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UG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llZT1145-2024备案号: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Specificationforindoorenvironmentalpollutioncontrolofcivilbuilding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2X-XX-XX实施202X-XX-XX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本规程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DB11/H445-2017的修订版。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列入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项目编号20231056),由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组织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共同编制。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要求,规程修订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规定的原则,认真总结历年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实践经验,结合北京市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选择、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任务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工程检测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制定了本规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增加了对声环境的要求和相应内容,二是在相关章节中调整细化了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限值标准,三是对照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等近几年颁布的标准和规范,删除了原规程与其不一致或相重叠的部分内容。经修订后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工程勘察与设计、4材料、5施工控制、6验收、附录A室内空气中氨浓度的活性炭盒法检测、附录B室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浓度检测、附录C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附录D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其中附录A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总则、术语二章是规程的总纲,第3至第6章依照不同建设阶段的技术特点分别进行了规定。1总则12术语23工程勘察与设计33.1 一般规定33.2 工程场地防土壤氨333材料选择43.3 64.1 一般规定64.2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64.3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64.4 涂料74.5 胶粘剂84.6 水性处理剂84.7 其他材料95施工控制115.1 一般规定115.2 材料进场检验Il5.3 施工要求136验收155.4 一般规定156.2 抽样176.3 检测方法196.4 结果判定196.5 检测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20附录A室内空气中氮浓度的活性碳盒法检测22附录B室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浓度检测23附录C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27附录D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31本规程用词说明34引用标准名称35附:条文说明37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34 Surveyanddesignforbuildingengineering34.1 Generalrequirement34.2 Soilradonpreventioninengineeringsite34.3 Choiceofconstructionmaterials45 Materials61.1 Generalrequirement61.2 Inorganicbuildingmaterialsanddecorationmaterials61.3 Wood-basedpanelsandnishingproducts61.4 Coatings71.5 Adhesives81.6 Water-basedtreatmentagents81.7 Othermaterials95 Construction115.1 Generalrequirement115.2 On-siteexaminationonbuildingmaterials115.3 Requirementforconstruction136 Inspectionandacceptances156.1 Generalrequirement156.2 Sampling176.3 lestmethod196.4 lestconclusion196.5Inspectionoriginalrecordsandtestreports2022AppendixAMeasurementsofactivecarbonboxmethodofindoorradonconcentrationAppendixBMeasurementofindoorbenzene,toluene,andxylene23AppendixCMeasurementofindoortotalvolatileorganiccompounds(TVOC)27AppendixDMeasurementofindoornoiselevel31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341.istofquotedstandards35Attachi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7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房屋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1.0.3本规程所述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包含室内空气和声环境两部分,均应在工程勘察与设计、材料、施工控制、验收等工程建设环节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内分别采取控制措施。1.0.4民用建筑工程根据室内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不同,划分为以下两类:1 I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校宿舍等民用建筑工程。2 II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1.0.5民用建筑工程根据声环境区的主要功能,按照表1.0.5划分。表1.0.5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区域特征0类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1.0.6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的各项检测,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检测机构承担。1.0.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相邻两户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airbornesoundinsulationbetweenadjacentrooms在分户墙或分户楼板一侧的房间内发出空气声,在另一侧房间内测得的隔声值,以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频谱修正量之和的形式表示。2.0.2楼板撞击声隔声impactsoundinsulationoffloors在楼板上面用标准撞击器激发噪声,在楼板下方空间内测得的隔声值,在现场检测的结果以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表示。2.0.3内照射指数(IRa)internalexposureindex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除以比活度限量值200而得的商。2.0.4外照射指数(Ir)externalexposureindex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232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除以比活度限量值370、260、4200而得的商之和。2.0.5氢radon一种由镭原子衰变产生的原子序数为86的无色、无味、无嗅的放射性惰性气体。自然界中存在有222Rn、220Rn等氨同位素,本标准中的氯指222Rn02.0.6氯浓度radonactivityconcentration单位体积空气中的氯活度,也称体积活度。2.0.7等效声级equivalentsoundpressurelevel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声的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的均方A计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单位为分贝,dBo2.0.8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buildings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3工程勘察与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氢浓度或土壤氢表面析出率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3.1.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有污染控制措施,应提供装饰装修设计污染控制预评估报告。宜采用装配式装修等先进技术。装饰装修制品、部品、部件应按装饰装修设计污染控制计算用量,且宜采用工厂加工制作、现场安装方式。