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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35篇)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精选35篇)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篇1订立合同双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出租方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类型_,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一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一年一月一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乙方需先支付甲方相关的租赁费用。第三条、房屋租金房屋租金每月为:¥元(大写:)。年租金为¥元。(大写:)o第四条、租金交付方式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租房押金¥元。(大写:),同时交付房租一个月租金¥元。(大写:)o并于租金到期前一日交付下个月租金,以后以此类推。押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搬离时退还。第五条:其它费用约定1、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承租方享受该小区的服务并服从管理。房屋租金中不包含每月的有线电视、水、电、气、暖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本小区为集中供暖,承租方需按物业规定支付相关的费用。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要求其它内容的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2、合同期满,承租方应按期搬出租房,如逾期不搬,每超过壹天,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壹佰元。同时付清每日的房款。3、物业于每年的月份的号收取一个月物业费,其中月份收取当期采暖季的暖气费,乙方于月份开始每单数月份支付相关的物业费和取暖费。收费规定及标准参照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及时按期足额支付物业费和暖气费。(物业联系电话:,物业维修电话),乙方需保留支付的物业费和暖气费的相关收据。第六条: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出租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2、在租赁期内保证该房屋能正常使用,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保证房屋能正常受用。3、提供水、电、气能正常使用,并协助安装电话宽带等设施的接入。(二)承租方责任1、房屋交接时应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合格,查验后双方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认可,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如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2、按合同规定及时缴纳房租及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费用。3、对所租房屋必须爱护,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改建、不得转租、不得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4、如所租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应找出租方协商解决,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理。5、在租赁期内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在不破坏原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室内装修。如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已完成的室内装修应无偿予以保留。6、应遵守该小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如承租方行为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或影响他人生活并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8、承租人不得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9、承租人应遵纪守法和接受居委会及有关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大声喧闹,不得影响他人休息;10、在合同期满前贰个月通知出租方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的续签或退租手续。第七条:违约责任1、租赁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应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2、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该房屋时,则双方对房屋的费用及设施进行验收并交接。若承租方未按时或超出合同一周仍未搬离,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3、承租方在拖欠房租超过7日历日即视承租方自动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一周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而私自在承租方屋内进行装修、改建或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在接到搬离通知7日历日内必须搬离,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5、承租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或影响他人休息,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7日历日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6、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标准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时,每逾期一天,向承租方支付壹佰元滞纳金。7、出租方在房屋租赁期内不能保证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如倾斜、倒塌等),则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进行维修或终止合同并无条件退还剩余押金和租金。8、因不可抗力而引起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之条款时,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第八条:其它特殊约定: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3、租赁期间如房屋渗漏或自然损坏,影响使用及人身安全,应由甲方负责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损耗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4、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重要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如遇拆迁,第三方征用或出租方出卖房屋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要求退租的,也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出租方,并且支付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承租期因甲方原因不能承租,也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并且支付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因第六条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承租,甲方可在1周内收回房屋,并且不再支付违约金。5、为了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更换大门锁芯,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在退租时需复原。6、乙方租赁房屋仅供以下人员住宿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执一份,承租方执一份,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计7页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身份证:联系电话: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篇2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第一部分房屋概况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5、房屋的使用面积: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第二部分租赁期限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第三部分租金条款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第四部分相关费用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第六部分房屋修缮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96计算。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第3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第十部分通知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四部分索赔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第48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第十五部分附则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甲方签字:(出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时间:乙方签字:(承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篇3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二、租赁期限:,即年月_日至年月_日。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一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9、其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篇4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第一部分房屋概况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5、房屋的使用面积: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第二部分租赁期限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_月_日至年月一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第三部分租金条款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第四部分相关费用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第六部分房屋修缮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的租金。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96计算。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一天期满次日起计。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第3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第十部分通知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四部分索赔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第48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一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第十五部分附则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甲方签字:(出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时间:_年_月一日乙方签字:(承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时间:_年_月一日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篇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一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一万一仟一佰拾一元整)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_%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一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一倍支付滞纳金。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租方:求租方: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篇6出租方(甲方):年一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一年一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省市号的三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