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装配式项目评价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装配式项目评价规则(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为促进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建筑业高质量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进一步推进装配式项目建造向标准化、集成化、系统化、信息化、智能化、模块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特修订本规则。1.2 本规则适用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装配式项目的评价,装配式项目包括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市政基础设施。13本规则采用技术总评分评价装配式建筑,采用前海装配式市政基础设施技术推广应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对于市政基础设施中的城市道路应满足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2术语2.1 装配式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并符合深圳市前海合作区装配式项目评价规则(以下简称评价规则)要求的建筑。【条文说明】定义沿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的定义,并兼顾本评价规则的具体要求。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总体目标中,2023年起,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有序开展,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研发用房或产业用房)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行动方案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研发用房或产业用房)项目,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要求,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注明“项目应当按照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2年版),新型产业建筑,区别于传统产业建筑,供人们从事各类新型产业的研发、设计及推广、应用等的建筑,也称为研发用房或新型产业用房。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并经过专家论证不宜采用装配式工艺以外,厂房、仓库和物流建筑应执行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相关要求。2.2 装配式市政基础设施:指在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中建设的桥梁、隧道、水务、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工程和附属设施等工程中推广应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现场采用装配施工技术的市政基础设施。2.3 钢-混组合结构:由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件组成的结构,以及由组合结构构件与钢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组成的结构。其中,组合结构构件指由型钢、钢管与钢筋混凝土组合能整体受力的结构构件。【条文说明】沿用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I38)对组合结构定义,且补充对于组合结构构件的定义,以明确对其界定范围。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第11.1.1条条文解释,对框架-核心筒结构是否属于混合结构(或称组合结构)的界定中,其“框架''部分指型钢混凝土梁与型钢混凝土柱(钢管混凝土柱)组成的框架,也可以是钢梁与型钢混凝土柱(钢管混凝土柱)组成的框架。为减少柱子尺寸或增加延性而在混凝土柱中设置构造型钢,而框架梁仍为钢筋混凝土梁时,该体系不宜视为混合结构。本评价规则以上述规定为划分原则。2.4 超装规高度建筑:根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l)或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I5107)规定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房屋高度未超出的建筑简称为“装规高度建筑“,房屋高度超出的建筑简称“超装规高度建筑”。【条文说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l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15107中“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均略低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表”,考虑对建筑物总高度界定要求的一致性,故明确均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15107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作为衡量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l第6.1.1条第1小条、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15107第6.1.1条第1小条均规定:当结构中竖向构件全部为现浇且楼盖采用叠合梁板时,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的规定采用。即对于仅楼盖采用叠合梁板情况,其最大适用高度可适当予以放松,可视为同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规定。