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技术规范.docx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技术规范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44通用要求75专用要求136试验方法197包装、运输与贮存338安装、验收和维护34附录A(规范性附录)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数据传输规范37附录B(规范性附录)直流连接器结构和功能要求47附录C(规范性附录)直流充(换)电柜与电池管理系统RS485通信协议规范50附录D(资料性附录)充电设施示意图65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专用要求、试验方法、包装、运输与贮存、安装、验收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GB17761-2018所定义电动自行车及动力电池组的充电设施,包括交流充电桩、换电柜、交流充电柜、直流充电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注: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如果最新版本未包含所引用的内容,那么包含了所引用内容的最后版本适用。GB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4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试验A:低温试验J及导则:长霉试验Ka:盐雾试验B:高温试验Db:交变湿热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2423.1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12h+12h循环)GB/T2423.5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h:锤击试验GB/T4025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编码规则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857.23-2012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23部分:随机振动试验方法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5095.7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第7部分:机械操作试验和密封性试验GB/T5131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69.1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GB/T5169.1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GB/T5907.1消防词汇第1部分:通用术语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11918.1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3384-201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4287.1-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3-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T18380.22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22部分:单根绝缘细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扩散型火焰试验方法GB/T18487.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28569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JB/T12597水浸开关传感器XF499.1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DBl1-1624-2019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T/BB1A4-202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17761-2018和GB/T513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充电设施chargingfaciIities为多辆电动自行车或多个动力电池组进行集中充电、换电管理的装置。注:包括交流充电桩、换电柜、交流充电柜和直流充电柜四种形态。3.2动力电池组battery将一个以上单体蓄电池按照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组合,作为电源使用的组合体。注:动力电池组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组和铅酸动力电池组等基本类型。3.3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managementsystem动力电池组中,负责采集、传输信息,计算并控制动力电池组状态的电子系统。