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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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卷).docx
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卷)单选题1.A国人甲拐卖B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我国没有刑事管辖权,应当交由A国处理B(江南博哥).我国没有刑事管辖权,应当交由B国处理C.我国有刑事管辖权,应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处理D.我国有刑事管辖权,应依照相关国际惯例处理正确答案:C参芍解析: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本案中,A国人甲拐卖B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我国对此有刑事属地管辖权,适用我国刑法处理。单选题2.下列选项中,不应认定为存在犯罪故意的是()。A.精神病人犯罪的B.醉酒的人犯罪的C.防卫过当造成重大损害的D.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结果的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有以下两个特征: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A项,精神病犯罪中不一定存在犯罪故意,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奏任:但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贡任。B项,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有犯罪故意,属于行为人使自一陷于无责任状态的情况。C项,防Tl过当造成重大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对造成的过分损害存在过失甚至故意,具有罪过性,属于滥用防卫权对不法侵害人造成过分损害的非法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因此,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结果,不应认定为存在犯罪故意。单选题3.对于行贿罪的司法认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行贿的方式包括通过赌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巨额现金B.行贿的对象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C.行贿的内容包括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子女就读重点中学的机会D.行贿的主体包括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但未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人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项,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通过赌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巨额现金的行为属于变相地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B项,行贿的对象仅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身的,构成对单位行贿罪。C项,行贿的内容为经济利益,不包括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女就读重点中学的机会。D项,行贿必须是行为人的主动行为,如果是被勒索不得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罪。单选题4.适用没收财产刑时,可以没收()。A.被告人收受的贿赂款B.被告人持有的股票C.被告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D.被告人作案使用的电脑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没收财产刑,是指将犯罪分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是我国附加刑中较重的一种。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A项,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贡令退赔。因此,被告人收受的贿赂款属于其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贡令退赔OB项,被告人持有的股票是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在适用没收财产刑可以予以没收。C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不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不能适用没收财产刑。D项,刑法第64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被告人作案使用的电脑,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先行查封、扣押、冻结,待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上缴国库,不能适用没收财产刑。单选题5.如果我国刑法规定,犯甲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O。A.可以判处拘役B.可以判处无期徒刑C.可以判处8年有期徒刑D.可以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轻原判刑罚,既可以是将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将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A项,法定刑即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甲罪的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不可能判处拘役刑。B项,宣告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若甲被宣告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4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3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2年以上23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1年以上22年以卜.有期徒刑。因此,若犯甲罪的被告人被宣告判处无期徒刑,对其适用减刑时不可能仍判处无期徒刑。C项,若犯甲罪的被告人被宣告判处15年及以卜.刑期的有期徒刑,对其适用减刑时,可以判处8年有期徒刑。D项,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不可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单选题6下列行为人中,应认定为走私毒品罪共犯的是()。A.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广的缉毒人员甲B.被胁迫帮助贩毒分了运送毒品入境的乙C.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隐瞒犯罪所得的丙D.非法携带大量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出境的丁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A项,刑法第349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卜.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卜有期徒刑。缉毒人员甲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当从重处罚。B项,走私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的行为。贩毒分子运送毒品入境,构成走私毒品罪,乙被胁迫帮助其运送毒品入境,构成走私毒品罪的胁从犯,胁从犯属于共犯的种。因此,乙构成走私毒品罪的共犯,但可以对其减*处罚或免除处罚0C项,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器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所实施的法定行为。内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隐瞒犯罪所得,应认定为洗钱罪。D项,刑法第35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酊、乙醛、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丁非法携带大量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出境,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单选题J7.文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将发热门诊值班医生打成轻微伤,并损坏其防护用具,致使该医生被隔离观察无法正常从事诊疗工作,情节恶劣。文某的行为应认定为O。.寻衅滋事罪B.故意伤害罪C.妨害传染病防治罪D故意毁坏财物罪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项,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甲在疫情防护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将发热门诊的值班医生打成较微伤,并损坏其防护用具,致使值班医生无法正常工作,且情节严重。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B项,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但此处值班医生为佬微伤,因此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C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此处甲的行为不足以引起疫情传播或传播的严重危险,不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D项,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甲主观上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财物损坏,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单选题8.