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考核办法.docx
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41. 目的42. 概念定义43. 合作原则44. 管理工作机构5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条件,进入、变更和退出65. 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条件66. 劳务派遣单位进入资格的申请67. 申请流程及表格78. 劳务派遣单位主体的变更89. 劳务派遣单位的退出8第三章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1010. 总则1011. 招聘1012. 人事管理1013. 劳动合同管理1114. 人事信息、档案管理1215. 劳务费管理1316. 福利1317. 社会保险办理1318. 党团、工会1319. 计划生育管理1420. 劳动争议处理14第四章考核组织办法1421. 考核原则1422. 考核办法1523. 考核组织机构1524. 考核频次1625. 考核内容1626. 考核流程16第五章考核指标库1727. 指标的含义1728. 指标库使用说明1729. 指标库17第六章附加分1830. 附加分1831. 服务创新1832. 合理化建议1833. 劳务派遣人员关怀1834. 有理投诉18第七章考核结果的应用1935. 考核结果的形成1936. 考核结果的发布1937. 考核结果的复议1938. 考核结果的应用1939. 专项检查的实施及结果应用21第八章流程与表格22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1 .劳务派遣单位进入资格申请表232 .劳务派遣单位进入资格申请流程243 .劳务派遣单位退出规程254 .劳务派遣单位考核实施流程265 .指标库266 .满意度调查问卷277 .劳务派遣单位服务创新申报书318 .合理化建议书319 .劳务派遣人员关怀活动总结3210 .考核结果汇总表3311 .复议申请裁定书3512 .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36第九章附则3740. 本办法的修改与调整37第一章总则1 .目的1.1 根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是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最大程度地调动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各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的管理和引导,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地评价其服务质量,激励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和公司一起共同致力于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环境的不断优化,并实现劳务派遣单位的报酬与服务质量的和谐统一,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于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的管理、考核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实现劳务派遣单位的规范服务和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规范合作。2 .概念定义2.1 劳务派遣单位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单位”,是指与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具备劳务派遣资质,为公司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合作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公司劳务租赁的直接责任单位,需接受公司的服务管理、指导和考核,并承担本身经营的合法性和双方合同所列明的所有责任和义务。3 .合作原则3.1 互利双赢的原则公司与各劳务派遣单位结成长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互利双赢,形成劳务派遣用工体系下的利益共同体。3.2统一标准原则作为劳务派遣用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工作要在公司的统一标准和统一要求下进行,保证劳务派遣用工体系的有效运作。3.3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司鼓励各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有益的竞争,鼓励各劳务派遣单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有序运行。3.4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将采取相同的标准对各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考核原则、办法、过程、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3.5 服务第一的原则各劳务派遣单位既是派驻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管理协作机构,同时也是派驻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服务机构,必须将“客户至上”原则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开发符合劳务派遣人员需求的新服务。4.管理工作机构为确保劳务派遣用工正常、顺利开展,公司设立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具体如下:4.1 主管人力资源的公司公司领导负责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工作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决策。4.2 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负责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指导。4.3 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室经理、薪酬福利室经理4.3.1负责劳务派遣单位合作关系的建立;4.3.2负责劳务派遣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4.3.3负责劳务派遣单位服务工作的指导。4.4 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员、劳资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1.1 .1负责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服务管理;4.4 .2负责劳务派遣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4.5 相关部门人事管理员4 .5.1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具体手续的协助办理;5 .5.2负责劳务派遣单位日常服务工作的协助和监督,参与劳务派遣单位服务考核。4.6 党群工作部、工会、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劳务派遣单位日常相关服务的协助、指导或监督,参与劳务派遣单位服务考核。4.7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4 .7.1实施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包括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考察与选择等工作;5 .7.2监督劳务派遣单位服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续签谈判等工作。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条件,进入、变更和退出5,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条件5.1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已在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申报时还需提供当年有效营业执照年审记录,需具备受当地政府部门认可的劳务派遣资质。