3.4交流充电控制器ACchargingcontrolIer是将单路220V交流电源分成多条220V交流输出支路,并对输入、输出进行管理、计量的设备。3.5交流充电桩ACchargingfaciIity通过交流充电控制器,提供多路交流电,为多辆电动自行车或动力电池组同时进行充电的设备。3.6交流充电柜ACchargingcabinet采用柜体结构,通过交流充电控制器,提供多路交流电为多个动力电池组同时进行充电的设备。3.7直流充电柜DCchargingcabinet采用柜体结构,将交流电转换为多路直流电,通过直流连接器和使用统一通信协议的通信辅助充电模式,为多个动力电池组进行充电的设备。3.8换电柜batteryswapcabinet采用柜体结构,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具有为多个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进行充电,能实现动力电池组交换的设备。3.9直流连接器DCchargingcoupler为动力电池组进行充电的连接装置,由动力电池组(充电与放电采用同一接口)充放电插座与充电设备的充电插头组成。直流连接器的电气部分由直流正极和负极电源、通信及备用通信插头和插座组成。3.10通信辅助充电communicationassistedcharging动力电池组与充电设备通过宜流连接器连接后,动力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与充电设备保持实时通信,充电设备根据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通信信息调整充电方式的充电模式。3.11充电模块chargingmoduIe以AC交流输入供电,通过电力电子变换,转化为DC直流电源输出,为动力电池组进行直流充电的设备。3.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eIectricalfiremonitoringsystem当被保护电气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3.13电气火灾监控设备eIectricalfiremonitoringequipment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保存并传送报警信息的装置。3.14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electricalfiremonitoringdetector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故障电弧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和由于电气故障引起的烟雾变化及可能引起电气火灾的静电、绝缘参数变化的探测器。3.15淹没flooding灭火剂以一定浓度(强度)充满被保护封闭空间而达到灭火目的。3.16充电仓batterycompartment充换电柜柜体的组成部分,分隔出标准尺寸的设备空间,能提供动力电池组存放、充换电功能的区域。3.17运营管理系统chargingcabinetmanagementsystem接收充电设施的数据,并可以控制各充电设备的软件系统。3 .18充电运营商chargingoperator负责运营充电和换电设施的组织。3.19充电站chargingstation包含一个或者多个集中充电和换电设施的场所。4 通用要求4.1 总则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包括交流充电桩、换电柜、交流充电柜及直流充电柜四种类型。4.2 标识1 .2.1铭牌充电桩应设置铭牌,铭牌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信息:a)生产厂家:b)产品型号;c)设备编号、序列号或生产批次号;d)生产日期;e)额定输入电压(V);f)额定输入功率(kW);g)输出电压范围(V):h)最大输出电流(八);i)室内使用或室外使用(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注:如有多路充电接口输出时,应标明每路额定输出功率和最大输出电流。换电柜、交流充电柜和直流充电柜除应满足以上a)i)的要求外,还应明示(但不仅限于)以下标识:j)单仓充电电压(V):k)单仓最大充电电流(八);1)整机最大输入功率(kW)o4 .2.2明显位置标识充电设施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但不仅限于)以下标识:a)故障报修电话或客服电话;b)使用说明,包括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等。4.3 外壳要求交流充电桩外壳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全封闭结构,密封性好,整体无明显锐角;b)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c)防护等级,室外使用不低于IP54,室内使用不低于IP32;d)塑料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按6.2.2d)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性能不应降低,且无明显的退化迹象,包括裂纹或破裂;e)金属外壳的防锈要求,按6.2.2e)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表面应无任何锈迹;f)结构应满足落地或壁挂安装要求。