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docx
附件1:北京市中浮校食堂管理办法附件2:北京市中'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健全完善食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笫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含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委托经营食堂),是指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供应及就看空间的场所。.笫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笫四条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学校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持续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改善设施条件,不断提高供春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笫五条学生就睿坚持自愿性原则。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看,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学校应制定在校就餐管理办法,规范在校就餐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食堂实行属地管理,建立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笫七条市教委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并督促区教委履行管理职责。笫八条区教委是本区学校食堂管理的责任主体,依法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食堂建设,完善食堂设施设备条件;明确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学校落实食堂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依法开展审计;将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定期开展学校食堂供春满意度调查;指导学校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与营养健康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和学生健康状况监测,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笫九条财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区教委和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经济活动的监督,防范食堂财务风险将学校食堂设备设施等经费纳入预算,改善提升食堂条件。笫十条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指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区市场监管局履行监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原辅食品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大宗食材采购供应企业监管;监督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学校严格按照卷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区教委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笫十一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校园营养健康监测,依据学生餐营养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等标准要求,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人员;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监测与监督管理。笫十二条公安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及食材供货商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笫十三条学校书记、校长是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积极改善食堂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一)成立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书记、校长、食品安全总监(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食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食堂管理责任。<-)实行食堂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由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班主任、教师、食堂从业人员、学生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听取食堂运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梳理分析学生对食材采购、饭菜价格、低菜质量和员工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反映与诉求,研究解决食堂运行管理中的矛盾困难和问题。(三)成立膳食委员会。建立以师生、家长代表为主,学校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人员、营养专家(食品营养师等)、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比例不低于60%),膳食委员会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1人,以单数计,负责确定学生伙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采购招标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届任期一学年,并报区教委主管部门留存备查。(四)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制度。针对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教育培训、晨午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食品加工操作、餐食供应;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维修保养校验、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害生物防制、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日常检查、投诉受理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笫十四条严格落实陪春制度。学校应制定陪餐方案,每餐均应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学生共同用餐。书记、校长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应当陪餐。陪餐人员要轮流选择不同的班级进行悟短,对代菜进行客观评价,及时解决临餐过程中发现和学生反映的春食质量、数量、温度、卫生、餐饮浪费等问题,并做好陪餐记录。悟餐人员餐费应与学生餐费标准一致,费用可由学校经费据实列支。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区教委应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书记、校长负责制,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富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和书记、校长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笫十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健全并落实食材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资金管理等制度要求,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瓦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记录以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应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笫十八条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应提前将图纸、改(扩)建方案等征询区市场监管部门意见,确保食堂的选址、建筑结构、设计与布局和功能分区等符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笫十九条学校应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负责食品安全副校长),经学校任命后方可上岗。笫二十条学校应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讥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学校书记、校长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方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加工过程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书记、校长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本学校书记、校长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一)督促落实食品加工过程控制要求。(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保存食品加工过程记录材料。(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四)记录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笫二十一条学校食堂禁止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类、散装熟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流域野生捕捞渔获物以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采购和使用的食品。不向学生提供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以及裱花蛋糕。笫二十二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应配备专用的食品留样柜,留样柜须在监控区域内专人负责、上锁管理。每卷次的食品成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在专用食品留样柜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笫二十三条学校食堂用水采用市政供水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自建饮用水设施的,应取得卫生许可证,饮水设施应符合卫生规范。依法索取并留存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定期对涉水设备设施进行排污、清洗和消毒,确保用水安全。笫二十四条落实卫生要求。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处理区、就春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整洁、地面干燥,做好日常卫生清扫和检查工作。笫二十五条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制度。