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要点.ppt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第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要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基本原则1、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有安全管理体系2、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方针清晰、安全目标明确、管理制度齐全、生产条件完善,第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督等有关部门对其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管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点:采用标准化管理和科技手段1、企业安全生产采用了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制定了符合标准化的管理制度2、企业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有资金预算和投入,第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按照每2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要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1、企业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分支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有机构设置文件2、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3、分支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包括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车队负责人4、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机构设置文件5、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营运企业应当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任命文件6、企业原则上按照每20台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第七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在道路客运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掌握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法规,经相关部门统一培训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要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条件1、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学历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道路客运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3、安全管理人员有经有关部门(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的统一培训且考核合格,第八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且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要点: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培训1、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管理部门(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的培训2、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第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极大及以上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要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1、企业以文件方式建立各级安全会议制度,各级安全会议制度应至少包括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内容范围、主持人、参加部门及其人员、会议时间间隔、会议记录要求等2、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内容重点应是安全生产目标改进、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及安全管理制度改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重要安全工作决策与部署等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内容重点是对安全生产工作与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工作实施部署等4、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5、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6、档案室有近3年的每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的会议记录档案完整、清晰,包括有会议发文、参加人员签到簿、会议发言记录、形成相关决议等,第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按不低于营业收入的0.5%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和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建立独立的台账。,要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置和使用1、企业依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或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标准逐月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及时到位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建立了独立的台账,有经费使用计划及预算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开支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运输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为营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要点:保险1、营运车辆有足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旅游有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第十二条 鼓励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积极探索、完善安全统筹行业互助形式,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要点:安全统筹行业互助企业有有关安全统筹行业互助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措施,第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应当包括:(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二)分管安全生产和运输经营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三)管理科室、分公司等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四)车队和车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1、安全生产目标具体、可测量、可分解,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2、安全生产 责任、目标分解到以下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及岗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和运输经营的负责人管理科室、分公司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车队和车队长岗位从业人员,第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要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按照上下级关系,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尤其是企业与分支机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支机构与驾驶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等2、企业与各分支机构,包括 主要人员的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第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企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要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1、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以文件方式明确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活以文件方式明确规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3、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以文件方式明确规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4、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以文件方式明确规定企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九)定期组织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十)按相关规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十一)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第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负有下列职责:(一)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三)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企业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人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四)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五)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车辆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六)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要点: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客运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如:1、参加工伤保险2、组织抢救3、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4、消防安全等,第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实施驾驶适宜性检测明确新录用客运驾驶人的试用期。有如下情况之一驾驶人不得聘任: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三年内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三年内有酒后驾驶、有超员20%、超速50%违法记录的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要点:驾驶人聘用制度的要求1、企业以文件方式建立了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规定了驾驶人管理部门、聘用条件及程序、试用期、解聘条件及程序等2、驾驶人管理部门按照驾驶人聘用制度规定的录用条件、录用程序,审核了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3、驾驶人管理部门有实施驾驶事宜性检测的相关措施4、对拟录用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规定的试用期进行行车跟踪检查考察5、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新录用客运驾驶人,签订了驾驶人聘用合同,审批手续齐全,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6、新录用客运驾驶人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7、新录用客运驾驶人持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8、新录用客运驾驶人在录用前三年内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无交通违法计分满分记录,无酒后驾驶、超员20&、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第二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理论培训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实操培训内容:熟悉车辆性能、客运线路,驾驶操作、服务要求等为主要内容。