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负荷计算设计技术措施.docx
第3篇采暖与供热11采暖负荷计算11.1 一般规定和室内外计算弁数11.1.1 本章的采暖负荷计算方法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的采暖设计计算。注:此计算方法和其中的一些数据是根据北京地区的气象条件和和工程经验,依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做了局部修编和简化而制定的。11.1.2 同一采暖热源系统的各个建筑的采暖负荷计算方法应一致。当设计工程为增建项目时,应了解原有项目的设计计算标准及运行效果确定负荷计算方法;增建项目所占比例较小时,应靠用已建项目的计算方法;如增建项目成为热源系统的主体时,应执行本计算方法。与其他设计单位分项承担同一热源系统的各个项目时,应协调统一设计计算标准。11.1.3 采暖负荷计算应根据热平衡原则,按以下各项进行综合计算:1围护结构传热耗热量;2加热渗入冷空气或通风的耗热量;3其他途径获得的热量,如管道或设备发热量等;4其他途径损失的热量,如加热大量进入的冷物料或运输工具的耗热量等;5考虑热源状况、间歇性采暖等因素的热量修正。注:1不经常的散热量和一般民用建筑的人体、灯光散热量可不计。2经常而不稳定的散热量可采用平均值。11.1.4北京地区室外采暖计算参数,宜按表11.1.4确定。表ILL4北京地区采暖室外计算参数北京密云延庆干球温度tm(C)-9-11-13平均风速V.(ms)2.82.83.211.1.5一般民用建筑的室内计算温度t,宜按表ILL5采用。表H.L5民用建筑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建筑物性质房间名称室内计算温度(°C)普通住宅卧室、起居室一般卫生间18厨房15设采暖的楼梯间及外廊14高级住宅、公寓卧室、起居室、书房、餐室及无沐浴设备的卫生间20有沐浴设备的卫生间25厨房15门厅、楼梯间、走廊16集体宿舍、无中央空调系统的旅馆、招待所卧室、盥洗室18-20会议及公共活动室、16-18门厅、接待、楼梯间、走廊、厕所16公共浴室25医疗及疗养建筑成人病房、诊室、一般治疗室、化验室、病人活动室、疗养室、餐厅、盥洗及医护办公室20儿童病房、婴儿室、高级病房、放射诊断及治疗室20-22手术室、分娩室、早产婴儿室、水疗室、Fl光室、浴室25门厅、挂号处、药房、脾械、中心供应、配餐、病案、行政办公、病人厕所、制剂调剂室、洗衣房、走廊18消毒、污物、解剖、工作人员厕所、厨房、洗碗间16太平间、药品库12幼儿园、托儿所活动室、卧室、乳儿室、喂奶、隔离室、医务、办公室20盥洗、厕所22浴室及其更衣室25洗衣房18厨房、门厅、走廊、楼梯间16学校教室、实验、科技活动室、教研室、行政办公、舞蹈教室、阅览室18厕所、门厅、走廊、楼梯间16人体写生美术教室模特所在局部区域2628风雨操场14办公建筑一般办公室、设计绘图、研究工作室、会议、接待1820微机和复印机、走廊、门厅、楼梯间16高级会议室和接待室20影剧院、礼堂、文化馆、娱乐建筑观众厅、报告厅、休息厅、售票处、小卖部、歌厅、棋牌、台球18贵宾室、舞台、化妆、排练、演播室20舞厅、保龄球及健身房、乒乓球及其他体育活动游艺室、布景及道具加工间16桑拿、按摩25室内游泳池*2730道具库10体育建筑比赛厅、练习厅1618体操练习厅1820游泳馆、跳水馆池区2628观众区2224运动员裁判员休息、更衣室、医务室、贵宾室20检录处般项目20体操24观众休息厅、门厅、楼梯间、走廊16图书、资料建筑阅览室、研究室、内部办公、装帧、复印、目录厅、出纳厅、视听室、读者休息室、陈列室18门厅、走廊、楼梯间、书库16公共饮食建筑公共餐厅18小餐厅20热加工间1012厨房、配餐、洗碗16贮存58商业服务建筑百货、书籍、糖果、糕点、副食营业厅、综合修理部1618蔬菜、鱼肉、粮食营业厅10百货仓库10家电钟表眼镜修理、服装加工、照相摄影、洗印、银行、邮电营业室18美容、美发室、试衣室20美容美发清洁消毒室16交通建筑候车室、售票厅1618母子及货宾侯车厅、医务、广播室20厕所、门厅、走廊16未列入各类公共建筑的共同部分电话总机房、控制中心等18设采暖的汽车停车库510汽车修理问1215空调机房、水泵房等10注*:娱乐和宾馆建筑的游泳池设计水温为2628°C,室温应比水温高111.2 围护结构的热工要求和热工计算11.2.1 北京地区采暖建筑的围护结构应主要满足冬季保温要求,兼顾夏季隔热,并应执行下列标准:1住宅建筑应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OI-602)。2使用功能与住宅建筑相近的其他居住建筑应执行上述标准中对传热系数K值的单项要求。3公共建筑应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oI-621)。4其他采暖建筑应在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中关于保温、隔热和防潮要求的基础上,尽量节约采暖能耗。11.2.2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式(11.2.2)计算。