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托盘及纸箱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 资源ID:6959051       资源大小:856.74KB        全文页数:8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托盘及纸箱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昆山瑞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托盘及纸箱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10-320566-89-01-25136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昆山市周市镇盛帆路216号3幢地理坐标(度2分1.295秒,31度24分38.92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造品业29;053塑料制品业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L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Zl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苏州昆山周市镇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周投备案(2023)184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用海)面积3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表项目专项评价普皮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牌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花、(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无需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官网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泗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无需设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无需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苏政复201849号控制性详细规划:昆山市Bll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相符性分析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于201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18)49号文批复同意。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明确提出了昆山市城市化发展战略,即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确定用地布局结构和地块规模,按照城市设计要求,组织有序的空间,创造优美的环境,逐步将昆山市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制造业发达的工贸城市,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明确了昆山市城市职能:(1)长江三角洲地区核心城市上海周边重要的制造业基地;(2)苏锡常都市圈中连接苏沪的外向型经济发达的城市;(3)昆山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4)适宜居住的现代化园林城市;(5)苏南地区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基地之一。根据江苏省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昆山市的城市性质为全球性先进产业基地,毗邻上海都市区新兴大城市,现代化江南水乡城市。本规划分为市域和城市集中建设区两个空间层次。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昆山市域,即昆山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931.5平方公里,实现全域统筹。城市集中建设区为苏昆太高速公路-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娄江昆山西部市界-机场路-昆山东部市界围合范围,面积480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指东环城河-娄江-司徒街河-沪宁铁路-小虞河-娄江-叶荷河-北环城河围合范围,面积6.1平方公里。项目位于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服务范围内。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盛帆路216号3幢,根据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本项目所在地块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土地已合法取得不动产权证(苏(2022)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44534号),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相关规划要求。2、与昆山市BII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范围Bll单元位于昆山中心城市集中建设区,西至长江路,东至洞庭湖路,北至城北路,南至太仓塘,总面积约20.5平方公里。功能定位昆山市“三生融合”典范区。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两心三片,一轴两廊”的布局结构。“两心”为金鸡河文化公园绿心、萧林路商业中心;“三片”包括西部的生活片区、中部的商贸片区、东部的工业片区;“一轴”为白塔中心河景观轴;“两廊”为金鸡河生态廊道和太仓塘生态廊道。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划工业用地407.3公顷,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5.37公顷,集中布局在中环以外。综合交通快速路:“两横两纵”,“两横”为城北路、339省道,“两纵”为黄浦江路和长江路(339省道以北殴)。主干路:“两横三纵”,“两横”为萧林路、昆太路,“二纵”为长江路(339省道以南段)、青阳北路和洞庭湖路。空间景观规划形成“轴廊串联、两心辉映”的空间景观结构轴线:白塔中心河特色景观轴:廊道:太仓塘生态景观廊道、金鸡河生态景观廊道;核心:金鸡河公园绿心、萧林路商业中心。共用设施1)给水工程昆山全市采用区域供水方式,本单元用水由泾河水厂和第三水厂供给,规划保留城北路、萧林路、昆太路、黄浦江北路、长江路的区域供水主干管。将现有枝状支管连通成环,增强供水安全性。2)污水工程规划范围内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统一送至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扩大部分路段管径,取消污水直接排放口,完善污水支管系统,加强雨污分流改造,整改雨污混接现象。3)雨水工程一般道路下雨水管道按自由出流设计。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道路在两侧布置雨水管,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单侧布置,单侧布置以车行道偏东、南侧为主。改造现状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完善雨水管道系统,就近、分散、重力流排入坪内河流。4)燃气工程规划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根据昆山市BIl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块已规划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的要求,与用地规划相符。3、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为切实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等规定以及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矛盾图斑一致性处理、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基础上,落实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追加流量指标及“三条控制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形成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施行,并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总体空间格局“十四五”时期昆山定位为“1+4”框架体系。“1”,就是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这是昆山总的功能定位;“4”,就是全面构筑新高地、桥头堡、样板区、宜居城等四大功能矩阵。(1)城乡空间格局昆山市以美好生活为根本追求,聚力打造文明宜居现代化大城市,根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紧密契合的原则,市域分为城市集中建设区、西部阳澄湖旅游度假片区、南部水乡古镇旅游度假片区,实施“三大片区”差异化空间布局。(2)农业空间格局重点建设南北两片集中农业区。北片集中农业区位于苏昆太高速公路以北、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借助阳澄湖大闸蟹品牌优势,突出优势,突出水产养殖特色;南片集中农业区位于机场路以南、千灯浦西机场路以南、千灯浦西苏沪高速公路以北区域,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园区,提供特色化、品牌化的优质农副产品。(3)生态空间格局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则,构建“七横、四纵、四区、六园”的市域生态格局,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绿化大框架。二、近期实施方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得批准时止。目前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盛帆路216号3幢,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占地属于现状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要求。4、与昆山市“三区三线”相符性分析“三区三线”指的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简单来说,“三区三线”的划定,对哪里只能种粮、哪里实施生态保护、哪里可以开发建设,在国土全域空间上进行了明确。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更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城镇集约节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数据更新工作。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矢量数据全部上图落位,成为构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空间格局的重要支撑。昆山市立足“江南水乡”生态基底,高标准构建生态保护格局、高品质打造生态共享空间,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及“七横四纵”生态廊道建设,逐步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格局,让“自然中的城市”与“城市中的自然”融合互动。目前,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为64%,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中小城市前列。根据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属于开发建设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盛帆路216号3幢,对照昆山市域三线划定图,本项目不在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红线a.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昆山市共设置5个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其中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约9.4kmo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不违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本项目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见表l-2o表12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对位置及距离生态保护红当理线名称分里区域与本项地理位置面积目距离km2km江苏昆山天湿地公园的湿福国家湿地地保育区和恢公园(试点)复重建区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充士公园(试点)总体规划需阳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热:重建区94km本项目不在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划定的管控区范围内,故项目建设可行。b.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为项目东南侧约1.4km的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属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本项目不在其红线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的规定。表i3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相对位置及距离生态保护红线名称范围区域面积km2类型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空控范态管域围生间区总面积与本项目距离km夏驾河、大直江重要湿地地态统护湿生系保夏驾河及大直江水体及部分陆域范围1.871.87东南,1.4km因此,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io)>细颗粒物(PM215)平均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和2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评价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和175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相比,NO2浓度下降16.7%,PMK)浓度下降11.5%,PM2.5浓度下降7.4%,Co评价值下降9.1%,二氧化硫浓度上升12.5%,03评价值上升1.2%。