2.5 装配式模板:采用工厂加工的铝模板、钢模板、塑胶模板等主要采用标准化部件,在现场组装、拆卸,且可重复使用和回收利用的模板体系。2.6 装配式机房:所有设备与管道采用自动焊接、机械连接等方式装配形成的设备机房。2.7 模块化建筑:工厂内制作完成且具有使用功能的模块单元,在现场由模块单元或模块单元与主体结构通过装配连接形成的建筑,模块单元应包含机电模块、内装修与部品集成等。2.8 智慧工地:是一种崭新的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是指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三维设计平台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设计和施工模拟,围绕施工过程管理,建立互联协同、智能生产、科学管理的施工项目信息化生态圈,并将此数据在虚拟现实环境下与物联网采集到的工程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分析,提供过程趋势预测及专家预案,实现工程施工可视化智能管理,以提高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从而逐步实现绿色建造和生态建造。3基本规定3.1 装配式建筑按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等分类进行评价。3.2 装配式建筑技术总评分计算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由5个技术项和1个加分项组成,各技术项得分均不应低于最低分值要求。【条文说明】计算单元范围的界定不含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楼层。3.3 装配式建筑评价包括预评价和项目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阶段应进行预评价,并按设计文件计算技术总评分;2绿色建筑专项验收阶段应进行项目评价,并根据验收资料和实际施工情况复核技术总评分和确定评价等级。【条文说明】基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和现阶段已有工程经验总结,将装配式建筑评价划分为两个阶段,即预评价和项目评价,并以项目最终竣工时的施工情况和验收资料作为最终评价依据。故项目前期应重视设计阶段预评价阶段的各个确认得分项在施工阶段的落地性和可实施性,若存在某项次在施工阶段未能得到实施,应以实际施工情况和验收资料为准计算技术总评分和确定评价等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建筑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应当编制绿色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节能减排目标、技术路径以及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等内容,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专篇要求的,不得出具专项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通过竣工验收。3.4 装配式建筑的评价等级应划分为基本级、A级、AA级和AAA级。3.5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为基本级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表4.1.1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表中相关技术项的最低分值要求;2采用工具式脚手架或免外架施工;3技术总评分不低于70分(采用混凝土结构的厂房、仓库和物流建筑,技术总评分不低于50分)。【条文说明】对装配式建筑评分表中各技术项的最低得分予以明确,是评定装配式建筑等级的重要前提条件。工具式脚手架为操作人员搭设或设立的作业场所或平台,其主要架体构件为工厂制作的专用钢结构产品,在现场按特定程序组装后,附着在建筑物上自行或利用机械设备,沿建筑物可整体或部分升降的脚手架。考虑采用混凝土结构的厂房、仓库和物流类建筑应用范围较为广泛,且其建筑功能属性基本一致,从技术层面适合于推广装配式技术。着眼于国家双碳政策层面考虑,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将是大势所趋,虽然短期内存在一定的增量成本,但仍应以保护城市环境和社会效益为重。考虑到增加成本因素和可实现性,对其技术总评分、技术项和技术要求适当降低要求,予以区别对待,也非要求一蹴而就,拟根据前海合作区此类型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后续发展情况,逐步稳妥推进。3.6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为A级、AA级和AAA级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满足第3.5条的全部要求;2装规高度建筑结构系统的竖向构件比例不应低于35%;3若70分W技术总评分75分,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若75分W技术总评分90分,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若技术总评分290分,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条文说明】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示范目标中指出,多、高层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以竖向受力预制构件为主的结构体系,优先采用钢结构和模块化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部采用装配式装修,积极引导既有建筑改造中采用装配式装修技术。基于前海合作区超高层建筑项目较多的特点,满足第3.5条,装配式建筑评价为基本级:同时满足第3.5、3.6条,根据具体得分,装配式建筑可依次评价为A、AA、AAA级。为与国标、深标评价等级分值界限划分保持一致,将评价等级A与AA级界限分值由原有80分调整为75分,但是,最低起评分值仍为70分。3.7 不同结构体系或建筑类型的组合单体建筑,可以按照结构体系或建筑类型各自计算技术总评分,再采用建筑面积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组合单体建筑的技术总评分。公寓和宿舍可以按照居住建筑或非居住建筑类型自行选择一种计算方式。【条文说明】针对不同结构体系组合的单体建筑,如:塔楼为混凝土结构,裙房为钢结构等,可划分为2个建筑单体按照不同结构体系分别计算得分,然后采取建筑面积加权的方法计算最终实际评价分值。