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学生规章制度.docx
2024年学校学生规章制度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会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学年。学生会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一至三年。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宣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3、学宣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和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6、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7、文体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第五条学生会职权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第三章选举办法第一条每年十月至十一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第二条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5匚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第三条学生会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名代表。第四条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第五条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2、学生会职责主席: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负责全面工作。学宣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活动,开展学生品德、安全、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等宣传教育。大力报道学校好人好事,对违纪事件予以曝光。举行升旗仪式及大型仪式,准备音响设备。纪检部:协助学生活动,楼道,就餐执勤工作。及时反馈不安全事件,隐患,巡查学校周边环境,配合学校搞好综合治理。检查课间操出勤情况。生活部:配合值周组检查督促寝室内务,学校卫生工作。(对教学楼内外卫生每日两查,督促各卫生区及时清理。并做好检查记录。)艺体部:负责校园广播,收集每日广播材料。定期举办校内艺术节和体育活动。学校学生规章制度2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人权,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o3、一例旷课三天者。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2、一例旷课一周内者。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4、破坏公私财物,翊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员者。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2、一聊内旷课累计达二周以上者。3、偷盗公私财物,翊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6、违反规定走进"三厅"者(含电子游戏厅)。7、在校内吸烟、喝酒、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者。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6、煽动不上课、聚众闹事者。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七、处理学生,警告、记过处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导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行政会审批;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主管业务部门备案。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九、受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处分。1、解除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上报政教处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受留校察看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讨论)。2、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解除后转入校文书档案。3、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高三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补习。4、受处分的学生,必须每月向有关部门汇报思想两次,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否则一律不予解除。5、解除处分应张榜公布。学校学生规章制度3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生命高于一切。进入夏季,高度重视学生游泳安全,预防学生溺水死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学校和家长的重要工作。结合教育部颁发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学校告知义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以确保我校学生安全。学校的义务与职责1、全体教职员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2、继续开展“珍爱生命安全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明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决不能够拿生命开玩笑,要让家长和教师放心。3、全体教师要时刻记住事故现场第一责任制,岗位第一责任制,凡因宣传、组织不力或延迟上报、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追究第一责任人的一切责任。4、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游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1)学校利用开学的第一天组织校会、各班利用每天的晨会对学生进行主题为“珍爱生命,身体健康"的教育,告诉学生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尤其不准单独或私自去河边、池塘等地方去游泳、嬉戏,必须要有家长带领。(2)教师利用家校联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及时指出纠正学生错误。家长的义务与职责1、家长必须加强对子女进行教育,教育子女要提高认识,时时刻刻记住安全,对学生进行监督,督促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教育孩子不要在路途中爬车、吊车、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并要自觉与学校取得联系。随时了解学生到校、返家的具体情况。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带攻击性的刀具到学校。禁止参与打架斗殴事件。3、禁止孩子参加危险或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密切与学校取得联系。4、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配合学校禁止学生吃零食和到校外购买食物。5、特别加强学生午睡管理。走读生从五月一日后中午在家睡午觉,严禁在校外游逛,校生周日返校至周未回家都必须准时无误。家长发现情况,必须及时制止,尽快与学校取得联系,配合学校加强教育,若因家长忽视教育、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一概由自己承担。6、在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由学生本人与家庭负责。学校学生规章制度4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2、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匚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XX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XX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二、会议纪律制度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XX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2、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XX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3、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XX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5、会议考勤、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未M段,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XX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三、经费及物品使用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XX签字,报系上批准。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5、系学生会XX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四、干部任免制度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XX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学校学生规章制度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校特制定防止学生溺水的工作预案,以保证迅速教学秩序正常的进行。一、把防止迅速溺水工作的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安全工作关系千家万户,一旦出现学生发现溺水事件,不仅有损于学校的声誉,而且给家长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上来,应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抓严,抓实,不能流于形式。二、对学生进行防止溺水的安全教育1、对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可通过广播站、家长会、班会等,让学生了解珍惜生命,防止溺水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活动使学校、学生、家长同时重视这项工作。2、向学生传授发生溺水后的自救方法和应急措施。3、结合案例,让学生了解不要私自下河,下水库戏水玩耍。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4、让学生谨记:不准私自下河、下水库戏水玩耍;涨水季节不得抢渡、强渡,以防溺水事故发生。三、建立学校、家长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的机制,做到齐抓共管防制溺水事件的发生,学校主要通过与家长签定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召开家长会,班主任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要果断实施抢救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不能拖延对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伤害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学生规章制度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办学指导思想:以落实"两全"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主动发展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为根本,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第三条办学总体目标: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务为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全面实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双全,学创俱能,身心两健的高素质的合格中学生,最终建獭代化生态学校。第四条长山镇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第六条学校校训:凡事用心去做。第七条学校以"勇争一流”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为教风,以“善思好问"为学风。第八条学校的校歌:长山一中赞歌第九条校徽:火炬方案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一节校长第十条学校校长的任职方式由两种:一是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镇党委政府举荐,邹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任命,副校长由校长提名邹平县教育局考察任命并备案。二是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和镇党委联合组成考察小组,完全通过竞聘方式产生校长和副校长人选,然后由县教育局任命。