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专项规划.docx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专项规划目录第一部分规划部分2第一章规划总则2第二章生活垃圾量预测8第三章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规划9第四章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14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19第六章规划实施建议2()第二部分实施方案23第一章工作目标23第二章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责任分工24第三章主要任务25第一部分规划部分第一章规划总则1.1 规划期限规划近期:2021年-2025年;规划远期:2026年-2035年。1.2 规划范围新区行政区划范围,803平方公里,包括3个街道、6个镇,分别为街、珠江街、龙穴街、东涌镇、榄核镇、大岗镇、黄阁镇、横沥镇、万顷沙镇。1.3 规划依据1.3.1 国家和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51260-201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1.3.2 部委政策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正)1.3.3 省政策法规文件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粤建城函(2020)398号)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1.3.4 市政策、法规、标准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樵府办(2011)4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14)33号)市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管理办法(2018年8月8日起施行)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4月9日起施行)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2015年8月1日实施)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指引(2019年6月14日发布)市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指引(2019年6月24日发布)市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引(2019年7月8日发布)市商务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指引(2019年7月15日发布)市酒店/宾馆生活垃圾分类指引(2019年8月2日发布)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2019年9月17日发布)市公园/景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引(2019年9月29日发布)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指引(试行)(2020年1月15日发布)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2020年3月31日发布)1.3.5 相关规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区发展战略大纲(2017-2035)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战略规划(2018-2035)>新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25)区相关重点发展区域规划1.4 规划目标构建安全可靠、科学合理、技术先进、适度超前的新区环卫收运系统,落实环卫设施用地,保障环卫设施有序建设。根据最新的法定规划开展新区垃圾分类收运系统战略规划及实施方案,协调法定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的主要矛盾,使两者相互衔接,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可实施性。以有效整合现有环卫资源、满足城市环卫需求为目标,结合区总体规划、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成果对用地布局的要求,落实规划环卫设施用地。构建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一张图”,一方面便于管理部门对环卫设施的管理,另一方面为环卫设施建设提供了便利的条件。1.5 规划发展策略1.5.1 聚焦“前端预防”,提升源头减量水平推进“前端预防”,是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重要手段。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除了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行动外,还应大力推进上层固废大分流,推进生产者责任制,实施强制分类等“前端预防”手段,推动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有效实现。1.5.2聚焦体系建设,提升收运系统功能以全面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为战略引领,把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系统功能作为决定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发展质量的关键环节,增强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可靠保障。1.5.3 聚焦“末端处理”,提升循环处理能力落实“前端预防、分类收运”战略,在此前提下,构建循环处理系统,实现对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综合处理是将多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以适当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循环处理系统。规划将优化不同处理设施的数量和选址,优化生活垃圾物流在不同处理设施之间的分配,从而改善生活垃圾处理的效果,降低生活垃圾处理的费用,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1.5.4 聚焦空间布局,提升规划引领作用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空间布局,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是保障本规划有序实施的关键举措。规划根据区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城乡空间网络体系以及相关刚性管控要求,优化完善设施布局,并有效反馈国土空间规划,实现规划编制的有效传导,提升了规划的引领作用,保障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有序建设。1.5.5 聚焦科学创新,提升城市形象标杆科技创新是实现智慧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撵,在精细化管理、智慧化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规划将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技术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应用和适应性分析,以提升基础设施的综合保障能力,从容应对未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需求。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高标准规划建设,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城市管理的智慧化精细化,塑造城市文明形象名片。第二章生活垃圾量预测2.1 生活垃圾清运量预测(不含餐饮垃圾)采用类比法、平均年增长率、灰色模型预测法、线性回归分析法预测区生活垃圾清运量。2025年规划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87吨/日,2035年规划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450吨/日。2.2 餐饮垃圾量预测采用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I84-2012)指标法和生活垃圾量占比估算法预测餐饮垃圾量。2025年规划餐饮垃圾量为188吨/日,2035年规划餐饮垃圾量为423吨/日。