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docx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1根据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准备工作的通知(XXXX函73号)精神,我XX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XXXX部门牵头,XX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XX域、重点项目,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列入常态化机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20_年至今,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XX和谐稳定大局。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XX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XX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XX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建立了以分管副XX长为召集人,XX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XX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XX政府分管领导认真督促落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工作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XX市XXXX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切实筑牢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2.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突破口常抓不懈。一是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发布权威招聘动态信息,搭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二是组织XX、工商、司法、住建等部门利用专题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维权日、大型人才招聘会、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XX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2千多本。三是举办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召集住建、水务、交通等领域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参加,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不断强化XX部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案件查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执法措施的基础上,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范围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扩展延伸,切实将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构筑起了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牢固防线。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解决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有关要求,20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户20_万元,清退保证金10户1328万元,账户累计余额3316万元。XX财政专项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200万元,专门用于讨薪群体性事件当中支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和返乡路途费。二是全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和社会通报制度。按照XX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分片XX、分行业建立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公布管理规范、无欠薪等违法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管理松懈、欠薪事件多发的“黑榜”用人单位,有效震慑了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同时,制定了XXXX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用监管框架。三是启动实施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20_年4月,我XX选派工作人员到东莞市、乳源瑶族自治县、XX碧桂园天玺湾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学习交流,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建立工人花名册、建筑业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相关台账,部分企业已落实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度,转发执行XX省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XX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套制定了XX市XXXX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多点发力,形成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合力。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市XXXX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XX部门设立了值班电话,劳动监察大队领导和案件主办监察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二、存在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XX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在7月18日市督查组检查我XX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仍然检查出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施工企业按照分账管理要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仍有企业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人工资,没有银行流水账单,仍以现金方式支付工人工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对银行卡转账不相信或不习惯,统一办理银行卡支付工资存在一定难度。二是用工流动性比较大,对于用工管理存在难以监管,由于建筑项目的工人工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仍延用惯例以执行一定工作量为工资结算节点支付工资,以银行代发工人工资则工人需缴纳工资个税导致工人严重排斥等原因,导致施工项目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人工资推行难度大。三是部分业主管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视不够,开展此项工作主动性不强,仍然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形成部门协作配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综合治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XX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XX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以下4项关键性措施,全力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强化宣传培训及日常检查,营造工作氛围。一是利用举办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培训会,与住建、水务、交通等行业主管局联合,扩大宣传和培训,召开现场会、举行培训班2期以上。二是按照检查要求及细则,加强对我XX在建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项目属性为分类,与水务、交通、国土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务必完善每个项目的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基础资料。2 .强化巡查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次以上,检查各类施工领域项目100家次以上,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切实保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农民工劳资纠纷激化造成上访甚至不安全责任事故。3 .强化工作责任,抓好案件处理。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让群众举报投诉进得来、有人管,杜绝投诉不畅或答复不周引发上访的问题。强化案件办理责任,落实案件办理公示制度,重大疑难复杂集体案件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投诉群众的满意度。加大恶意欠薪案件的移送工作力度,建立移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系衔接与沟通,甄别案件的不同情况,该移送的依法移送,该司法审理的协调法院受理,合理分流案件出口,确保案件受理率达到100悦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_年5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条例全面有效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表后,受到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迅速理解,认真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早期部署,精心规划制定条例宣传工作方案,致力于通过三项措施在辖区形成学习条例、遵守条例、使用条例的'良好氛围。一、营造氛围,多形式开展公关活动。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在管辖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标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二、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支付工作的重要性。组织辖区内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条例,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重要性,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贯彻落实。三、加强检查,防止拖欠事件发生。结合日常巡逻、检查、广泛宣传,要求企业和场所所有者按文件执行,决不允许拖欠工资、恶意减免工资等现象。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3一、明确责任,全面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一)市政府成立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建设和劳动保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组织领导工作。工程款清欠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全面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资金筹集以及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管理工作。