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问题及优化建议》10000字(论文)】.docx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问题及完善对策研究目录1引言21.1研究背景21.2 研究综述21.3 研究思路31.4 研究内容32相关概念界定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现状32.1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32.2 住房保障的概念42.3 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现状42.3.1农业转移人口的购房比例提高42.3.2居住困难的农业转移人口占比下降42.3.3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总体有所改善5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困境分析53.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53.1.1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类型单一53.1.2 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资源配置不均衡53.1.3 绝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尚未纳入住房保障制度范围内63.2问题的原因分析63. 2.1资金和土地供应存在巨大缺口64. 2.2住房保障法制建设滞后65. 2.3各地出台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政策申请门槛偏高74国外住房保障措施的经验借鉴74.1 美国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74.2 2新加坡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84.3 中国香港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84.4 经验借鉴8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的对策建议95.1 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实行差异化的住房保障政策95.2 2根据转移人口类别的多样化进行住房供给95.3 扩大保障房的供给95.4 扩大保障房建设的融资渠道95.5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制度105.6 6合理制定经济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10结论11参考文献121引言1.1 研究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了渐进式的改革开放政策,由此拉开了一个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转化,农业生产向非农生产转向,农业户口身份向城镇户口转变,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逐渐与城市市民趋同,社会权利和福利方面与城市市民共享的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大幕。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1996年首次超过30%,达到30.48%的水平。2000年随着统计口径的调整,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之后,城镇化率大幅提高。2014年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为7491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比上年末提高1.07个百分点。按照城镇化发展的“S”形曲线规律,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中期,即快速城镇化阶段。在此阶段,人口流动的推力和拉力增大,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农民工”日益增多。但由于文化水平和技术能力等原因多数农业转移人口从事体力劳动,收入水平很低,无论是居住空间还是居住水平均导致了城镇住房问题随着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的增多日益凸显。可见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发展与我国城镇化进程及其所处阶段密切相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问题是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民生问题。农业转移人口能否融入城市,是新型城镇化的最大挑战,而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问题则是其市民化进程的关键难点。对我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扩内需促消费和统筹城乡发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与体系,丰富我国城镇化发展理论和社会保障理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公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1.2 研究综述1.2.1 国外研究现状农业转移人口概念源于我国特殊的二元户籍制度,在国外研究中缺乏直接的论述,只有与农业转移人口相近的如移民工人、贫民窟居民等概念。一些外国学者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农村人口在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普遍出现的贫民窟问题。认为不仅农村人口在贫民窟中的居住环境十分恶劣,而且农业人口转移速度越快的城市,贫民窟现象越集中和普遍。对于农业转移人口选择居住贫民窟的原因,迈克尔认为是由于多数农民长期在农村生活,缺少能立足城市的职业技能,普遍收入低下,难以短期内融入城市生活。因而选择居住贫民窟实乃现实所迫。TUeler(1968)认为移民在进入城市后在住房安置方式上会出现分阶段性发展特征,即从早期城市贫民区的初步居住安置向在城市边缘地带自建房屋的再安置发展。移民住房状况要经过两个阶段的努力才得以改善。对于如何保障这些移民能够拥有住房,阿巴本建议政府推出“位置和公共事业”计划,一方面为低收入移民提供已开发土地,另一方面降低开发商建设土地成本等方式落实。1.2.2 国内研究现状关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发展模式方面,谭安富2014年在论住房保障对农业转移人日市民化的推拉效应提出住房保障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刚性需求,也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成本,住房保障阔与否会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产生推拉效应。提出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主要有福利型住所、私租型住所、自购型住房、自建型住房、保障性住房五种形式,但是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关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的运行机制方面,方蔚琼在其博士论文我国农民工城镇住房保障研究(2015)中挑出农业转移人口城镇住房保障模式和运行机制的系统研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中国特色城镇住房保障理论,认为应该着重从动力、供给、融资和管理四个层面的运行机制来完善和推进农民工城镇住房保隙的市民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关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的突出问题及对策方面,卢昇认为,住房是居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住房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最大的绊脚石。提出主要从政府方面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通过鼓励企业改善农业转移人口住宿环境、通过加大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方面的财政支出、以及慈善或企业捐助三种方式逐步消除住房对市民化的障碍。