第三章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规划3.1 区生活垃圾分类种类的确定3.1.1 生活垃圾分类种类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修正)、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战略规划(2018-2035年),市目前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结合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本规划延续这种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3.1.2 不同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规划近中期形成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的生活垃圾分类路线,实行生活垃圾分四类的源头分类制度,其中有害垃圾强制分类,公共机构和企业实行强制源头分类四类制度,培育居民源头分类习惯,推行居民生活垃圾强制源头分四类制度。分类后续环节配套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备设施。在以上分类的基础,根据居民住宅区、商业办公区、公共场所和道路产生垃圾的不同性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种类进行调整,具体如下。表241.不同区垓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场所垃圾类型居住住宅区可回收物、餐房垃圾、有喜垃坡.其他垃圾商业办公区可回收物、W后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餐饮服务姣营场所可回收物、餐房垃圾、其他垃圾公共场所可回收物.其他及坡商场、超市、农副产品市场可回收物、器国垃圾、其他垃圾乡村地区可回收物、茶场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3.2 区生活垃圾减量化3.2.1 控制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结合区实际情况,提高区整体居民的环保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互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区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吸引和鼓励更多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3.2.2 固体废弃物分流体系建设明确生活垃圾收运范围,规范工业垃圾转运,禁止将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明确固体废弃物流向及责任主体,防止工程渣土、建筑废弃物、园林垃圾、工业垃圾、装修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3.2.3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建立由回收点、回收站、分拣加工中心共同组成的、覆盖生产、生活的再生资源回收三级网络,逐步扩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动现有网点的升级改造。创新回收模式,提升回收效率,在再生资源回收三级网络建立的同时,组织区内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3.3 区生活垃圾分类排放3.3.1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采用“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分类技术路线,建设垃圾分类资源转运中心,整合资源回收网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系统,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系统。规划拟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环节简化农户一级分类+村二级分类的模式。村二级分类解决农户一次分类不到位问题,由保洁员上农户家门口收集垃圾,对生活垃圾第二次分类。通过二次分类,既解决农户一次分类不到位的问题,又减少需转运处理的垃圾总量,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3.3.2 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准确投放;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改造,垃圾收集容器应符合现行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80)等要求。建立各方责任明确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各镇(街)属地主体责任,落实各镇(街)对辖区内居民区、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职贲。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等积极性,形成“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做好居民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3.3.3 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标准根据垃圾产生量及分布状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压缩转运设施和环卫停车场,科学优化运输线路,提高垃圾收运效率。更新现有的符合改造条件的转运站,升级建设标准低、运行时间久的转运站,建造高标准的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和转运设施,逐步提高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3.3.4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焚烧和生化处理技术为主,焚烧和生化处理残余物进入末端处置阶段,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建立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网点和中转站,全面推行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处理。3.3.5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坚持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建立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逐级建立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分片包干形式逐层压实责任,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加强督导检查,由区分类联席办负责,每月对各镇(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全类型、全流程检查评价。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区、镇(街)二级机关有关考核体系,建立评估体系,制定量化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明确考核标准及考核内容。第四章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4.1 可回收物收运规划源头分类产生的可回收物,通过在社区、村居、机团单位设置回收点,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设置分拣细分区,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运输至回收利用中心。大件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在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进行拆解分拣,再运输至回收利用中心。推动供销系统与环卫系统两网融合,各镇街统筹,在社区及行政村建设标准化再生资源站点,没有条件单独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的,可以与垃圾收集站合并设置。推动共建收运队伍、共营处理利用平台,组织“资源回收日”活动。4.2 有害垃圾收运规划有害垃圾强制分类,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于有害垃圾产量较低,但是分布较分散,规划远期每镇街配置一辆有害垃圾收集车辆(1吨),定期采用巡回收集方式收集至各缜(街)临时贮存点。有害垃圾的处理近远期规划由区统筹。临时贮存点有害垃圾达到一定量后,近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置;规划至远期,遵循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规划指引,有害垃圾将收运到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基地协同其他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4.3 餐厨垃圾收运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区、农贸市场等安装符合标准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处置装置,就近就地处置餐厨垃圾。