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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3年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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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3年度).docx

    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3年度)目录第一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基本情况1一、破产管理工作量效基本情况1二、个人破产试点情况14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情况17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组织建设18一、省市两级协会发展情况18二、筹备加入国际破产协会的情况19三、管理人日常规章制度建设情况20第三部分破产管理人业务建设20一、继续规范管理人业务行为20二、继续加强管理人专业培训21三、继续加强管理人业务研讨交流21四、提高广东管理人国际交流影响力23第四部分破产管理人服务工作建设24一、推动和协助省管理人名册入册、调级和考试补录工作24二、实现“元生系统”接入破产政务信息的功能24三、加强对破产管理研究成果的出版工作25四、组织破产管理人执业状况调研问卷调查,了解当前管理人工作痛点26五、建立破产管理人和“三无”案件扶助基金26第五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困难26一、管理人需要面对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投诉和起诉27二、管理工作中处理维稳问题往往超出管理人业务能力范围28三、破产业务偏少且不稳定,愿意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少28四、管理人团队收入不稳定且人均收入低,人员不稳定29五、管理人团队获取管理人报酬时间长,需要垫付相关费用30第六部分管理人工作展望31一、推动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的工作31二、规范“元生系统”破产政务信息的使用32三、筹备2024年国际破产协会会议32四、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全省管理人加快结案工作32五、配合落实广东省破产管理人惩戒办法33六、继续做好管理人扶助工作33第一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基本情况2023年是新冠疫情后我国恢复全面发展的第一年,是广东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推动管理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破产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在抓好举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破产论坛”、建立和升级“元生”管理人系统、提议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等一系列发展和创新工作同时,更是在办理案件的量效上实现了增速,体现了广东省管理人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丰硕的工作成果,体现了全省管理人以高质量破产管理服务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业付出,为广东省破产管理工作在优化资源配置、拯救危困企业、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治理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一、破产管理工作量效基本情况(一)收结案件数量在新冠疫情后有一定恢复2023年,除深圳受理的个人破产案件外,全省各级管理人新接受全省法院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共计2294件,办结共计2618件;与2022同类的案件2157、2248件相比,数量分别增加6.35%、16.46%,改变了2022年收、结案下降的趋势。这也体现了在抗疫结束后,全省恢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困难企业的清理和更生工作回到了正常发展的轨道。但同期全国破产案件结案数为2.9万件,同比增长68.8%,广东省的结案数占比下降明显,结案增长率落后于全国数字。下图为2023年全省各市管理人案件新收及办结情况:2023年广东各市管理人新收案件数量(件)o2023年广东各市管理人力结案件数量(件)o<*卢©©$0©6了®aN也承®.术FS滑下图为20212023年全省管理人案件新收及办结情况:全省2021年2023年收结案件情况(件)收案结案1.全省收案情况虽然2023年全省管理人接受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数量增长幅度不大,但不同地区管理人的收案情况却存在较大变化。广州、佛山、东莞、韶关、肇庆五市收案数量却呈上涨趋势,相比2022年分别增加了179件、146件、112件、24件、26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8.09%、54.68%、69.14%、184.62%>162.50%o深圳市2023年除个人破产案件以外的案件新收数量相较2022年减少211件,同比下降了31.49%。其他地区相对而言,或者变化的数量不大,或者变化的比例不大。