北京城区非室内潮湿的民用建筑的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可按表1L2.2-5确定。RlW叫(11.2.2)./式中:Roin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2CV);t一冬季室内采暖计算温度(C),见表ILL5;t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C),见表11.2.2T;a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见表11.2.2-2;ty冬季室内空气与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的允许温差(C),见表IL2.2-3;4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N(m2C),见表IL2.2-4。注:1本条不适用于窗、阳台门和天窗。2砖石墙体的最小传热阻,可减小跳。3外门(阳台门除外)的最小传热阻,不应小于按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期确定的外墙最W专热阻的64当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KTC时,内围护结构的最W专热阻也应通过计算确定。5居住建筑和使用功能与居住建筑相近的其他民用建筑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传热阻还应符合IL24条的规定。表IL2.2-1北京地区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围护结构类型热惰性指标D值t.的取值公式CC)北京地区t.值(C)北京密云延庆>6.0t.=tm-9-11-13II4.16.0t=0.6tm+0.4tin-11.76-13.2814.76III1.64.0t=0.3tm+0.7tin-13.8314.99-16.08IV1.5t.=t-15.9-16.7-17.4注:1表中t、tm和I,分别为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采暧室外计算温度和累年最低H平均温度。2热惰性指标D值可参照有关手册中常用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指标或通过计算确定。表11.2.2-2温差修正系数值a围护结构特征a1外墙、屋顶、地面及与室外空气相通的楼板等1.002闷顶的地板、与室外空气相通的地卜室上面的楼板等0.903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地下室外墙上有窗0.75地下室外墙上无窗且位于室外地平以上0.60地下室外墙上无窗且位于室外地平以下0.404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之间的隔墙首层0.702层6层0.607层30层0.505与有外门窗的非采暖房间之间的隔墙或楼板0.706与无外门窗的非采暖房间之间的隔墙或楼板0.407q有采暖管道的屋顶设备层相邻的顶板0.308与有采暖管道的高层建筑中间设备层相邻的顶板和地面0.209伸缩缝、沉降缝墙0.3010抗震缝墙0.70注:1表中第4项主要用于住宅,可取代设计中关于不采暖楼梯间各层取不同计算温度的规定,以简化计算。鉴于住宅楼梯间的情况差别较大,执行节能设计标准以后,隔墙的热工要求提高,按温差修正系数计算误差不大。2表中第7项和第8项,均指设备层地面上和顶板下不做保温层。在建筑中常有屋顶设备层或中间设备层,般可要求设备层的外墙保温与标准层连续,并尽量控制窗面积,可不要求设备层顶板和地而加保温。由于下层或上层均向设备层散热,故温差修正系数取较小值。表11.2.2-3室内空气与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的允许温差CC)建筑物和房间类型外墙屋顶类型号类型名称居住建筑、医院和幼儿园等6.04.0二办公楼、学校和门诊部等6.04.5三其他公共建筑7.05.5四室内空气潮湿的公共建筑不允许外墙和顶棚内表面结露时tn-t0.8(t-t)允许外墙内表面结露,但不允许顶棚内表面结露时7.00.9(t-t)注:1潮湿房间系指室内温度为1324、相对湿度大于75%,或室内温度高于24、相对湿度大于60%的房间,如公共厨房、浴室、游泳池等。2表中t,t;分别为室内空气干球温度和露点温度(C)O3对于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当有人长期停留时,允许温差(,可取Z5C;当无人长期停留时,允许温差At,可取5.0。表11.2.2-4内表面换热系数,表面特征,w(m2c)墙面、地面、表面平整或有肋状突出物h/sWO.3的顶棚8.7有肋状突出物hs>0.3的顶棚7.6注:表中h为肋高,S为肋间净距。