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操培训不少于30学时。,要点:驾驶人岗前培训1、企业以文件方式建立了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规定了岗前培训的组织部门、培训方式、时间、内容界定、考核及其记录要求等2、岗前培训的教材、培训讲义等包括了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3、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有培训大纲等4、新录用客运驾驶人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有相关记录等5、新录用客运驾驶人参加了所有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如培训记录、考核成绩、试卷等,第二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客运驾驶人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企业应组织和督促客运驾驶人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客运驾驶人参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企业应在客运驾驶人接受教育与培训后,对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教育与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企业应每月查询一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要求: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1、企业以文件方式建立了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组织部门、培训方式、时间、内容界定、考核及记录要求等2、企业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有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记录等3、客运驾驶人每月接受了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有培训通知、培训记录等4、企业组织和督促客运驾驶人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客运驾驶人参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有继续教育安排计划、客运驾驶人参加继续教育的考核证明等5、企业在客运驾驶人接受培训后,对客运驾驶人培训的效果进行了考核,有考试成绩、试卷等6、企业每月查询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并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有处理文件、教育记录等7、客运驾驶人档案内有3年以上的所有该驾驶人的教育与培训考核相关记录,内容应包括:教育或培训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第二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驾驶人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可借助适宜性检测)等。考核周期不大于3个月,考核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要点: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1、企业以文件方式建立了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规定了定期考核的组织部门、考核方式、时间、内容界定、考核及其记录要求等2、企业对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包含了:客运驾驶人违法驾驶和责任、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有考核记录等3、企业对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周期未超过3个月,有考核计划、考核通知、考核记录等4、企业将营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五十七条)规定了根据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结果的奖惩标准与方法,有江城的通知通报、奖惩台账等,第二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包括客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客运驾驶人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情况,要点: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1、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第五十六条)以文件方式建立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了建党内容及档案的移交、整理、归档、档案室的管理、档案借阅、保存期、销毁处理、保密等2、驾驶人员信息档案内包括了其基本信息、客运驾驶人体检表、聘用合同、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定期考核信息及继续教育记录、安全学习与培训记录、奖惩记录等3、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清晰、完整,第二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客运驾驶人要及时调离或辞退,要点: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1、企业以文件方式建立了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规定:负责部门标准程序档案记录等2、企业的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人员,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要点: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1、企业以文件方式建立了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规定:实施告诫的人员时间方式内容记录等2、告诫人员按照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了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上岗,有告诫记录、实际告诫做法等,第二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关心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驾驶人进行体检,为驾驶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要点: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1、企业以文件方式建立了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规定了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方法及要求等2、企业定期组织驾驶人进行体检,有体检通知、客运驾驶人体检表等3、企业安排运输任务时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驾驶人强制休息记录、途中换班记录等4、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了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5、企业对于超长线路的客运车辆,保证了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有驾驶人途中换班记录等,第二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要点:车辆技术管理 以文件方式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规定配备人员、车辆技术管理的程序及要求,符合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第二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使用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要点:不得从事经营的客车1、企业未使用报废车辆2、企业未使用按GB7258及GB18565标准检测不合格车辆营运3、企业未使用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第二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立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企业应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10辆以下客车的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要点: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和人员1、企业设立了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2、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企业设置了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了合适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3、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客运企业配备了合适的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第三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要点:车辆技术档案及信息化管理1、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了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出厂合格证、技术参数表、车辆使用手册、保险、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复印件、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及等级评定资料、车辆维护及主要零配件更换记录等2、实行一车一档,记录了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3、逐步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第三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车辆的日常维护由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要点:车辆定期维护1、以文件方式建立车辆维护制度,规定了车辆各级维护的管理与组织部门、采用的维护技术规范、维护企业的资质要求、维护记录要求等2、企业有车辆维护计划3、按照车辆维护制度严格实施了车辆的日常维护,有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的车辆的日常维护记录4、按照车辆维护制度严格实施了车辆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有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的车辆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记录5、车辆的二级维护出厂前,须进行竣工检测,有出厂竣工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第三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在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要点:客车安全应急设备和设施检查1、企业有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配备的安排要求或检查计划2、企业有完整的定期检查的记录3、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4、车内明显位置标示了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5、车厢内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了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等,第三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要点: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1、以文件方式建立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明确规定了车辆检测、年度审验、技术等级评定的管理和组织部门、有关记录归档要求等2、无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进行运营3、所有营运车辆进行了技术等级评定,有技术等级评定的报告,第三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改型与报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企业应当在车辆报废期满前,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2年,要点:营运客车改型和报废1、企业对车辆改型严格执行了国家规定的要求,改型后检测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改造手续齐全2、企业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严格执行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在车辆报废期满前,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记录齐全3、有所有车辆2年内报废的相关材料档案4、企业未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客运车辆进行客运经营,第三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对客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建立派车单制度。