食堂应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标识明显,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交由符合要求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一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操作区与用餐区之间设置物理分隔,实行上锁管理或身份识别管理,未经允许和登记,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入。食堂应设置合理、标准的安全通道,配备符合标准的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应配置齐全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做好日常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完善食堂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笫二十七条学校食堂应按照“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和全程公开。笫二十八条学校在统筹校园信息化建设中,应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春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第二十九条学校每学期应开展2次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有完整记录;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笫三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通过设置投诉受理专线、意见箱、意见缭、公众号、小程序等形式,及时接收学生及家长食品安全诉求。学校接到投诉后,应准确记录投诉人姓名、投诉理由,并立即进行核实,确定处理方法,及时妥善处理。.第四章从业人员管理笫三十一条学校应加强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制定聘用、培训、考核等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促进食堂健康发展。笫三十二条学校食堂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各关键环节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采购、仓库管理、财务岗位不得相互兼任。笫三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结合本校实际,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食堂从业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应提前开展人员背景审查,不得聘用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或偏激等现象的人员。笫三十四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厨师应当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营养专业知识相关培训,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二)严格落实岗前检查制度。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制度,每天上岗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每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和卫生状况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得带病上岗;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以及手部有开放性外伤等病症时,应及时报告学校并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发现从业人员有过度疲劳和异常行为等表现,应及时处理;发现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精神异常等现象的,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三)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洗手消盖;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四)加强业务培训I。学校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营养配餐、消防、职业道德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加强厨师、面点师等重点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促进食堂从业人员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第五章自主经营食堂管理笫三十五条具备条件的学校,食堂应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公示。,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学生伙食费,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笫三十六条学校食堂应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员。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建立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每周公布学生套营养素供给量。笫三十七条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应充分征求学生代表或膳食委员会的意见,建立餐饮定价机制,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健全完善食堂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笫三十八条学校食堂管理的各类工作会议、日常检查、台账登记等记录应完整、规范,统一存档备查,期限不少于5年。笫三十九条建立并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学校应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公示栏等,定期将大宗食品原料来源、餐费标准、带量食谙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实际就看食谱信息要与公示食谱信息相一致。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师生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受理制度,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定期与学生、教师、家长沟通,征求对食堂管理、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商学校食堂满意度。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切实加强食堂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卫生、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师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厉行节约、食品安全、合理膳食、健康饮食、文明用餐、爱惜粮食等宣传海报,引导学生厉行节约、爱惜粮食,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和“节粮行动”,通过采取小份菜、半份菜、自助春等方式,制止餐饮浪费;加强餐饮育人建设,将食堂作为学校德育、劳动教育的重要阵地,努力打造健康向上的饮食文化。第六章委托经营食堂管理笫四十二条自主经营确有困难的学校,经报区教委审核同意后,方可采取委托经营方式为学生及教职工提供供餐服务。原则上由学校以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社会餐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食堂委托经营企业”),依法签订合同。有条件的区,可由区教委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规定,统一组织招投标活动。第四十三条食堂委托经营企业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至少配有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或学生营养专员。(三)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制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四)在中国政府采购、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笫四十四条学生食堂坚持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委托经营企业,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家长代表或学生意见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招投标工作流程统一组织招标,择优选定委托经营企业。选定的食堂委托经营企业经营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中标食堂委托经营企业名单要及时在相关媒介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五条教职工食堂委托经营企业选择按年度预算金额,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相关采购制度、单位内控制度等规定执行。笫四十六条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场地、设施由学校提供,实行“零租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承包费、管理费,不得向承包或委托经营方转嫁食堂建设、修缮等非合同约定的费用。.笫四十七条依法签订经营服务合同。严禁学校只包不管、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收受回扣、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学校食堂的公益性质不受影响。(一)学校与中标食堂经营服务企业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堂管理服务、饭菜质量和价格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食品安全、餐食质量、价格利润空间、合同终止条件等载明实质性条款,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责任,合同服务期不得超过3年,合同需向区教委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并将服务合同存档备查。(二)已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的,服务期满或合同到期后按照本规定执行。笫四十八条学校作为食堂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委托经营企业的监管,配备管理人员对委托经营企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包括食堂食材采购质量、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卫生及垃圾处理、食品留样、售卖价格、崔盒质量、服务质量、队伍建设、成本核算和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严禁以包代管或“一包了之第四十九条食堂委托经营企业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主动接受学校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审计。笫五十条食堂委托经营企业应全面落实节能降耗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节能域排和环保相关要求,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和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油烟排放需达标。第五十一条学校应制定委托经营食堂退出管理办法,发现委托经营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立即上报区教委,停止供餐,及时终止合同,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程序。