表11.2.2-5北京城区一般民用建筑外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R三(m2-CW)围护结构名称建筑物和房间类型围护结构类型室温tn(C)581012141618202224外墙'、0.270.330.360.400.440.480.520.560.590.63二0.320.380.420.460.440.530.570.610.650.69III0.360.420.460.490.490.570.610.650.690.72IV0.400.460.500.530.530.610.650.690.730.76三I0.230.280.310.340.490.410.440.480.510.54II0.280.320.360.390.380.460.490.520.550.59III0.310.360.390.420.420.490.520.560.590.62IV0.340.390.430.460.460.520.560.590.620.66屋顶0.400.490.550.600.420.720.780.830.890.95Il0.480.570.630.680.660.800.860.910.971.03III0.540.630.680.740.740.860.910.971.031.09IV0.600.690.740.800.800.920.971.031.091.15二0.360.430.490.540.740.640.690.740.790.84II0.430.500.560.610.590.710.760.810.860.91III0.480.560.610.660.660.760.810.860.920.97IV0.530.610.660.710.710.810.870.920.971.02三0.290.360.400.440.660.520.560.610.650.69II0.350.410.450.500.480.580.620.660.710.75III0.390.460.500.540.540.620.670.710.750.79IV0.440.500.540.580.580.670.710.750.790.83外门0.160.200.220.240.260.290.310.330.360.38三0.140.170.190.210.230.250.270.290.310.33注:建筑物和房间类劣2见表11.2.2-3,围护结构类E世见表11.2.2-1»11.2.3 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TM/"!(11.2.3-1)(11.2. 32)式中K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W(m2°C);R围护结构的传热阻(m2CW);o内表面换热系数W(m2),见表11.2.2-4;ao外表面换热系数W(m2C),见表11.2.3T;8材料层的厚度(m);材料的导热系数W(mC),可参考表IL2.3-2;b一一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见表11.2.3-3;R4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m2oCW),见表IL2.3-4。表11-2-3-1外表面换热系数a。表面特征agw(m2*C)外墙屋顶与室外空气接触的表面23与室外空气相通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17闷顶、外墙上有窗的不采暖地卜.室上面的楼板12外墙上无窗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6表IL2.3-2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材料名称干密度P(kgm3)V算参数导热系数人W(mr)蓄热系数S(周期24hW(m2-eC)比热容CWh(kgc)蒸汽渗透系数Hg(mhkPa)普通混凝土钢筋混凝土25001.7417.200.260.0158碎石、卵石混凝土23001.5115.360.260.017321001.2813.570.260.0173轻骨料混凝土膨胀矿渣珠混凝土20000.7710.490.2718000.639.050.2716000.537.870.27煤砰石、炉渣混凝土17001.0011.680.290.054815000.769.540.290.090013000.567.630.290.1050粉煤灰陶粒混凝土17000.9511.400.290.018815000.709.160.290.097513000.577.780.290.105011000.446.300.290.1350粘土陶粒混凝土16000.8410.360.290.031514000.708.930.290.039012000.537.250.290.0405页岩渣、石灰、水泥混凝土13000.527.390.270.0855页岩陶粒混凝土15000.779.650.290.031513000.638.160.290.039011000.506.700.290.0435火山灰渣、砂、水泥混凝土17000.576.300.160.0395浮石混凝土15000.679.090.2913000.537.540