1.3 研究思路本论文首先阐述农业转移人口及住房保隙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实际,提出几点针对性的住房保障的对策建议。1.4 研究内容本文的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综述、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等,;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界定及我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隙的现状,第三部分是我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隙的困境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国外住房保障措施的经验借鉴,对美国、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的住房保障措施的经验进行分析,提出可借鉴的经验;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的对策建议;最后一部分是结论,主要对本文的观点进行总结性概述。2相关概念界定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现状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我国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相对较少,大多数学者都是将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民工区别开来,对农民工和农民市民化的研究较为多。邱鹏旭认为农业转移人口的内涵远比农民工的内涵丰富,他认为农业转移人口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户籍仍在农村,但已经从农村迁移到城镇工作生活或在农村与城镇之间流动的农业人口,另一类是户籍已在城镇,且已在城镇工作生活的一小部分城镇居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农村户口居民向城镇转移并能够享有同城镇户口居民同样社会权力以及依法享有同样社会服务的过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不是简单实现职业和身份的转换,而是让农民在城市扎根落户,在城镇享有和城镇居民同样均等的城市公共服务,并且确保进城农民工在就业、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和完全平等的社会权利。2. 2住房保障的概念住房保障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和实施的一切住房福利和救助政策的总和,是政府职能在住房领域的体现。住房保障对象是无力进入市场买房或者租房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是在住房领域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实质是政府向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之一,是通过政府转移支付来实现社会的收入再分配,以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使低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能够共享社会经济的发展成果,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权利。2.3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现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继续快速提高,2016年城镇常住人口为79298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58973万人,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为57.35%,与2012年相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了4.7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L20个百分点,城镇常住人口增加8116万人,年均增加202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减少5249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2016年农业转移人口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居住状况如下:2.3.1农业转移人口的购房比例提高在进城农业转移人口中,租房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占62.4%,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租赁私房的农业转移人口占61%,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购房的农业转移人口占17.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农业转移人口占16.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单位或雇主提供住房的农业转移人口占13.4乐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以其他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农业转移人口占6.4%,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购买保障性住房和租赁公租房的农业转移人口不足3%02.3.2居住困难的农业转移人口占比下降进城农业转移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为19.4平方米,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人均住房面积在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难的农业转移人口户占6%,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在6-15平方米的农业转移人口户占37.4%,在16-25平方米的农业转移人口户占25.5%均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在26-35平方米的农业转移人口户占12.6%,在36平方米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户占18.5%,分别比上年下降1.1和0.9个百分点。2. 3.3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总体有所改善农业转移人口户住房配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的比重分别为57.2%和55.4%,分别比上年提高2.9和3.8个百分点;86.5%的农业转移人口户住房有自来水,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77.9%的农业转移人口户住房有洗澡设施,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69.6%的农业转移人口户住房有独用厕所,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85.5%的农业转移人口户能上网(计算机或手机),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18.6%的农业转移人口(户)拥有汽车(生活和经营用车),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咒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困境分析2.1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我国农业转移人口总量超过2.5亿人,20%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无法入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参加除工伤保险之外的其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比率均未超过30机大部分地区未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对象。中央和各地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农业转移人口住房的政策,但不够完善。