换电柜、交流充电柜和直流充电柜除应满足以上a)C)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g)金属外壳具备防锈要求,其防锈性能应具备48h的盐雾试验要求;h)显示屏和摄像头(如有)无异色、无白斑、无脏污、无划伤等现象;i)柜体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按GB/T2423.55规定的IKlO等级方法进行试验后性能不应降低,柜体仓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受损坏,不会因变形而使带电部分和外壳相接触。4.4电量监测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每个负载回路都应有电量监测功能,在额定最大输出电流范围内,其监测误差宜控制在±2%以内。4.5通信要求4.5.1运营管理系统数据传输交流充电桩与运营管理系统通信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a)设备登陆及实时信息上报;b)负载的数量及充电状态;c)故障预警和报警;交流充电柜与运营管理系统通信内容,除应符合a)C)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d)柜内动力电池组的数量;e)仓门开启与否状态;换电柜和直流充电柜与运营管理系统通信内容,除应符合a)e)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f)柜内各动力电池组的唯一性编号;g)柜内各动力电池组的类型;h)柜内各动力电池组的充电电压、电流和温度数据;i)柜内各动力电池组的电量;j)柜内各动力电池组故障报警。4.5.2监管平台数据传输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系统应接入上级监管平台,通信内容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4.5.3外部接口通信功能要求充电设施与外部通信的相关接口数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a)刷卡或移动端进行注册和充电功能;b)刷卡或移动端充电付费功能;c)充电状况提示功能;d)支持远程升级功能。4.6人机交互功能交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柜和直流充电柜的人机交互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显示功能:以字符或图形表达各充电接口状态的完整信息,图样清晰、无缺损,对比度高,达到不依靠环境光源可明显辨识的要求;b)应具备设备端或移动端设置充电参数的功能;c)应具备充电电量计量功能,按充电电量、充电功率或充电时间计费;换电柜的人机交互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显示功能:换电柜显示功能应符合GB/T4025的规定,显示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D可交换动力电池组的数量;2)各电池仓动力电池组的充电状态;3)故隙状态;4)故隙报修电话/客服电话。b)换电柜在离线状态下具备手动输入和控制的功能。4.7电气安全要求4.7.1电气保护交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柜的电气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具备电气火灾监控功能,对交流充电桩、充电柜的电流、电压、剩余电流、线路温度、环境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测和查询;探测器的剩余电流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设定值的5%;b)应具备输出过流保护功能;c)输出开关应具备短路保护功能;d)实时监测每个输出回路充电电流、电压的变化;e)充满电或充电超过8小时自动断开功能。换电柜和直流充电柜除应满足以上b)d)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f)剩余电流保护功能:剩余电流保护器应安装在交流电源进线端,其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额定剩余电流应不大于30mA;g)温度控制及监控系统,可对柜内温度实时控制、追踪和预警;h)在充电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断开充电,并发出报警信号:D充电模块与动力电池组出现连接故隙(反接、错接或接触不良)时;2)当检测到与动力电池组发生通信中断时,在30s内反应;3)当检测到充电仓动力电池组的故障状态时;4)其它故障状态,如充电模块等部件。i)直流充电模块应具备以下输出保护功能:1)充电电压和电流应根据电池类型、规格自动识别和调整,充电截止电压VDC60V;2)空载电压不应超过12V;3)输出过电压保护;4)输出短路保护;5)输出过流保护;6)动力电池组充满电后能自动断开;7)故隙解除后的电路自恢复功能。4.7.2接地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其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a)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接地端子(螺栓)的尺寸应符合GB4943.1-2011中3. 