第十一条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夕M弋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校长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四)、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编制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下,设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任命学校中层干部。(五)、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七)、贯彻勤俭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增加学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八)、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九)、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第十三条校长的权力:(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二)、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第十四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匚报工作。(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七)规范学校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福利。(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十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十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长培训I。第二节党支部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西寺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励卜,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建立党组织统TS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第三节学校职能部门第十七条学校设副校长三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学、总务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下设发展部、教学部、总务处、学生部、团总支、工会等职能部门。发展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人事、学校计划的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及调研等工作,谋划学校的总体规划、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教学部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学常规、实验、电教等方面。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全方位为教学服务。学生部具体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团总支具体负责学校的团队工作和学生的实践活动。工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师德教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权益维护。各处室要各司其责,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校长聘任。第十八条学校分别设年级部和教研组。年级部和教研组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第四节行政办公会议第十九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作好记录。学校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班子会议贯彻执行校长办公会议意见,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行依法治校。第二十一条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课程教学、班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好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形成我校的课堂教学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走在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第二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长山一中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信息中心,努力办好邹平县长山镇第一初级中学网站,扩大对外窗口,积极用好数字化教学平台及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扩大图书室的教育功能。根据自身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并执行相关的菅理制度。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教学研究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邹平县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第二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第三十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第三十一条切实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第三十三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历表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第三十五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彳廓行为的发生。第三十六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第三十七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第三十八条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第四章总务管理第三十九条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第四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第四十一条坚决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菊亍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学校实行个人乱收费考核、聘任一票否决制。第四十二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第四十三条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第四十四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园。第四十五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平安。第五章民主管理第四十六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第四十七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第四十八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第四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处分、免职等,有权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四)讨论教职工的福利分配等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O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小是前或延期召开。第五十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第五十二条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第五十三条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三年,成员由IO-15名家长组成。所有成员必须是来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热心教育事业的家长家长委员会要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办公室设在工会。第六章环境管理第五十五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做到校园的净化、绿化和美化,最终建成符合学校特点的数字化、人文化和生态化的和谐校园。第五十六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第五十七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第五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第五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第六十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第六十一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第六十二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象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第七章教职工管理第六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怯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校教学、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月艮从领导,勤恳工作;钻研业务,崇上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第六十四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师、职员、工人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主动发展,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一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第六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第六十六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第六十七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第六十八条学校每年根据长山一中教职工考核条例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第六十九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I牛和生活条件。第七十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七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全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退。第八章学生管理第七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四)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十四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学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第七十五条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七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第七十七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第七十八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第九章附则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第八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八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山镇第一初中校委会。第八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学校学生规章制度7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学校学生规章制度8-学生阅览室再亍FF放、凭证阅览。二、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仅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三、爱护书刊,不准撕毁、涂改、剪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四、报刊阅后,放回原外,以便整理。五、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