下图为20212023年全省各地区破产案件收案相关情况:珠用他M粤拿地M1143两地伏30252O1OO1O5O100O980070060054003200100O202120222023”珠三角地区20212023年收案情况(件)2021年2022隼2023"与西地区2021-2023年收案情况(件)写北地区20212023年收案情况(件)VOlh2022iI2023总体上,全省管理人2021年2023年的收案数量略呈下降趋势,以粤东西地区的表现更为明显。这与破产庭(法庭)主要设立在珠三角地区,专门业务庭对案件受理和审理相对稳定性具有较大关联;粤东西北地区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主要由商事审判部门进行审理,审判工作是无法将主要精力聚焦于破产审判的。除了当地经济发展因素影响外,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工作量大、专业能力要求高的特点,也影响了相关法院受理案件、指定管理人的热情。但不可忽视的另外一个因素是,鉴于重大案件才能由一级管理人跨区域执业,其余案件由当地管理人办理,当地管理人的执业水平和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对当地法院受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尽快提高粤东西北地区管理人的执业水平和能力,是全省企业退市和拯救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突破口之一。2.全省结案情况与2022年相比,2023年全省管理人办结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数量有所增长,其中广州、佛山、韶关、湛江、东莞、阳江、云浮结案分别增加77件、258件、15件、19件、146件、14件、10件,增长幅度分别为13.16%、101.98%>187.50%、211.11%.108.96%>116.67%>1000.00%o但亦有部分地区结案有较为明显下降幅度,江门、肇庆、清远、中山、揭阳收案分别减少24件、21件、65件、51件、14件,下降幅度分别为43.64%、38.89%、86.67%、60.71%、70.00%0下图为20212023年全省各地区破产案件结案相关情况:30珠角地M4第地K四地区WJtMM2021202220239航Fl珠三角地区20212023年结案情况(件)«5东地区2021-2023年结案情况(件)总体上,珠三角地区2023年的结案数占全省结案数的93.35%,仍然保持了以往占比90%以上的高比例,该地区亦是管理人队伍发展较快、水平较好的地区。因为收结案数量较多,案件类型较复杂,这对管理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出了较高要求,使管理人队伍的能力得到较好锻炼,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粤北地区的结案数量亦在稳定增加,虽然结案数占全省的比例数字仍然不高,但从近三年的情况来看,管理人队伍逐渐能够适应当地的破产审判工作要求,管理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止匕外,从近三年的数据看,全省管理人每年的结案数均稳定高于收案数,体现了全省管理人清理久存案件的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亦是全省管理人综合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质效稳步增长的有力证明。3.全省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1)办理破产案件情况新接受指定和办结的破产案件,总体上仍然以破产清算案件为主,重整案件居次,和解案件数量最少。具体为:新接受指定的破产清算案件1655件,与2022年1686件、2021年2100件相比,破产清算案件收案数量有下降的趋势。体现了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全省法院对企业退市的破产清算案件受理采取了相对谨慎的态度,避免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而结案数量达到了2007件,在近三年中首次实现了结案数超过收案数的良好效果。但其中适用快审程序办结的破产清算案件仅有671件,与去年895件相比,下降了25.03%。因此,适用快审程序的案件收案下降,亦是管理人新收案件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新接受指定重整案件34件,与去年相比虽略有增长却差别不大;结案为52件,相比而言结案数量的增长更为明显。这与部分地区法院开始试点预重整制度,以及当事人可以协商指定各方认可的管理人有重要关系。且近三年均是重整案件结案数大于收案数,体现了管理人在协助法院审理重整案件的工作中,管理能力和经验提升较快,实现了较为良好的管理绩效。新接受指定和办结的和解案件分别为22件、46件,虽然延续了在同年相应破产案件总量中占比仍然较小的趋势,但同比去年增长率却大幅度提高,分别增长2100%、130%。体现了企业在经营困难的情形下,债务人主动利用和解制度的优势解决债务问题的意识有所提高。(2)办理强制清算案件情况2023年新收强制清算案件583件,办结513件。与过去两年相比,收案情况有一定恢复,但结案数量却呈下降趋势。除了管理人办理该类案件的能力仍待提高外,影响结案还有强制清算规定仍不完善,导致管理人对相关事务和纠纷处理困难的原因。因此,要使强制清算制度真正发挥司法清算功能,配套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全省20212023年强制清算案件收结情况(件)02021年2022年2023年收案结案(3)办理执转破案件情况新收执转破案件567件,办结381件。与前两年相比,收案数量明显增加,体现了全省法院对执转破案件的受理更有经验。