.290.0188Iioo0.426.130.290.0353轻混凝土加气、泡沫混凝土7000.223.590.290.09985000.192.810.290.HlO砂浆水泥砂浆18000.9311.370.290.0210石灰水泥砂浆17000.8710.750.290.0975石灰砂浆16000.8110.070.29OJ1443石灰石膏砂浆15000.769.440.29保温砂浆8000.294.440.29砖砌体灰砂砖砌体19001.1012.720.290.1050硅酸盐砖砌体18000.8711.110.290.1050炉渣砖砌体17000.8110.430.290.1050重砂浆砌筑26、33及36孔空心砖砌体14000.587.920.290.0158纤维材料矿棉、岩棉、玻璃棉板<800.0500.590.34802000.0450.750.340.4880矿棉、岩棉、玻璃棉毡<700.0500.580.37702000.0450.770.370.4880矿棉、岩棉、玻璃棉松散料<700.0500.460.23701200.0450.510.230.4880膨胀珍珠岩、蛭石制品憎水珍珠岩2500.0682000.06水泥膨胀珍珠岩8000.264.370.330.04206000.213.440.330.09004000.162.490.330.1910沥青、乳化膨胀珍珠岩4000.122.280.430.02933000.0931.770.430.0675水泥膨张蛭石3500.141.990.29泡沫材料及多孔聚合物聚乙烯泡沫塑料1000.0470.700.38聚苯乙烯泡沫塑料300.0420.360.380.0162聚氨酯硬泡沫塑料300.0330.360.380.0234聚氯乙烯硬泡沫塑料1300.0480.790.38钙塑1200.0490.830.44泡沫玻璃1400.0580.700.230.0225泡沫石膏5000.192.780.290.0375木材橡木枫木(热流垂直木纹)7000.174.900.700.0562橡木枫木(热流顺木纹)7000.356.930.700.3000松木云杉(热流垂直木纹)5000.143.850.700.0345松木云杉(热流顺木纹)5000.295.550.700.1680建筑板材胶合板6000.174.570.700.0255软木板3000.0931.950.530.02551500.0581.090.530.0285纤维板10000.348.130.700.12006000.235.280.700.1130石棉水泥板18000.528.520.290.0135石棉水泥隔热板5000.162.580.290.3900石膏板10500.335.280.290.0790水泥刨花板10000.347.270.560.02407000.194.560.560.1050无机材料锅炉渣10000.294.400.260.193粉煤灰10000.233.930.26高炉炉渣9000.263.920.260.2030浮石、凝灰岩6000.233.050.260.2630膨胀蛭石3000.141.790.292000.101.240.29硅藻土2000.0761.000.26膨胀珍珠岩1200.070.840.33800.0580.630.33有机材料木屑2500.09301.840.560.2630稻壳1200.061.020.56土壤夯实粘土20001.1612.990.2818000.9311.030.28建筑用砂16000.588.260.28石材花岗、玄武岩28003.4925.490.260.0113大理石28002.9123.270.260.0113卷材、沥青材料沥青油毡、油毡纸6000.173.330.41沥青混凝土21001.0516.390.470.0075石油沥青14000.276.730.4710500.274.710.470.0075玻璃平板玻璃25000.7610.690.23玻璃钢18000.529.250.35金属紫铜85004073240.12青铜800064.01180.11建筑钢材785058.21260.13铝27002031910.26铸铁725049.91120.13注:本表参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编制。表IL2.3-3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b材料、构造、施工、地区及使用情况b作为夹芯层浇筑在混凝土墙体及屋面构件中的块状多孔材料(如加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及水泥膨胀珍珠岩等),因干燥缓慢及灰缝影响1.60铺设在密闭屋面中的多孔材料(如加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水泥膨胀珍珠岩、石灰炉渣等),因干燥缓慢1.50铺设在密闭屋面中及作为夹芯层浇筑在混凝土构件中的半硬质矿棉、岩棉、玻璃棉板等,因压缩及吸湿1.20作为夹芯浇筑在混凝土构件中的泡沫塑料等,因压缩1.20开孔型材料(如水泥刨花板、木丝板、稻草板等),表面抹灰或与混凝土浇筑在一起,因灰浆渗入1.30加气混凝土和泡沫混凝土砌块墙体,加气混凝土条板墙体和屋面,因灰缝影响1.25填充在空心墙体及屋面构件中的松散材料(如稻壳、木屑、矿棉、岩棉等),因下沉1.20矿渣、炉渣、浮石、粉煤灰、陶粒混凝土和加气混凝土等实心墙体及屋面构件,在严寒地区室内平均相对温度超过65%的采暖房间内使用,因干燥缓慢1.15表11.2.3-4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R空气间层厚度(ran)垂直空气间层Gn2CN)水平空气间层(m2CN)热流向上热流向下50.100.100.10100.140.140.14200.160.150.17300.170.160.18400.180.170.19500.180.170.20>600.180.170.2011.2.4 