政府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建设工程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二)市、县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严禁政府投资项目由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建设,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不落实和未能提供有效资金来源证明的不予审批;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应由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审查后,按程序报批;对违规造成的“超规模、超概算、超计划”项目,要追究业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需财政评审或年度审计的,财政评审或审计报告应就工程款支付情况做出专题说明;对于评审或审计中发现的拖欠工程款问题,项目审批和主管部门应立即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企业投资项目不能提供有效资金来源证明的不予批准;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偿清工程欠款前,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核准新的开发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允许其参加新开发项目用地的招标或拍卖,规划部门不得为其新开发的项目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工业、交通、水利、教育、卫生、中小企业、信息产业等部门负责本行业投资项目的清欠和督导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拖欠工程款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谁批准开工谁负责”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清欠工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执行、工程进度款拨付、工程变更等环节实施监督,发现拖欠的,立即责令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三)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出借资质、挂靠经营、转包和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带资施工或支付履约担保金的,发包人也必须向承包人提供给付工程款的担保;施工合同和劳动合同要使用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发包人应当自接到承包人结算书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否则,按承包人结算书数额认定工程决算,支付工程款;发生质量纠纷而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属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对质量责任予以区分认定;在办理竣工备案时,须有承包人出具的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没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的,视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严格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偿清拖欠工程款前,不得为其新开发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实行商品房预售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银行设立预售资金专用账户,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款支付;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预售资金使用的监管,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企业,不予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同时列入信用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对拖欠工程款情节严重的企业要降低或吊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积极支持债权人对涉及拖欠的房产通过司法程序拍卖偿还工程款。土地、规划、建设、房管、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工程,杜绝违法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管辖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助建设行政部门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解决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受市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市建筑工程劳务管理机构对市区内建筑业企业的劳动用工、劳动用工备案、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监督管理。(五)司法部门要及时受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简化有关程序,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减免有关费用。(六)公安部门负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和稳控工作,依法打击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七)部门负责做好农民工上访的劝返和化解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八)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要监督指导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使用的监管,严禁挪用信贷资金;要将拖欠工程款和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借贷人列入信用不良记录档案,减少其投信额度或不予授信;要严厉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项目批准后抽逃、挪用资金以及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九)工会负责帮助指导建筑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督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规范建筑业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和劳务用工管理(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企业支付劳务用工工资专项条款,加强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拒不支付的,建设单位可以动用履约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严禁建设单位违法将工程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因此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由建设行政部门依法追究总承包企业违法分包责任,记入不良信用档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吊销资质证书。(二)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劳务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三)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超过约定期限1个月的,施工企业应停止施工,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应立即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在拖欠工程款未支付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如擅自继续施工,由施工企业对因此新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责任;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施工企业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难以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协议解除合同,及时完成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决算和结算。否则,建设单位不得招标或未经招标使用其它施工企业续建工程。(四)严格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建筑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人员或自有劳务作业人员不足时,必须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双方应当在分包合同订立后到当地建设工程劳务管理机构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此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拒不支付且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五)建筑业企业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建筑项目竣工备案时,必须出具由建设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证明,否则,建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三、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保障(一)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制度。建设单位在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工程总造价款的1.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银行将基金及利息返还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按其主项资金等级交存保障金,交存标准为: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50万元;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专项承包一级企业30万元;专业承包三级企业1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交存5万兀O建筑业企业交存保障金额度,应与诚信评价等级挂钩。连续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可向市建设局申请下浮50%的交存额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建筑业企业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确需动用工资保障金的,应书面通知建设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经核实后,应在两日内下达书面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仍不改正的,由市建设行政部门告知建筑业企业从其存入专户的保障金中先予垫付。同时将其情况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知项目业主。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动用保障金的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保障金之日起30天内,向市建筑劳务市场交存动用保障金数额的'2倍保障金,否则,建设单位不得办理竣工备案、不得建设新的项目。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建筑市场建筑工程投标活动。建筑业企业在其所承包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以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实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签署意见后,即可返还缴存的保障金本金及利息。(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建筑业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支付日期,按月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拖欠项目变现工程款制度。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无力偿付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通过项目资产变现、转让部分产权或股权、以所欠工程款参资入股等方式偿付工程款,该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建设单位确属无力偿付,但又不宜通过以上方式偿付的,由当地政府从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中予以偿付。(四)拖欠警告限制制度。对拖欠工程款一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个月以上的施工企业予以警示,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解决的,不得参加新的建设工程发包和投标。(五)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建设、劳动保障、公安、和工商部门之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将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以信函的形式通报给有管理权限的职能部Ilo有关部门在接到信息后,要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核实,严格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信息报告部门,不得延误。