但结案数有所下降,虽然该类案件的破产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但管理人仍应当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而由此消化了执行案件10726件,与2022年的7242件相比,增长了48.11%。全省2021年2023年执转破案件收结概况(件)收案结案(4)办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情况管理人新参与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2026件,保持了近三年数量的基本稳定并相比前两年略有下降,体现了全省管理人在办理破产事务中保持了公平合理处理债权债务的态度,避免了破产争议纠纷的多发。全省2021年2023年破产衍生案件收案情况(件)2021年2022年2023年二、个人破产试点情况2023年,深圳市新收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案件分别为166件、622件、36件,与前年相比,案件申请总量有所提高,但仍未超过试点第一年数量。且申请类型比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申请破产清算为主变更为申请重整为主。深圳市2023年个人破产申请比例情况4%破产清算币整和解下图为20212023年深圳个人破产案件申请与受理情况:深圳市2021年个人破产案件申请与受理情况深圳市2022年个人碾产案件申请与受理情况申请殳理深圳市2023年个人破产案件申请与受理情况0100200300400500600700申请受理个人破产申请以重整申请为主,破产清算申请为辅,和解申请较少的情形,反映了在深圳中级法院、市破产管理署、管理人的引导下,当地居民对个人破产案件的申请更为慎重谨慎,偏向选择对个人影响较小、综合效果更好的重整方式,更加珍惜自己的社会信用。法院受理个人破产案件仍然保持相对谨慎的态度,2023年受理个人破产清算案件1件、重整案件146件、和解案件0件,共计147件。与2022年的总数59件相比,同比增加149.15%,变化较大,但这是在受理基数较低情形下反映的结果,受理总数仍然较低。同时考虑到个人破产清算、和解和重整制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法院收案仍然是以个人重整案件为主,2023年该类案件占比达到为99.32%,以避免更多适用个人破产清算带来个人信用修复的后续问题。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情况“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在2023年再次成为全省管理人工作的攻坚战。全省管理人办结的僵尸企业出清案件再次超过2100件,达到2116件。这体现了在经历新冠疫情和国际经济下行形势后,困难企业的数量有所增加。出清工作的再次提速,体现了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让无法再生的企业及时退出市场,将其占用的资源重新配置的重要性。86238.35%出清僵尸企业数(件)僵尸企业占比211880.90%214681.85%全省2021年一2023年僵尸企业出清审结案件数(件)25“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延续了以民营企业为主的趋势,全省管理人全年助推审结民营僵尸企业出清案件1758件。从统计数据看,近三年国有僵尸企业出清案件稳步下降,民营僵尸企业出清案件有所反复的情形,这正是当前企业经营经济形势的体现。民营企业的经营相比国有企业更加困难,其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融资有难度,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更低。因此,在现阶段,有必要出台针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鼓励、保护和拯救措施,以驱动全省经济回到高速发展的快车道。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组织建设一、省市两级协会发展情况2023年,省协会针对当前经济和破产管理的新形势,成立了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和小微企业重整专业委员会等两个专业委员会,专致于研究不良资产处置和小微企业拯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至此,省协会已有8个工作委员会和17个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得到完善。止匕外,省协会还完成了第一届会长办公会成员和理事会理事增补相关事宜。根据协会工作实际需要,省协会会长办公会增补了5名副会长、2名副秘书长。为让会员更多参与协会活动,理事会推荐将7家律所、1家会计师所和1家市管理人协会增补为省协会理事单位。这些措施,促进了省协会组织架构和领导机构的健全,推动了省协会进一步发展。在市一级协会建设方面,肇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2023年2月成立后,全省共有15个市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作为办理破产案件的主要区域,珠三角各市均已经成立市一级协会。粤东西北地区由于破产案件数量较少,管理人队伍数量亦相对较少。考虑到该实际情况,各地区均有部分地市未成立市一级协会。二、筹备加入国际破产协会的情况为促进我省管理人业务发展,省协会正在筹划加入“国际破产协会(INSO1.INTERNATIONA1.)”相关事宜。加入该组织,有助于省协会和会员参与破产国际事务交流及为促进跨境破产国际协作提供便利条件。通过进一步丰富我省管理人与域外管理人的交流途径,既能学习域外破产管理的先进经验,亦能宣传我省破产管理的特色成果;不仅能增强我国破产管理工作的国际影响力,也能为我省管理人开拓国际业务奠定坚实基础。