2.1.1 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类型单一2009年,国家提出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但是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我国目前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经济适应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限价房四种类型。但是能够覆盖到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政策少之又少,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积金住房。而且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普遍较低,需要得到住房保障的支持。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流动性的,他们技能比较低,在城市定居的意愿较低。另一类是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城市的意愿较强。由此可见,住房保障供给的不足以及形式单一化,与农业转移人口的多样化需求形成尖锐的矛盾。2.1.2 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资源配置不均衡我国一线城市的城镇化进程发展较快,各方面配置比较齐全,资源相对比较集中。相比一些三四线城市,住房保障供给资源相对有限。但住房保障资源配置上不均衡,导致农业转移人口更多地向大城市流动,加剧了城市的两极分化。总体而言,保证性住房覆盖面太小,作为一种为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服务的住房类型,很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还没有覆盖足够的低收入农业转移人口,廉租制度的推广,经济适用房的改进等都无法保证每一个中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但部分地区的廉租房等却没有有效的需求,从而大量闲置,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3.1.3绝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尚未纳入住房保障制度范围内虽然我国住房保隙体系已经初步建成,但现在的一线城市把户籍作为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虽然很多城市已将非本地户籍人口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来,但在条件的设置上仍与户籍隐形关联,要求必须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连续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长期在本地工作而又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人群被排除在住房保障体系之外。而部分流动的农民工正受户籍地限制,无法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性住房制度。美国著名的公共行政学者艾莉森指出,达到政府目标的过程中,10%取决于方案本身,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尽管近年来各地纷纷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内,住房保障体系逐渐趋于完善,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部门利益,对上级文件的执行力度不够或者选择性执行,直接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无法申请到保障房。2.2 问题的原因分析3. 2.1资金和土地供应存在巨大缺口根据我国的国情,处于中低收入的家庭仍然占有很大比例,解决这部分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已成为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也给政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在随着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数量不断增长,对住房保障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加,但是城市土地供应和资金却不够充足,从而导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跟不上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的增速,使得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廉租房对最低收入家庭不管是实物配租(建设廉租房),还是租赁补贴(发给租金补贴)都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而资金来源除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外,不管是地方财政专项预算资金、超过10%的土地出让金还是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都是地方政府要财政拨款的向。但地方财政收入有限,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经济效益不大,政府在计划中可能不会优先考虑这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从而使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依然滞后。此外,城市土地供应极为有限,尤其是大型城市,更是寸金寸土,保障性住房被的收益较低,政府也就会将土地优先让给商业房。3. 2.2住房保障法制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虽然先后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但这些政策文件或法律多以通知、意见、办法等文件发布推行,缺乏法律权威性,无法对于住房保障的各个环节进行强有力的硬性约束建立完善的、与现实国情相适应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是确保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向前发展的当务之急。此外,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还缺乏相应的绩效考核系统,监管体系也不完善,准入准出制度不严格,这些都不利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需求的满足。3. 2.3各地出台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政策申请门槛偏高虽然各地纷纷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了住房保隙的范围之内,但由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主要来自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因此免不了会对当地居民产生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因此,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申请门槛相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来说高一些,还绑定了很多附加条件,比如本地居住年限、暂居证明、缴纳社保年限等,尤其是对外来务工农民来说,难度更大。同时,由于部分单位没有能力为农民工提供宿舍,农民工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而部分地方政府建设的安置房只针对当地居民,外来农民工只能租住在被当地居民“淘汰”的村庄中,总的来说,被排除在当地住房保障制度范围外,导致其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4国外住房保障措施的经验借鉴3.1 美国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美国作为高度发达的国家,其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额均居世界首位,其居民居住条件也居于世界前列。截至道目前,美国已建立相对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很好地解决了居民的住房问题。