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管理的问题及对策.docx
代建制是我国政府对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的产物,是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领域推行的一种拓的项目管理硬式。2004年?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壬的确定)(国发2004)20),在该确定中的第三条第五敕E月确规定:对非经营住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标等形式,选择丐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严格选制项目投奥、质和进度,项目建成后交付运用单位的制度(项目建设管理模式)。1 .国家提IS推行“代建制”在传统笆埋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首理、运用四位一体以及实行目宫性、临时性、分散性的管理方式带来了诸多问褪。代延制是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究,其初衷主要是解决政府部门基建专业管理方面阅历不足,前单出现超规模、超标波、超投资的“三四"问题以及因跳乏有效的运作及监但机制,学生腐败问题。目前,代建制模式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她若遍拉行,并得到认可。2 J代建制”的现状及问!S(1)代建市场发展不完善现阶段的代建企业由下面三种单位焚化而来;研原来政府部门负责基本建设的人员组建而成,并在各自系蜕开展代建业务:触投资询问、造价询问、建设曲酒、招标代理等询问单位拓展业务来从事代建业务:旗由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转变而来。在建设工程领域,技术服务类企业(如监埋、设计、勘察、询问号良焚不齐、形5t各异.代建单位也不例外,有挂第的、出租资质的、也有接到业务转包的,凡此种种,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代建柒位作为专业化、社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应目有较强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实力。-些代建单位在技术、管理水平以及数上,玳以满意大范围拉行代建制的要求,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2)代建单位服务费偏低目前,在实施代建制的相关文件中没有明确设H代建费的标准,代建单位服务近主要是参照执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明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看法(财经建函2004300号)第四项”项目代建单位代建管理费开支标准和核算方法”中的看法;建设单位自行确定项目代建单位和政府设立(或授权)产生的代建单位,其代建笆埋身由同级财B!部门依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不S5于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等位管理费标准严格核定。政府招标产生的项目代建单位,其代建管理费标底由同级财政郃门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纲制。所以目前代建收费一般参考''建设单位管理费”。通过套用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所确定的代建管理费,没有客观地反映代建单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和风险,缺少相应的成本铉用支出、利潟获得和风除酬劳考虑,取由标准明显偈低。同时,相奂文件中也没有明确设置代建货的取货下限,导致各代建单位在投标中出现无序竞争的现段,使代建管理费用一降低再降.所签订的代建合同普通存在担当义务多、收费少、管理责任大、权力小等状况,造成了代建单位责权利的不对等,影响了代建制的发展。< 3)工程界面划分不明确一建设项目总投贯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其他费、预备费等由政府发改委批复:二办公家具及工器具网置货由财政部门批复并通过政府筑一选曲.作为代建单位如何划分好工作界面.彻底分清晰哪部分属于建安费,町部分属于财政支付费用.从而滴氤托付单位及运用单位的拨终需求,存在雉度。< 4)代建里位法律定位不明确迄今为止,“代建制”概念的权瞰潮述,没有能够实质性她解决代Si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建设期项目法人应当履行相应职责和权力的法律定位问懑。因而,代建单位仍旧乐于被动局面.只能作为被托付一方,受制于托付合同,听命于建设单位或投资主体.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充分发挥全方位.。业化的项目管理用务优势,兼以在项目各参建等位中确定起主导地位,也弦难以对工程实施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使得代建单位充其只能是坐实上的''工程点理”或作为代言人而已。代建单位往往只于弱势地位,责任、权力、义务不对等。代建制实践过程中,代建人泄行职责的法律环境和行业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也就是说.在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没有法律授予的地位。因此,客观上无法得到各绘政府和建设相关管理、备案部门,如规委、建委、环保、消防、质检等方面的认可,实际碌作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在办理各种工程建设手域的过程中.其身份难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M可,代理单位迫于无奈,不得不依能和求助于运用单位。< 5)业主观念没有完全转变有些运用单位为了部门的利益.对于代建工作存在肯定的祗触心情.不是自觉自愿接受项目代51.而是在代建过程中或是不主动王动协作,不履行应担当的贯任:或是不方放弃自己的权力,利用甲方身份超越权泯干涉代建单位的正常工作。一些短用单位在将费任转移给代建人之后,并不想将全部建设过程的权利全部交给代建人,对于施工承包、设备和材料擅购等仍时常将目己的意愿强压给代建人,使代建人很期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公正。3.'、代建制”实施的几点建议< 1)提升代建单位资质,提高从业人员素养,增加代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制”爸理是个聿烧工程,须要多专业、多要素、多资质的协同和柒成。依据国冢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方法第三条规定: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询问、招标代理学一项或多项资质。作为“代建制”企业,H备多项贯质,可以发挥企业综合专业优势.有利于代建业苏的开展.有利于供应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代建制企业国于“智力服务业它与其它产业的主要区分在于它的成果是在从业人的学向、诩历和智力中产生的,为此从业人员的索界极为圭要。