6.劳务派遣单位进入资格的申请6.1 公司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的流程,发布招标公告或选型通知,接受具有资质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申请。6.2 在满足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合作进入资格的单位需提供:6. 2.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上应有当年有效的年审记录,复印件上加盖申报方单位公章。7. 2.2由当地人事局签发的人才租赁许可证明文件或由当地劳动局签发的劳务力中介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上加盖申报方单位公章。8. 2.3申请单位需提供营运介绍,其内容应包括公司或企业资金实力、公司或企业过往经营情况、业务发展规划、服务、管理人员和办公硬件配置、网点分布、营销和服务举措等。6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劳务派遣单位进入资格的申请,并对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考察、核对。6.4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牵头组织评标会,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审核、比较并作出决议。决议参考原则:需具备相应资质、有实力、信誉好,在过往三年内没有因劳动争议受到行政或法律处罚(不含尚未审理终结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有多家稳定客户的劳务派遣单位。6.5 审批。6.6 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合同。6.7 在完成上述手续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申请单位正式成为公司认可的合作劳务派遣单位。7.申请流程及表格7.1 劳务派遣单位进入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7 .2劳务派遣单位进入资格申请流程见附件28 .劳务派遣单位主体的变更8.4 同一主体内的变更8. 劳务派遣单位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包括公司或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任何一项作出更改。或劳务派遣单位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股东权属发生了变动。9. 1.l公司股东变更:需向公司提交已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10. 1.2公司或企业名称更改:需向公司提交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司或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公告、新名称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1. .3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或企业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更改:只需向公司提交更改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8.5 主体的变更原公司或企业撤消,变更为同属一个集团或不同属一个集团的另外一个公司或企业,新名称公司或企业与原名称公司或企业是两个独立核算的主体。新名称公司或企业接管原名称公司或企业的业务后必须由双方出具证明,证明业务、服务工作上由新名称公司或企业的管理,新公司或企业享受原公司或企业所有权利并承担所有义务。9 .劳务派遣单位的退出9.4 劳务派遣单位退出原则9.4.1 劳务派遣单位的退出可以分为期满退出、申请退出、考核退出三种。9.4.2 双方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务派遣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合同则为期满退出。9.4.3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劳务派遣单位申请退出工作。9.4.4 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时,也将视作劳务派遣单位申请退出:9.4.4.1 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按约定的手续提出终止合同请求。9.4.4.2 在双方合同期满后,劳务派遣单位表示不再续签合同或在一个月内不办理续签合同手续。9.1.4.3在双方合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如出现违法行为、经营亏损或因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条件所列明的其他证照。9.L5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及双方签定的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对劳务派遣单位考核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终止合同的决定。9.2劳务派遣单位退出规程9.2.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劳务派遣单位的退出,在收到劳务派遣单位终止合同的申请或在考核退出的条件满足时,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退出的审核和决定。9.22退出决定作出后,公司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进行业务款项的清算及统计。9.2.3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新合作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工作交接、档案、社保等的移交以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关系的转移。9.2.4在完成上述流程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正式备案,并知会劳务派遣单位合作终止。9 .3流程和表格劳务派遣单位退出规程见附件3第三章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10 .总则10.1 劳务派遣单位的所有与公司及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业务必须确保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10.2 劳务派遣单位应至少配备二名服务管理人员,并要保证该服务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10.3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在公司场所从事与双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名义进行广告宣传。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广告或资料。10.4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11 .招聘11.1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及素质要求实施招聘。11.2 从事营销经理、客户经理招聘的劳务派遣单位需具备在公司不投放广告的情况下自行物色人选并进行初步筛选的能力。11.3 从事营销经理、客户经理招聘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力争每次招聘复试通过率保持在50%以上。11.4 接到公司内部推荐人员面试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他应聘者同等标准完成面试并提供书面面试结果。11.5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降低招聘标准让自己的关系户进入公司复试环节。