美国住房保障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住房保障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出资政府建造公共住房;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住房保障主要特点是政府资助住房保障的供给方;20世纪70年代至今,住房保障主要特点是政府资助住房保障的需求方。美国住房保障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同:(1)重视住房立法。为解决美国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美国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1949年美国国会在通过了住房保障方面的第一部法律全国可支付住房法,而后有逐步通过了住房法、城市重建法、住宅法、住房与城市发展法与住房保障相关的法律。(2)府的主导。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每年会编制150亿美元的住房发展计划,向约400万户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补贴和资助建设4400套左右的公共住房,住房保障的支出占GDP比例每年都有提升。(3)完善的政策性金融体系。联邦政府为鼓励开发商兴建住宅,为住宅金融信贷和住房抵押贷款以政府名义提供担保,开发商可以获得大量的低息贷款用于建造大量住房。(4)租房补贴为主的分层次需求方住房保障制度。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收入划分标准,加强资格审查力度,规定住房保障对象享受住房保障的待遇与其收入相匹配,以便控制不同保障手段和水平的对象和范围,最大限度的保隙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4. 2新加坡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新加坡是新兴国家的代表,常住人13超过400万,但失业和住房短缺严重过阻碍了新加坡的发展,于是当地政府把住房建设放在首位,住房建设不仅降低了国家的失业率,而且促进了国际的经济发展。新加坡住房保障的以下3个特点:(1)政府主导。受限于新加坡国土面积狭小,能利用的土地资源有限,政府在全国的资源调配上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统一住房保隙机构一一建屋发展局,统筹全国,主导住房建设:完善的住房保障金融体系一一公积金政策,为住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为居民购买房屋提供低利率的贷款。(2)统一运作机制。从住房保隙政策实施开始就设立建屋发展局,用来统筹全部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从建设到分配再到管理的每一环节,责任明确,确保每个环节都在建屋发展局控制之内,形成了统一的运作机制。(3)完善的金融体系。新加坡建立公积金制度制定之初,是用以养老保险,随着时间的推移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有着难以比拟的优越性。住房公积金一方面为房屋建设提供大量资金,保障供给方的资金投入,另一面为居民购房提供低利率贷款,提升需求方的住房支付能力。5. 3中国香港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香港1104平方公里上居住着724万人口,人口稠密,尤其在市区的人口密度达到了2.1万人每平方公里,为了解决人口稠密的问题,港建立了完善的住房保隙体系,即使在寸土寸金的香港,中低收入人群依然可以有住房保障。香港的住房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了普通百姓的安居问题,主要有四大成功经验:(1)严格的政策制度。香港对能享受租赁和购买公屋对象的资格严格审查,对骗租骗购者不但要取消其资格,会进行经济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2)统一的整体规划。香港的公屋建设从批准土地到规划设计到建设施工和发展管理都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方法。(3)高水平的住房。香港建造的公屋质量优等,并在公屋周围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如公共交通,较大型的公屋周边甚至有配套的教育、医疗、金融、福利等公共资源。(4)监督严格透明。香港成立了住房委员会,职责是制定计划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监督,及时实施公开政策和公示政策,并受到社会的监督,保证公屋的有效供给。4. 4经验借鉴吸取美国和新加坡住房保障先进的模式,参考香港和上海对于住房保障的大胆创新,结合我市住房保障现状,总结出对我市乃至全国都有重要实践意义的经验:(1)健全的住房保障法律体系;(2)统一的政府职能部门;(3)完善的住房金融体系;(4)以租金补贴为主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障方式;(5)保障充分利用社会存量住房。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的对策建议5.1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实行差异化的住房保障政策在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因素中,虽然经济因素占主导地位,但是现如今农业转移人口对住房等其他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也就是说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制度可以成为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合理流向的一个重要的驱动力。文章前面分析了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资源集中,住房保障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成熟,而一些中小城市住房保隙体系仍不够完善,政府可以针对不同规模的城市采取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可以适当放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门槛,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对于一些一线城市,实施严格限制的住房保障政策,控制外来人口数量。5. 2根据转移人口类别的多样化进行住房供给农业转移人口除了是拥有低技能、流动性大、定居城市意愿弱的农民工外,还有一批新生农业转移人口,这部分人大多是80后,有强烈的定居城市的意愿,但他们除了物质享受以外,还有一些精神方面的需求吗,但其收入除了维持基本的日常开销外,不可能有剩余来满足他们的其他奢求。他们存款并不多,购房基本不可能,所以只能靠租房来满足居住需求。农业转移人口的蛰居行为往往受经济收入、家庭结构、社会文化背景、就业及留城意愿等因素等影响,不同的农业转移人口对保障性住房有着不同的需求,因此,政府在为其提供住房方面,应充分考虑其需求,从而使其住得更为舒适。在保障性住房的提供上,可以采取户中小户型为主的模式,主要提供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住房等多种保障住房形式,设定相应的条件标准,采用分类供应的方式进行分配,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业转移人口的租赁或购买需要。5. 3扩大保障房的供给供需矛盾是保障性住房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的最大矛盾之一,农业转移人口的保障性住房需求远远大于供给,这是因为我国住房保障建设的资金不足以及土地供应不足导致的,因此,为了扩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将更多的农业专业一人口纳入保障性住房的行列中,就需要从如下方面来实施:一是完善土地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供给。政府在土地供应方面,可以在满足当地商业住房土地供应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多考虑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其次,“盘活”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宅基地。