对于存在2种及以上结构体系混用的情况,难以简单划分的单体建筑,如: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体系在同一栋单体建筑混用,可遵循最终得分有利的原则选取某一种结构体系计算得分。3.8 装配式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对桥梁、隧道、附属设施等构件提出预制装配率要求,根据目录,按照可实施性分“应”“宜”“可”等三类,具体要求如下:1所有实施要求为“应”的项目,除必须现浇部分以外,须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现浇部分需在提交给前海管理局审批文件中说明原因,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2实施要求为“宜”的项目,鼓励采用装配式技术;3实施要求为“可”的项目,对装配式技术应用不作具体要求,建议采用。3.9 前海合作区的装配式项目除应满足本评价规则规定以外,未明确部分应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规定。【条文解释】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有关设计环节加强过程管控要求方面,对于因功能、工艺及有特殊要求确实无法满足技术要求的项目,可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在应做尽做的原则下调整技术要求。4评分规则4.1 装配式建筑技术评价4.1.1 前海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总评分应根据表4.1.1中技术项分值进行评价。技术总评分二【(各技术项实际得分总和)÷(100-缺少项分值总和)】Xl00+加分项得分。表4.1.1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表技术项技术要求得分低值最分标准化设计(5分)平面标准化标准化平面应用比例280%2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基本户型比例270%(居住建筑);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基本单元比例260%(公共建筑)构件标准化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260%22部品标准化标准化部品应用比例260%1结构系统(45分)混凝土结构竖向构件(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预制构件)35%W比例80%1525*20水平构件70%<比例W80%10-20*钢结构竖向构件主体结构全部采用钢结构2525水平构件70%W比例W80%10-20*钢-混组合结构竖向构件柱、墙为混凝土预制构件,梁为钢梁,墙、柱混凝土预制构件比例,90%2520核心筒为外包钢一混凝土组合结构、非核心筒区域为钢管混凝土柱或钢柱比例290%20核心筒为混凝土结构、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非核心筒区域为钢管混凝土柱或钢柱比例290%20水平构件70%比例80%10-20*围护和内隔墙系统(15分)围护墙非砌筑、免抹灰围护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280%510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3*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270%5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共2项,按满足项数评分0.5-2*技术项技术要求得分低值最分装修和机电系统(25分)全装修按满足要求评分55集成厨房上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25*集成卫生间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25*干式工法楼、地面比例70%5管线分离50%比例W80%45*信息化和智能化(10分)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技术清单按技术清单选择得分105加分项(14分)建设模式前海建筑师负责制3共3项,满足其中一项可得分1新技术应用共8项,按满足项数评分4绿色化提升绿色施工评价为合格或优良1-2提升绿色建筑评价星级24注:1)若表中带“”的技术项是根据建筑功能为缺少的评价项,可扣减该技术项的最高得分,具体详见4.1.2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细则。2)表中带得分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1位。3)技术总评分取小数点后1位。4)结构转换层、架空层、出屋面层可不计入计算范围,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投影面积转换率少于10%的楼层不属于结构转换层。5)若单体建筑分别满足深圳市装配式装修评价标准中AA和AAA级相关评价要求,装修和机电系统项可分别直接得分为20、23分。【条文说明】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竖向构件中,核心筒为外包钢一混凝土组合结构,“外包钢”指钢板组合剪力墙,即剪力墙两侧和端部周圈均为钢板合围而成,内部空腔区域浇筑混凝土,并共同工作的钢板组合剪力墙。从装配式建筑特点考虑,由于采用外包钢板,施工现场可实现免支模,能极大地减少现场施工人工工作量。4.1.2 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细则1标准化设计(5分)【条文说明】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重点任务中指出,建筑设计充分考虑模数化、标准化的组合应用,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标准化设计是装配式建筑合理性和经济性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强化和提升对标准化设计方面的要求是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1)平面标准化(2分)平面标准化,对居住建筑指标准化户型或基本户型;对办公间、实验室、酒店客房、医院病房、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的单一功能房间指基本单元,对办公楼、工业建筑等公共建筑,除竖向交通核以外,指标准化网格。