在过渡期间,学校应采取应急措施,提前制定供餐预案。(一)未履行经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发生转包、分包经营业务的;擅自更换履约人或违反经营服务合同行为的。(二)降低供春质量和餐盒数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谙或每学年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80%的。(三)未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或管理资质、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或管理条件的。(四)与学校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五)存在采购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六)经营管理混乱、存在突出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八)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笫五十二条委托经营期满后,委托经营企业按照合同条款自然退出,食堂经营权重新进行招投标程序。第七章采购管理笫五十三条实行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制度。区教委应加强学校食堂采购需求管理,建立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招标制度和供应商准入制度,明确食材统一采购范围。对米面油、肉蛋奶等均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等方式,确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优质供应商,建立稳定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建立供应商退出和替补机制,加强动态考核。笫五十四条规范原辅材料采购。对不属于大宗食品采购范围的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应集中带量采购。笫五十五条食堂小额零星采购,应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探索完善采购价格、食材质量及与信用记录挂钩的食材竞价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笫五十六条规范供货合同管理。学校应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报区教委备案,合同内容应至少包括:采购品目、数量质量、价格机制、费用结算、配送流程、服务时间、风险条款和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事项等。笫五十七条建立食材验收制度。学校应成立由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专(兼)食品安全管理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食堂食材验收小组,按照供货合同约定开展脸收工作。笫五十八条严格履行进货查险要求。验收时,学校应由2名以上验收小组成员参与,查验食品外观、供货商资质、合格证明等,将到货品目、数量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录入台账,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确保原料可靠、问题可查、源头可溯。学校应严格执行采购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完整保存各项采购文件资料,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有条件的学校可进行图片、视频录制。笫五十九条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限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越过保质期、感官异常、手续不全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食品。笫六十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出入库应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禁变质、过期食品出库、入库。第八章营养健康管理笫六十一条学校应将营养与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内容,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食堂应在校园营养师指导下,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广泛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品种多样、数量充足、成本合理、结构科学、营养均衡的每周带量食谙并提前公布,科学营养供春,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笫六十二条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及服务评价等职责。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制定营养配餐计划、带量食谱及营养标识等,并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情况提供个性化营养配餐。笫六十三条建设营养健康就春文化,在食堂显著位置张贴或播放营养健康、防范食物浪费等宣传材料,摆放测量身高、体重等的设备并配有自测方法,每周公式带量食谙及营养标识。笫六十四条食物种类每餐应至少提供谷尊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禽蛋类、奶及大豆类中的3类。食物烹饪方法应当符合营养健康原则,减少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的用量,少用炸、煎、虐、烤等烹饪方法,每周油炸类、肉糜类半成品和鸡肉类制品累计不得超过2次。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第六十五条加强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依托“520”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和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合理膳食、“三臧”、肥胖防控、节约粮食等政策和知识。定期组织食堂负责人、营养指导人员和厨师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技能培训与考核。第九章食堂财务管理第六十六条学校食堂财务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强化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笫六十七条学校自主经营食堂财务管理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及决算报告等方面,严格遵照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执行。笫六十八条学校食堂的固定资产维修改造、配置和更新,以及空调、电梯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的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校承担。笫六十九条采取委托经营方式的食堂,由经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生餐费应据实与供餐企业结算,由学校按照代收费方式进行管理。采用预收方式的要同步建立退费机制,要按照学生实际就餐情况做好退费工作,不得发生损害、侵占学生利益情况。笫七十条食堂板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学校应广泛征求家长及师生员工意见,建立餐饮定价机制,完善定价程序,合理确定伙食标准。笫七十一条教职员工在学校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不得侵占学生利益。伙食粉收入及支出单独核算、据实结算,严禁一拨了之,严禁将伙食费结余转移至委托经营企业或供餐企业,严禁变相发放教职工福利。笫七十二条学校收取伙食费应开具正规票据。自营食堂财务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并按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办理相应报销手续。第十章食品安全事故与应急处置第七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信息报告、人员救治、现场保护、证据保全、危害控制、事故调交、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措施,每学期组织开展演练。笫七十四条学校应与区教委、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建立点对点联系方式,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食源性疾病,应按照就近、就地处置的原则及时快速处理,按有关重大事项和信息报告规定,立即向区教委、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属地包保干部等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不报;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结果、善后处理等情况。笫七十五条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二)立即停止供春,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施设备、集中就餐剩余食物和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等检测样品及现场,并按照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加强舆情管控,回应社会关切。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笫七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市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第七十七条区教委应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将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依法加强食堂财务审计,每年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开展财务审计,5年内完成一轮审计。笫七十八条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市级联合检查每学期应不少于1次;区级联合检查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笫七十九条区教委要督促学校利用微信小程序、第三方APP.调查问卷等方式,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供餐满意度测评,组织师生和家长对板菜质量、品种、价格、卫生和营养等方面进行评价,测评结果报区教委。区教委对投诉举报反映比较集中的学校组织开展供餐满意度复核并督促整改。第十二章责任追究笫八十条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委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的;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二)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三)以收取食堂经营服务企业管理费、折旧费、租金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运营成本的。(四)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皱送或以权谋私的。(五)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六)隐匿、伪造、毁灭、转移不合格食品或者有关证据,逃避检查、使调查难以进行或者责任难以追究的。(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致使事态扩大,或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保留现场的。