11.6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将公司应聘者挪作他用。12 .人事管理12.1 劳务派遣单位要确保妥善处理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工作,并定期为页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上门服务。12.2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劳务派遣人员每年安排一次例行体检,具体规范参见公司关于劳务派遣人员体检管理的各项办法及要求。除在近半年内新入职人员(已参加过入职体检),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度体检必须在第一季度(4月份以前)或第三季度(10月份以前)完成。12. 3劳务派遣单位应负责体检过程的监督和体检结果的审核。12.4劳务派遣单位要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三证(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或计服证)审验和及相关复印件的保管。1.1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与双方合作无关的活动。1.6 6劳务派遣单位应采取必要的用工手续保持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1.7 7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劳务派遣单位不得随意调换劳务派遣人员。1.8 8劳务派遣单位要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并妥善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咨询、投诉。1.9 9劳务派遣人员病假、产假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进行电话访问或家访;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实际困难,劳务派遣单位应协助予以处理解决。1.10 0劳务派遣单位要妥善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的离职、辞退手续,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1.11 1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实施其它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13 .劳动合同管理13.1 劳务派遣单位应将与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内容告知派遣至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如因劳务派遣单位原因,不能按要求及时、规范地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所产生的纠纷或法律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解决。13.2 劳务派遣单位应在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到期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书面委托公司进行合同续签考核。在收到公司的续签考核建议反馈后的两周内完成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工作,所有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务派遣人员本人亲自签定,劳务派遣人员本人、劳务派遣单位各保留一份劳动合同。13.3 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或公司的要求,与劳务派遣人员同时签订保密协议、计生责任书等协议;并提供规范的雇员手册给劳务派遣人员。签好的协议及雇员手册签收回执需与劳动合同一起存档保管。13.4 在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务派遣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予以执行,依法履行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义务,不得扣押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或者其它物品。13.5 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公司新签或续签劳务派遣合同时,需提供一份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给公司存档;此后若使用的劳动合同版本有变更,劳务派遣单位需及时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样本提交给公司。14 .人事信息、档案管理14.1 劳务派遣单位需为劳务派遣人员建立职工名册、人事信息库并确保劳务派遣人员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14.2 劳务派遣单位原则上应将全体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转移到自己单位或由自己单位委托专业公司保管,人事档案的在库率不得少于65%。14.3 凡劳务派遣人员符合相关要求,可以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人事档案转移的,各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接收员工的人事档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凡因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原因而无法转移人事档案的,各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向员工本人解释说明,并提供书面说明文件请员工签字确认。14.4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完整收集并审验保管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资料、各类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件、计生证、计服证或相关文件、劳动用工手册(或省就业失业手册)、学历鉴证文件、工会入会登记表、劳动合同及签订的其他协议等。必要时可为劳务派遣人员另外建立工作档案以妥善保管相关资料。14.5 劳务派遣单位要确保各项档案及资料保管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更新的及时性。15 .劳务费管理15.1 劳务派遣单位需建立专门的银行核算账户,并为派往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及时、足额发放薪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不得克扣我公司按照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15.2 劳务派遣单位应配合公司完成日常审计工作及临时性审计任务,无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提供有关的审计材料。15.3 关于劳务费管理的具体要求参见双方劳务派遣合同文本、以及公司关于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发放管理的相关办法和制度(另行以公文形式通知)。16 .福利16.1 劳务派遣单位应确保女工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女工保护权益。16.2 劳务派遣单位需设立福利费帐户。17 .社会保险办理17.1 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17.2 劳务派遣单位应在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维护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利益。18 .党团、工会18.1 劳务派遣单位应配合公司党群、工会部门按相关管理办法履行相关义务。18.2 劳务派遣单位应妥善做好劳务派遣人员党团档案的保管工作。