3.5的尺寸规定,并应有接地标志;b)金属材质的门板、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设施结构主体框架连接,且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c)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外壳、隔板,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等电位连接,且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d)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应连接到接地导体(铜排)上,不应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多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4. 7.3电气绝缘性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气绝缘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绝缘电阻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4T规定施加直流电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IOMQ。b)工频耐压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4-1规定施加1min工频交流电压(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不应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并且漏电流不超过IOnlA。c)冲击耐压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4T规定施加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不应出现击穿放电。表4-1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额定绝缘电压Ul,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介电强度试验电压V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602501000(1400)160<UI3005002000(2800)+2.5300VUlW70010002400(3360)±6注1: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电强度试验值。注2:出厂试验时,介电强度试验允许试验电压高于表中规定值的10%,试验时间1s。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及线路应具备防火阻燃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a)除扎线带、密封件等以外的非金属材料应符合GB/T5169.16中V-O规定;b)主电流回路的线路应符合GB/T18380.22的规定。4. 7.5防雷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防雷性能,应符合GB/T17626.5中3级或以上的规定。5. 7.6电击防护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电击防护性能,应符合GB/T17045的规定。6. 8适应环境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保证在以下环境中能正常工作:a)工作环境温度范围:-20C50;b)相对湿度:5%95%。4.9电磁兼容性4.9.1抗干扰度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抗干扰度性能应符合GB/T18487.2-2017中第7章的规定。4.9.2发射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发射限制应符合以下规定:a)输入电压波动和闪烁发射要求,应符合GB/T18487.2-2017中8.2.3的规定;b)产生的谐波电流要求,应符合GB/T18487.2-2017中8.2.2的规定;c)射频骚扰限制的要求,应符合GB/T18487.2-2017中8.3的规定。4 .10噪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在额定负载下工作,其噪声应不大于60dB()o4.11 防腐蚀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金属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其经过6.2.10试验后,金属件表面应无赤、青锈,不应出现涂装掉落、鼓起现象,印刷电路板外观无腐蚀,且功能正常。4.12 水浸监测要求换电柜、直流充电柜和交流充电柜应具备水浸监测功能,其水浸开关传感器性能应符合JB/T12597的规定。4.13 柜体安全防护要求换电柜、直流充电柜、交流充电柜的消防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柜体材料应采用厚度不低于1.OnmI的钢制板材;b)为防止电池仓内发生动力电池组燃爆时火情的蔓延,电子锁具承受燃爆冲击轴向静压力500N,应保证处于闭合状态;c)电池仓应预留必要的通风格栅,通风格栅宜设置于柜体后方。4.14 视频监控要求充电设备安装场所内不具备与运营管理系统对接的视频监控,充电设施应具备视频监控功能,并符合下列规定:a)视频监控可通过平台实时查看,也可通过视频监控存储介质查看存储内容;b)视频监控内容在H.264H模式下,不低于640*32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15FPS,保留至少3日数据。4.15 其他要求直流充电柜和换电柜内动力电池组应用于电动自行车时,应符合GB17761及T/BBIA4的规定。