规划近期将收集到的餐厨垃圾运往各镇(街)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就地处理或运往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远期规划餐厨垃圾统一运往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规划远期新建一处规模为3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以满足远期区餐厨垃圾处理需求。规划区餐厨垃圾收运车辆选用12吨的密罐车,清运频次按每日两次测算,规划远期需45辆。餐厨垃圾应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采用密闭式专用收集车进行收集,餐厨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煎炸废油应单独收集和运输,由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处置,不宜与餐饮垃圾混合收集。餐厨垃圾采用定时定点收集方式直接从收集点运输至餐厨垃圾处理厂。4.4 其他垃圾收运规划采用直收直运或压缩转运的收运方式,由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规划区其他垃圾收运车辆选用12吨的密罐车,清运频次按每日两次测算,规划远期需107辆。4.5 相关设施规划4.5.1 收集站点布局规划1 .收集点布置原则(1)位于转运站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小区不再新增收集点。(2)村庄应设置1座以上的垃圾收集点。(3)居民住宅区,大于5000户的居民住宅区单独设置收集点,小于5000户的居民住宅区可与相邻居住区联合设置。(4)收集点服务半径为2公里,需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装载。(5)收集点宜位于较偏倦,且靠近道路位置。2 .垃圾收集点规划规划大岗镇、横沥镇、黄阁街采用直收直运+压缩转运方式;榄核镇、东涌镇、街、珠江街、万顷沙镇、龙穴街采用压缩转运模式。对居住区、商业区等垃圾收集点缺乏的区域,规划建设垃圾收集点。转运站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小区不再新增收集点。龙穴街由于大部分区域为港口用地,龙穴街现状垃圾收集点已覆盖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远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多,因此龙穴街规划不新增垃圾收集点。由于街收集点较密集,且镇街内已设现状沙螺湾垃圾转运站,故不新增现状收集点。规划收集点共166座,其中保留现状垃圾收集点161座,新增垃圾收集点共5座。现状不满足建设要求的垃圾收集点,应按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的标准逐步升级改造。收集点建设应至2025年新建达标率100%,改建达标率达70%,2035年改建达标率达100%。3 .5.2垃圾转运站布局规划1 .垃圾转运站规划原则(1)服务范围内垃圾运输平均距离超过10公里,宜设置垃圾转运站;平均距离超过20公里时,宜设置大、中型转运站。(2)转运站应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3)转运站应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4)转运站宜与公共厕所、环卫作息点、工具房等环卫设施合建在一起。2 .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规划远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总规模3570吨/日,占地108732平方米。3 .垃圾转运站布局规划生活垃圾转运站应具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功能,车辆及设备的清洗功能,污染防治功能。本次规划区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8座,改扩建现状转运站6座,保留现状转运站1座。新建的转运站可综合考虑经济、技术等各方面条件,选用地上、地下或半地下等形式,与小区绿地或街区公园合建,以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453环卫停车场布局选址规划1 .环卫停车场选址原则环卫停车场需综合考虑整体布局、服务范围、环境影响、运行费用等社会、经济因素,总体来说,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条件下,环卫停车场宜设置在服务区范围内,场内设施宜包括管理用房、修理工棚、清洗设施等。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环卫车辆逐步采用新能源车辆(纯电动等),因此环卫停车场应配备适量的充电装置。2 .环卫停车场面积预测规划远期区环卫停车场需求约29650平方米。3 .环卫停车场布局规划本次规划13座环卫停车场,总面积28671平方米,其中1座为独立占地,其余12座与垃圾转运站合建。新建停车场应包括管理用房、修理工棚、清洗设施的位置,并按标准配置生活设施、环卫作息场所,应配备车辆维修、保养、清洗、除臭等配套设施,其二次污染控制应达到现时执行相关标准的控制指标,另外停车场建设标准应适当提高,建筑物色调协调,有条件的停车场周围应设置绿化噪音、粉尘隔离带。4 .5.4末端处理设施布局选址规划保留现状终端处理设施共3处,分别为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处理规模20(X)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4(X)吨/日)、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处理规模3000吨/日)。规划在市第四资源热电厂附近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350吨/日,选址用地面积15118平方米。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5.1 近期建设规划原则根据区重点发展区域规划,确定本次规划近期建设范围为海港区块、明珠湾起步区区块、枢纽区块、庆盛枢纽区块、湾区块、蕉门河中心区区块、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大岗先进制造业区块。结合区近期建设需求,考虑“邻避效应”的影响,将2025年前具备启动建设条件的设施纳入近期建设规划。5.2 近期建设规划转运站:规划新建4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改扩建6座现状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规划新建11个环卫停车场,其中10个与生活垃圾转运站合建,1个独立占地。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建5座垃圾收集点,改建113座现状垃圾收集点。环卫车辆:规划新增有害垃圾收运车9辆(1吨)、餐厨垃圾收运车21辆(12吨)、其他垃圾收运车54辆(12吨)。第六章规划实施建议6.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1.1 完善规划管理体制1 .将本规划纳入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衔接,环卫设施纳入一张图管理平台,确保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到位,使之具有法律约束性,并不得随意改变其用地性质。2 .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并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6 .1.2落实环卫设施用地1 .城乡新区开发、旧区改造时,环境卫生设施必须同时规划、设计、施工、脸收和使用。2 .没有落实改建或迁改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和资金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3 .规划的环卫设施,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本规划确定的选址原则和建设要求,将其用地和设计条件反映到各个开发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审批中,各项目审批前,应将这些环卫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要求征求区城管局的意见。4 .2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规划实施建议6.2.1 推进环卫设施集约建设推动“公厕+垃圾投放+环卫工具房+废品回收点”集约节约、结合建设,集中具有“邻避”属性的环卫设施,不仅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缓解用地供求矛盾,而且将减少“邻避”影响范围,方便集中力量推动建设。