(八)采购不合格食品、食品原材料,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九)在招投标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笫八十一条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相关人员未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学校集中用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笫八十二条食堂经营服务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学校食堂经营过程中不履行管理职责、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食堂经营服务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终止服务合同。.第十三章附则笫八十四条本办法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等部门依据职责负责解释。第八十五条各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北京市中小学校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勤(2017)36号)同时废止。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校外供春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校外供餐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学生营养、健康、安全、卫生用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笫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校外供餐(以下简称“校外供餐是指中小学校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及教职工委托,通过从校外供春企业订餐的形式,集中向学生和教职工提供餐食的行为。笫三条本办法所称校外供餐企业,是指根据服务学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笫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的企业及其经营活动和需要校外供餐服务的中小学适用本办法。中等职业学校食堂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笫五条学生在校就餐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就餐意愿,由学生家长自愿委托所在学校办理校外供餐相关事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订购。笫六条校外供餐坚持质量管理原则。校外供器企业应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发育需求和季节特点,不断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市教委统筹指导全市学校校外供餐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策并督促区教委履行管理职责。第八条区教委是本区学校校外供春的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学校校外供春工作。负责螫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校外供餐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和学生健康状况监测;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健全完善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每学期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对校外供餐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和供餐质量专项检查,督促指导落实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责任。笫九条财政部门应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十条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指导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区市场监管局履行监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校外供餐企业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校外供餐企业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区教委通报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相关信息;加强对校外供在企业食品进货杳验、加工制作、食品贮存、清洗消毒、分餐配送等全链条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合理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笫十一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校外供餐营养健康监测,加强对校外供餐企业饮用水监测和监管;对学校和校外供容企业提供营养指导,定期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培训;指导学校和校外供餐企业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第三章学校职责笫十二条学校是本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负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对校外供餐的日常管理,督促校外供餐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学生餐营养指南等相关标准要求为学生提供餐食,确保学生餐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安全卫生、优质放心。笫十三条学校应每学期通过党组织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校外供春和食品安全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校外供餐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笫十四条学校应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负责食品安全副校长)、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和营养指导员,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责任,指导校外供餐企业优化供容方案和每周带量食谱。笫十五条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校外供餐企业配送食品的接收和杳脸,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索取并留存供餐企业加盖公章的配送清单(出货单(二)检查核对送容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工作证件;检查盛装容食(食品)的容器是否有封装标识,明确标注供餐企业信息、保存条件、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三)检查配送车辆是否为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是否采取食品保温措施;检查配送车辆货箱的卫生状况和消毒记录。(四)检查配送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春食温度、配送时间是否符合要求;配送食品是否与食谙一致。(五)填写配送食品交接单,做好收餐查验记录。第十六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应对每卷配餐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餐次的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桶餐按照餐品种类留样,盒餐整盒留样,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做好对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审核人等文字记录。笫十七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校外供容企业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加强出入校园的送餐车辆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笫十八条加强就餐秩序管理。学校应主动为校外供餐企业创造良好的供在条件,并协助做好供餐食品分发、保温等工作,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要合理安排管理教师或学生就餐监督员,督促学生在规定地点按时就餐,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用餐、安全用餐、珍惜粮食、节约用春、杜绝浪费。笫十九条严格落实够餐制度。学校应制定陪餐方案,每餐均应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学生共同用卷。书记、校长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应当陪餐。陪餐人员要轮流选择不同的班级进行临春,对保菜进行客观评价,及时解决1.餐过程中发现和学生反映的在食质量、数量、温度、卫生、卷饮浪费等问题,并做好陪餐记录。临餐人员餐费应与学生卷费标准一致,费用可由学校经费据实列支笫二十条建立并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学校应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校内公共信息平台、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校外供餐企业名称、供餐合同、餐费标准、主副食的餐量、大宗食材原料来源、每周带量食谱、营养素供给量等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师生和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教师和学生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或设立家长开放日,对校外供餐实施有效监督。笫二十一条建立并落实校外供餐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应利用微信小程序、调有问卷等方式,组织师生和家长对坂菜质量、品种、数量、价格、温度、卫生、营养和服务等进行评价,充分听取师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及时与校外供春企业进行沟通,督促供餐企业提高春饮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供餐满意度测评,每次测评结果需报送区教委。笫二十二条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学校要依托全民营养周、“5.20”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不偏食、不挑食、不暴饮暴食,养成厉行节约、爱惜粮食的良好习惯,杜绝餐饮浪费行为;教育学生不到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经营场所用餐,不购买无证摊贩经营的食品。笫二十三条学校要把校外供春管理服务纳入中小学生德育和劳动教育范畴,鼓励通过学生组织、值日生制度等形式,有序参与集体分餐、套具回收、垃圾分类、客后清洁和用餐秩序维护等实践活动,实现中小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目的。笫二十四条学生餐费应据实与校外供餐企业结算,由学校按照代收费方式进行管理,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个人开设的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取,学校开具合规票据。采用预收方式的要同步建立退费机制,要按照学生实际就餐情况做好退费工作。学校要加强对校外供春企业管理,加大监督检有,不得发生损害、侵占学生利益情况。笫二十五条教职工用在应付餐费,严禁将餐费转嫁给校外供春企业。春费可用学校经费等保障,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