5 专用要求5.11 交流充电桩专用要求5.11.1 基本结构交流充电桩应由交流充电控制器、充电插座、电缆等部分组成,其示意图见附录D图D.Io5.11.2 输入性能交流充电桩输入输出性能要求应符合表5T中的规定。表5-1交流充电桩的输入输出性能要求额定输入电压V额定最大输出电流A输出回路频率HZ220±15%3A,单路120路50+2%5.1.3交流充电插座要求交流充电桩插座应采用两孔十三孔的IoA插座,其性能要求应符合GB2099.1-2008第13章要求。5.12 换电柜专用要求5.2.1基本结构换电柜的结构主要由壳体、充电仓、充电模块、通信和控制单元、温度控制、安全防护、视频监控和消防八部分组成。其柜体示意图见附录D图D.2。5.2.2输入电压要求换电柜输入电压应符合表5-2中的规定。表5-2输入要求输入方式输入电压额定值(V)交流电压范围220±15%或380+15%交流频率范围47.5Hz52.5Hz输入谐波电流额定输入条件下,100%负载5%,50%负载8%,20%负载W12%输入功率因数额定输入条件下,100%负载NO.97,50%0.96,20%负载N0.955.2.3换电柜尺寸要求换电柜尺寸应符合表5-3中的规定。表5-3壳体尺寸要求名称要求(mm)高度(不包括配件尺寸)2200总高度(包括配件)2600柜体离地高度»50最上层充电仓底离地高度16005.2.4充电仓要求5.2.4.1充电仓尺寸换电柜充电仓应有方便动力电池组取放和接插件准确对位的导向、限位(或定位)功能,其仓体尺寸匹配的动力电池组尺寸宜为:截面长度180mm,截面宽度13OmnI,总高度小于等于350mm。5.2.4.2仓门换电柜的充电仓可以选择有仓门和无仓门的型式,其性能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a)有仓门换电柜仓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关功能正常,不发生无法开仓门、关仓门等故障;2)材料采用金属材料,板材厚度不小于LOnln1:3)边缘光滑平整;4)与壳体间隙W4mm;5)强度满足60ON静压力测试要求;6)打开时,具备自动断电功能。b)无仓门换电柜应符合下列规定:D有防止动力电池组通过重力滑出仓体的结构,如设置档块,或者动力电池组内低外高倾斜放置;2)有动力电池组锁住功能。5.2.5充电模块要求5.2.5.1稳流精度充电模块的稳流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输入电源电压在额定值±15%范围内变化、输出直流电压在规定的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流在额定值的20%至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任一数值上,电流稳流精度不应超过±5%o5.2.5.2稳压精度充电模块的稳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输入电源电压在额定值±15%范围内变化、输出直流电流在0至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电压稳压精度不应超过±3%。5.2.6直流连接器5.2.6.1直流连接器结构和安装要求换电柜直流连接器宜采用十针布置,其插头的插针布置、尺寸和电气参数、安装要求及功能规格见附录B。5.2.6.2直流连接器性能要求直流连接器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插头与插座接触电阻要求:工作温度-30C+80C内,电源端子接触电阻W2m。,信号端子接触电阻WlOmC;b)易触及的表面应无毛刺、飞边及类似尖锐边缘;c)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T11918.1中第9章的规定;d)橡胶和热塑性材料的耐老化应符合GB/T11918.1中第13章的规定;绝缘电阻应符合GB/T11918.1中第19章的规定,介电强度不小于1200V;f)分断能力应符合GB/T11918.1中第20章的规定;g)正常操作应符合GB/T11918.1中第21章的规定,经过6.3.L4f)-g)的测试后,其电源端子的温升W50K,插头与插座的电源端子接触电阻W5mQ,信号端子接触电阻W30mC;5. 2.7通信辅助充电功能6. 2.7.1通信协议换电柜与电池管理系统的通信协议应符合统一的RS485通信协议规范,通信协议内容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7. 2.7.2功能要求换电柜通过与动力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实现通信辅助充电功能,具体功能应符合(但不仅限于)下列规定:a)判断充电设备是否与动力电池组正确连接;b)检测电池已正确连接至充电模块;c)识别动力电池组唯一性编码,确认动力电池组符合认证要求;d)根据动力电池组自身充电控制要求调整充电电压和电量参数;e)接收动力电池组实时充电电压、电流、温度、电量等数据;f)在动力电池组出现轻微健康状态异常时,进行预警记录,并向运营管理系统及用户进行提示;g)在动力电池组出现故障和报警时,停止充电,并通知运营管理系统及用户。8. 2.7.3通信辅助充电保护要求换电柜充电模块和电池管理系统在充电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但不仅限于)时应立即停止充电,预防动力电池组热失控。a)接入了非认证的动力电池组;b)动力电池组与充电设备非正确连接;O动力电池组与充电设备的通信中断;d)动力电池组出现故障;e)动力电池组出现温度超标等严重报警信息;f)电池管理系统应向换电柜发送电池内部温度数据,作为电池热失控识别依据。9. 2.8温度控制功能换电柜内温度应保持在OC55范围内,当柜内温度超过要求时,有散热或制冷、加热或制热功能。5.2.9温升要求换电柜应满足在最大输出电流状态下的长期运行期间,内部各元器件及连接端子处的温升不大于表5-4的规定。