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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生产导热界面材料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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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生产导热界面材料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州锋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导热界面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308-320507-89-05-99366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相镇春旺路14号1号楼3楼地理坐标(东经120度32_分31.067秒,北纬江度区分4.77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口改建W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13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相行审投备(2023)342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建筑面积18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调整审批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市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调整的批复文件号:苏府复20167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编制了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并报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备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1)产业发展选择根据苏州市相城区黄康镇总体规划(2012-2030)调整,第一产业:以粮油种植等传统农业为主,促进花卉苗木、瓜果蔬菜等产业的发展,扶持旅游度假型、体验参与型、生态景观型等现代农业的发展。第二产业: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先进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日用化学品、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高新科技化工产业。第三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房地产业、物流业及旅游休闲业。(2)产业发展策略1 .第一产业:按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主体思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推动集中化、规模化,向优质、高效、生态的方向发展,并以规模农业为基础,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2 .第二产业:调整优化工业结构,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并举发展。积极培育、做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先进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地区联合、院校合作、企业联营,提升研发力量与创新水平,引导资本、技术与人才集聚,促进产业集聚与联动发展。加快化工、建材等黄城传统优势产业的提升,继续发挥其主导产业作用,并逐步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其技术含量,提高其市场竞争力,逐步淘汰、转移、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对于保留的工业企业,积极推动产业转型,推动制造业企业资源整合与分工协作,推动OEM(代加工)生产模式向ODM(自主品牌)生产模式转变,加强产品创新,积极鼓励产品研发、工业设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3 .第三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依托制造业优势,加快发展研发设计、金融保险、信息咨询、法律、税务、审计、中介等功能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发展购物、娱乐、餐饮等服务业,提升档次与服务水平,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加强综合服务配套功能,注重发展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业,打造相城区西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房地产业:发挥近郊优势,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及相对低廉的价格为卖点,发展城市型房地产业。旅游休闲业:结合黄城老街的整治与修复,发展水乡古镇观光旅游;将春申湖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适合休闲娱乐的开放式的湖泊生态公园;利用农业资源,加快发展农村休闲旅游业。用地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春旺路14号1号楼3楼,根据苏州市相城区黄壕镇总体规划(2012-2030)调整及相城区黄城镇黄城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项目所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导热界面材料,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中“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的类别,满足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调整中“产业发展选择”中第二产业的产业定位。2、与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相符性分析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编制了苏州市相城区黄壕镇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并报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备案,苏州市相城区黄煤镇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的结论如下:表1与苏州市相城区黄壕镇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相符性分析类别序号区域评估报告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行业准入I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禁止双高名录、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省级项目除外)入园进区。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2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涉及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项目,不排放含磷、氮污染物的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相符规定。3依法关闭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污染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相符4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铁、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焊机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上述产业,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相符I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相符不间布局约束2望虞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西塘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内未经许可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及其他不符合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要求的行为。本项目不在望虞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和西塘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相符3区内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望虞河沿岸纵深Ikm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选址不在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内。相符4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淘汰。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污染行业。相符环境影响减缓措施I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本项目正在环评报告编制阶段,将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相符2区域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燃煤供热设施。相符3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深入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房东接管市政管网,不涉及污水管网建设,非污水处理厂项目相符4排水量小、污染轻的项目优先引进;入区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及资源利用率须达同行业清洁生产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质安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较少,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固废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相符5定期开展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对区内重点企业特别是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相符6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河道综合整治,继续组织实施河道清障水系贯通,持续推进骨干河道治理、城区河道控源截污、疏浚整治以及农村河道的轮浚,进一步畅通河网水系。本项目不涉及。相符7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推进河道长效管护,强化河道执法监督。加快推进区域水系流域性整治。采取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等综合措施,以“一河一策”的方式,制定区域内河道整治计划。本项目不涉及。相符8切实加强对“退二进三”区域工业企业特别是涉重、化工企业搬迁后场地的环境管理,原场地应当在土地出让前或项目批准或核准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等相关规定,以保障原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本项目不涉及。