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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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1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二、活动目的以维护广
2、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三、活动时间5月23日5月29日。四、活动办法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
3、,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五、工作要求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2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定于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
4、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继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优良传统,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三、活动内容(一)政策宣传活动1.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
5、传力度;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坚持树立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核心理念,贯彻要求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类保护内容,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让社会大众了解、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进工地等活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各
6、部门要积极动员儿童工作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民政部门负责)3.加强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期间,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开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专栏。在“山西青年报”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开设宣传专栏。要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发挥团省委“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广播节目作用,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
7、职责分工负责)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广播电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二)专题学习培训5.开展专题学习。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各级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结合学习教育,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教育作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
8、据职责分工负责)6.加强专题培训。通过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材料等方式,引导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培训,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学习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组织一次“专家讲法”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民政部门负责)(三)系列主题活动7.“未保知识进校园”。各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活
9、动期间至少组织一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社团活动,通过演讲比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巩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教育部门负责)8.“传承历史、展望未来”。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9.“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积极参加民政部组织的“领导专家话未保”活动,通过录制视频、撰写理论*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
10、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在报刊、网站广泛刊发展播。(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10.“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品牌活动,实施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11.“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现场发放等方式,面向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我省未成年人成长现实状况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
11、政策提供依据。(共青团组织、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12.普法知识竞赛。要积极参与民政部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
12、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紧扣宣传主题,鼓励号召基层工作站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三)强化管理,力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科学防控,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防范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
13、”等手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切实达到社会工作宣传普及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社会氛围。(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地要及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形成活动简报、工作总结并报送民政厅,民政厅将在官网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3一、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新华书店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泰安市未成年人“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并组织开展本次活动。
14、二、参加活动人员范围及推荐用书1、参加活动人员范围:全市未成年人,重点为中、小学生(含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2、活动用书:本次活动用书为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指导编写的心系祖国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读本,供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阅读。活动用书分为小学低年级读本、小学高年级读本、中学生读本和青年读本(适合高中生阅读)。中、小学生读本估价4.90元/册,青年读本估价5.90元/册。三、活动内容1、阅读活动用书。按照不同学龄段,广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认真阅读心系祖国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读本一书。在阅读活动用书基础上,结合开展“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
15、范)报告会、座谈会等其他活动。2、组织开展_市“新华书店杯”心系祖国健康成长演讲(讲故事)比赛。(1)比赛拟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参赛对象和代表队的组成:参赛者为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中小学生。各县市区矿业集团、市直学校可先行组织演讲预赛,产生各自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人,辅导教师1人和参赛选手2人(讲故事和演讲各1人)组成。并于5月上旬向市里推荐1-2名选手,市组委会在组织比赛的基础上,确定选手组成_市代表队赴省参赛。(3)参赛要求参赛选手演讲(讲故事)的内容必须以“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为主题。要求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展现新世
16、纪青少年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演讲主题要准确显明,语言表达要生动贴切、符合年龄特点。讲故事时间不超过4分钟,演讲不超过5分钟。3、举办“心系祖国,健康成长”征文比赛(1)参赛对象为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2)征文主题为“心系祖国健康成长”。征文篇幅:小学生作文不超过800字,中学生作文不超过1200字。(3)参赛方式为分组分级比赛。征文比赛分小学生组和中学生组。参加市级征文比赛名额视参与活动人数情况确定,另行通知。市级征文比赛将设学生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200名,优秀辅导教师奖50名。参加全市比赛的征文,由市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获奖者由市组委会颁奖,并推荐
17、部分获奖作文在市级报刊发表;同时推荐部分优秀作文参加全国比赛。4、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四个“十佳”评选活动。在组织好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全市思想道德十佳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十佳教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佳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十佳案例。评选标准及办法另行通知。5、开展网上知识竞赛。(1)竞赛时间、试卷和网址本届网上知识竞赛出题、答题日期待定。试卷分为小学生试卷和中学生试卷两种。试卷将刊登在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网站“春苗网”上,网(已在读本上注明)。(2)参赛对象本届网上知识竞赛参赛者为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必须以真实身份参加相应试卷的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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