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中阳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及时妥善处理校园突发安全事故,提高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确保正常的校园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吕梁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校园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群体踩踏、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触电伤害、烧伤烫伤、食物中毒,校外活动、治安事件以及地震、洪水、冰冻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校园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本预案与中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相衔接,是针对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项预案。1. 4工作原则1.1.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应急机制和应对能力,切实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做好安全防护,实施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1.2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校园安全事故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做到响应及时、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科学有效。1.1.3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事故处置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有关部门和事故所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1.4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口前移,将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常态化,做好重点区域、场所的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立足于防范;做到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1.1.5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应对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各级教育部门要先行先动,发动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形成快速联动反应机制;教育学生和家长学习安全知识,带动群众发现身边的风险隐患,提高防范能力,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防范风险、处置快速、效果显著的工作格局。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1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为有效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县政府成立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有关部门、乡(镇)组成,并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教科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中阳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以及事发地乡镇和事发单位。主要职责: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校园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市较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根据校园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长可抽调其他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2. 2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校园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校园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较大校园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很做好校园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根据事故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长可抽调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校园安全事故新闻报道、舆情监测分析;做好媒体记者组织、管理、引导等工作。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产和储备信息库以及必要的联系沟通机制;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集、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协调电力部门为校园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提供应急保障工作。县教科局:承担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校园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开展安全和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做好因事故原因导致的学生困难救助;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县工信局:参与校园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和指导事发地公安派出所开展事故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处置校园内治安事件,控制犯罪嫌疑人;对遇难及受害人员进行勘脸和身份识别。县民政局:做好因校园安全事故受难家庭临时基本生活救助;负责协助事故遇难者遗体处置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支付经县指挥部协调救援工作发生的县级应急救援费用。县住建局:负责协调校园安全事故建筑工程抢险;组织校园燃气、供热、供水等事故抢险救援及其事故损坏恢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县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影响的风险预警,为地质灾害影响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技术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援行动。市生态环境中阳分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协调对核与辐射、固体废物等有关物质的处置救援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所需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资源运输;组织有关运输单位对校园安全事故中需要疏散师生的车辆保障。县卫健局:组织、协调全县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就近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事故伤病员医疗救治;开展区域卫生防疫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县应急局:组织协调、参与有关救援队伍开展校园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调集应急物资;接收和处理事故信息,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县气象局:负责为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监测、气象预报保障。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撑;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分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县交警大队:负责事故救援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道路交通顺畅;协助事故区域人员疏散。县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指挥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校园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工作。2.4现场应急指挥机构2.4.1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为有效处置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在事故状态下,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直接进行现场指挥,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救援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以下事故救援工作组:2.4.1.1综合协调工作组牵头单位:县教科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局职责: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抢险救援行动;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与上级指挥部或工作组做好衔接;按照规定接收和报告事故情况及抢险救援情况;由副县长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2.4.1.2抢险救援工作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职责:收集汇总事故单位相关资料,组织技术研判;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报市现场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抢险救援队伍参与救援行动;组织搜救遇险人员;及时报告救援现场有关情况;完成现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4.1.3医学救援工作组牵头单位:县卫健局成员单位:事发地卫生和防疫部门职责:组织调配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参与事故受伤人员救治;组织指导开展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2.4.1.4环境监测工作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中阳分局成员单位:县气象局、事发单位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辐射、固体废物、大气、水质、土壤监测,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对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对策建议;及时监测气象信息。1.4. 1.5救援保障工作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成员单位:县财政、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职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等相关工作;落实事故应急救援资金;指导协调救援现场电力供应及重要救援装备物资供应;协调通讯部门做好应急通讯保障;根据需要临时征用运输车辆、救援装备及物质,保障救援物资的公路运输畅通;做好受灾人员临时救助;做好救援其他保障事项。1.5. 1.6社会稳定工作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交警大队、事发地派出所职责:负责校园突发治安案件处置及校园安全事故救援现场警戒;对事发单位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负责校区及周边的治安管控;对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的人员及时进行查处;及时控制涉嫌犯罪嫌疑人。1.6. 1.7宣传报道工作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教科局、事发单位职责: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应急工作新闻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1.7. 1.8善后处置工作组牵头单位:县教科局成员单位:财政、民政、银保监、属地乡镇等部门组成职责:负责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置、安抚、救济;遇难人员遗体处置、抚恤、理赔;对因事故造成的困难师生进行救助;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对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进行政府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完成现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 4.1.9技术专家工作组牵头单位:县校园安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指定成员单位:根据具体事故类别从各部门抽调相关专家职责:对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分析研判事故发展态势,提出预防事故扩大措施,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及大小,可根据现场救援工作情况的需要,临时调整以上工作小组,也可以临时组建其他工作小组。3预防和预警机制3.1信息监测3 .1.1建立信息监测通报机制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应建立事故预警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分析处理,并将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4 .1.2预警信息通报及发布指挥部办公室与应急局、公安、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等部门建立预警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对自然灾害及社会事件等因素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及时向各类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可以通过传真、电视、广播、报纸、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或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险情概要、有关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3. 