北京地区住宅、公寓、单宿、托幼、医院病房、46级的小型旅馆等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IL2.4的规定。表IL2.4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限值传热系数W(m2C)住宅类型屋顶外墙外窗/阳台门玻璃阳台门下部门芯板接触室外空气地板不采暖空间上部楼板外保温内保温的主体断面5层及以上建筑0.60.60.32.81.700.50.554层及以下建筑0.450.45不采用注:依据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H-602-2004)。11.2.5 居住建筑外窗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空气渗透性能分级不低于4级的塑料窗、铝合金窗、玻璃钢窗等。注:外窗按空气渗透性分级见表IL43。2北京地区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表11.2.5的规定。«11.2.5北京地区居住建筑最大窗墙面积比朝向北、西北、西、东北、东、西南东南南最大窗墙面积比0.300.350.50注:依据居住建筑节保E设计标准(DBJOl-602-2004)。11.2.6门窗传热系数在无具体产品热工性能参数时,可参考采用表IL2.6的数值。表11.2.6门窗的传热系数门窗框材料类型空气层厚度(mm)传热系数W(m2-C)钢、铝单层窗或门一6.4单框中空玻璃窗或门123.9163.720-303.6双层单玻璃100-1403.0单层窗+单框中空玻璃窗1001402.5木、塑料单层木窗或玻璃木门5.8单层塑料窗4.7单框中空玻璃窗或门122.7162.620-302.5双层窗100-1402.3单层窗+单框双玻窗2.0木外门4.5木内门2.911.3 .7地面平均传热系数宜如下确定:1直接铺设于土壤上的非保温地面的平均传热系数IC可按表IL2.7-1和IL2.7-2确定。2铺设在地面以上的保温地板,其传热系数可按以下简化方法计算:K=ig(11.2.7)(斗式中K保温地板传热系数W(m2oC)l;IC非保温地面的传热系数W(m2°C)l,可按本条1款确定;保温层厚度W;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W(moC)o注:地下室低于室外地面以下的墙面,应视作地面计算。11.2.7-1房间只有一面外墙时的非保温地面的传热系数K'W(m2C)房间宽度(进深)(深3.03.63.94.54.86.06.68.49K,0.400.350.300.250.20注:具有两面不相邻外墙的房间,应将房间分割为各具一面外墙的相等房间计算。11.2.7-2房间具有两面相邻外墙时的非保温地面的传热系数XW(m2C)房间宽度(进深)(m)房间长度(开间)(m)3.03.64.24.85.46.03.00.650.600.570.550.530.523.60.600.560.540.520.500.484.20.570.540.520.490.470.464.80.550.520.490.470.450.445.40.530.500.470.450.430.416.00.520.480.460.440.410.40注:1当房间长或宽超过6m时,超过部分可按表11.2.7-1确定K'值。2当房间有三面外墙时,应将房间划分为各包含一个冷拐角的两个相等部分,再根据分割后的长和宽采用本表计算。3当房间有四面外墙时,应将房间划分四个相等部分,作法同注211.2.8 有顶棚的斜屋面,用顶棚面积计算其传热量时,屋顶和顶棚的综合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K=K'(11.2.8)Kicos*K,式中K屋顶和顶棚的综合传热系数W(m20C);K1屋顶的综合传热系数W(m2.oC);K顶棚的综合传热系数W(m2oC);屋顶和顶棚间的夹角度数。11.2.9 采用外墙内保温时,应考虑梁、楼板、柱等热桥部位的影响,应按面积加权平均法计算外墙体平均传热阻。11-3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11.3.1 围护结构基本耗热量应按下式计算:Q=aFK(t1-tm)(11.4.1-1)式中Q围护结构基本耗热量(W);K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W(m2C);F围护结构的面积(m2);t采暖室内计算温度(C),见表ILL5;tw采暖室外计算温度(C),见表11.L4;a温差修正系数,见表11.222。