18.3 劳务派遣单位应能提供公司所需要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党团信息,并及时协助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转入或转出工作。18.4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劳务派遣人员完善工会会籍管理,并为会员建立工会组织架构,组织或协助公司组织工会活动。18.5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将为劳务派遣人员提取的工会费用挪作他用。19 .计划生育管理19.1 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19.2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劳务派遣人员设置计划生育组织机构,配备专职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并派驻计划生育现场管理人员,加强现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19.3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劳务派遣人员建立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档案,核实劳务派遣人员的计划生育证明,不得派遣无计划生育证明或没有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的人员到公司工作。19.4 对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如无落实计划生育责任的,劳务派遣单位需重新核实计划生育证明,补填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补签计划生育责任书。19 .5公司有权监督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如劳务派遣单位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件,公司有权解除协议,终止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作。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20 .6因劳务派遣单位派驻的劳务派遣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引起的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20 .劳动争议处理20.1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劳务派遣单位应妥善予以处理和解决。20.2 劳务派遣单位应负责解决与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的劳动争议。第四章考核组织办法21 .考核原则劳务派遣单位考核制度是根据本办法中的合作原则,以服务质量为考核依据,整理、汇总各项服务管理规范、流程制定而成。目的是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在保证市场秩序的同时为劳务派遣单位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发挥劳务派遣单位各自的经营和管理优势,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更加优化的工作环境。22 .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是指公司在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中,通过公文形式发送的基于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内容的考核评比办法和原则,本办法第四、五、六章一一劳务派遣单位考核制度为这些考核评比办法和原则进行阶段性整理后的汇总。23 .考核组织机构23.1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公司公司领导。成员:有劳务派遣人员的部门第一负责人。23.2 管理小组:组长: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成员: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室经理、有劳务派遣人员的部门负责人事工作的室经理、党群工作部、工会、采购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考评或监督职责的室经理。23 .3工作小组:成员: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有劳务派遣人员的部门人事管理员、党群工作部、工会、采购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考评或监督职责的员工代表。24 .考核频次24.1 原则上每年定期正式考核两次,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上半年考核为全面考核,每年四月份开展,考核参加者涉及公司用人部门、党群工作部、工会、采购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各劳务派遣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等,侧重全面评价与各方面的满意度;下半年考核为局部考核,每年十月份开展,考核参加者涉及各劳务派遣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必要时可邀请党群工作部、工会、采购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侧重对基础工作及内部管理规范的考察。24.2 公司人力资源部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劳务费用使用、劳动合同管理或其它劳动用工事项的专项检查,如检查中发现各劳务派遣单位有待改进或待重点改进的,可在现行服务管理费用给付标准的基础上予以扣减。25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两类:考核指标和附加分。具体含义及指标库参见第五、六章。26 .考核流程26.1 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以公文形式发布考核实施通知。26.2 劳务派遣单位提交各项迎检资料及服务工作总结。26.3 各指标负责人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各部门、各劳务派遣单位配合考核并提供相应数据。26.4 各指标负责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申报考核结果。26.5 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汇总考核结果,计算排名。26.6 向各劳务派遣单位和各部门公布考核结果。劳务派遣单位考核实施流程见附件5第五章考核指标库27 .指标的含义考核指标制定的依据为国家政策、法律的相关规定、各劳务派遣单位与公司签定的合同、公司以公文形式发布的各项规定、办法、要求、通知等,以及本办法第三章。28 .指标库使用说明28.1 指标库由“项目”、“指标名”、“指标内容”、“计分标准”、“考核办法”、“满分”、“最低分”、“考核责任人”、“备注”九部分组成:28.L1项目:考核项目的名称;28.1.2指标名:考核指标的名称;28.1.3指标内容:本指标考核的主要内容;281.4计分标准:不同绩效表现对于本考核项分值的影响;28.L5考核办法:本指标考核的实施办法;28.L6满分:如果本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所能得到的最高分;28.L7最低分:本项指标的最低得分值;28.L8考核责任人:负责执行本考核的公司人员;28.L9备注。28.2指标库是制定考核内容的重要依据,实际考核内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相关指标或对指标库具体内容作出适当调整。29.指标库指标库见附件5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6第六章附加分30 .附加分附加分的考核范畴不属于公司对于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管理范畴,但劳务派遣单位如实施所列行为,可能会对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体系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故纳入劳务派遣单位考核体系。