可不考虑由于结构竖向构件受力需要造成截面变化的影响。对其他建筑类型的平面布置经过专家评审确认,若无法按照上述技术要求衡量时,可为缺少项。【条文说明】强化在建筑方案阶段遵循符合建筑模数的基本原则开展设计工作,有利于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可落地性,其中,模数协调是标准化的基础,不遵循模数设计原则,尺寸种类过多,就难以进行大规模标准化构件的工业化生产。模数标准化能显著减小二次加工量,减少建筑垃圾,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考虑实际工程具体情况需求,公共建筑的平面标准化以基本单元、柱网标准化方式予以体现,亦符合平面标准化设计理念,便于灵活执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规定,结构网格宜采用扩大模数网格,且优先尺寸应为2nM、3nM模数系列。对于采用扩大模数网格时,应结合实际工程需求,做到合理可行,通过简单地人为调整竖向构件与轴线偏心关系的方式来“凑”模数标准化的要求,违背平面标准化的基本原则,不推荐采用。交通核指集中设置电梯、楼梯、管道井等上下贯通装置的区域。参考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相关规定。满足下列、中的任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得2分。 标准化平面应用比例280%。标准化平面应用比例=【(标准化平面建筑单元面积之和)÷(项目所有平面单元建筑总面积)1×100%,标准化平面是指数量不少于50套的同一户型(包括镜像户型)、基本单元或网格。 居住建筑中,重复使用量最多的前三个基本户型比例270%;公共建筑中,重复使用量最多的前三个基本单元比例260%。重复使用量最多的前三个基本户型(单元)比例=(评价单元中重复使用量最多的前三个基本户型(单元)面积之和)÷(评价单元总建筑面积)1×100%o【条文说明】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47规定:采用模数和标准化设计,在单体住宅建筑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基本户型的面积之和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在单体公共建筑中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个基本单元的面积之和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予以参考执行。2)构件标准化(2分)满足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260%,得2分。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各楼层标准化预制构件总数量)÷(各楼层预制构件总数量)】Xl(M)%,标准化构件是指轧制标准型钢或焊接非异形截面钢材的钢构件、外形和尺寸相同且数量不少于100件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木)构件。标准化构件不含金属楼承板、轻质内墙条板。其中,预制平板墙体、预制楼梯可按宽度统计相同构件数量,预制梁、柱可按横截面统计相同构件数量。【条文说明】轧制成型的热轧型钢优点为,均为工厂化生产,钢结构装配式拼装简便,可节省人力和时间成本。钢结构材料均可回收周转,改善施工环境。热轧标准型钢无需现场切割,损耗率低、寿命长,工期缩短,减少现场人工费用,综合成本优势明显。“非异形截面”钢材指常用工厂加工的各类截面形式钢构件,如:工字形、箱型、槽型、1.型、Z型等。3)部品标准化(1分)满足标准化部品应用比例260%,得1分。标准化部品应用比例二【(标准化预制部品总数量)÷(预制部品总数量)】义100乐标准化部品是指数量不少于50件的同一预制部品。部品指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条文说明】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将建立标准化部品部件库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编制部品部件标准图集,创建BIM模型,建立标准化部品部件库。重点将预制墙板、楼板、楼梯等混凝土构件,钢框架梁、钢框架柱等钢构件,整体厨卫、装饰一体化轻质隔墙板等集成产品纳入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建立完善的入库和退库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行业共享使用。政府投资的公共住房、学校、医院项目应从标准化部品部件库中选取一定比例的标准化部品,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加大标准化部品部件库产品应用。经过调研前海合作区对于部品的实际应用情况,为方便界定,现阶段可将应用较为成熟的集成厨房和集成卫生间等作为部品标准化的推荐项次,后续随着部品的进一步研发和市场普及率的提升可及时予以扩充。2结构系统(45分)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竖向构件(1525分)(1)竖向构件包括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的预制构件。满足35%W竖向构件比例W80%,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2)竖向构件比例=【(各楼层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构件总体积)÷(各楼层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总体积)】×100%o(3)当符合下列规定时,各楼层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构件之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各楼层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构件体积。预制剪力墙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不大于30Omm的水平后浇带的后浇混凝土体积。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预制柱之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双面叠合剪力墙、预制叠合柱、钢管混凝土柱等现场免支模的空腔竖向构件的后浇混凝土体积。