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的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75微克/立方米,超标0.09倍,因此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通过进一步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中,昆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水域功能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昆山市7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良好之间,昆山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HI类水标准,傀儡湖水质符合In类水标准,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IV类水标准,昆山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千灯浦口、朱库港朱库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和优IH比例均为90.0%;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8)3类区标准耍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用电由市供电公司电网接入,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切角机、分纸机、模切机等共计31台设备,年加工纸箱1500万个,塑料托盘1000万个。本项目年用水量1076吨,折算为标准煤量为0.204吨(折标系数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水的折标系数为1.896tce/万t);本项目用电20万千瓦时/年,折算为标准煤量为24.58吨(折标系数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电的折标系数为1.229tce/万kwh),则本项目总能耗折算为标准煤为24.784吨,由于本项目用电量用水量较低,能耗少用水用电在供应能力范围内,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实施后对苏州市能源消费的增量影响较小,对昆山市能源消费的增量影响较小。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具体细则条款相符性见下表。表1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本项目未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异地扩建排污口,未有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内。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也不在岸线保留区;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从事生产经营,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排污口,不新增、扩大排污口。相符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属于捕捞项目。相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I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相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相符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相符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利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相符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内。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镂、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所列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相符本次环评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SE行说明,具体见表l-50表15与国家及地方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厂房出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1号)经查昆山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其规定行业内,符合该文件的要求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件中“(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并落实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全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个(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盛帆路216号3幢,属于太湖流域,为重点区域(流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表165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型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控别管类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涉及禁止建设的行业,满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企业,排放的废水接管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本项目不涉及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I)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2)202()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不涉及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相符性分析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盛帆路216号3幢,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中附件2,本项目位于光电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7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严格执行园区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禁止引入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入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不属于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周市镇产业定位。(3)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不属于禁止引进的项目:本项目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4)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范围内项目。(5)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进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I)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1)本项目符合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3)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3)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少,采取了有效措施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境险控环风防(1)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备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1)本项目要建立以周市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回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自行监测计划。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应满足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肝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不涉及燃料的使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表18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1例相符性一览表条例名称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无生产废K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至太)塘,不向太湖排放污染物,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禁止生产项目,符合要求。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愉送设施和废物网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鱼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在上述在围内,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向太湖排放污染物,不:属于第三十条禁止的行为,符合条文要求。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202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二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J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域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彳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K项目无含氮、磷麦水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言委托处理,不属于条文中禁止的亍为,符合条文要求。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3、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相符性根据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集中式供水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庙泾河、傀儡湖、野尤泾水域及其沿岸纵深一百米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阳澄湖、傀儡湖、阳澄河及沿岸纵深一千米的水域和陆域;北河泾入湖口上溯五千米及沿岸纵深五百米、野尤泾、庙泾河及沿岸纵深五百米的水域和陆域;以庙泾河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一千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上述范围内已划为一级保护区的除外。三级保护区:西至元和塘,东至张家港河(自张家港河与元和塘交接处往张家港河至昆山西仓基河与娄江交接处止),南到娄江(自市区外城河齐门始,经娄门沿娄江至昆山西仓基河与娄江交接处止),上述水域及其所围绕的三角地区已划为一、二级保护区的除外;市区外城河齐门至糖坊湾桥向南纵深二千米以及自娄门沿娄江至昆山西仓基河止向南纵深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张家港河(下浜至西湖泾桥段)、张家港河下浜处折向库浜至沙家浜镇小河与尤泾塘所包围的水域和陆域。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盛帆路216号3幢,不在阳澄湖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内,本项目符合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要求。4、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X)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或经许可方可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5、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的相符性分析表19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的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o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重点行业,印刷、糊合、吸塑、熔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率90%)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率90%)处理后通过楼顶1.5m(约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和产品,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相应的限值标准。十三: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

    注意事项

    本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托盘及纸箱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