11.3.2 围护结构的面积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外墙:高度为自本层地面至上层地面或自本层地面至屋顶结构面;宽度按建筑物外廓尺寸计,两相邻房间以内墙中线为分界线。2顶棚和地面:按建筑物内廓尺寸计,两相邻房间以内墙中线为分界线。3门窗:为洞口面积。11.3.3 当采暖房间与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或等于5C时,应计算通过隔墙或楼板等的传热量。与相邻房间的温差小于5C但其传热量大于该房间热负荷的10%时,也应计算其传热量。11.3.4 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项附加百分率应按下列规定的数值选用:1朝向修正率:北向0东北向、西北向-5%西向、东向-10%西南向、东南向-15%南向-25%注:1日照被竭射,南向按东西向、其他方向捌响修正。2偏角15°时,按主朝向修正。2风力附加率:当建筑物位于不避风的高地、河道、湖滨、旷野,及明显高于其周边建筑物时,外围护结构传热耗热量应附加5%的附加率。3外门开启附加率:当与外门直接或间接相通的建筑物层数为n时:D开启一般的外门(如住宅、宿舍、托幼等):一道门65n%两道门(有门斗)80n%三道门(有两个门斗)60n%;2)开启频繁的外门(如办公楼、学校、门诊部、商店等外来人流较多建筑的主要入口)ri5n%;3)外门的最大附加率不宜超过500%。注:1外门开启附加率仅适用于短时间开启的、无热空气幕的外门;2仅计算冬季经常开启的外门;3此处所指的外门是建筑物底层入口的门,而不是各层各户的外门;4阳台门不应计算外门开启附口率。11.3.5房间(不含楼梯间)高度大于4m时,应在基本耗热量和附加耗热量之和的基础上,计算高度附加率。每高出Im应附加2%,但最大附加率不应大于15%。11-4冷空气渗透耗热量11.4.1 冷空气渗透耗热量应按下式计算:Q=0.28CpL(t-tm)(11.4.1)式中Q冷空气渗透耗热量(W);1.渗入冷空气量(m,h);C空气的定压比热容,C=IkJ/(kgoC);Pmr暖室外计算温度下的空气密度(kgm2),tm=9C时,Pn=L336kgm2;t,采暖室内计算温度(C);tw一一采暖室外计算温度(C),通过门窗渗入的冷空气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1.=ZL=Zl(Lo*m5)(.4.2)式中L房间各朝向渗入室内的冷空气量(m2h);1.1房间各朝向单位长度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量(m2(hm);1,一一房间各朝向门窗缝隙长度(m);1.单位长度门窗缝隙渗入的理论冷空气量(m(hm)注:即为在基准高度单纯风压作用下,不考虑朝向修正利内部隔断情况时,通过各朝向每米门窗缝隙渗入的冷空气量,见IL4.3条。b门窗缝隙渗风指数,b=0.560.78,当无实测数据时,可取b=0.67;m;各朝向冷风渗透综合修正系数,见11.4.4条。11.4.2 单位长度门窗缝隙渗入的理论冷空气量L。(m(hm)应如下计算:,=l<v)*(11.4.3)式中a;外门窗缝隙渗风系数m3(mhPao),可根据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的相关标准,按表11.4.3确定;vo基准高度冬季室外最多风向的平均风速(ms),北京市区取v0=4.8ms;pm同式(IL4.1)o表11-4.3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与缝隙渗风系数下限值,mt =C Cz(* ÷C)Ca(11.4. 4-1)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12345a,m/(mhPa)1.20.80.50.30.1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规定,外窗按其空气渗透性分为5级(见下表),其中5级渗透量最小,1级渗透量最大。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压差=IOPa)分级12345单位缝长分级指标值qum3/(mh)6.0>q1>4.04.0q1>2.52.5>qi>l.51.5>qi>0.5q0.5单位面积分级指标值q2mj(m2h)18>q2>1212>q2>7.57.5q2>4.54.5q2>1.59a1.511.4.4各朝向冷风渗透综合修正系数叫应按下式计算:式中Cr热压系数,可按表11.4.4-1确定;C风压差系数,可取=0.7;n单纯风压作用下,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北京市可按表11.4.4-2确定;C作用于门窗上的有效热压差与有效风压差之比,应按式(11.4.5)确定;Cn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