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8、9、10小题。甲(15周岁)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被留卜理货的店主(系益哑人)发J§假设一:甲见势不妙拔腿就跑,店主随后追赶但因天黑路滑不慎摔成重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构成盗窃罪C构成抢劫罪D.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项,甲未窃得财物,且店主的摔伤与甲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甲对此不用负贡,因此,甲不构成犯罪。B项,刑法第17条规定,1.i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贡任。因此,由于甲15周岁,其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不负刑事贡任。C项,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并未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足以压制反抗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转化型抢劫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甲被发现之后便逃跑了,并没有实施任何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也不成立转化型抢劫。D项,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此处的“住宅”指的是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本案中甲在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临街店铺为经营场所,而非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不能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因此,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单选题9.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8、9、10小题。甲(15周岁)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被留卜理货的店主(系香喳人)发现。假设二:甲抽卜腰带将店主捆住,在店内翻找现金未果,悻悻离开。甲的行为属于0。A.实质数罪B.犯罪未遂C.入户实施犯罪D.携带凶器实施犯罪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A项,甲用腰带将店主捆住是为了便于抢劫,该非法拘禁行为属于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属于处断的一罪而非实质数罪。B项,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甲在店内翻找现金未果,属于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即犯罪未遂。C项,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拈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洵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本案中甲虽然在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临街店铺为经营场所,而非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不能认定为“户”。D项,腰带不屈于“凶器”,甲的行为不属于携带凶器实施犯罪。单选题10.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8、9、10小题。甲(15周岁)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被留下理货的店主(系聋哑人)发现O假B三:甲为防止罪行败露,用双手紧扼店主颈部,店主随手抓起身旁健身用的哑铃,将甲碓死。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店主需要承担刑事贡任及民事赔偿费任B.店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C.店主需要承担刑事贡任但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店主不需要承担刑事贵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屈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甲用双手紧扼店主颈部,店主的人身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而且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店主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甲死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店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北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无须承担民事责任。单选题J11.文某有祖传名画一幅。2020年1月1日,文某的朋友乙看到后提出以市价购买并成交。2021年1月1日,乙经鉴定得知该画为货品,但碍于情面未告知文某。2021年5月1口,文某得知该画为鹰品,随即向乙提出退还价款并索要该画。此时,对该合同()。A.文某有权解除B.文某有权撤销C.乙有权解除D,乙有权撤销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AC两项,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解除事由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本题中并不存在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也不存在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或者约定一方享有解除权的情形。BD两项,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民事法律行为。误解,又称错误,具体包括: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对标的物的误解:对价金的误解:对当事人的误解。本题中文某与乙双方对名画性质发生误解,属于对标的物的误解。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本案中,乙于2021年1月1日知道撤销事由,但是碍于情面未告知文某,到2021年5月1日,时间已经超过90日,乙的撤销权消灭,此时只有文某对该合同有权撤销。单选题12.2020年2月27日,某网店以100元的优惠价格寄给老客户甲一盒新到的面膜,并附说明:若不同意购买,请在10天内寄回,邮费到付。3月1日,甲收到面膜并放在桌子上,3天后将面膜扔进垃圾桶。3月12日,该网店要求甲付款,甲表示拒绝。该网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0。A.未成立B.有效C.无效D.被撤销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项,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原则上应以明示方式作出,特殊情况下依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规定也可以以行为方式作出,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事先有明确约定外,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网店将面膜和说明寄给甲的行为属于要约,要约仅说明以行为方式退回,而非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且此处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事先也没有明确约定,因此,甲的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该网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BCD三项,合同的效力以合同成立为前提。本题中,该网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尚未成立,闩然不涉及合同效力评价的问题。单选题13.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为()。A.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B.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C.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D.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时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3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单选题14.X银行、丫公司、Z公司三方约定:X银行贷款给丫公司,Y公司以存放在港口仓库中的1000吨某型号钢材提供质押,X银行委托Z公司监管。合同签订后,Z公司派员工入驻钢材仓储地控制钢材。本案中,质权的设立时间为0.A.三方协议生效之FlB.X银行放贷之日CZ公司实际控制钢材之日D.港口仓库收到三方协议之日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交给债权人占有或者控制,以此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得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Y公司以100O吨某型号钢材提供动产质押,以担保X银行向其提供的贷款。