31 .服务创新公司鼓励劳务派遣单位不断进行服务创新,向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提供更先进、经济、周到的服务。服务创新奖的申报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如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评审,则给予额外的奖励分。劳务派遣单位服务创新申报书见附件732 .合理化建议公司鼓励劳务派遣单位对于公司、对于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方面积极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该建议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如经采纳并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则给予额外的奖励分。合理化建议书见附件833 .劳务派遣人员关怀公司鼓励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关心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生活;以及举办各种类型的员工关怀活动。公司将根据劳务派遣单位书面申报及总结的情况,结合劳务派遣人员的感受反馈,酌情给予额外的奖励分。劳务派遣人员关怀活动总结见附件934 .有理投诉对于各方面对于劳务派遣单位的投诉,公司都会公平、公正、积极稳妥地予以查证,一经证实,则给予劳务派遣单位相应的罚扣分。第七章考核结果的应用35 .考核结果的形成劳务派遣单位考核成绩=考核指标得分+附加分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036 .考核结果的发布考核完成以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及排名以公文形式向相关部门和所有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公布。37 .考核结果的复议37.1 劳务派遣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复议。37.2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的复议请求,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反馈给劳务派遣单位。复议申请裁定书见附件1138 .考核结果的应用38.1 考核结果的单次应用:38.1.1正式考核后,从考核结果公布的下月起至下次考核开展前,依据考核成绩及排名,按如下标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进行相应调整后给付:考核成绩等级管理费标准考核第一名且成绩在85以上(含85分)优秀基准管理费+20元考核第二名且成绩在80以上(含80分)良好基准管理费用+10元75分以上(含75分)一般基准管理费用70分-74分(含70分)待改进基准管理费用-10元60分69分(含60分)待重点改进基准管理费20元60分以下不合格基准管理费30元1.1 1.2基准管理费用标准由公司同各劳务派遣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合同中相应条款规定。1.2 .3如考核结果公布日期推迟,将从五月或十一月起按基准管理费给付,待考核结果公布后再对基准管理费作出调整,并对之前已给付的基准管理费用作出多退少补的处理。38.2 考核结果的累积应用:双方合同期满,商议续签事宜时,公司将对劳务派遣单位在此前合同期内的历次考核成绩进行统计;根据过往考核成绩对新一轮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基准管理费标准进行调整议定:38.2.1 若劳务派遣单位在此前合同期内有半数(含)以上的考核成绩评定为“待重点改进”,则双方若继续合作,需将基准管理费标准调减10元/人/月;38.2.2 若劳务派遣单位在此前合同期内的全部考核成绩均评定为“待重点改进”,则双方若继续合作,需将基准管理费标准调减20元/人/月。以上调整要求,双方若不能达成一致,则视为劳务派遣单位放弃与公司延续合作关系,双方按“合同期满,劳务派遣单位退出”处理。38.3 如考核中发现劳务派遣单位严重违反合作合同,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管理费处理。38.4 考核结束后,如劳务派遣单位在专项检查中出现“待改进”、“待重点改进”等情形,将在现行的管理费给付标准基础上再加以扣减,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请参照本办法第39条“专项检查的实施及结果应用”。38.5 考核结果对劳务派遣单位准入资格影响:对于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服务考核(含定期正式考核和专项检查)“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的劳务派遣合同。双方按“劳务派遣单位考核退出”处理。39 .专项检查的实施及结果应用39.1 每年正式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如员工投诉、劳务派遣单位有违规操作发生或服务质量大幅下降、公司要求就某项内容开展检查等,对各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39.2 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相应检查内容,检查指标主要参照劳务派遣合同相关条款、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指标库指定,其具体实施将参照劳务派遣单位考核流程,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简化。39.3 劳务派遣单位应严格根据人力资源部核算的标准使用劳务费。人力资源部将按季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费进行审核,并对检查结果作通报。如发现劳务派遣单位在使用劳务费时未符合相关规定,可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处理。39.4 根据各劳务派遣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劳务派遣单位专项检查结果设定“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三类评级,具体定义及处理结果如下:评级定义结果使用合格劳务派遣单位在检查中各项指标能够或基本能够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没有出现违规、或服务质量下降现象;不影响目前的管理费用给付,仍按现行管理费用给付标准执行待改进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1、劳务派遣单位在检查中明显不能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2、因操作不规范引发严重后果;3、服务质量或员工满意度明显下降;4、因劳务派遣单位原因出现员工有理投诉,且产生一定影响的。现行管理费给付标准JO元从检查结果公布的下月起执行不合格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不配合检查工作开展、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未能足额、合规使用劳务费,出现虚报、截流劳务费用,且不能及时返还费用的;3、出现其他违反劳务派遣合同约定,或合作诚信缺乏、严重侵害我公司利益的行为的。现行管理费给付标准-20元从检查结果公布的下月起执行39.5 检查结果公布后,将对评级低于“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发出检查整改通知单,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整改通知单列明的存在问题、整改期限加以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者,公司有权继续扣减劳务费给付标准(扣减幅度为10元-20元),直至与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作协议。检查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2。第八章流程与表格劳务派遣单位进入资格申请表申请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地址营业执照号公司简介相应资质条件负责人:(公章)力源初审意后人资部步核见购理心核见三r管扪复意附件5.指标库劳务派遣单位服务考核指标库.ls1.