车辆发班前,企业应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签发派车单,由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在营运中,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完成任务后,企业及时收回派车单和运营单证。派车单内容包括:由企业填写的车辆、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站点,中途停靠站点,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有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要点:客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派车单制度1、以文件方式建立客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派车单制度,明确规定了牌证统一管理、派车的组织管理部门、程序、内容、记录要求等2、车辆发班前,企业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企业签发派车单,由客运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有关记录或台账等3、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企业及时收回派车单和运营牌证,有相关记录或台账等4、派车单的内容包括了:由企业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5、有所有车辆1年内派车单的档案,第三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自备或租用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要点:营运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1、企业有自备或租用停车场所的证明,如何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场地租赁合同等2、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了统一管理,有管理记录等,第三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相关规定,为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要点: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1、企业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2、企业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第三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工作,履行监控主体责任,要点:企业的动态监控主体责任1、以文件方式建立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组织管理部门、安装与使用管理要求、监控内容、监控记录等2、有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台账3、有动态监控工作台账,监控记录齐全,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要点:专职监控人员的配备、职责及交通违法信息存档1、企业配备或聘请了足够的专职人员负责监控平台实时监控车辆行驶状态,职责明确2、实施了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通过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提示违规行为3、有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1个月内的监控数据记录4、有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驾驶人3年内的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记录,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要点:应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纠正和处理1、企业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卫星定位装置设置了满足行驶路段限速要求,并能保障安全行车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值2、通过监控平台或监控端能判断车辆异常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3、监控平台实时监控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有时应监控日志记录或台账等4、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驾驶人按企业有关制度在事后进行了处理,有相应处理文件、记录或台账等,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企业应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要点: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要求1、企业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实时监控平台在线时间应达到100%(超长客运车辆24小时监控)2、企业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按照有关管理制度给予了处罚及教育3、企业对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状态的值守人员按照管理制度给予了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第四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要点:通过动态监控手段强化运输组织调度和信息服务1、企业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开展了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2、监控平台及监控人员及时向营运车辆组织调度部门及有关人员发送了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等,有相关记录或台账等,第四十三条 鼓励有条件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积极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工作,要点:鼓励企业采用动态监控先进科技手段1、企业有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工作的措施2、企业对实时动态监控平台监控数据进行了年、月统计分析,有相应分析报告,第四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申请线路经营时应当进行实际线路考察,按照许可的要求投放营运车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并提供给客运驾驶人。,要点:申请线路经营时进行实际线路考察1、企业在申请线路经营前进行了实际线路考察,有包括线路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等方面的考察分析报告2、企业对新申请线路按照许可的要求投放营运车辆3、企业有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4、企业已将客运线路信息提供给客运驾驶人,有相关记录,第四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要点: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1、有材料证明企业安排运输任务时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驾驶人强制休息记录、途中换班记录等2、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了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3、有材料证明企业对于超长线路的客运车辆,探索了接驳运输的方式,保证了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有驾驶人途中换班记录等4、长途卧铺客车班次安排合理,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有凌晨2:00至5:00的停驶休息记录,第四十六条 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应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要点:禁止客车夜间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路段和时段运行1、企业有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路段的清单或台账2、企业未安排营运客车在22时至6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路段的班次,第四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客运包车要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驾乘人员要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要点:规范企业运输经营行为1、企业有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的措施2、班线客车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无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无超员运输现象3、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了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隔离,无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现象4、有程序保证了驾乘人员对安装有安全带的营运车辆,督促了乘客在行驶过程中系好安全带,有操作规程等5、客运包车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运行,无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旅客的现象;有程序保证了驾乘人员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了安全检查,有操作规程等6、企业无挂靠经营、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的现象,第四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要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安装和使用乘客座椅安全带1、企业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了符合标准的安全带2、有程序保证了驾乘人员作好安全带的宣传,及在发车前、行驶中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如操作规程等,第四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点: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1、企业有与客运站签订的进站协议,双方的安全责任明确2、有关汽车客运站未向企业发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企业违反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警告或抱怨,第五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要点: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企业围绕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找出能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的各个主要工序,建立了关键岗位2、对关键岗位及重要设备仪器制定了详细、标准化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用词应简洁、易懂,条款含义明确、唯一3、企业有有效的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方法,第五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要点: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1、企业按文件管理制度颁布了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2、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3、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