充分发挥其宅基地的经济效益,为农业转移人口住进保障性住房创造条件,对于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的农业转移人口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或者是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5.4 扩大保障房建设的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渠道,可以最大限度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到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从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提供资金需求,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对此,我国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全方位参与,多方面受益的融资模式:政府方面,可以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以上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以上提取,以财政投入为基础建立住房保障专项基金,从而保障资金的增值;同时健全目前的公积金制度,将其覆盖到所有市民化的低收入农业专业人口中。此外,还可以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提取出租、直管公房出售、拆迁补偿资金的结余部分,接受社会定向捐赠资金及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等,并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保隙性住房建设,努力消除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障碍,加强对民间资本参与住房保障安居工程的监督和指导,为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5.5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一部分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这部分农业转移人口需要在当地工作3-5年以上。尤其是对于一些公益性企业或者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先行实施该举措。住房公积金对于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有着重要意义,对此,政府应根据地方财政水平和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划分多档,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激励企业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相较城镇职工,农业转移人口对住房的要求可能没有那么高,因此可以让农业转移人口根据自身期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5.6 合理制定经济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农业转移人口本身就是绝大部分都是低收入群体,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业转移人口租得起经济租赁房,需要对经济租赁房的价格严格控制,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模式来确定价格,一种是成本定价法,另一种是收入定价法。5.7加快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建设各国住房保障的成功经验都表明,要保持住房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新加坡在1955年开始推行公积金制度,同年国会就通过了中央公积金法;美国先后于1949年通过了住房法、1968年通过了住房与城市发展法。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缺乏法律效益,对此,需要借鉴这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建设,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了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保隙水平、资金来源、保障对象准入和退出资格的审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能等,并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制定针对性的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降低其申请门槛,提高住房保障在农业转移人口中的覆盖面,同时,在立法中应明确中央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应承担的住房保障责任以及各级政府应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比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及时进行遏止和纠正,从而有效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正当利益。2吉论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立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其建设和完善任重道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构建和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当前住房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保证。但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还存在住房保障类型单一、住房保障资源配置不均衡、住房保障政策申请门槛偏高、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尚未纳入住房保障制度范围内、住房保障政策无法按计划执行、资金和土地供应存在巨大缺口以及住房保障法制建设滞后等问题,对此,本文在借鉴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地的住房保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根据转移人口类别的多样化进行住房供给、扩大保障房的供给、扩大保障房建设的融资渠道、健全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制度、合理制定经济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以及加快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建设等对策,希望可以促进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参考文献1钟荣桂,吕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变迁、政策范式与展望J.现代经济探讨,2017(04):10-14.2张志勇.西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7,38(02):118-123.3朱健.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研究D.湘潭大学,2016.4娄文龙.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研究述评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05):55-62.5娄文龙,杨春江,唐学庆.农民工住房保障供给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UL城市问题,2016(10):69-76.6刘杰.上海市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6.7曹亚暖.新生代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6.8吴宾,李娟.农民工住房保障政策失灵及其矫正策略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02):36-42.9方蔚琼.我国农民工住房保障模式比较与评析J.经济纵横,2015(02):105-109.10魏后凯,苏红键.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研究UL中国人口科学,2013(05):21-29+126.11陈峰.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优化重构一一基于体系顶层设计视角的探讨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1(05):47-56.12郭士征,张腾.中国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研究一一基于“三元到四维”的视角J.广东社会科学,2010(0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