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法律服务合同(35篇).docx
正规法律服务合同(35篇)正规法律服务合同(精选35篇)正规法律服务合同篇1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传真:邮编e-mail: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第二条授权权限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第三条代理方式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第七条特别约定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其它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正规法律服务合同篇2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住所: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受托人):住所: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不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一、人员指派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二、工作范围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IO)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18)其他委托事项。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4 .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5 .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6 .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7 .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8 .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4)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5)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6)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7)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8)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三、工作方式甲方安排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指派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2 .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帐号:O3 .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五、其他费用的负担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2 .(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4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5 .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6 .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7 .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8 .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9 .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10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1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 .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2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5 .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6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7 .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8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9 .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10 .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11 .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12 .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八、合同的解除1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 .甲方逾期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5 .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6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7 .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8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9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10 .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九、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十、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一、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十二、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十三、争议的处理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不可抗力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十五、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十六、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七、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_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正规法律服务合同篇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条。(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o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六、甲方的义务(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八、保密(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九、利益冲突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十、其他法律事务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十二、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3/4页十三、合同的可分性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曰内容结束正规法律服务合同篇4(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委托事项为:纠纷一案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1、一般代理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协议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协议,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百分之)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整(¥),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九、其他约定事项:甲方:乙方: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代表:代表:日期:日期:风险告知书致委托人:正规法律服务合同篇5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杭州市法律地址:乙方(受聘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项确定:(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二)双方议定:四、乙方的权利:(一)了解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管理制度,对相关管理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五、乙方的义务:(一)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四)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甲方:乙方:时间:正规法律服务合同篇6聘用单位: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简称甲方)受聘人员:(简称乙方)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聘用期限:自20_年4月27日至20_年4月26日止。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7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7、严重失误,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正规法律服务合同篇7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受托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一、人员指派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IO)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IO)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3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6)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