四、建立清欠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4为了进一步落实、X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及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公安局、X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X工商行政管理局、X总工会关于印发XXX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临X人社发20_186号)精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制订检查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人社、住建、公安、工商、工信、工会、六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增伟任组长,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XXX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9名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小作坊、个体工商户执行国家工资支付规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有无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是否按时支付工资、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内容。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自查阶段(20_年11月25日11月30日)(二)执法检查阶段(20_年12月1日20_年1月10日)(三)分析总结阶段(20_年1月11日1月15日)。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各项进程认真有序地展开。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在专项活动中,我们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利用县城、乡镇赶集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_余份,现场咨询100余人次。12月4日由我局牵头,住建、公安、工信、工商、工会五部门在街道、企业深入一线宣传,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能通过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县电视台上连续10天播放了由人社部监制的打工路上话维权系列片,引导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社会上的广泛关注;通过县政府的网站,上传了XXX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让广大劳动者全方位、立体化的了解此次检查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20_年11月27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实施方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20_年12月5日前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的分管领导组成。从20_年12月1日开始对106户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上工地、进厂房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共涉及劳动者3000多人,其中农民工2800多人;督促用人单位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78万元,涉及农民工415人,成功调处工伤案件1件,用人单位支付伤残赔偿金3万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2虬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用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有具体的工资发放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地有资质地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20年_月_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5一、工人劳动合同、人员备案、工资表备案方面1、公司在对分包单位与其劳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督促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交公司存档,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其他工资事项。2、分包单位必须将工人花名册报公司进行备案(遇有人员变动时及时上报名单,标注已走的和新来的)且所有人员名单上必须有工人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并撼手印。3、要求施工队在支付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人员名单、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由民工自己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并将支付明细交项目部留存一份备查。二、工资保证金制度1、可根据分包单位所承建工程,人员配置计划中月度工人用工最多的工资总额,将现金上缴公司,以备分包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时,公司拿出工资保证金及时进行支付。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公司垫付工资方面公司可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公司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或进行银行贷款或融资,如分包单位不能将工资及时支付到工人手中,如发现工人有上访苗头时,拿出一部分资金直接支付。所支付的工资收取比银行利息高一定比例的利息,在工程进度款回来后及时扣除并工程决算中扣除相应时间的利息。四、监督控制方面1、公司应设立农民工工资督查小组,专门负责督查各项目工程的工资发放问题。不定时的对工地农民工进行调查,如发现某个工人的工资没有按时领到,将立即搞清楚原因,对恶意拖欠的将分包单位拉入黑名单,取消其准入资格,并采取罚款。2、项目部设立了绿色通道,民工有意见或事情直接到项目部找项目经理,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五、劳动保障宣传教育方面在工人进场施工前可以在提高工人自身劳动保障方面开展一些教育活动,让工人对自己的工作及薪酬计取有一定的了解,并熟悉如何通过正常手续和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六、队伍准入方面1、确立施工队伍,首先对该施工队伍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是否有不良贷款、是否有多地多点已开工程、是否有已干未结工程,资金链存在危机、是否有被追债现象等等。要优先选择有互信、有可靠合作、有承担风险能力的施工队伍。2、建立施工单位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公司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公司可以考虑不再与其合作。七、由工人到项目会计处直接领取工资的建议1、公司制定劳务队对劳务工人结算单据统一格式,具体个体用工由劳务队老板根据实际用工数及总价进行签字及加盖公章认可,工人到公司项目会计处直接领取。并将其单据留存至项目会计处(以备将来对劳务老板结算时用)2、最终本工程全部结算完毕后,由劳务队老板到项目会计处领取剩余金额。八、将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6一、检查内容和重点(一)检查内容1.用人单位落实国家、省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和支付农民工资的情况;2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检点1.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及其他劳动密集企业;3 .曾发生过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租赁场地设备和经营状况困难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4 .群众投诉举报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5 .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及企业。二、检查方法和步骤专项检查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_年12月10日一12月14日)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熟悉。要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治理办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治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治理者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守法诚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_年12月15日一12月23日)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辖区域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对20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对近年来曾拖欠工资的、大量使用农民工的、经济效益差按月支付工资有困难的、平时有举报投诉的行业和企业要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纠正,有针对性地采取预警措施,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20_年12月24日-20_年1月31日)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所辖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点行业、重点用人单位和曾有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以及自查中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一进行检查。非凡是对重点监控或支付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督促其制定工资支付计划,限期支付。对检查中发现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纠正。对限期不纠正的,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治理办法予以处理。对拖欠工资性质恶劣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直至由工商部门给予吊销执照。对拖欠工资涉及人数在50人以上或拖欠工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必须在24小时之内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克扣、无故拖欠工资可能引发的,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同时及时上报。行动期间,县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开发区)专项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_年2月1日一4日)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活动的报表报送和总结工作,要认真分析清欠农民工工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于20一年2月4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专项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县将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要实行12小时值班制,对投诉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理。重大案件,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的职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劳动保障部门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及时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加强工作指导,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及“两卡一公示”制度,确保不发生因工作失误引发的重大事件,县建筑行业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继续实行集中办公,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与工作,集中抓好建筑行业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工工资并涉嫌逃匿或欺诈、恶意讨薪等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会组织要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法(20)259)精神,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要尽快执行。工商、监察、司法、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7根据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一、工作措施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二、工作成效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提升至97机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三、下步安排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