3.1.3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3.1.4 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生活和工作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应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I类民用建筑最小通风换气次数不应低于0.5次h,必要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换气措施。3.1.5 居住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外窗、户门、墙体、楼板的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和住宅设计规范DBU/1740的规定。3.1.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震等措施使建筑室内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建筑物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3.1.7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应采取加强空气声隔声和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的构造措施。3. 2工程场地防土壤氨3.1.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应包括工程地点的地质构造、是否有地质断裂带等资料。3.1.2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场地土壤中氨的检测结果,按下列规定进行防氢处理:1 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氨浓度平均值不大于100OOBq/m3时或土壤表面氧析出率不大于002Bq(m2s),该工程可不采取防氮措施。2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氨浓度平均值大于100oOBq/m3且小于30000Bqm3,或土壤表面氯析出率不大于0.05Bq(m2s)且小于010Bq(m2s)时,首层地面和地下工程应采取抗开裂措施,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应进行密封防氧处理。3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氮浓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30(M)OBq/m3且小于50000Bqm3时,或土壤表面量析出率大于0.10Bq(m?s)且小于0.30Bq(m?s)时,除采取上述防量处理措施外,建筑地下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中一级防水的规定。4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氨浓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50000Bqm3或土壤表面氨析出率平均值大于或等于030Bq(m2s)时,应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氧防治技术规程JGJZT349采取综合建筑构造防土壤氢措施。3.1.3 当I类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氨浓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50000Bqm3时,或土壤表面氨析出率平均值大于或等于0.30Bq(m2s州寸,应对建筑场地土壤中镭-266、社-232、钾-40的比活度进行检测。当内照射指数(IRa)大于1.o或外照射指数(Iy)大于1.0时,建筑场地土壤不得作为该工程回填土使用。3.1.4 土壤中氨浓度、土壤表面氮析出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3. 3材料选择3.1.1 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应达到A类要求。3.1.2 I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宜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当A类和B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材料的使用量:1i=lfi×lRai(3.3.2-1)J1.A×il3(33.2-2)式中:fi-第i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IRa1.第i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I1.第i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3.1.3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装饰装修材料、部品、家具等其有害物质释放量或含量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的规定。3.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水包油型(O/W)多彩内墙涂料,住宅室内装修不得采用溶剂型防水涂料。3.1.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醉缩甲醛胶粘剂。3.1.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不得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3.1.7 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溶剂型胶粘剂。3.1.8 II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3.1.9 民用建筑工程中,不应在室内采用麻醛树脂泡沫塑料作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4材料4.1一般规定3.1.10 用建筑工程所选用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本规程的规定,本规程未规定的应按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3.1.11 用建筑工程严禁使用国家、行业和北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4. 2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4.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实心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规定。4.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制品、无机粉状粘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规定。4.1.3 当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建筑主体材料时,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限量测定项目限量表面氧析出率(Bqr112s)0.015内照射指数(Irh).0外照射指数(Iy)1.34.1.4 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表面氨析出率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附录A的规定。4.3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4.3.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应测定其甲醛释放量和总挥发性有机物释放率。4.3.2 人造板及其制品游离甲醛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4.3.3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释放率不应大于0.50mgm2h(72h)o4.3.4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可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4.3.5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至少需要满足El级的要求,如对甲醛释放量有更严格的要求,可依据表4.3.5的分级规定进行要求。表4.3.5环境测试舱法检测甲醛释放量分级限量甲醛释放限量等级限量值mgm3EI级0.124EO级0.050ENF级0.0254.3.6 干燥器法测定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1.5mg1.,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的规定。4.4 涂料4.4.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装饰板涂料、水性墙面涂料、水性墙面腻子的游离甲醛限量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的规定。4.4.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其他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应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4.4.2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23993的规定。表442室内用其他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游离甲醛限量测定项目限量其他水性涂料其他水性腻子游离甲醛(mgkg)504.4.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装饰板涂料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的规定;溶剂型木器涂料和腻子的VOC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的规定;地坪涂料的苯、甲苯十二甲苯+乙苯限量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8468的规定;水性装饰板涂料、地坪涂料的VOC限量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ll/1983的要求。4.4.