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社会工时制度与劳动关系工时制度的区别?.docx
-
资源ID:7266978
资源大小:11.10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如何理解社会工时制度与劳动关系工时制度的区别?.docx
【问】如何理解社会工时制度与劳动关系工时制度的区别?【答】社会工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劳动关系工时制度在社会工时制度基础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性。1、社会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是对1994年2月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64号】的修订。其要点是:1 )职H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 )因H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H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2、劳动关系工时制度劳动关系的工时制度在社会工时制度基础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1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3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4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H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3、差异性实操解读1 )每周四十四小时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正式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当时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64号】规定,其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遗憾的是,在先后三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订中,均未能及时对第三十六条规定给予修订。此条款已经被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所替代。不再执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严格执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2 )日H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社会工时制度实行强制性的工作小时数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H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而劳动关系工时制度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每天工作小时数的上限和每周平均H作小时数的上限。劳动关系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的规定,是法定的工作日延时工作时间的确定依据。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规定,是企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下,实行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制度的规范依据。3 )休息日及休息天数休息日的界定,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三十八条规定,休息日是指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每周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作为法定周休息日强制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H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劳动关系下的每周休息天数,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为前提条件,至少休息一天为原则。而且,具体休息日可以不执行社会工时制度规定的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安排具体休息日,也可以不实行企业全员统一具体休息日,可以实行安排轮岗休息日制度。4 )日H作小时数标准在国家法律法规中,涉及休息休假待遇的规定,均以社会标准工时制度为依据,即,每天工作小时数为八小时。如,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支付标准上限为不超过当日八小时的工作小时数。休息带薪年休假时,可冲抵当日八小时的工作小时数等。有国家或地方特殊规定的,执行其规定。4、企业特殊工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当严格执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当地政府规定。5、工作时间制度相关文件1 )原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H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143号】2 )原劳动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3 )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4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5 )各省市当地关于企业工资支付的相关条例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