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及要求。3、与国土空间利用规划、“三区三线”要求的符合性(1)发展目标:2025年:长三角区域枢纽中心初现雏形,现代化高科技中心城区建设取得阶段成效。2035年:高铁新城基本建成长三角区域枢纽中心,相城区基本建成现代化高科技中心城区。2050年:相城区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卓越典范。构建生态保护总体格局:以相城公园为绿芯,依托太湖、阳澄湖两大湖区,构建漕湖、虎丘湿地、曹庄一白荡、盛泽荡四大绿楔,通过多条骨干廊道联通城市组团,形成“一心融城、双湖拥城、四楔入城、多廊连城”的全域生态格局。(2)统筹三大功能片区发展:国际创新研发区:依托高铁新城、元和街道、澄阳街道、黄桥街道和渭塘镇,发挥枢纽辐射效应,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打造长三角区域枢纽中心、现代化高科技中心城区的核心承载区;高端制造集聚区:依托北桥街道、漕湖街道、黄城镇和望亭镇,做强工业4.0时代下的先进制造产业创新集群,打造先进制造产业创新带、产城融合城市副中心、苏锡一体化发展先导区;农文旅融合发展区:依托太平镇和阳澄湖镇,跨区域协同环湖板块,强化阳澄湖西岸发展,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绿色发展样板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3)打造先进制造产业创新带聚焦市域一体化发展、空间资源集聚、产业链创新链协同、数字经济赋能,以“4+1”高端制造产业创新集群为核心,打造望亭一北桥先进制造业产业创新带,形成“一带、四园、十一区”的总体发展格局。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堞镇春旺路14号,属于高端制造集聚区的黄城镇,本项目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相城分区规划(2021-2035)相符性。根据相城区三区三线方案,相城区分为永久基本农田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城镇开发边界。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煤镇春旺路14号,属于城镇开发区域,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及生态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与相城区“三区三线”相符。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1 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I)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壕镇春旺路14号1号楼3楼,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与本项目距离较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区域相对位置及距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相对位置及距离(Km)1苏州荷塘月色省级湿地公园苏州荷塘月色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3.53南2.52太湖(相城区)重要湿地太湖重要湿地(相城区)22.03西11.9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本项目不在苏州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不会导致苏州市辖区内生态红线区域服务功能下降,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2)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春旺路14号1号楼3楼,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与本项目距离较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如下表所示。表L3本项目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容相符性范围生态空间主导生国家级保护区域态生态保生态空间名称功能护红线管控区域 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级保线双家态红麻国生护市生间区态管域积空控面位距)1)对及(KIr相置离西塘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西塘河水体及沿岸50米范围/1.091.09*().87望虞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望虞河水体及沿岸100米范围/2.812.81西北3.7漕湖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漕湖湖体范围/8.818.81东北5.5保护盛泽荡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盛泽荡水体范围/3.873.87东北15.4鹅真荡(相城区)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鹅真荡湖体范围/3.593.59东北9.1本项目不在苏州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不会导致苏州市辖区内生态空间区域服务功能下降,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1.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苏州市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1.9%,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各地优良天数比率介于78.7%83.0%之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1.4%,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2022年,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15)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io)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2%;一氧化碳(CO)浓度为1毫克应方米,同比持平;臭氧(Ch)浓度1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2%。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苏州市区PM2.5年均浓度并列全省第三位,苏州市各地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苏州市以到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措施,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届时,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2022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国、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太湖治理连续15年实现“两个确保”。2022年,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30个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达标III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6.7%,同比持平;未达11I类的4个断面均为湖泊;无劣于V类水质断面;年均水质达到11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50.0%,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II类水体比例全省第四。2022年,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的80个地表水断面(含国考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2.5%,同比持平;未达HI类的6个断面均为湖泊;无劣于V类水质断面;年均水质达到11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6.3%,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II类水体比例全省第一。2022年,太湖湖体(苏州辖区)总体水质处于IV类。湖体高镒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3.5毫克/升和0.09毫克/升,保持在H类和I类;总磷和总氮平均浓度分别为0.061毫克/升和L21毫克/升,保持在IV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4.4,同比升高1.1,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项目周边声环境能达到相关标准,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一定的措施,投产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三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1.3 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资源和电能,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且项目采取了优先选用低能耗设备等节能减排措施,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占地基本符合当地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资源利用的要求,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1.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1)根据关于印发相城区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相政办(2021)51号),结合相城区实际情况,针对辖区内的主要行业,从选址、工艺或经营内容等多方面,明确企业投资环保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及负面清单。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相城区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L4与关于印发相城区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类别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法律法规方面禁止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相符禁止建设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从事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项目。相符禁止开展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明确禁止的行为,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从事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等禁止的项目。相符化工项目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铸造项目严格执行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关于认真做好铸造产能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19)5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工信规(2020)3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铸造项目。