三、管理人日常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省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在当前法律法规对协会日常管理和工作规定尚不完善的情形下,不断进行协会自我治理探索。为保障会员的入会、退会权利,省协会正在起草协会入会与退会管理办法;为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省协会正在起草协会会员权益维护管理办法;为化解会员的权利争议,省协会正在起草会员权利冲突调解规则。相关制度的制订,将不仅为省协会的日常事务提供依据,也为市协会的日常事务提供参照;不仅为会员的权利维护提供依据;也为会员的管理工作提供指引。第三部分破产管理人业务建设一、继续规范管理人业务行为(一)制订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为规范破产管理工作,及时查漏补缺,纠正错误,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尤为重要。为使破产案件审计工作更加符合破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省协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共同努力,完成了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该指引包括总则、业务承接、计划审计、执行审计、与管理人沟通、报告底稿和附则等相关内容,为审计机构对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引,亦为管理人配合审计工作提出了合理要求。(二)举办“破产管理人执业规范与风险防范专题会”为提醒管理人注意加强执业行为的规范性,避免职业道德风险的发生,省协会专门组织了该主题研讨会,督促管理人按照专业标准自觉规范工作,并及时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二、继续加强管理人专业培训(一)为加强管理人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省协会继续对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宣传和推广。同时,省协会为让非管理人的律师也了解该指引,还联合省律协进行共同巡回介绍。在2023年,省协会、省律协与12个市管理人协会共同进行了12场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巡回讲座。巡回活动让更多的管理人、律师和涉破产事务机构更加熟悉指引的操作规范。(一)为加强对粤北地区的破产业务培训,省协会联合省律协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韶关市律协举办了县域律师培训(韶关站),让当地律师更多了解破产业务知识。(三)为加强粤西地区管理人对中小企业的拯救能力,省协会与省律协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在粤西地区联合举办了中小企业重组纾困专题培训,就困境中小企业破产重整方法与注意事项等知识进行了专业培训。三、继续加强管理人业务研讨交流(一)省协会举办论坛和研讨会活动1.举办“破产重整法治论坛”。科研院校、政法机关、破产管理人机构、金融机构、破产辅助机构等共计两百余名嘉宾就“破产重整实践困境及制度优化,的主题,针对“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的表决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变更和监督”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2 .举办“破产债权确认”主题沙龙。活动以提高破产债权确认的工作效率和准确率为目标,就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确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3 .联合省律协、汕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汕头市律协举办“破产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研讨会针对当前破产管理工作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为实务难题的化解提供应对思路和策略。4 .联合中山市律协举办“助企纾困蜕变重生一困境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主题研讨会。研讨会围绕商业地产重整盘活的主题,探讨了当前地产市场中不良商业资产处置的问题。(二)市协会举办论坛和研讨会活动1.广州、深圳两地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广深双城联动破产与重整沙龙”主题交流研讨会。两地管理人共同探讨了破产管理的相关问题,相互交流了工作经验。5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大湾区管理人高质量发展论坛”。论坛就推动大湾区破产管理事业,促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了研讨。6 .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市法学会、市律协、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学院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第一届“破产法治佛山论坛”。论坛就多方协力,优化破产重整,助力企业纾困的主题进行了探讨。四、提高广东管理人国际交流影响力(一)出访香港律政司、会计师公会及破产管理署省协会朱征夫会长率团于2023年4月28日出访香港,与香港律政司、会计师公会及破产管理署就两地破产管理的相关事务进行了交流。