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酚醛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建筑防腐涂料及其他溶剂型涂料,应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VOC的含量,其中防水涂料、防火涂料、建筑防腐涂料的VOC限量及测定方法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的要求;酚醛防锈涂料、其他溶剂型涂料的VoC限量和测定方法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4.4.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酚醛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及其他溶剂型涂料,应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苯、甲苯十二甲苯+乙苯的含量,其限量均应符合表4.4.5的规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23990的规定。表4.4.5室内用酚醛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涂料类别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酚醛防锈涂料0.3防水涂料0.2W40防火涂料0.1IO其他溶剂型涂料0.3304.4.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木器涂料中的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游离二异氨酸酯总和(TDI+HDI)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的规定。4.4.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聚氨酯类防水涂料中的游离甲苯二异制酸酯(TDl)限量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l066的规定。4.5 胶粘剂4.5.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的游离甲醛限量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的规定。4.5.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VoC限量,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的规定。4.5.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制酸酯(TDI)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的规定。4.6 水性处理剂4.6.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剂、防腐剂、增强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其限量不应大于100mg/kg。4.6.2 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ZT23993规定的方法进行。4.7 其他材料4.7.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氨释放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的有关规定。4.7.2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防火涂料、水性建筑防水涂料氨的释放量和测定方法应符合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JG/T415的有关规定。4.7.3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量和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限量GB31040的有关规定。4.7.4 民用建筑工程中室内使用的黏合木结构材料,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附录B的有关规定。4.7.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的帷幕、软包等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附录B的有关规定。4.7.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墙纸(布)中游离甲醛含量限量和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的规定。4.7.7 民用建筑工程中室内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木塑制品地板、橡塑类铺地材料中挥发物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有关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的规定。硬质聚氯乙烯地板的甲醛释放量和总挥发物限量和测定方法应符合硬质聚氯乙烯地板GB/T34440的有关规定。4.7.8 民用建筑工程中室内用地毯、地毯衬垫中挥发性有机物和游离甲醛的释放量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4.7.9 民用建筑工程中室内用壁纸胶、基膜的墙纸(布)胶粘剂中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的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VoC的限量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的规定。游离甲醛含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的规定;VOC含量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限量GB33372的规定。4.7.10 民用建筑工程中室内用岩棉和玻璃棉制品等保温、隔声、降噪、吸声及减震材料甲醛释放量、TVOC释放量及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GB/T17795的规定。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TVOC释放量及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17794的有关规定。用于楼地面保温系统的挤塑板TVOC释放量不应大于Q500mgm3,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附录B的规定,试验表面积与环境测试舱容积之比应为1:1。4.7.1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金属集成板、竹(木)塑集成板、木质集成板、石塑集成板、陶瓷集成板的甲醛释放量和TVOe释放量(72h)及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装配式集成墙面JGZT579的有关规定。4.7.12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木门、木窗的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3,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有关规定。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释放量不应大于0.50mgm3,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附录B的规定。4.7.13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的有关规定。5施工控制5.1 一般规定5.1.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当多个房间使用同一设计方案时,宜先做样板间,并应对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5.1.2 外窗、户门及面密度低于360kgn?的分户墙体应有空气声隔声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5.1.3 居住建筑工程宜先做样板间,并应对样板间分户墙、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进行检测,还应对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进行检测。5.2 .4居住建筑工程分户墙施工洞口或剪力墙抗震设计所开的洞口封堵施工时,其材料隔声性能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1门、窗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进行密封隔声处理,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大于IOmm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填充,表面再用密封胶密封。2门窗框与墙体之间小于IOmm的缝隙应填饱满,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不得有裂纹。3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4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应对管边缝隙进行密封隔声处理。轻钢龙骨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宜采用减振垫隔开,增加墙体隔声量。5隔墙两侧同一水平位置布置两根管线时,管线应上下错开,应至少错开100mm布置。6隔墙两侧同一位置均设有接线盒时,应至少错开30Omm布置。5.2材料进场检验5.2.1 民用建筑工程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室内用装饰装修材料应有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或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5.2.2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主体材料和室内用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检测项目及组批要求见表5.2.2o表5.2.2材料进场见证检测项目及组批要求材料名称检测项目组批要求天然花岗岩石材和瓷质砖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当同一产地、同一品种产品使用面积大于20011?时需进行复验,组批按同一产地、同一品种每5000m2为一批,不足5OOOm2也按一批计人造木板及其制品a游离甲醛释放量当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使用面积大于50011?