应激励员工爹与技术职称评审和考取注明执业资格,并主动为各桀人才脱颍而出搭建平台(如:等与各类培训H1.研讨会或组织探讨沟通、专跟洪库等).创建条件。既丰富从亚人员学问结构.也探讨解决执业中遇到的疑点难题.拓宽初野,提高员工的实务实力和综合索养。从而适应业务多元化及客户需求多、要求高的新形势,培高望合型、全方位、离紊养的专业人才。(2)完苦代建监管机制.加大监径力度实施“代建制”后,各部门在界责范围内开展严格的监管工作,可以阻挡各类违规猱作行为.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但仍存在项目利益被侵扰的可能.因此仍须要构建全面的监管机制。郎:府部门的监管I各监管部门应防变猊念,加国对代建单位及代建工作的相识,在原有监管职能的基础上,逐步构建起针对代建项目的监管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过程监管和远程监控,监理共享信息平台,降低监管成本。碘用单位的监管,运用单位主要监督设计、施工、监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招标工作: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监督代建单位对政府资金运用状况。的业协会的监笞I行业侨会对代建单位的粱业道德和工程业绩、费信状况进行监管,对于违反行业秩序的单位进行惩罚和跟制。秋建单位自身的监管:代建单位以及现场项目部要制定自我监督的职责,从维妒单位声誉.提升行亚影响力.提高饪理效益角度心身,加强对现场芒理人员的监管。豁众的监督:公众对代建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招标、擅购、建设管理近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迸行监督。此外,在监管机制系织中建立一套与之匹配、行之有效的监修程序至关生要,没有明确的程序,监督机制将址以落实到实犯。< 3)规范代建费用标准,保障代建单位的合理收益“代延制”收费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向也.尽管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代建单位应当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合理的代建铉用是代建制得以健康发展的基姗条件之一,应照予支持和保障。际政部C指导看法规定:建没项目实行代建制,除运用单位前期工作发生必妾的费用经批准可列支外,任何单位不得再列支建设柒位管理费。由此可见,前期费用应当是代建费用的生要组成部分,也是合理收费。另外,财政部指导看法还规定:代建管理费要与代建单位的代建内容、代建缭效挂钩。财政部门要制定制地的方法加建对项目代建单位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嘉奖资金可从项目结余费金中开支。在建设部颁布的试行方法中,也视定: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单位根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依据相应节约投资制的肯定比例赐予嘉奖.!奖比例有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由此可见,代建收费的组成内容,汪应当包括嘉奖资金。因虻,“代建制”的收短除移考建设单位首理铉外,还应包括项目前期转用和嘉奖赛金。代建管理费是智力劳务酬劳,高素养的管理团队能使项目以殿合理的投入发理建大的经济效应。支付适当的费用来保证政府工程的质索、进度、资金得到有效限制.对于政府投资方来说.事实上是一项极为经济的投资。制定代建取贽标准,并在招投标时不以代建尝为主要评价标准,以代建单位的类似业场和信誉、项目经理、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财务实力、代建方案等各种琮合因素评标。(4)完芒代建法制建设,确定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代建制”是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中的一项详知制度,实施代建制的主要目的,是在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中,引入市场主体作为代建单位,端过签订合同使代建单位对项目的投资、迸度、质整、平安和环境等限制目标担当民事责任,以代5?单位的管理代替行政省理.从而克服政府投奥工程中管理机构臃肿、专业化程度低、腐败滋生、超概算、超双模、超工期等弊潴。但由于目前代建制必于起步阶段,国家没有立法,致使代建项目的法律主体不明确,关系不涌.因此有必要设立E建设项目代建法,充分明确代建制的含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范围、代建制组织首理、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及拉择、代建合同的性质、代建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代建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否等。< 5)地方政府实施观范管理政府芒理部门应建立起一整交的管理制度.主导“代建制”的健S?发屈。(Sfi场准入制。对代建企业应当设!分定“门假”,以保证代建质S1.这些“门侬”一般应包括:注册资金,以证明其担当风险实力:技术力气,以证明其首理实力:代建记录,以证明其实际实力。同时,依据代建企业的相关数据确定其资质等圾。函投标制.对代建企业的选择应采纳招投标制。这些制度应包括:a)强制性规定,对于由政府财力,亚主要由政府财力.或由政府担保建设工程.以及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强制性规定必需实行“代建制“,并通12招投标送择代延人:b)禁止性规定,参与投标的代建人'必需与招标人,以及以JS的工程承包商、材料供应商浮没有任何资产和人事方面的窣连:c)平台设过.可以共用现有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平台,但其评标方法等应依据代建珞点生新设定。侬用记录制。代建的特点.确定了代建人的诚信度的审要住,建立代建人的信用记录.有利于政府管理.也有利于建设方的选择。记录内容应包括:已代建项目状况,主要内容有工程规模和敢、质Ji评定、审计结论等:不良纪录,包括是否有祓各触惩罚的记录、是否有企业单位或人员织务犯罪,或造成他人取务犯罪的记录等。航业管理制。随着政附界能转变、国企改革和代建市场的发展.代建企业必将走向行亚管理的道珞,在代建制发展的初期就有备无患,建立起行业管理制度,不但能使代建制健康发展.还可以带动整个建筑领域的行业管理.从而匏制因不正值竞争所产生的取务犯罪案件。从各地改革实践来看.“代建制”的推行,对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发挥了作用.特殊是在强化前期工作、引入市场运作机制、提高建设管理的&业水平、抑制长期存在的“三超”问懑,防止幅败学生等方面,的确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作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自建制”狗变为"代建制”己成为一种必定趋势,它的成效母璃雀凝.目前代建制仍旧在发展探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