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收费自查报告(通用3篇).docx
开学收费自查报告(通用3篇)开学收费自查报告(通用3篇)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1朝阳市第三中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的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切实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在接到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xx95号)文件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和通知内容,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我校于近日针对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学习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上级文件下达后,学校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召开全校教职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动员大会,集中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认真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同时,调整健全了由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规范收费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一把手”负总责,教职员工齐抓共管,学生、家长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收费工作形成管理网络。二、立章建制,进一步健全收费制度,加强收费责任制。1、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收费工作,我校修订完善了相关的教育收费有关规定及责任追究制度,签订责任状,将管理收费工作列入教职工奖惩条例之中,学校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面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的措施。2、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各项管理制度。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一费制”。4、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xx年被评为“价格诚信单位”。5、落实帮困助学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详细调查了解,确定帮困对象,保证时间、足额发放帮困助学金。学校开学初启动“阳光工程”系列活动,设立“阳光工程温暖基金”,基金由全校教职员工自愿捐款筹得,该项活动中校领导和党员教师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教师参与积极性很高。目前,“温暖基金”帮扶工作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6、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新学期收费前学校都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学校宣传橱窗中的公示栏中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严格做到“阳光收费:学校通过家委会、家长会、校长信箱等形式欢迎家长对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建立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7、严格按市教育局规定用书目录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对未列入的教辅用书及用品,一律不得订购,同时坚决不准教师代为销售。学校杜绝向学生征订教辅材料。严明纪律,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8、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如需要对个别学生进行辅导,均为义务、自愿。我们提倡老师无偿地为学生指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补课。我校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特长班等,也没有教师在学校内和学校外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开学初启动“阳光工程”系列活动,建立由自愿申请的学困生组成的“阳光扶助班”,学校安排骨干教师利用自习时间,对他们进行义务补课和辅导。到目前为止已有多名学生学业上脱困,更为可喜的是大多数学生已首先从思想上脱困了,他们已收获了自信和阳光的心态。三、认真围绕检查重点,切实展开自查自纠1、学校确保了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一般日常教育经费的使用严格履行申请报批手续,较为重大教育经费的使用须提交学校校务会集体讨论审议。学校确保了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学校为学生服务的代办收费,依据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经市局审核,经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发意见征询单,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后方才收取。代办校服等充分体现学生自愿原贝!,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有明细项目和明码标价,并在文字中表明“自愿选择”,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征订。3、学校从市教育局统一的学生书本征订目录中由华运公司给学生自愿征订学习用书及配套的练习册等材料,没有统一为学生购买课外教辅材料,不存在乱订乱发教辅材料现象。开学之初,学校就与每位教师都签订了“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材料”承诺书和责任状。4、我校规范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确保了内容完整,信息准确、项目清晰、标准规范、形式与内容一致,并说明收费依据。四、今后的工作打算1、加强学习,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识和责任意识。平时,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自觉学习党的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尤其是每学期初、末都要组织学习有关规范教育收费上的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实施。学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宣传、推荐教辅材料、学习用品等,学校内向学生收取的一切费用都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且经过学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学校进一步完善规范收费管理制度,实行教育收费考核、责任制。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教师,要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纪查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理解、执行政策的能力与水平,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决不干有损于学校、教师形象的事,做到清正廉洁,为人师表。2、进一步提高教育规范收费的宣传、公示力度。第一,通过家委会、学生家长会议、校园网、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家长、社会宣传教育收费政策;第二,学校要在教职工会议、家长会议等各种场合,向师生、家长、社会作出规范教育收费的承诺,保证学校不违规收费。3、不断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项目的“征询家长意见书二学校要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内容更加具体、清楚的“征询家长意见书二填写时,让家长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征询单上直接填写“愿意”或者“不同意”等字样表达是否代办。4、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加强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方面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各班各学科教师每学期都制订“辅优补差”计划,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辅优补差”工作。教师要精选学生每天的练习题和家庭作业,从而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以上是我校收费工作自查后的汇报,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的规范工作,树立学校和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2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是20xx年9月1日成立的新校,现在校学生1283人(包括幼儿园人数)。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和春季开学收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组织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以一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我校接到教育局(20xx)12号文件后,校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任课老师,使大家认识到:此次春季开学收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这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三、自查内容:1、领导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2、我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部分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收取学生其它任何费用。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6、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7、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8、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9、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10、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11、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四、继续规范教育收费: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3南川中心学校:按照中心学校要求,我校于20xx年10月15日对20xx至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1、开学初,我校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免去一至六年级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2、按照“一费制”要求,代收了学前班学杂费每人100元(其中:杂费47.5元,取暖费30元,代收课本费22.5元),且收费票据开写工整规范,代收的学前班学杂费已上缴财政局审核。3、严格执行自愿投保原则,由财险公司人员在学校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单据当场交由学生家长保管。4、除此之外,学校无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各班主任、课任教师也无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现象。5、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大宗支出必须经过教师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项事务都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经过自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存在,代收费也符合规定。现将开学收费工作总结予以呈报,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