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docx
广东省环境爱护局办公室文件粤环办(2008)14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环保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预审工作程序(修订稿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的预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依据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爱护促进科学发展的实施看法(粤环(2008)71号)关于“单位申报办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可由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出具审查看法后报省环保局预审”的规定,我局对原广东省环保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预审工作程序(粤环办(2006)75号)进行了修改,形成广东省环保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预审工作程序(修订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附件:广东省环保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预审工作程序(修订稿)广东省环境爱护局办公室二C)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环保设施运营预审程序通知广东省环境爱护局办公室2008年10月27日印发附件广东省环保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预审工作程序(修订稿)为做好我省企业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预审工作,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方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3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等文件的通知(环发(2004)17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状况,制定本预审工作程序。一、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在我省辖区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具有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专职运营人员;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6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三)具有一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运营的污染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申请临时资质证书的除外);(四)具备与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应提交的有关材料(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申请表(A4纸,一式四份)。(二)附件材料(A4纸,按下列资料依次装订,一式两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3、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申请单位近期为技术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4,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5、试验室场所证明(自有试验室的说明试验设备,可分析的项目,附照片。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有技术合作协议担当运营单位的检测任务的,供应技术合作协议书);6、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材料,包括运营项目简介、运营合同、用户看法、环境爱护监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设施运行状况监测报告(申请临时资质证书的除外);运营设施不在我省的,还需提交设施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的现场核查看法;7、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管理制度,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8、临时证书期满申请转正的单位,提交临时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申请单位近期为技术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材料。9、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三、预审程序(一)申请受理。地级以上市环保局负责受理所辖地区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予以受理。(二)现场核查。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申请单位和运营设施现场进行核查,提出核查看法。符合条件的,将核查看法连同相关的申请材料报送省环保局。现场核查内容:1、申请单位现场:申请单位工作场所;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包括:运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包括职称、合同、社保)、操作人员培训证明、化验室(试验室)装备和实力、监测人员学历或资格证明、规范化管理制度等。2、运营设施现场:运营合同;各项运营管理制度;试验室装备和监测实力;日常运行状况纪录,包括:设施运营状况纪录,日常监测记录,设备维护保养纪录,物耗(电、药品等)运用记录,人员培训考核记录,产生废物(污泥、飞灰等)处置记录等;排放污染物达标状况;设施所在地环保部门看法和环境监测单位监测数据原件;托付方看法。(三)资质预审。省环保局自收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的核查看法及相关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预审看法。符合条件的,将预审看法连同相关的申请材料报送环境爱护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管理文件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申请表可在省环保局(gdepb.gov-首页一企业之窗一污染设施运营资质管理)网站上查阅和下载。(四)实施日期。本工作程序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