(4)延性墙板,是指具有良好延性和抗震性能的预制墙板,在结构抗震设计中应计入其对结构的影响,损坏后易更换。如:钢板剪力墙、(设缝)钢板组合剪力墙、带竖缝混凝土剪力墙等。2)对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当结构系统中的竖向构件全部采用钢结构,该项可直接得分为25分。竖向构件包括工厂加工的钢柱、钢支撑、屈曲约束支撑、钢板剪力墙、钢板组合剪力墙、钢管混凝土柱、外包钢一混凝土组合柱等。木结构可参照钢结构评分规则要求执行。3)对装配式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当满足表4.1.1中结构系统技术项中的钢-混组合结构竖向构件对应的的要求时,该项可直接得分为25分;满足或的要求时,该项可直接得分为20分。非核心筒区域为钢管混凝土柱或钢柱比例290%,非核心筒区域为钢管混凝土柱或钢柱比例=【(各楼层主体结构非核心筒区域为钢管混凝土柱或钢柱的总体积)÷(各楼层主体结构非核心筒区域竖向构件总体积)】xlOO%.4)水平构件(1020分)(1)水平构件包括梁(含混凝土梁、钢梁、木梁等)、板(含预制叠合楼板、金属楼承板、木楼板等免支模楼板等)、楼梯(含混凝土楼梯、钢楼梯、钢一混凝土组合楼梯、木楼梯等)、阳台、空调板等预制构件。满足70%水平构件比例W80%,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2)水平构件比例二(各层主体结构水平预制构件的水平投影总面积)÷(各层水平构件投影总面积)】×100%o(3)竖向结构墙柱、电梯井、管井、楼面洞口的水平投影面积可不计入水平投影总面积。(4)预制楼板和预制屋面板,其水平投影面积可包括: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预制构件之间水平宽度不大于30Omm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拼缝宽度大于300mm时按30Omm计算;金属楼承板(至少板跨一侧与钢梁交接)、木楼板及其他在施工现场免支模且属于结构受力构件的楼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条文说明】对后浇混凝土带的计算宽度要求与国标、深标保持一致。对金属楼承板提出至少板跨一侧与钢梁相交的要求,是基于以往采用“混凝土梁+金属楼承板”的装配式实施方案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故将其金属楼承板使用范围限定于“钢梁+金属楼承板”的组合方式。另外,预制凸窗水平投影面积可不计入水平构件投影面积。5)厂房、仓库和物流建筑类建筑,若混凝土结构中现浇部分均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结构系统的最低分值为10分,其竖向预制构件比例可不做强制要求,满足50%水平构件比例70%,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条文说明】对厂房、仓库和物流类建筑,为更有利于拓展装配式技术的应用领域,视具体情况,将竖向和水平预制构件的要求均适当降低预制比例要求,予以单列。6)超装规高度建筑中的居住建筑,当居住功能层现浇部分均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其中,结构系统可按以下要求线性差值计算得分,不作最低分值要求。(1)满足10%W预制凸窗构件比例W35%,对应得分1015分,预制凸窗构件比例=预制凸窗混凝土体积之和/(主体结构整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预制凸窗混凝土构件体积)X100%。(2)满足40%W水平构件比例70%,对应得分515分。【条文说明】基于结构安全的考虑,对超装规高度建筑中的居住建筑,结构体系的评价要求予以适当调整,竖向预制构件采用预制凸窗构件比例代替,水平预制构件比例适当降低要求。3围护墙和内隔墙系统(15分)墙体(含围护墙、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是指采用非砌筑墙体,不需要采用普通砂浆抹灰找平。非砌筑墙体不包括混凝土实心砖、空心豉、加气混凝土砌块、灰砂砖、高精砌块等现场砌筑的块材隔墙以及二次浇筑的填充墙。D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免抹灰(5分)(1)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280%,得5分。(2)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免抹灰的应用比例二【(各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免抹灰的外表面面积之和)÷(各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1×100%o公式中分子、分母可均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条文说明】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的应用比例算法与国标、深标算法保持一致。2)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13分)以下各项中,(1)、(2)和(4)项不重复得分。(1) 50%W围护墙体和保温、隔热一体化或围护墙体和装饰一体化比例W80%,得(12)分,采用线性差值计算得分。围护墙体和保温、隔热一体化或围护墙体和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各楼层围护墙体采用墙体和保温、隔热一体化或围护墙和装饰一体化的墙面外表面积之和)÷(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100%,公式中分子、分母可均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2) 50%(围护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比例W80%,得(23)分,采用线性差值计算得分。围护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二【(各楼层围护墙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墙面外表面积之和)÷(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100%,公式中分子、分母可均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条文说明】一体化隔墙是将墙体与装饰面层及相关功能模块在工厂进行一体化生产的隔墙。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的计算原则沿用国标算法,并予以适当扩充,考虑各种可能的组合情况。