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宁县某灌溉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
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编号:QJJS-WN-2012】招 标 人: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目 录第一卷1第1章 招标公告2第2章 投标人须知4第3章 评标办法17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64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69第5章 工程量清单71第二卷 技术标准和要求81第6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2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96第三卷 图纸(招标图纸)77第一卷第1章 招标公告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址:某某县某某乡; 建设规模: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总投资约166万元;工期要求:2012年2月8日开工,2012年 3月31日完工。 招标范围:水源工程、引水工程、首部枢纽设备、管道系统;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施工标段;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9日起自行通过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5.2投标人按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按规定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5.3资格审查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元。未按规定提交招标文件费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不退。6.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6.1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2月3日 9:30 时整,地点为 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其它事项7.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必须出席资格审查和开标大会,否则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7.2 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 张小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解放西路明珠广场B栋2403室 联 系 人: 梁 先 生 电 话: 079187676958 2012年1月9日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项目部1.1.3招标代理机构 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1.4标段名称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1.1.5建设地点某某县某某乡1.1.6现场管理机构某某县某某乡吊瓜基地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项目部1.2.1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水源工程、引水工程、首部枢纽设备、管道系统1.3.2计划工期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2月8日计划完工日期:2012年3月31日1.3.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3日上午9:30分1.11分包不允许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交纳方式:银行转帐。资格审查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与投标保证金一起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交纳。转帐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户名: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海关桥支行账号:7281 3101 8260 0009 015)。要求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文件费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日下午17时整,在此时间之前,未汇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某某县某某乡高效节水工程投标保证金”,由于标注不清楚影响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发包人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28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资格审查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费1200元.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2月3日上午9:30分开标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份数:1份;格式:EXCEL19972003;载体: U盘(不接受光盘);封装:报价标段的电子文件用信封密封并放入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正本封装袋内,并在信封上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和标段名称10.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10.3中标人须支付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10.4开标会现场提交原件须在开标会现场提交的原件详见本次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与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要求10.5其它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天( 2012年1月 27 日下午17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网址:)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2年2月3日上午8时:00分9时:30分;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无法确定潜在投标单位,原则上不会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这种情况的发生,故提醒潜在投标人首先应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问题。其次,在开标前三天,应再次查询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招标信息栏上是否有该项目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以免造成投标文件编制中的遗漏。该补遗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1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7天前,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无法确定潜在投标单位,原则上不会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这种情况的发生,故提醒潜在投标人首先应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问题。其次,在开标前三天,应再次查询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招标信息栏上是否有该项目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以免造成投标文件编制中的遗漏。该补遗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5) 押证承诺书、工程质量及工期承诺书;(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 项目管理机构;(8) 资格审查资料;(9) 原件的复印件;(10) 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以上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3.5.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机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一致。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工程量清单必须每页签字、盖章,其他见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 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介绍参加开标大会的现场来宾与前期招标工作情况;(2) 邀请出席开标大会的有关领导讲话;(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名称,并查验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4) 在招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抽取合理低价期望值系数;(5) 在招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 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7) 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投标人报名的先后顺序;(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前查验投标文件封装标识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9)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推荐顺序并在政府规定的网站进行公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政府规定的网站进行公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3)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4) 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 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 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 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 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9.2.3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 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 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4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以下简称电子文件),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电子文件或提供的电子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第3章“评标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10.2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查验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0.3 中标人须支付费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需缴纳的招标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须支付建设工程交易费的,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工程交易机构交纳总建设工程交易费的60%,否则不予签订合同。10.4 开标会现场提交原件开标会现场提交原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其它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天( 2012年1月27 日下午17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网址:)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2年2月3日上午8时:00分9时:30分;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无法确定潜在投标单位,原则上不会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这种情况的发生,故提醒潜在投标人首先应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问题。其次,在开标前三天,应再次查询某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招标信息栏上是否有该项目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以免造成投标文件编制中的遗漏。该补遗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第3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二、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5名评标专家在市水工程招标办的监督下及监察人员的监察下由业主代表从江西省水利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经济类评标专家2人,技术类评标专家3人)。评标委员会3名技术类评标专家进行投标书符合性评审,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报告最终复核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给招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报价低者优先。当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三、有关说明1、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2、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开标现场公布的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唱标价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前三名(得分相同时并列进入)的投标单位确定为参加实质性响应评审及报价复核评审的入围投标人,其余单位依据报价得分的高低作为排序候补人。当前三名的任一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认定为废标时或其复核报价出现偏差造成其得分与候补排序人得分相比较发生变化时,则从排序候补人中依次补充进入前三名进行实质性响应评审及报价复核评审。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2)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需投标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或影印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席开标会的;(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投标价格;(5)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不能承诺押证上岗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5、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6、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应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除总价包干项目以外,其它项目总价金额与单价和工程量乘积之和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单价必须取小数点后两位进入工程量清单中进行计算。四、评分标准报价得分为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100分)。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认为漏项报价已含在其它项目中。(1)评标总价的确定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控制价为A(含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0.90×(A-G)+G至0.98×(A-G)+G(均含本数,G为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之和)。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计零分。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评标总价C(A+B2×G)×K÷2+G。B值按开标现场公布的所有投标人投标唱标价计算,开标会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不进入B值计算。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为0.95、0.955、0.96、0.965、0.97、0.975、0.98七个数之一,在开标现场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2)复核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人报价时将对每一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逐项复核。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公布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变,直接进入有效报价平均值(B)的计算,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的报价不一致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修正为复核报价,并按投标人的复核报价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每项复核报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的绝对值除以评标总价,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按投标人复核报价计算报价得分高于按投标人未修正报价计算得分时,则仍按投标人未修正报价计算得分(即两者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小值)。(3)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1)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满分100分;(2)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大于l时,每高l扣5分,直到扣完报价得分为止;(3)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l扣2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报价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4)控制单价分值的计算投标人投标单价均应在相应主要控制单价的0.900.98倍值(含本数)范围内,否则在投标人报价得分中每一项扣0.50分。(5)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允许调整投标人的标底控制价中的每项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允许调整,否则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按招标文件中相对应的金额恢复,且按恢复后的金额进入复核报价。(6)投标报价电子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文件(以下简称电子文件),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件或提供的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复核报价的计算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或提供的电子文件在评标现场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无法确认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则在其投标报价分中扣除1.0分。五、本评标办法由项目法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说明:有效报价:上限0.98×(A-G)+G,下限=0.90×(A-G)+G。评标总价:C(A+B2×G)×K÷2+G。误差率=复核报价÷C。G为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之和。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1.1.1.7 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