2预警级别按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校园安全事故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一级为特别重大、二级为重大、三级为较大、四级为一般;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见附表)。3. 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对。1.1.1 3.1四级预警。指挥部办公室对重点学校或区域加强关注,及时收集信息,派出工作组对涉及的校园场所进行指导协调,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消除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1.1.2 三级预警。在四级预警行动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长,通报重点成员单位,强化应急值守,密切关注重点单位及场所,根据需要设置警戒区域,启动响应准备。涉及到的成员单位,要派出工作组或专人,关注预警区域内有关校园及场所,根据险情趋势判断,及时疏导疏散可能涉及险情的相关人员,指导其及时排除险情,杜绝事故发生。1.1.3 一级、二级预警。在三、四级预警行动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工作方案,请示指挥长批准,派出各行业领域巡视督导组;强化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启动应急响应准备,应急队伍待命,可根据排险处置需要,部分队伍可参与现场先期处置;指导、督促重点单位及场所责任单位,排除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发生。3. 4预警解除经指挥部分析研判,认为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后,统一发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行动。3.5 应急值守与信息接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应急值守电话。事发单位及政府各级部门和乡镇,是校园安全事故信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负责人于事发1小时内及时报告属地乡镇和县教科局及县应急局;其他有关部门得到事故信息后,要及时将事故信息通报县教科局和应急局。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事故或涉险事故,按照行业隶属关系还应同时报告市教科局和市应急局;食物中毒及治安案件要及时向卫生和公安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通过电话报告已经了解和掌握的情况,随后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县教科局和县应急局接到一般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2小时内,报告市级有关部门;接到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事故或较大以上涉险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进行报告;必要时,在履行以上报告程序后,要及时报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县教科局和县公安局、县应急局以及卫健局要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通报机制,任何一方接到校园安全事故信息后,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3.6 事故信息报告内容3. 6.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3.6.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6.3事故的简要经过;3.6.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3.6.5已经采取的措施;3.6.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响应等级。事故发生后,依据事故造成的具体危害和影响,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具体响应条件参见附件1。4.1.1四级响应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县政府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全面组织应急救援指挥和协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2)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事发单位请求,设立相应工作组,协调增派专业救援力量,组织调运救援物资装备开展救援行动。(3)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4.1.2三级响应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接受上级指挥部或工作组的领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I)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请示,提出赶赴事故现场的副指挥长、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的建议,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工作组,开展抢险救援行动。(2)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指挥部领导关于事故抢救工作的指示和意见。(3)指挥部领导、成员和专家到达现场后,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县校园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其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指挥长指令和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相关应急救援工作。(4)现场指挥部组织会商,分析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研究制定事故抢救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抢救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为抢救工作创造条件。(5)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6)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救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增援,调拨相关救援物资。(7)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8)做好交通、医疗卫生、通信、气象、供电、供水、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9)协调媒体加强新闻报道,及时、统一发布事故有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10)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4. 1.3一级、二级响应符合一级、二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部。在做好三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2)积极配合国家、省应急工作组或指挥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3)决定事故救援其他重大事项。4. 2响应调整当发生重大及以上、情况极其特殊、事故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的事故,县政府向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请求增援。当事故现场处于可控范围,受伤、被困人员搜救工作接近尾声,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查明或可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进展顺利,县政府继续组织应对。指挥部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各项工作交接,留专人负责协助事发单位做好后续工作。5. 3响应结束遇险遇难人员全部救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指挥长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县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和事发单位,妥善处理事故或灾害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对救援过程中征用物资及其他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开展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县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给予协调、指导或支持。5.2 保险理赔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协调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相关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6. 3总结评估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和开展的救援行动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进行汇总。及时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改进建议和预案需要修改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6保障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通讯名录并定期更新。县教科局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各乡镇应及时对本地区校园安全及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县教科局和应急局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随时报送。6.2 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我县主要依靠的专业救援力量有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公安、交警及医疗队伍,是县政府维护校园安全的主要力量。在住房建设部门,还有工程、燃气、供水、供热等方面专业救援支撑;各专业队伍都配备有必要的专业工程车辆、专业救援装备及器材。各学校有保安队伍进行日常巡检,学习建立了干部应急值守,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具备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能力。6.3 交通和运输保障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事故抢险救援需要,能够及时组织协调各交通运输单位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为应急救援开设绿色通道,并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迅速组织抢修受损道路,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送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6.4 医疗卫生保障县卫健局应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有较强的医疗应急资源,配备相应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医疗保障能力。6.5 物资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政府在校园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中,能够紧急征用和使用企业的救援物资及器材,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6.6 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储备一定数额的应急经费,负责及时审核支付启动县级响应时经县指挥部调用发生的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及社会资源临时征用等费用。6.7 社会动员保障县政府、乡镇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调用事发乡镇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乡镇提供必要保障。68技术储备与保障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研究应急救援重大问题,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7附则7.1宣传、培训和演练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对本预案进行宣传。将本预案纳入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县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会同各有关部门、乡镇及有关单位,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应急预案演练。7.2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7.3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校园安全事故响应程序图2、校园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参考3、应急响应条件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校园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参考序号预警级别预警条件1一级(红色)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2二级(橙色)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3三级(黄色)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4四级(蓝色)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备注: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分级响应条件四级响应三级响应二级响应一级响应1 .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IO人以下中毒(重伤)的事故。2 .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其他情形。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事故。2.市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1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事故。2 .超出市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2.或从事故造成涉险人员数量初判,可能达到特别重大事故、抢险救援难度很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