香港律政司、会计师公会、破产管理署主要领导亲自接见代表团全体成员并全程参与交流,为将来粤港两地破产事务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出访取得良好效果。(二)举办“粤港澳跨境破产法论坛”省协会于2023年11月与武汉大学姚梅镇法学基金会、香港会计师公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粤港澳跨境破产法论坛”,邀请了来自广东、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200多名现场嘉宾及众多线上与会嘉宾参会。该论坛以推动大湾区跨境破产法治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破产法领域各界的交流互动,促进不同法域之间的了解和学习,搭建共享破产实务经验、应对新型挑战并推动立法完善的公共智库平台。(三)派员出席相关国际破产会议在省协会的支持下,协会跨境破产专业委员会派员参加了于2023年7月在美国纽约召开的第二十八届世界法律大会和2023年11月SCIA与SIAC联合举办的“国际仲裁规创新与跨境破产争议解决研讨会”,在相关会议上发出了省协会声音和展现了省协会风采。第四部分破产管理人服务工作建设一、推动和协助省管理人名册入册、调级和考试补录工作从2019年省法院制订全省管理人名册开始至2023年,基于新冠疫情等各种原因,该名册未能进行更新。基于二、三级管理人存在调级需求,部分管理人团队因人员流动需要补充新人,新的律所、律师、会计师所等单位和个人希望加入管理人名册等现实情况,省协会主动向省法院反映进行省管理人名册入册、调级和考试补录工作的迫切性,推动省法院启动该项工作。经各方共同努力,省法院确定和发布省管理人名册入册、调级和考试补录工作计划通告后,省协会又及时收集全省管理人关注的与入册、调级和考试相关的具体问题,帮助管理人向省法院汇报、反馈情况,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等待省法院公布最终结果。二、实现“元生系统”接入破产政务信息的功能“元生”系统是省协会开发的涵盖立案审案、办案交互、企业接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重整融资等环节的全线上办案平台。其通过在线信息交互和同步共享,构建了高效配合、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将提升破产案件的办理质效。为增强系统业务功能,省协会与省法院、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协会和广发银行于2023年11月19日举行了“元生系统”接入破产政务信息的启动仪式。该系统系全国第一家接入破产政务信息的破产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人在办理破产债务人信息管理业务中,经用户授权后可以查询债务人在政务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该项工作为全省破产管理的信息化和便捷化开启了新纪元。三、加强对破产管理研究成果的出版工作(一)筹备出版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省协会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制订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后,为增加指引在全国破产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方面的影响力,便于管理人和会计师学习培训,省协会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丛书的方式公开出版该指引。该书已经进入出版的最后阶段,即将分享给广大读者。(二)出版破产典型案例剖析与实务指南为总结我省管理人办理典型案例的经验和成果,省协会组织管理人实务专家收集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办理的典型案例编撰成书。相关案例涉及广东省管理人在省内外办理破产管理工作的成果,并以书名破产典型案例剖析与实务指南交由法律出版社于2023年4月出版发行。该书的出版,促进了业务交流,加深了社会各界对广东省管理人的了解,进一步扩大了省协会在全国的影响力。四、组织破产管理人执业状况调研问卷调查,了解当前管理人工作痛点为更好保障管理人权益和优化管理人队伍建设,需要了解管理人工作的困难,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为此,省协会针对全省破产管理执业状况进行了相关调查,通过派发填写破产管理人执业状况调研问卷的形式,收集管理人工作的痛点问题。省协会采取主动作为的服务调研工作,为研究管理人权益保障和促进管理人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五、建立破产管理人和“三无”案件扶助基金为解决破产管理人在办理“三无”清算案件中无报酬、无清算费用的问题,提高会员办案积极性和办案质量,省管协多方筹措资金成立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扶助基金,为管理人办理“三无”案件给予报酬扶助,对在册个人管理人予以每人100O元的补助。除上述扶助以外,协会还申请了2024年度财政资金增设对破产管理人所办理“三无”案件的扶助,以紧迫性、社会影响力大小等为标准选择部分“三无”案件按照每件2.3万元的标准给予扶助。目前,在省院的大力支持下已经获批50万元财政经费扶持。第五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困难省协会对管理人执业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反映了当前管理人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这是阻碍管理人队伍发展、影响管理人履职、损害管理人合法权利的重要因素。