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垒球项目竞赛规程.docx
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垒球项目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按竞赛总日程及补充通知执行。二、参加单位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三、竞赛项目青少年甲组、青少年乙组、青少年丙组。四、运动员资格(一)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一)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五、参加办法(一)报名人数各组别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甲组运动员24人,乙组运动员24人,丙组运动员24人。(二)各组别运动员年龄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六、竞赛办法(一)规则1 .比赛执行由世界棒垒球联合会颁布、中国垒球协会审核的2022-2025垒球竞赛规则,本规则中和规则有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规则为准。2 .甲组每场比赛为7局90分钟。3 .乙组每场比赛一场比赛为5局90分钟。4 .丙组每场比赛一场比赛为5局60分钟。5 .在小组赛中如平局不采用延时赛制,双方各得一分。距比赛结束不足10分钟,不开新局。6 .每场比赛,双方比分相差15分以上时(含15分)3局结束比赛;双方比分相差10分以上时(含10分),4局结束比赛;需打满三局为有效局。7 .暂停:攻方在一局中只能有一次暂停。守方在五局的比赛中,只允许有2次暂停(包括指导投手在内)。在延长局,每局可有一次暂停作指示。8 .每场每名投手每场比赛限投3局,蹬板既为1局,延长赛中依旧沿用此项规定。如遇同一局中更换投手,每名投手各记一局。如投手上场次数有误,该场执裁裁判和记录员应立即提醒教练员按规定更换投手,场上局面有效。如教练员拒不执行,裁判员可判该队0:20告负。9 .不执行DP规则。10 .比赛场地、器材及服装。(1)场地标准:甲组、乙组:本垒打边线67.06,投手距离13.UM,垒间距离18.29M0丙组:本垒打边线67.06M,投手距离12.19M,垒间距离18.29Mo(2)服装标准:各参赛队应准备2套不同颜色,相同背番号的比赛服,上场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清晰易辨的背番号(不小于16厘米),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和号码,服装上不得缝系闪亮物和金属纽扣,不得佩戴纪念章及其他金属饰物上场。(3)教练员须统一服装。(4)器材标准:接手比赛时或练习中必须穿戴全套护具;准备击球员、击球员、跑垒员、进入指导跑垒区的运动员必须戴双耳头盔;不准穿铁钉比赛鞋,违者取消该场比赛资格。(5)比赛用球和球棒须经组委会认定后方可使用(甲组比赛球完美九人(PERFECTNINE)FP-150,乙组比赛球为完美九人(PERFECTNINE)FP-1501丙组比赛球为布瑞特(BRETT)H4500软式垒球。(6)比赛用球棒应为正规厂家出品,标识清晰。凡出现变形、断裂、漆面磨损严重以及陈旧等问题的球棒,不允许在比赛中使用。对违规球棒的处理按竞赛规则相关规定执行。(7)危险饰品:运动员不可佩戴可能造成运动员受伤的饰品比赛。11 .参赛队应于比赛前30分钟提交上场队员名单。12 .裁判员宣布交换攻守后,双方队员要迅速完成交换,于1分钟内各就各位,准备比赛。13 .球队如需暂停,更换球员,须由主教练向司球裁判员示意经允许后,方可进场。14 .请各队教练员报名时提交最终的完整运动员名单及背号至组委会处备案。15 .丙组本垒不得扑垒,违者直接判出局。跑垒员无意摔倒不适用此。16 .各代表队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二)赛制根据最后报名队数确定比赛办法:1 .报名8个队(含)以下采用单循环办法进行比赛。2 .报名8个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办法进行比赛,复赛采用淘汰赛决出最后名次。竞赛编排时以报名顺序依次排列,如遇奇数队时采用“1”不动补“0”的办法,按逆时针旋转的原则编排;如:遇偶数队时采用“不动逆时针旋转的原则编排。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一)录取名次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证书。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二)计分方法按所取得的奖牌x4统计金牌,各组别前八名按52、44、40、36、32、28、24、20分统计代表团总分。八、报名和报到(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和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一)报名、报到时间另行通知。九、经费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十、体育道德风尚奖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十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执行。十二、裁判员和申诉委员由组委会另行通知。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