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docx
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环境保护保证体系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详见下图环境保护保证体系。环境保护保证体系项目经理1.督促施工全过程的环保工作2.发现并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环境问题3.开展环境活动和环保培训4.保证环保设施的否效运行各工序、班组、岗位人员做好职责内的具体工作2、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作好施工区和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主要环保措施如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区域外的植物、树木尽量维持原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大面积冲刷和水土流失。积极开展尘、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废渣、污水。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环境监督监测。工程开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根据具体的施工计划制定出与工程同步的防止施工环境污染的措施,妥善解决由于施工或生活活动而产生的与周围居民或单位的环境纠纷,承担应负的责任。由安全环保室全面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接受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定期对本单位的环境事项及环境参数进行监测,每月按环境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报表内容、格式报送环境月报,报告本月的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监测结果。加强水质保护施工场地修建截排水沟、沉沙池,减少泥砂和废渣进入江河。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组织的排水。土石方开挖施工过程中,保护开挖邻近建筑物和边坡的稳定,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定时集中清洗。清洗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再向外排放。混凝土和水泥砂浆产生的碱性废水,加酸中和处理后再向外排放。生产、生活污水采取治理措施,对生产污水按要求设置水沟塞、挡板、沉砂池等净化设施,保证排水达标。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发酵杀菌后,按规定集中处理或由专用管道输送到无危害水域,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67-1885o(4)做好弃渣场的治理措施,按照监理人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倒放弃渣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以及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搞好空气质量的保护 在水泥、煤灰装卸运输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混凝土拌合系统安装除尘设备。 机械车辆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和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保证进气、排气系统畅通。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0#柴油和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对施工道路及场内公路上撒落的砂石、混凝土、石渣等废渣及时进行清扫。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晴天洒水除尘,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到人。 不在施工区内焚烧会产生有毒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因工作确需要焚烧时,报请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防治措施,在环境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实施。(6)加强噪声控制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车辆噪声污染对敏感区影响。合理布置混凝土及砂浆搅拌机等机械的位置,尽量远离居民区。调整施工时段:晚间控制高噪声机械的设备运行、作业,空压机、混凝土拌合机等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实行轮班制,控制工作时间;并为相应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配发噪声防护用品。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进入生活营地和其它非施工作业区的车辆,不使用高音和怪音喇叭;广播宣传、音响设备合理安排时间,不影响公众办公、学习和休息。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按国家的关规定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员工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认识,注意保护动植物资源,尽量减轻现有生态环境的破坏,创造一个新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8) 土地利用、水土保持和绿化 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因堆料、运输或建筑临时占用合同规定以外的土地,向项目办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施工作业时表面土壤妥善保存,临时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来地表面貌或复土。 施工活动中严格按合同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坏植被和其它环境资源。按设计要求合理砍伐树木,清除地表余土或其它地物,不乱砍、滥伐林木,不破坏草灌等植被;进行土石方明挖和临时道路施工时,根据地形、地质采取工程或生物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失稳、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做好弃渣场的治理措施,按照监理人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倒放弃渣阻碍河、沟等水道,降低水道的行洪能力。文物保护对全体员工进行文物保护教育,提高保护文物的意识和初步识别文物的能力。认识到地上、地下文物都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据为己有。 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疑为文物)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移动或破坏,同时将情况立即通知环境监理工程师和文物主管部门,执行文物管理部门关于处理文物的指示。 开挖施工过程中,出渣运输自卸汽车每车装渣不超过车厢墙板,防止掉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所有车辆通道路面平整无积水、无泥泞。(11)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或掩埋、焚烧处理。(12)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13)在工程完工后按监理人的要求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