同时也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提供保障。6.2.2 推进两网融合站点建设由供销系统统筹建设两网融合示范回收点,运用“物联网+智能资源回收系统”,通过激励的方式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养成居民由随手“扔”变成随手“分”的良好习惯,实现垃圾分类最关键的前端一一分类投放。6.2.3 搭建可回收物社会回收信息化平台实现可回收物在线发布、在线预约、在线回收、在线交流、在线服务等功能。将优质、现代化的可回收物利用企业纳入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中,促进可回收物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互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服务。6.2.4 垃圾收运体系市场化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工作中。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主体及社会力量的作用,加速及催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产业。6.2.5 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依托物联网技术与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环卫道路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处置、垃圾分类、公厕管理等多业务的智能监管、高效率质量督查、精细化层级考核、可视化数据分析研判,形成对环卫工作全流程的精细化、智能化、可视化及自动化管理。6.2.6 打造与环境融合的垃圾分类收运系统探索在打造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融入环境试点。通过美化站点、站点与环境融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垃圾不臭”“一站一景”的示范站点,全面助力区打造国际化都市。6.3规划管理措施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宣传教育基地,以垃圾分类全民共建为主要思路,强化分类宣传教育,建立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基地。推行垃圾分类处理需要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激励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行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对分类成效显著的企业及居民进行激励。建立数字化监管模式。积极引入“互联网+”手段,实现垃圾监管信息化,建设环卫一体化综合平台。第二部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秩序,破解分类收运“混收混运”的难题,根据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实施工作方案和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结合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一章工作目标2025年完善垃圾治理全流程体系,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程度,增加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助力区发展,打造服务粤港澳的优质宜居生活空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以上。至2035年,全面建成与“粤港澳大湾区高能级中心、塑造世界级滨海城市景观、打造服务粤港澳的优质宜居生活空间”相适应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发展目标,垃圾治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全流程体系。第二章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责任分工2.1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贵任全区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区、镇(街)、村(居)的主导作用和基础作用,指导督促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根据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负责组织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对责任区内生活垃圾收运人员和收运单位分类收集行为进行监管。2.2 城市管理部门责任区、镇(街)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工作,对生活垃圾收运人员和收运单位分类收运行为进行监管。2.3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工作专项执法行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第三章主要任务3.1 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建设3.1.1 提升分类投放水平开展广泛的宣教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推动垃圾分类进学校、进村(社区)、进家庭、进单位,不断强化居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习惯。3.1.2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设置工作,并强化日常管养,确保合理配置、便民美观、环境清洁,推动生活垃圾投放智能化和数据化,引入智能化分类设施,提高居民分类投放积极性。3.2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3.2.1 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统一规范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桶、分类箱)的配置标准,指导各镇街对垃圾收集点进行规范围蔽,逐步取缔道路两旁、物业小区(社区、村)、商业楼宇、公共场所的不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设施。3.2.2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配置在现有环卫车辆的基础上,科学整合、增加经费、配齐满足垃圾分类收运需求、密封性良好、标志明显的专用收集和转运车辆,严格落实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运“桶车一色”要求,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3.2.3 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对现状垃圾转运站进行提标改造,按照规划建设标准增加用地面积或局部调整地块位置,提升臭气污水处理水平和压缩转运能力。更新现有的符合改造条件的转运站,升级落后的转运站,建造高标准的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和转运设施,提高垃圾收运系统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3.3 完善分类处理渠道3.3.1 加快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大型机团单位、企业、大中型农贸市场就近就地配套建设果蔬垃圾脱水处理设施。全面启动并加快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新一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3.3.2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落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购买服务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废玻璃、废塑料、废木质、废布碎、废纸类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扩展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深度,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年提升。3.3.3 统一有害垃圾处理途径各镇街自行选址分别建设一个符合环保要求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就地收运集中贮存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由具备处理条件的第三方企业定期统一收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