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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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在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第二条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是指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办理登记,通过登记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并予以公示的制度。本意见所称市场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
2、业合作社(联合社)、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参照执行。第三条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遵循依法登记、自主申报、意思自治、信用承诺、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原则。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第二章办理要求和程序第四条告知承诺制度适用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歇业、备案、增减补换证照及股权出质登记。第五条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实名认证管理。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实名登记制度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配合登记机
3、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四)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五)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第六条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要求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制登记标准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第七条申请人、提交人在申请登记提交登记材料和文件时,应认真阅读告知书后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已完全知晓登记机关的告知事项,
4、提交的登记材料和文件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及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申请人、提交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承诺书归入市场主体登记档案,承诺内容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八条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告知下列内容:(一)登记审批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准予办理的条件;(三)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法律效力,以及作出虚假承诺、未履行承诺的法律后果。第九条申请人应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已知晓公布的法定条件和标准,完全按照公布
5、标准填写和提交材料,并已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二)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负责,保证所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和一致,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提交申请材料中信息不一致出现异议,以登记申请书填报信息为准;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及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三)签署章程、协议、决定等材料内容合法并已依法签署、生效;章程、协议、决议等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准,并自行承担内容无效的后果;(四)遵守法律法规,不开展未经许可事项经营活动,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本市的产业政策;不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
6、防治条例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版);(五)住所(经营场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市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违法建筑、经鉴定为危房、住宅和公寓等居住性规划用途、不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地下空间等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情形;(六)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及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承担虚假承诺、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惩戒后果;(七)所做的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八)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联系电话(手机)真实有效,能够及时接听,并承诺在下一年度年报及时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个体工商户仅需填写联系电话,
7、农民合作社仅需填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上述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九)本次登记中若涉及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承诺确认该住所(经营场所)为本市场主体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真实、准确,能够及时有效接收送达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该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市场主体自行承担。本市场主体已知晓可以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专栏中另行填报其他地址,作为承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优先向自行填报的地址进行送达。(十)遵守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手续。提交
8、人应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已依法取得申请人对提交登记申请的委托,提交的申报信息、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二)申请材料和承诺书中签名(盖章)均系当事人本人真实意愿和亲自签署、用印;(三)所作承诺是提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虚假承诺、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惩戒后果。第十条市场主体名称实行自主申报,申请人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一条申请人采取自主承诺申报办理住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建筑物作为住所,并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申请人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
9、报住所基本信息,就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第十二条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第十三条多个市场主体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集群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中关村园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建立健全总量控制、行业禁入、服务管理、信用约束、有序退出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强化托管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集群登记地址应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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