时需进行复验,组批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每5OOOm2为一批,不足5000m2也按一批计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游离甲醛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1也按一批计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剂型腻子木器聚氨酯涂料b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游离二异氨酸酯(TDI+HDI)按同一厂家产品以甲组分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酚醛防锈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木器醇酸类涂料、木器硝基类涂料、建筑防水涂料、建筑防火涂料、木器用溶剂型腻子、其他溶剂型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十二甲苯+乙苯室内用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b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氟酸酯(TDI)按同一厂家产品以甲组分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十二甲苯、游离甲醛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游离甲醛按同一厂家产品每IOt为一批,不足IOt也按一批计水性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b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按同一厂家产品以甲组分每51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橡胶类胶粘剂、VAE乳液类胶粘剂、丙烯酸酯类胶粘剂、其他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醛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溶剂型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b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氟酸酯(TDI)按同一厂家产品以甲组分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氯丁橡胶胶粘剂、SBS胶粘剂、丙烯酸酯类胶粘剂、其他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十二甲苯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本体型胶粘剂环氯类(A组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按同一厂家产品以A组分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聚氨酯类胶粘剂b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十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鼠酸酯(TDI)按同一厂家产品以甲组分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有机硅类胶粘剂(含MS)、其他类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水性阻燃剂防腐剂、增处理剂、防水剂和强剂等水性游离甲醛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1也按一批计防火涂料氨、游离甲醛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混凝土外加剂氨、游离甲醛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a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和老年人照料房等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使用人造木板及其制品时,组批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每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也按一批计。b单组分产品按同一厂家每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5.3施工要求5.3.1 采取防氨设计措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其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部位的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5.3.2 I类民用建筑工程当采用异地土作为回填土时,该回填土应进行镭226、针232、钾-40的比活度检测。当内照射指数(IRa)和外照射指数(I)均不大于1.O时,方可使用。5.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等含苯稀释剂和溶剂。5.3.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应减少溶剂型涂料作业,减少施工现场湿作业、扬尘作业、高噪声作业等污染性施工,不得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涂层作.业,不得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5.3.5 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并将废料从室内清出。5.3.6 既有的民用建筑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时,在没有采取有效防止污染措施情况下,不得采用溶剂型涂料进行施工。5.3.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应减少施工噪音,采用噪音较小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必要时应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并引进更加环保、低噪音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5.3.8 居住建筑工程建筑设备隔振施工过程中,当采用聚氨酯或橡胶隔振垫与隔振器串联使用时,应根据承载重量在隔振器下安装不少于2层以上条形隔振垫,并层间应采用钢板隔开,钢板厚度不应小于3mm。设备安装后测量每个隔振器的压缩量应一致。5.3.9居住建筑工程新风系统和集中空调系统施工应满足声学设计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I焊接消声器的钢板和焊缝应符合设计要求。焊缝不应存在气孔、夹渣、虚焊、烧穿、咬肉等缺陷。焊接时不得烧损吸声材料,焊渣不应堵塞孔板穿孔。2消声器安装时与管道之间的法兰连接应做好密封,防止漏风。消声器的迎风鼻头应采用圆滑面,降低压损。3消声器的尾端应采用渐缩设计,降低再生噪声。4消声器安装应牢固,水平误差不应大于5mm,垂直误差不应大于3mm。5消声器的焊接点应做防腐处理。6验收1.1.1 一般规定6.1.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1.1.2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氢浓度或量析出率检测报告、高土壤氢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牡-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2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3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或污染物释放量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见证检测报告。4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5样板间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不做样板间的除外)。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7样板间分户墙、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检测报告(不做样板间的除外)。8样板间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检测报告(不做样板间的除外)。9居住建筑工程分户墙、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检测报告和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检测报告。10建筑外门、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户门的空气声隔声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见证检测报告。H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检测报告。12民用建筑工程建筑中有声学特性设计要求的房间的混响时间检测报告。1.1.3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1.1.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表6.1.4的规定。表6.1.4室内空气污染物限量污染物I类民用建筑H类民用建筑氢(BqZm3)I5OI5O甲醛(mgm3)0.070.08氨(mgn?)0.150.20苯(mgm3)0.060.09甲苯(mgm3)0.150.20二甲苯(mg11?)0.200.20TVOC(mgm3)0.450.501.1.5 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前,应进行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1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6.151的规定;表6.1.5.1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房间的使用功能噪声限值(等效声级1.ACqT,dB)昼间夜间睡眠4030日常生活40阅读、自学、思考35教学、医疗、办公、会议40注:1)当建筑位于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噪声限值可放宽5dB;2)噪声限值应为关闭门窗状态下的限值。2建筑物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主要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