相符行业准入方面禁止审批新建、扩建单纯承接阳极氧化、电泳、表面处理、喷漆、喷粉、炼胶、印刷、清洗等加工的建设项目(为区域配套的“绿岛”项目除外),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的,本项目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阳极氧化、电泳、表面处理、喷漆、喷粉、炼胶、清洗等加工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吸塑、电镀、蚀刻、钝化工相符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禁止建设废旧塑料造粒项目;禁止新建生产设备投资额2000万以下的单纯承接注塑、吸塑等加工的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置电镀、蚀刻、钝化工艺(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除外)。禁止审批生产设备投资额2000万以下的家具制造项目。艺。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审批项目。水环境方面禁止生产废水含磷、氮污染物(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除外)。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接管至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黄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浒东运河。相符大气环境方面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禁止建设列入三致物质(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名录且有恶臭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固体废弃物方面禁止审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江苏省内无相应处置单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桶,该类危废在江苏省内有相应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相符"、境总量方面严格执行相城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评估及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本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城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评估及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申请。相符其他方面(1)各镇(街道、区)应严格执行各地制定的涉气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管控实施方案,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等综合因素制定严于相城区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扎实高效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工作。(2)经区政府批准引进的重大项目涉环保准入问题的一事一议。不涉及。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与相城区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相符。(2)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相符性分析表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Jl01)分析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河段利用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相符与岸线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削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相符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无此类禁止行为相符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岸沿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无此类禁止行为相符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无此类禁止行为相符区域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无此类禁止行为相符活动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无此类禁止行为相符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项目相符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1.5“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城镇春旺路14号1号楼3楼,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6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约束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 .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 .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禁止建设项目;项目生活污水排入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黄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桶,该类危废在江苏省内有相应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向水体排放油类、废液、废渣、垃圾,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污染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行业、化学工业、造物排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放管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控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入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黄城污水处理厂).1 .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 .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环境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风险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防控弃物。3 .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桶,该类危废在江苏省内有相应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咨源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翼: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曹航运等需要。端1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女次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将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影响居民生活用水。根据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电信息研发社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生态环境注入清单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与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W用人清单的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控别管类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电信息研发社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本项目为内资企业,且不属于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相符耗限额淘汰类、禁止类产业(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相符(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行为,符合条例要求。相符(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在阳澄湖保护区内。相符(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本项目不在划定的长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内。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3)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o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苏州市相城区黄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至浒东运河。固废零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拟在取得环评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境应风急险预应案急,预并案与实区现域联环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实施Fl常环境监测计划、污染源控制计划。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应满足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本能项耗目满新足增总用体水规量划、等综要合求,与文件内容相符。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相符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中的管控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1)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经查阅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3年12月27日中所规定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引183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且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府【2007】129号)规定的限制、禁止和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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