要打造一只工作高效、权责分明、影响力全国领先的管理人队伍,应当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管理人队伍发展的痛点。一、管理人需要面对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投诉和起诉根据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对管理人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可以向有关管理机构或法院进行投诉,甚至向法院提起维护自身权益的相关诉讼。但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投诉、起诉管理人的目的占比前三位的是:(1)给管理人施加压力,以满足自身的不合理、不合法诉求;(2)表达对破产制度或清偿结果的不满;(3)阻碍破产程序推进。而基于投诉、起诉的应有目的,即监督管理人依法履职和督促管理人纠正不当行为,却在投诉、起诉的情形中占比不高。虽然当事人对管理人的投诉、起诉与管理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关,但并不呈绝对的反比例关系。通过近年调研基本情况可以看出,全省管理人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是在提升的。更直观的是,近三年全省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统计数据显示稳中有降的趋势,体现了当事人从法律上对管理人工作的认可程度在不断提高。因此,对管理人日常管理中涉及的投诉处理应当设立必要的调查和听证流程,并应当配套管理人履职保障措施。在立法上,也应当对当事人恶意提起诉讼的行为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否则,管理人的工作环境无法得到改善,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成本也会受到影响。二、管理工作中处理维稳问题往往超出管理人业务能力范围在管理工作中,处理案件涉及的社会稳定问题,是管理人较为常见的难题。管理人虽然因此受到人身伤害、暴力威胁的比例不高,但遭受口头谩骂、威胁却是常见的现象。根据调查显示,有将近77%的管理人遇到过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需要维稳的情形主要有:(1)通过政府、法院间接施压;(2)层层上访、越级上访;(3)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4)威胁采取违法犯罪等极端行为;(5)恶意炒作舆情等。而引发这些情形的主要原因却是:(1)职工就业等权益无法满足或者职工债权不能完全支付;(2)特殊群体(如购房户、农民工、刑事案件被害人等)的利益无法满足;(3)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利益实现与其预期差异大等。因此,需要维稳的事项通常都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管理人工作失误造成的。这些问题通过管理人的努力工作能够得到部分解决,但更多的工作需要当地政府、法院予以支持。当前破产工作的府院联动机制、法院和管理人之间的指导协调机制仍在完善当中,仅依靠或主要依靠管理人自身的努力来化解维稳问题超出了管理人工作能力的范围。难以承受维稳责任是影响管理人队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三、破产业务偏少且不稳定,愿意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少根据近三年统计数据,僵尸企业破产案在每年审结的案件中占有很大比例。僵尸企业基本没有破产财产,通常不需要财产变现和财产分配,案件相对简单,破产管理工作量相对较少,但收入也少甚至为零。即使包括僵尸企业在内,全省357名管理人平均每年收结案件仅在7件左右。而全省管理人团队85%左右均有6人以上的从业人员,与每年能够接受指定的破产案件数量相比,团队平均业务量整体偏少。而且在现行以摇珠随机选定管理人为主的破产管理模式下,各管理人团队的破产业务量不稳定。因此,基于自身发展需要原因,愿意长期从事破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并不多。调查数据显示,各管理人团队中具有5年及以上从业年限的人员数量:5人以下的为53.85%,610人的为30.77%,10人以上的仅为15.38%O这种情形显然不利于管理人队伍的长期稳定发展需要。四、管理人团队收入不稳定且人均收入低,人员不稳定调查结果显示,各级管理人中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的单位仅占11.54%左右;随机性较大,不存在明显趋势的单位却占到了61.54%;甚至有23.08%单位的破产业务收入是下降的。导致收入下降或随机性较大的原因,除了前述破产业务不稳定和平均收案数量少的原因外,还与无产可破案件无法收取管理费或仅能收取基本费用密切相关。僵尸企业通常很少甚至没有破产财产意味着管理工作只有很少甚至没有报酬。从近三年数据看,全省管理人收结案件的绝对数字变化不大。但在审结案件数量中,僵尸企业占比总体上保持了较大比例,有两年甚至达到80%以上。大量僵尸企业案件的存在,意味着管理人在付出工作后无法获取收益或利润。调查结果显示,在没有扣除各项成本的情形下,管理人团队有85%左右近年人均收入在25万元以下。近四年全省管理人人均收入图()25万元以F25-SO万元50万元以上因此,导致在同一中介机构中,破产业务团队收入低于各团队平均水平的占73.08%,处于平均水平的23.08%,收入高于平均水平的仅有3.85%。其结果是管理人团队盈利低于平均水平的占69.23%,处于平均水平的占30.77%,没有一个高于平均水平。从管理人团队人数情况看,从业人员有5人以下的占638%,15人以下的占65.38%,1635人的占30.77%,35人以上的占3.85%o但近三年各年度有16人离开的管理人团队比例分别为57.69%、57.7%>46.15%o收入不稳定且人均收入低是管理人队伍难以保持稳定的重要原因。