X银行为债权人、质权人,丫公司为债务人、出质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回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55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监管人系受债权人的委托监管并实际控制该货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质权于监管人实际控制货物之日起设立。Z公司受债权人X银行的委托对该批货物进行监管,X银行的质权于监管人Z公司实际控制货物之口起设立。单选题15甲开车不慎刷蹭了乙停在路边的汽车。甲因着急上班,在被副车辆上留下一张写有H己联系方式的字条后离开。乙见后联系甲,两人在电话中商定甲赔偿800元。乙将车送去修理,支付费用100O元。甲和乙之间关于赔偿的约定0。A,成立并有效B.因重大误解而效力待定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D.因系口头约定而无效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合同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其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合同的效力,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将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合同的有效要件是: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公序良俗。甲乙通过协商约定赔偿800元钱,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并且民法尊重意思自治,乙修车花费100O元与甲赔偿的800元之间差距不大,结果无明显不公。因此,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有效。单选题16.甲之小甲、乙之子小乙在同一所小学上学。乙平时工作较忙,经常请甲帮忙接小乙放学。某日,乙乂请甲接小乙。在甲骑车载小乙回家途中,小乙擅自解开安全带从车后座掉下受伤。甲立即将小乙送到医院,支付医疗费若干。该医疗费应当O。A.全部由甲承担B.全部由乙承担C.由甲和乙平均分担D.由甲承担大部分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无偿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且委托人无须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929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在甲骑车载小乙回家途中,小乙擅自解开安全带从车后座掉下受伤,甲立即将小乙送医,甲既无故意,也无重大过失。因此对于甲垫付的医药费应当全部由乙承担。单选题17.W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X设计院签订了技术咨询合同。受托方X设计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W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双方对此类新技术成果归属未作约定,该成果依法屈于O。.X设计院B. W公司C. X设计院和W公司D.国家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885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受托人X设计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委托人W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双方对此类新技术成果归屈未作约定,该成果依法属于受托人X设计院。单选题18.某酒店建立了房客信息数据库,但因自号技术人员的疏忽存在系统漏洞。网民王某利用上述漏洞获取了该酒店房客信息,并招这些信息在网上公开,导致房客孙某因个人信息泄露遭受损失。孙某的损失应当由()0A.王某全部赔偿B.酒店与王某承担不真正连带赔偿贡任C.酒店与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酒店与王某承担按份赔偿责任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二人以上虽无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酒店由于过失,王某出于故意,二者的侵害行为宜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即房客孙某的个人信息泄露损失。因此酒店与王某应当承担按份赔偿责任。酒店虽然建立了房客信息数据库,但是酒店本身并不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此不能适用民法典第1195条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单选题19.A、B、C、D四家公司对E公司负有400万元的连带债务,内部约定每家公司负担四分之一,现债务到期。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O。A.如A的债务被E免除,B、C、D仍需履行400万元债务B.如B与E因合并成为同一主体,A、C、D的债务消灭C.如IC将自己对E的债权与400万元债务抵销,C有权就300万元债务向A、B、D追偿D.如D履行了400万元债务,其有权请求A、B、C对4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资任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A项,民法典第520条第2款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如A的债务被E免除,B、C、D仅需履行剩下的300万元债务。B项,该条第3款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如B与E因合并成为同一主体,A、C、D的债务继续存在。CD两项,该条第1款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如C将自一对E的债权与400万元债务抵销,C有权就300万元债务向A、B、D追偿。如D履行了400万元债务,其有权就300万元债务向A、B、C追偿。单选题20甲倒车时操作失误撞倒围墙,压死了站在墙后的甲母。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保险合同约定:“保险车辆造成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赔偿。”经查,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并未提示甲注意该格式条款。甲可以主张该条款O°A.无效B.可撤销C.效力待定D不成为保险合同的内容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本题中,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并未提示甲注意该格式条款,因此甲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保险合同的内容。多选题1.下列行为人中,应认定为主犯的有()。A.诈骗集团的骨干成员B.教唆13岁少年杀人后抛尸的成年人C.遭暴力胁迫实施抢劫行为的犯罪分子D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首要分子正确答案:AB参考解析: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A项,诈骗集团的骨干成员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主犯。B项,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教唆未成年人杀人后抛尸的成年人,应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应认定为主犯。C项,遭暴力、胁迫实施抢劫的犯罪分子是胁从犯。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项,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未必都是主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只有聚众者才构成犯罪,如果聚众者只有一人,则此罪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共同犯罪,无所谓主犯。多选题2.下列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不正确的有O。A.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才能认定遗弃罪既遂B.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才能认定绑架罪既遂C.只有造成财物被烧毁才能认定放火罪既遂D.只有窃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才能认定盗窃罪既遂正确答案:ABCD参号解析: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A项,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既遂须情节恶劣,但不一定导致被害人死亡,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构成遗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B项,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完成了绑架被害人的行为就构成既遂,无须导致被害人死亡。C项,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行为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时就已经既遂,而并不以实际损害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既遂未遂的标准。D项,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行为人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只要行为人控制了财物,就构成既遂。多选题3.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B.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C.