深圳地区位于夏热冬暖地区南区,围护墙体应侧重于隔热构造措施的要求,围护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应为工厂集成,满足结构、保温、隔热、装饰等要求,并需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实现多功能一体化的围护墙体系。(3)预制外墙面积比例240%,得1分,预制外墙面积比例=【(各楼层非承重预制外墙面积之和)÷(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积之和)】Xl(X)%,其中,分子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及墙板间宽度不大于300mm的竖向现浇带面积,分母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4)若围护墙采用单元式幕墙面积比例290%,得3分。3)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5分)(1)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270%,得5分。(2)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的应用比例=【(各层非砌筑、免抹灰内隔墙的墙面面积之和)÷(各层内隔墙总面积)】×100%,公式中分子、分母可均可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条文说明】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的应用比例计算方法沿用国标算法。实际工程调研发现,内隔墙轻质墙板深化设计和施工阶段,由于设计和施工构造措施不到位引起的轻质墙体开裂的情况时有发生。具体构造要求可参照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等主编深圳市内隔墙轻质条板施工指南、深圳市标准图集装配式建筑标准化产品系列图集(预制内墙条板)SJT03相关规定执行。3)厂房、仓库和物流建筑,若未设置内隔墙,表4.1.1中维护和内隔墙系统中的“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技术项可为缺少项,且维护和内隔墙系统可不做最低分要求。其中,电梯井、楼梯间、设备管道井、楼板留洞等周圈内隔墙可不计入墙体面积计算。【条文说明】考虑厂房、仓库和物流建筑的功能特殊性,除必要的内隔墙以外,室内功能布局以大开间为主的情况较为常见,故对围护和内隔墙系统不做最低分值要求符合项目的自身特点。4)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12分)(l)50%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或内隔墙与装修一体化比例W80%,得(0.5l)分,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或内隔墙与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二(各层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一体化或内隔墙与装修一体化的墙面面积之和)÷(各层内隔墙总面积)】×100%,公式中分子、分母可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2)50%W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比例W80%,得(12)分,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各层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墙面面积之和)÷(各层内隔墙总面积)XlOO%,公式中分子、分母可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条文说明】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的应用比例计算方法沿用国标算法,并予以适当扩充,考虑各种可能的组合情况。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应为工厂集成,要求各专业设计文件反映建筑和结构一体化及机电管线、装修等,装饰装修施工图与建筑、结构施工图各层平面一致、尺寸匹配,且建筑施工图中注明预留、预埋接口位置;结构施工图中表达梁板留洞图,并确认与建筑和设备专业留洞位置一致。能实现各专业协调,满足预制构件生产、干式施工的要求,并能在施工阶段逐一落实,最终得分以实际施工情况和验收资料计算为准。4装修和机电系统(25分)1)全装修(5分)装配式建筑应满足国家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全装修相关要求,宜采用装配式装修,得5分。【条文说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中全装修定义为: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装配式装修指通过标准化设计,将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采用干式工法施工的装修方式。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部品部件、设备管线维护与更新的要求,采用易维护、易拆换的技术和部品,对易损坏和经常更换的部位遵循可逆安装的原则,并预留更换装卸空间。2)集成厨房(25分)(1)橱柜和厨房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70%W集成厨房干式工法比例W90%,得(24)分,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集成厨房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积之和)÷(各楼层厨房的墙面、顶面和地面总面积)×100%o(2)橱柜和厨房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70%W集成厨房装配式装修比例W90%,得(35)分,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集成厨房装配式装修的应用比例二【(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装配式装修的面积之和)÷(各楼层厨房的墙面、顶面和地面总面积)×100%o(3)非居住建筑评分时,集成厨房可为缺少项。