满意度调查问卷(公司人力资源部用):(I)薪酬管理部分:1.薪酬计算准确、发放及时、通知到位:。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2.社保办理规范、准确、及时:。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3.劳务费用足额、合规使用:。非常满意O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11)入离职管理部分:1.人员招聘(简历储备、面试初选、场地安排、人员通知、体检、政审等)完成情况:。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非常不满意。非常不满意2.人员入职手续办理完成情况:。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3.人员离职手续办理完成情况:。非常满意O满意。一般O不满意(11D管理规范部分:1.基础合作规范性(合作诚信、法规遵守性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2.劳动用工规范性(雇员手册、劳动合同、人事信息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3.日常服务组织成效(体检、疫苗、关怀沟通活动等):。非常满意O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4.各种需求得到及时响应和妥善处理,结果令人满意:。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服务意识强,联系渠道通畅,态度耐心仔细:。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6.发现问题能与我方积极沟通和磋商,对我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非常满意O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7.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操守,人员配置合理,服务流程规范:。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8.对人力资源部工作的服从配合程度:。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9.主动关心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解决实际困难:。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10.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工作中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非常满意O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注:2 .该问卷为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考核时,评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满意度指标时使用;3 .最终结果以总体满意度为准,其他项目用于了解具体服务水平,如选择“非常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请在题目后注明原因;4 .对每道题目只能选其中一项,多选无效;5 .投票得分为二(非常满意票数×100+满意票数X80+一般票数×60+不满意票数X30+非常不满意票数X0)/总有效票数;考核指标换算公式:具体按每次考核方案确定的人力资源部满意度指标分值对投票得分予以相应换算。2、满意度调查问卷(劳务派遣人员用):1.日常薪酬发放准时(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期)、工资条明细清晰:。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2.各种手续办理、证明开具指引明确,服务到位:O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3.妥善保管人事档案、三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4.合同续签、。非常满意体检等安排妥当,方便劳务派遣人员:。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各种需求得到及时响应和妥善处理,结果令人满意:。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6.服务意识强,联系渠道通畅,态度耐心仔细:。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7.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8.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9.关心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主动提供服务,。非常满意。满意。一般解决实际困难:。不满意。非常不满意10.工作中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切身利益:。非常满意。满意。一般页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注:1 .该问卷为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考核时,评定劳务派遣人员满意度指标时使用;2 .最终结果以总体满意度为准,其他项目用于了解具体服务水平,如选择“非常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请在题目后注明原因;3 .对每道题目只能选其中一项,多选无效;4 .投票得分为二(非常满意票数×100+满意票数X80+一般票数×60+不满意票数X30+非常不满意票数X0)/总有效票数;5 .考核指标换算公式:具体按每次考核方案确定的劳务派遣人员满意度指标分值对投票得分予以相应换算。3、满意度调查问卷(用人部门用):1.招聘、合同续签、体检、培训等日常工作安排妥当,方便劳务派遣人员:。非常满意 。满意。一般 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2 .招聘完成情况,录用人员素质:。一般 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非常满意。满意3 .各种需求和意见得到及时响应和妥善处理,结果令人满意:。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4 .服务意识强,联系渠道通畅,态度耐心仔细:。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 .发现问题能与我方积极沟通和磋商,对我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6.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操守:。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7.各项服务流程的便捷及规范程度:。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8.对用人部门工作的配合、重视程度:。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9.主动关心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解决实际困难:。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非常满意。满意。一般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10.工作中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切身利益: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满意。一般 O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注:1 .该问卷为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考核时,评定用人部门满意度指标时使用;2 .最终结果以总体满意度为准,其他项目用于了解具体服务水平,如选择“非常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请在题目后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