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D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正确答案:ABCD参考解析:A项,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B项,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C项,时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D项,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视,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多选题M.司法机关在认定高空抛物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时,应结合行为人的生活阅历及生活常识综合考量O。A.行为人对抛物场所的认识B.行为人对抛物高度的认识C.行为人对抛物时间的认识D.行为人对所抛具体物品的认识正确答案:ABCD参考解析: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91条之2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司法机关在认定高空抛物行为人是否有犯罪故意时,应结合行为人的生活阅历及生活常识,综合考量以卜.因素:行为人对抛物场所的认识;行为人对抛物高度的认识;行为人对抛物时间的认识:行为人对所抛物具体物品的认识。多选题5.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O。A.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B.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C.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动物体内,情节严重的D.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动物体内,情节严重的正确答案:ABC参考解析:根据刑法第336条之1规定,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C两项,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构成犯罪。B项,将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构成犯罪。D项,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其他动物体内不属于该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多选题6.甲与A公司约定:甲将臼己的汽车卖给A公司并转移所有权,A公司支付价款60万元:该车由甲占有使用,甲每月支付租金15000元:合同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汽车无偿归甲所有。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O。A.甲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有名合同B.甲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名为买卖合同,实为借款合同C.甲与A公司之间关于合同期满后汽车归属的约定无效D.A公司对汽车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正确答案:AD参考解析: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物、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AB两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甲将其汽车出卖给A公司,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汽车从A公司处租回,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甲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有名合同。C项,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因此甲与A公司之间关于合同期满后汽车归属的约定有效。D项,根据民法典第745条的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多选题7.下列选项中,属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有()。A.地理标志B.植物新品种C.商业秘密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确答案:ABCD参考解析: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识;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多选题8.情事变更制度体现的民法基本原则包括0。A.自愿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平等原则D.公平原则正确答案:ACD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533条规定,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制度体现了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协商,按照自己的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司法机关公平合理地处理民事纠纷,即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情事变更制度中并没有体现该原则。多选题9.预告登记的失效原因包括()。A.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死亡或者终止B.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撤销C.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D.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起90口内权利人未申请登记正确答案:BCD参考解析:预告登记,是指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即权利取得人对未来取得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债权请求权而进行的登记。民法典第221条第2款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此处的债权消灭包括:买卖不动产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等。多选题10Y公司常年为Z公司供货,贷款按月计算,每年6月底支付。2021年1月10日,Y公司与某银行订立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将其对Z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100万元货款债权传让给银行,向银行融资80万元,保理期限6个月。丫公司到期未能向银行偿还保理融资款,银行有权0。A请求Y公司返还80万元融资款本息B.请求丫公司回购100万元货款债权C.请求Z公司偿还100万元货款债务D.保留Z公司偿还的100万元货款扣除80万元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正确答案:ABC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有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也可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甲公司是应收账款债权人,银行是保理人,旦双方签订的是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因此银行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向甲公司主张返还80万元保理融资款及本息:向甲公司主张回购100万元债权;向债务人乙公司主张100万元债权。问答题J1.简述刑罚的生要特征。正确答案:详见解析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刑罚的主要特征。刑罚的目的与刑罚体系是刑罚概述堂节的重点内容。刑罚特征属于相对冷门的考点,难度适中,答题时应注意结合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刑罚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刑罚是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内容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2)刑罚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人。(3)刑罚的适用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4)刑罚的种类及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o(5)刑罚的适用程序必须按照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6)刑罚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问答题2.简述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正确答案:详见解析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侵犯著作权罪,难度适中。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了修改,完善了侵犯著作权罪中的作品种类,扩大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这体现了法硕考试“新增必考”的规律,答题时应把握侵犯著作权罪的六种客观行为方式。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代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问答题3.简述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人的主要义务。正确答案:详见解析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物业服务合同,难度适中。物业服务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新增的典型合同之一,也是目前社会上热度较高、影响范围较广的合同类型。2022年法硕考试首次在简答题部分考查典型合同,且知识点较细.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若同o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