【条文说明】集成厨房指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现场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集成厨房适用于分户设置厨房的住宅、宿舍、商务公寓等居住建筑。3)集成卫生间(25分)(1)集成卫生间的洁具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70%W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比例W90%,得(24分),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积之和)÷(各楼层所有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100%o(2)集成卫生间的洁具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70%集成卫生间装配式装修比例90%,得(35分),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集成卫生间装配式装修应用比例二【(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装配式装修的面积之和)÷(各楼层所有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100%o(3)若采用整体卫生间应用比例260%,整体卫生间应用比例=【(整体卫生间数量)(卫生间总数量)】xl00%,且其它卫生间满足集成卫生间要求,则得5分。【条文说明】集成卫生间指吊顶、地面、墙面、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集成设计、工厂生产,并在现场主要采用干式工法施工完成的卫生间。整体卫生间指由防水底盘、壁板、顶板及支撑龙骨构成主体框架,并与各种洁具及功能配件组合而成的具有一定规格尺寸的独立卫生间模块化产品等。增加采用整体卫生间应用比例的要求,若应用比例不满足要求时,若能满足对干式工法或装配式装修比例要求,可直接按照第(1)或(2)条计算。4)干式工法楼、地面(5分)干式工法,是指不采用普通水泥砂浆等湿作业的施工工法。干式工法比例270%,得5分,干式工法楼面、地面应用比例=【(各楼层采用干式工法楼面、地面(含楼梯踏步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各楼层水平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扣除卫生间、厨房部分面积)】×100%o5)管线分离(45分)(1)50%W管线分离比例W80%,得(4-5)分,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得分。(2)管线分离的应用比例=【(各楼层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电气、给水排水和暖通管线长度之和)÷(各楼层电气、给水排水和暖通管线长度之和)1×100%O【条文说明】采用主体结构和管线分离,机电管线应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轻钢龙骨墙体和吊顶内等位置,无现场剔凿,电气、给水排水和暖通管线总长度占比需要满足管线分离比例的要求。5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10分)信息化和智能化评价项得分,可根据表4.1.2中满足信息化和智能化各评价项得分,最高得分10分,最低得分5分。表4.1.2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技术清单评价项评价要求价值评分低值最分备注设计阶段(2分)深度要求BIM应用满足各阶段要求。11内装修阶段提供内装修BIM模型。0.50.5预制构件设计利用BIM技术进行构件加工图设计。0.5产段分生阶(4装配式模板设计和加工利用BIM模型数据信息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和数字化加工生产。0.51.5预制构件加工利用BIM模型数据进行构件数字化加工生产。0.5预制构件信息识别采用射频识别(RFlD)技术或二维码等识别预制构件主要信息。0.5预制构件质量追溯系统应用预制构件质量追溯系统,建立预制构件信息库,实现质量可追溯。0.5预制构件实时定位监控系统应用预制构件实时定位系统,实现预制构件运输实时监控。0.5智能生产机器人预制构件加工生产不同工序在全过程使用智能机器人,包括:模具安拆机器人、钢筋绑扎机器人、钢筋焊接机器人、混凝土布料机器人、钢结构自动打孔机器人、钢结构自动打磨机器人、智能装配机器人、钢结构自动焊接机器人、测量机器人、自动喷涂机器人等。0.51.5(至少采用1种)每种工序类型机器人得0.5分,最高不大于1.5分。施工仿真模拟通过数字仿真软件对施工过程和步骤等0.52阶段(4分)进行分析、模拟。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采用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对现场的人、机、料、法、环等进行全方位管理。1施工BlM模型应用同步更新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结合BIM技术、移动终端设备等对工程质量实施管理。0.5智能建筑机器人现场施工工序的工作量50%以上全过程使用智能机器人,包括:振捣机器人、混凝土找平机器人、测量机器人、钢结构焊接机器人、打磨机器人、条板安装机器人、室内喷涂机器人、围护墙喷涂机器人、瓷得铺贴机器人、自主巡检机器人、清洁机器人、智能装配机器人等。0.5-2(至少采用1种)每种工序类型机器人得0.5分,最高不大于2分。注:智能化生产机器人和智能化建筑机器人可根据行业发展持续更新。【条文说明】1.此表为智能建造行业对智能化生产、建筑机器人实际工程典型案例应用的信息汇总。2 .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中“重点任务''第11条,加速智慧施工技术应用中指出,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在“危、繁、脏、重''施工环节的应用。3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报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须完成各阶段BlM文件上传要求,本办法对适用范围、提交建筑信息模型文件(以下简称“BIM文件”)的内容和形式要求、管理部门职责,在具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环节、档案移交各阶段对BIM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