表5-4换电柜内部零件温升测量部件限定温升KAC输入电源线50DC输出端50内置电源65内部线材25接线端子50PCB板65塑料件35金属外壳(人手接触面)255.2.10消防安全要求换电柜内应安装火灾报警及灭火装置,并符合下列规定:a)为保证正常报警及灭火处置,设置260分钟供电的独立供电电源;b)具有火灾探测、声光警报功能;c)灭火剂应能淹没任一充电仓;d)灭火装置应具备手动和自动喷放的功能;e)按照6.3.1.8e)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试验过程无飞溅物飞出柜体;从肉眼可见明火起,5min内扑灭,15min内无复燃;除热失控触发的电池外其他电池无热失控现象。5.3交流充电柜专用要求5. 3.1基本结构交流充电柜由柜体、电源输入、充电控制、电量监测、通信模组、人机交互单元、视频监控单元、电子锁控制单元、交流充电插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示警处置单元、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等组成。其示意图见附录D图D.3。6. 3.2输入电压要求输入电压要求应符合表5-5的规定。表5-5交流充电柜输入电压要求输入方式输入电压额定值(V)输入电源频率(Hz)交流220±15%50+2%5.3.3尺寸要求尺寸应符合表5-6的规定。表5-6壳体尺寸要求名称要求(mm)最上仓离地高度1600柜体离地高度2505.3.4充电仓要求交流充电柜的充电仓由仓体和仓门组成,其仓体尺寸、布局和仓门应符合下列规定:a)仓体尺寸应符合:宽W450mm,高W400mm,深W500mm;b)同一个充电柜可根据使用对象,采用不同尺寸的仓体混合搭配,但大尺寸的仓体应位于充电柜的下方;c)仓门应符合5.2.4.2a)的要求。5.3.5交流充电插座要求交流充电柜使用的交流充电插座位于充电仓内,其性能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两孔+三孔的IoA插座,其性能要求应符合GB2099.1-2008第13章要求;b)交流充电插座安装牢固,其安装的中心位置位于仓门钱链的对侧面上下偏上,且离仓门1OOnlm至20Omm间。5.3.6火灾报警及灭火装置直流充电柜火灾报警及灭火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a)交流充电柜应设置电气消防监控设备、感烟探测设备识别火灾并报警;b)交流充电柜宜采用悬挂式限温型灭火装置,其他灭火装置应能淹没任一充电仓。5.4直流充电柜专用要求5.4.1基本结构直流充电柜柜体的结构主要由壳体、充电仓、充电模块、显示、通信和控制单元、温度控制、视频监控和安全防护八部分组成。其柜体示意图见附录D图D.4。5.4.2输入电压要求输入电压要求应符合5.2.2的规定。5.4.3直流充电柜尺寸要求尺寸要求应符合5.2.3的规定。5.4.4充电仓要求充电仓要求应符合5.2.4.的规定。5.4.5充电模块要求充电模块应符合5.2.5的规定。5.4.6直流连接器直流连接器应符合5.2.6的规定。5.4.7通信辅助充电功能通信辅助充电功能应符合5.2.7的规定。5.4.8温度控制功能温度控制功能应符合5.2.8的规定。5.4.9温升要求温升应符合5.2.9的规定。5.4.10消防报警及灭火装置消防报警及灭火装置应符合5.3.6的规定。6试验方法6.1 试验条件6.1.1 试验环境和仪器充电设施的试验环境条件、配置要求、试验用测量仪器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a)试验环境条件试验项目中,除了环境条件试验外,其他试验均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环境温度:15C35;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86kPa106kPa;海拔局度:W2000m。b)配置与要求1)按受试设备技术标准、使用说明规定的输入、输出容量等进行配置;2)按受试设备技术标准、使用说明规定的安装方法,连接输入、输出、保护接地等相应的线路;3)受试设备在通电前应与环境温度平衡。c)试验用测量仪器仪表要求D实验用仪器仪表设备应有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2)用于测试设备性能指标的试验用仪器仪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分辨率、准确度和稳定度,并且比受试设备相应技术指标至少高一个等级。d)除另有规定外,试验中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准确度应满足下列要求:D一般使用的仪表准确度应根据被测量的误差等级按表6-1进行选择;2)测量温度仪表的误差不超过±1;3)测量时间用仪表:当测量时间大于IS时,相对误差不大于0.5乐测量时间小于IS时,相对误差不大于0.1%;4)所有测试仪器、仪表应在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内。表6-1测量仪表准确度的选择误差<0.5%O.5%1.5%1.5%5%7.5%仪器准确度01级0.2级0.5级LO级6.1.2测试系统交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柜测试系统结构见图6.1。破源交流充电标充电和测试系设H Iti1隆光电静 I .交施 电震篇试仪霖图6.1交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柜测试系统结构直流充电柜和换电柜的测试系统结构,见图6.2。直流充电设施控制系琉直流充电设施测试系统图6.2换电柜和直流充电柜测试系统结构6.2 通用要求试验方法6.2.1标识检查目测标识位置和内容是否符合4.2的规定。