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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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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docx

    2024年农村参体上地和检政务"打杼港化蛆昆化建侵工行为拿为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一、工作目标通过创新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二、制定工作指引(一)前期工作筹备(2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全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初步形成我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二)征求实施意见(2月底前完成)。向司法、住保中心、人社,东外街道及各镇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属地征求有关工作意见,吸收采纳合理意见。(三)完善工作指引(3月底前完成)。在收集意见并完善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工作指引深入研讨论证并印发实施。三、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信息处理按照“就近、及时、便民”的原则,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录入政府网站,并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共享。做好与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征地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保持信息完整性、一致性。自施行之日起,新组织的土地征收申请及其审查报批、组织实施等有关征地信息按本方案予以公开。此前申请的土地征收申请形成的信息和历史形成的征地信息及时转移到新平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制度。(二)加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互相协作积极配合,扎实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三)加强队伍建设。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资料存储及网站上传工作。附件: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附件8府村尊体土收政隽%科好,攫化视星化建设瑟切为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开展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函(赣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市、区)建设的函(赣自然资办函2022)458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该指引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征地管理政策文件对照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目录的相关内容,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公开方式等涉及的政策文件,明确可公开的政策文件内容。严格执行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住保中心、区司法局、各镇(街道)J(二)征收土地预公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的基础上需要征收土地的,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牵头负责拟定征收土地预公告报区政府批准。征收土地预公告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街道)负责将征收土地预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并向村委会送达(须由两名工作人员一同进行送达),公示时间自张贴之日起算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拍照留证(照片应包含远景、近景且清晰可辨,并带有地点、时间、拍摄人等水印,下同不再赘述)、制作回执,张贴公示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上传区政府网站及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J(三)土地现状调查和结果确认、征地补偿登记各镇(街道)负责土地现状调查和结果确认工作,组织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并由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签字确认(村委会、各镇、街道还应当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参加调查或到场参加了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各镇(街道)具体负责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及结果进行证据保全。同步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后,由各镇(街道)负责制作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征地补偿登记情况表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自张贴之日起算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留证、制作回执。用地批准后,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征地补偿登记情况表等可依申请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按如下方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批次建设用地由征地实施单位作为评估主体按征地预公告涉及的具体用地项目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单独选址用地由用地单位作为评估主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完成后各评估主体将备案后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存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在土地征收经批准后依申请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分局(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有关部门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由各镇(街道)负责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并向村委会送达(须由两名工作人员一同进行送达),公示时间自张贴之日起算应不少于30日,并拍照留证、制作回执。张贴公示结束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上传至区政府网站及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住保中心、各镇(街道)(六)听证听证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分局根据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开展,听证告知书等文书向所涉村组直接送达外还应同时在村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并拍照留证、制作回执,各镇(街道)应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开展听证工作。听证相关材料在土地征收经批准后依申请公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各镇(街道)J(七)补偿安置协议各镇(街道)负责与拟征收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市自然资源局分局负责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当在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征地实施单位负责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自张贴之日起算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留证、制作回执。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在土地征收经批准后依申请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八)征地申报与批准文件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征地批准文件上传区政府网站及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进行公示。征地申报材料(区政府土地征收请示、农用地转用方案、建设用地审查报告)在土地征收经批准后依申请公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九)征收土地公告征地经批准后,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牵头负责拟定征收土地公告报区政府批准,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街道)负责将征收土地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并向村委会送达(须由两名工作人员一同进行送达),公示时间自张贴之日起算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拍照留证、制作回执。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同步将征收土地公告上传区政府网站及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十)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土地所有权人的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不包含土地补偿费用支配、使用情况)由各镇(街道)在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自张贴之日起算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留证、制作回执。士地使用权人的征地补偿费用支付情况应以汇总表的形式将征地补偿费用情况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J附件: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目录附件8府村境体土优2收政务/月9录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要求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31 .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2 .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3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4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各镇(街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全社会主征收土地预公告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在拟征收范围内启动征地前期工作时,在镇街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各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全社会特定群体主1 .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3 .征地补偿登记情况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土地现状调查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街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用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各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全社会特定群体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分局依申请书面提供特定群体依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自补偿安置方案形成之日起,在各镇街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开。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全社会特定群体主依申请组织听证的:1 .听证告知书;2 .听证通知书;3 .听证处理意见。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用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依申请书面提供特定群体依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协议签订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街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用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特定群体依1 .区政府土地征收请示;2 .农用地转用方案;3 .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依申请公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依申请书面提供特定群体依省级(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全社会主征收土地公告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镇街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开。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 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1 .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费用支付凭证;2 .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费用的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支配、使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街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全社会特定群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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