文件审核控制各项风险;3 刻制3.1 印章的刻制由部门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写明刻制原因、刻制样式及刻制时间等,经法务专员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获准后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办理。3.2 印章的规格、刻制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 印章刻制后要留存印模。3.4 印章刻制后,公司行政部必须及时将印章转交本制度规定的印章保管人 并做好印章移交手续。3.5 公司行政部须建立印章管理台账,登记印章刻制的时间、地点、部门、印模、印章交接记录、印章销毁记录、印章保管人
4、变更、印章改刻以及印章管理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此有关的原始材料也要附在台账中。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台帐,台帐永久保存。4 启用与用印4.1 印章在启用前必须在公司行政部处进行登记,留印备案。4.2 印章必须由保管人与公司行政部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4.3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用印必须遵守先申请、再审核、后盖章的授权用印原则。用印时必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办理审核批准手续。4.4 公章、合同章用印,应当按照附件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4.5财务专用章,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部门章用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用印。4.6 用印时,用印人需将批准后的用印申请单,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保管人核实、用印。4.7严禁任
5、何人私自用印,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表格上用印,严禁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介绍信或合同等法律文件。4.8 严禁对审批手续不全、用印申请单填写不规范、用印文件资料未经法务专员审核通过或未按照法务专员要求修改的用印事宜及用印文件资料用印。4.9 各类印章必须专章专用,禁止各类印章混淆使用、替代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效力层级较高的印章替代本应适用的印章,印章保管人须向法务专员说明情况,法务专员评估存在法律风险的,应拒绝印章保管人用印。4.10印章保管人应确认用印文件内容完备、规范并已通过法务专员审核,在文不离手的情况下,方可加盖印章。几份相同文件资料,均应认真审核,确认完全雷同。多页文件资料必须加盖骑缝
6、章。4.11保管人应制作用印登记表。用印时,必须在用印登记表上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用印人的部门、姓名、用印日期、用印数量、用印文件的名称、内容摘要且用印人必须签字予以确认。4.12 保管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4.13 如印章保管人离岗,离岗前应将印章转交于公司行政部处代为管理,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5 借用与归还5.1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外借印章使用必须办理审核批准手续。5.2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公章、法人章不得外借。如因总经理外出无法签字确认,必须由印章保管人电话申请同意。财务专用章、部门章和其他用章外借必须逐级审批,由借印人填写用印外借申请单交部门经理
7、、管理行政中心经理审核并分别签字。具体外借用章审批权限如下:备注:“”表示用章必经审批阶段;“_”表示如遇特殊情况所提报审批阶段。5.3 获准将印章外借使用的,必须在印章保管人处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印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严禁在空白纸、空白表格或其他空白文件中用印。5.4 借印人用印后必须在用印完毕回公司一小时以内归还,并办理归还登记手续。6 改刻与销毁6.1 如需改刻印章,由保管人提交申请书,写明改刻原因、改刻样式及改刻时间等,经法务专员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获准后交公司行政部办理具体改刻事宜。6.2 在启用新印章的同时,旧印章由法务专员及时进行公证销毁,并由公司行政部登入印章管理
8、台账。销毁印章的公证文书按照规定归档并交公司档案室永久保存。6.3 如需废止印章,由保管人提交申请书,写明废止原因、废止时间等,提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废止的印章由法务专员及时进行公证销毁,并由公司行政部登入印章管理台账。销毁印章的公证文书按照规定归档并交公司档案室永久保存。6.4 印章改刻或销毁后,公司行政部按公司发文制度和流程发布旧印章停用通知。7 签字权限管理7.1 所有涉及第三方的合同、审批单据、承诺书、说明书、报价单等公司文件必须由总经理授权或根据公司制度拥有签字权限的人员根据授权及权限签字,并按照本制度加盖印章方可生效,严禁无授权的对外签字行为,如违反本条规定,按本制度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9、。7.2法务专员负责监督,发现未按本制度或相关规定执行的签字行为或风险的,法务专员直接反馈至总经理处,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本制度和相关规定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8 违规处罚8.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印章管理制度,防控公司风险。8.2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关责任人人民币50500元的罚款。对于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视情况并处降薪、降职、记过、公开批评、开除。如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公司有权向相关责任人索赔。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并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8.3本制度由管理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及监督执行。9 附录9.1 用印申请单用印申请单申
10、请部门:_备注:用印申请人可根据用印文件实际情况按栏目内容选择填写;具体审批人按照用印审批权限表严格执行。9.2 用印登记表用印登记表备注:用印申请人可根据用印文件实际情况按栏目内容选择填写。9.3 用印外借申请单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1条印章的使用范围(1)董事会、监事会印章使用,根据企业章程规定的范围及职权行使。(2)公章使用范围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计划、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授权委托书、人事任免、劳动合同、对外介绍等。签订重要业务合同、协议等。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需要代表本企业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3)各职能部
11、门印章使用范围在其职权范围内,与企业内部对口业务部门的电文、通知、函件等工作联系。用于对外工作介绍信和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函件等。第2条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第二章印章的使用规定第3条对企业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企业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企业名义的行文时,盖企业章。第4条以企业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企业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第5条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第6条各
12、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对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第7条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留存以备查考。第8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_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第9条印章盖用(1)用印前,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2)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第三章印章保管第10条企业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
13、印章管理人掌握。印章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第11条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用代理人印章。第12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还应依法公告作废。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3第一条 目的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一、印章的刻制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
14、,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印章的启用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
15、图样等信息。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
16、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印章使用损坏。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第五条 印章使用一、使用范围如下: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二、使用程序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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