6.2.2外壳试验交流充电桩外壳性能要求试验的方法分别如下:a)目测;b)目测;c)按GB/T4208中14.2.4规定的方法进行;d)按GB/T2423.5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检查性能是否降低;按GB/T2423.2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紫外辐射试验之后,检查样品是否有明显的退化迹象,包括裂纹或破裂;e)选取交流充电桩铁质外壳、暴露的铁制支架、零件以及非铁质的金属外壳等代表性试样或部件浸入四氯化碳、三氯乙烷或等效脱脂剂中浸泡IOinin,去除所有的油脂,然后将部件浸入温度为(20±5)°C的氯化镂含量为10%的水溶液中IOmin0将试样上的液滴甩掉,但不擦干,然后将试样放进装有温度为(20±5)C的饱和水汽的空气的容器中,时间为IOnlin。将试样置于温度为(100±5)°C的加热容器中烘干IOmirb再置于室温24h,试样表面应无任何锈迹。边缘上的锈迹和可擦掉的任何黄印可以忽略不计。如果交流充电桩使用的外壳材料符合防锈(防氧化)相关要求,且没有对其进行过降低外壳性能的更改,则不需要按照本部分再进行外壳的试验;f)目测。换电柜、交流充电柜和直流充电柜的外壳要求试验方法分别如下:g)按GB/T2423.17规定的方法进行;h)目测;i)按照GB/T2423.55的规定进行试验。冲击能量为20J,使用撞击元件等效质量5kg,跌落高度0.4m。在充电模块每个支撑部件的垂直面选取3个不同部位分别进行摆锤试验再在充电模块水平面选取3个不同部位进行垂直落锤试验,试验后检查换电柜仓门是否符合4.3i)的规定。6.2.3电量监测要求试验按GB/T28569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2.4通信要求试验6.2.4.1运营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试验交流充电桩的运营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要求试验需在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试验结果通过交流充电控制器显示屏或者后台进行观察。试验的方法分别如下:a)接通交流充电控制器电源后观察后台信息的变化;b)增减充电的负荷数量,观察显示内容的变化;c)将插座进行短路,分别检查交流充电控制器和后台的故障和报警信息;交流充电柜的运营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要求试验需在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试验结果通过交流充电控制器显示屏或者后台进行观察。除应符合a)c)试验要求,还应进行以下试验:d)增减动力电池组的数量,观察显示内容的变化;e)打开和关闭仓门,进行观察;换电柜和直流充电柜的通信要求试验时需在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试验结果通过显示屏或者后台进行观察。除应符合a)e)试验要求,还应进行以下试验:f)观察可以读取动力电池组的编号;g)观察可以读取动力电池组的类型;h)在满仓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观察;1)打开仓门,放入欠压的动力电池组三组,进行观察;j)将无法通信的动力电池组放入仓内,进行观察。6.2,4.2监管平台数据传输试验充电设施的网络连接与数据传输需要通过附录A的联合调试。6.2.4.3外部接口通信功能要求试验充电设施的外部接口通信内容试验时需处于工作状态,试验的方法分别如下:a)使用企业提供的充电卡,通过刷卡可以进行正常的充电功能;使用企业专用的移动端充电APP扫描设备上的二维码应能进行正常的用户注册和充电功能;b)使用企业提供的充电卡,通过刷卡可以进行正常的充电付费功能;使用企业专用的移动端充电APP扫描设备上的二维码应能进行正常的充电及付费功能;c)目测充电状态下,交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柜应具备充电状态(充电中、已充满等)提示功能;d)通过企业后台服务器远程下发固件升级包对设备进行远程升级,升级后显示最新的固件版本号。6.2.5人机交互功能试验交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柜和直流充电柜的人机交互功能试验时需接通电源,试验的方法分别如下:a)目测设备的显示状况;b)使用企业提供的充电卡刷卡进行充电或者通过移动端(手机)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操作,能对充电的时间进行选择;C)检查是否满足4.6C)的计费方式。换电柜满仓插入动力电池组并在充电状态下进行;a)目测显示器的安装位置,目视柜体所显示的信息;b)换电柜处于离线状态,用手动输入进行检查。6.2.6电气安全要求试验6.2.6.1电气保护试验交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柜电气保护试验时需接通电源和负载(对动力电池组进行充电),试验的方法分别如下:a)按照GB14287.2中6.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b)输出过流保护试验:需对每个输出回路分别进行试验,在输出回路接入可调负载,调节负载,当输出回路电流超过最大供电电流Ll倍,并在5s后,观察测试仪器显示的输出回路电压是否超过12V;试验时,在充电状态下充电负载移除,观察测试仪器显示的输出回路电压值;c)交流充电控制器的输出开关要求试验时需接通电源,将充电输出端进行短路试验,观察测试仪器显示的输出端电压是否超过12V;d)充电监测功能试验:在对负载进行增加或减少,观察测试仪器显示的输出回路充电电流、电压值是否发生变化;e)自动断开功能试验:将试验的动力电池组放电至额定容量的10%进行充电,分别对动力电池组充满电或充电8小时的状况进行试验,观察测试仪器到时能否显示关断相关的电源回路,而其他回路不受其影响。换电柜和直流充电柜电气保护试验在动力电池组进行充电的过程中进行,并在试验的仓门充电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