五、管理人团队获取管理人报酬时间长,需要垫付相关费用调查反映的管理人报酬获取风险,并列首位的包括案件办理周期长,管理人报酬获取周期也长和办理无产可破案件比例太高;其次是管理人报酬被不合理打折。相关数据显示,管理人报酬的收取时间在结案时一次性支取和结案后分期支付的案件占绝大比例。管理人报酬首次收取时间距案件受理日在12个月以上的占76.92%以上,在6个月内获得报酬的概率为0。所有的管理人都需要垫付一段时间的工资和费用成本。垫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用、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审计评估费用及破产衍生诉讼费用等。垫付费用超过92%需要6个月以上的回款周期。对于无产可破的案件,管理人甚至有可能要倒贴工资和费用。而有57.69%的无产可破案件需要6个月以上的办理时间,该类案件通常需要3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办理。因此,办理无产可破案件是管理人沉重的负担。同时,法院会在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管理人报酬基础上予以折扣核准的案件达到了38.46%o上述情形导致了管理人团队需要负担沉重的管理成本,对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重大。第六部分管理人工作展望一、推动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的工作省协会课题组根据研究成果,提出关于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的建议,并由省协会朱征夫会长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会作出该提案。这是为将大湾区建设成为在全球范围内争夺人才、资金和技术的战略高地,全省管理人进行高质量发展共同奋斗的一个目标。省协会将努力推动有关部门支持该提案得到落实。二、规范,元生系统”破产政务信息的使用“元生系统”作为全国第一家接入破产政务信息的破产管理业务系统,虽然给全省管理人提供了办理破产管理业务的便利,但根据政务信息依法合规使用的要求,管理人有规范使用该系统功能的要求。因此,省协会将尽快制订系统使用细则,对申请使用的范围,国家利益、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保护,网络数据安全的管理,系统运营、运维及客服的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以确保“元生系统”有序运作,真正成为具有全国示范功能的破产管理业务系统。三、筹备2024年国际破产协会会议省协会加入国际破产协会的工作已经处于收尾阶段。经国际破产协会同意,省协会筹备在2024年10月组织召开国际破产协会年会。该年会将关注于国际破产、重组以及相关经济事务的指引和建议,加强国际间相关信息的交流,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与相关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会议交流,我省管理人可以了解国际破产管理工作的前沿成果,为处理跨国企业集团破产事务提供更多工作经验。四、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全省管理人加快结案工作虽然全省破产案件结案数已经恢复上升趋势,但仍然存在不少三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且结案数量增长率远远低于全国增长率。这也反映了我省破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仍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省协会通过对管理人执业状况的调查,了解了影响管理人工作的相关问题。在新的一年,省协会将竭尽全力为全省管理人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协助全省管理人,清旧案,多结案“,力推全省破产管理工作再上一层楼。五、配合落实广东省破产管理人惩戒办法经多方征求意见,省法院制订了广东省破产管理人惩戒办法并下发下级法院。该办法加强了对管理人的工作监督,针对小部分管理人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规治和惩戒,有助于规范管理人执业行为,促进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全省两级管理人协会将配合全省法院做好广东省破产管理人惩戒办法的实施工作,协助查实问题情况,既要让违法违规的管理人得到适当处理,又要避免处罚不准确损害管理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出现。六、继续做好管理人扶助工作为了在2024年继续用好管理人扶助资金,提高破产管理人的办案积极性和质量,省协会将在广东省破产管理人执业状况调查报告的分析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扶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机制,争取更多扶助资金。今后在进一步多方筹集资金的同时,逐步扩大补助范围和金额。新的一年,全省管理人将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和有发展潜力困境企业拯救工作,为实现全省经济发展的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作出努力,全力实现广东破产管理工作的真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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