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临时中转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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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临时中转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临时中转翊谦獭且建设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SMaHS-2_CU_Z_8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22-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5-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00-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9-七、结论-112-八、大气专项评价-113-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55-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建设项目监测点位图附图5湖州市南涪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湖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附件5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附件6关于要求对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临时中转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附件7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8涉密事项说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临时中转码头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330503-04-01-7193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汨区南潺镇潺练公路山风大桥北侧)地理坐标(E120度25分10.976秒,N30度46分41.195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其他用地(用海)面积(m2)/W(km)2640m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螃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旭真)2303-330503-04-01-719327总投资(万元)450环保投资(万元)39.5环保投资占比(%)8.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属于“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需编制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湖州港总体规划(20052020)审批机关:交通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湖州港总体规划的批复(交规划发(2008)45号)规划名称:湖州市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审批机关: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审批文件:湖发改规划(2016)374号规划名称:湖州港岸线利用规划(20092020年)审批机关: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审批文件:湖政函(2010)2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1.1湖州港总体规划(20052020)符合性分析表1.1-1湖州港总体规划(2005-2020)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细则项目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湖州市(即吴兴区、南浴区、长兴区、德清县、安吉县,总面积5817平方公里)境内的京杭大运河、长湖申线、杭湖锡线、湖嘉申线、东宗线、东苕溪线、梅湖线、泗湖线、武新线、李湖线等航道岸线和相关的水、陆域,以及湖州市境内的太湖岸线和相关水陆域。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温区南河镇涔练公路配风大桥北侧。码头依托南配线设置临时码头作业点,本临时码头不在规划内。2境气染治施环空污防措散货码头的粉尘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和装卸设备,合理布置堆场,减少粉尘发生量。采用以湿式防尘为主、干式除尘为辅的方法,控制粉尘扩散。在堆场与办公区之间设置防风挡尘网或防护林等,防止堆场起尘,最终达到防尘的目的。装卸过程采用湿式抑尘,本评价码头区不设置堆场,码头设有喷雾装置,最终达到防尘、抑尘的目的。有害气体污染防治措施规划的油品、天然气,液体化工品码头及港区采用专管专用的输油臂或不锈钢金属软管和呼吸阀,以消除输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和控制油雾气或有害气体的挥发逸散。不涉及。3水污染控制和防治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远离城镇的港区规划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散货码头的堆场(煤、矿建材料)污水,集装箱码头洗箱污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职工及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湖州南河振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喷淋水部分蒸发,部分进入物料内增加含水率,不排放:地面冲洗、W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用水,不排放。4声染治施噪污防措工艺设计选择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并采取消音、隔音措施。制订禁止噪声影响。港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合理间距,并以绿化带隔离,降低噪声传播距离。港区道路两侧、机房四周进行防护绿化。选择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采取可靠的消音、隔音措施。港区合理设计,功能区之间保持距离,设置防护绿化,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规划的各作业区设置垃圾转运站,配备清扫车、垃圾袋(箱)收集港区固体废弃物,由市政垃圾车外运处理。船舶垃圾采用专门垃圾袋或垃圾桶收集、贮存,规划的各作业区将接收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及扫舱垃圾。设有专门船舶垃圾袋分类、收集、贮存库,定期交由市政垃圾车外运处理。6港口绿化和美化港口绿化和美化规划中,景观绿化注意与办公楼等建筑物的造型相适应,港口绿化应和当地水乡特色及民俗民风融为一体,绿化树木种类与当地绿化规划相协调,使港口景观融入沿河景观风光带中。在散货堆场周围特别是其卜.风向种植防护林带,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高噪声机房四周种植紧密型灌木丛,其他建筑物和空旷场地尽量全部绿化,使港口绿化系数达到城市工业区域要求和绿化规划要求,保持港口景观。拟进行绿化植被的种机,以达到港II绿化、美化的要求和一定的防尘效果。综上所述,本项目临时码头仅限于为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2标段(一分部)工程建设使用的建筑原材料装卸服务,码头使用期限至2024年4月16日止。本项目临时码头不在规划范围内,但是符合相关环保措施要求,使用年限到期后将恢复原状。1.2湖州市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市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提出构建“一芯、两带、多组团”总体布局。其中,“一芯”是指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以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的临港产业发展核心;“两带”是指京机运河和长湖申线两大特色发展带,形成东西、南北对外物流大通道和经济活力带;“多组团”是指依托主干航道和临港物流平台,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形成的紧密互动的吴兴临港组团、南涛临港组团、长兴临港组团、德清临港组团、安吉临港组团,力争打造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新兴增长极、接沪融杭产业集聚的主平台、服务浙苏皖区域的物流基地,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赶超发展。本项目临时码头不在规划范围内,己获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湖交许(2023)2300003)。本项目依托南配线航道,用于配套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2标段(一分部)工程建设物料周转。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推动沪苏湖高速铁的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临时码头使用年限到期后将恢复原状。1.3 湖州港总体规划(20052020)环境保护规划专章符合性性分析根据该规划中“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规划和治理措施”,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3-1。表1.31湖州港总体规划(20052020)中环境保护规划专章符合性性分析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规划和治理措施项目情况否合是符一、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治措施1、散货码头的粉尘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和装卸设备,合理布置堆场,减少粉尘发生量。采用以湿式防尘为主、干式除尘为辅的方法,控制粉尘扩散。在堆场与办公区之间设置防风挡尘网或防护林等,防止堆场起尘,最终达到防尘的目的。2、有害气体污染防治措施规划的油品、天然气、液体化工品码头及港区采用专管专用的输油臂或不锈钢金属软管和呼吸阀,以消除输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和控制油雾气或有害气体的挥发逸散。1、企业将对码头前沿安装喷淋装置,进行喷淋抑尘,装卸中开启洒水喷淋。项目不设置堆场。2、本项目不属于油品、天然气、液体化工码头。是二、水污染控制和防治1、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远离城镇的港区规划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散货码头的堆场(煤、矿建材料)污水,集装箱码头洗箱污水,港区含油污水均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2、建立事故应急反应中心,设立以海事、港1、码头前沿作业区设置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船舶生活污水由自吸泵经软管收集后和码头员工生活污水共同排入化粪池,清运至湖州南?寻振,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将定期对码头前沿进行冲洗,地面冲洗废水和可通过码头前沿四周的环形沟收集后进行沉淀,沉淀后回用于喷淋抑尘,不排放。是务、环境保护等部门组成的区域事故应急领导中心和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应急计划,配备围油栏等应,急设施,及时处理化工、油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溢出事故和其它事故,防止引起水体的污染和其它危害。2、本项目将设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增加船舶靠泊管理制度、设置围油栏、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三、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工艺设计选择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并采取消音、隔音措施。制订禁止鸣笛区域。控制港区道路与港外城市公路合理衔接,减少交通堵塞引起的噪声影响。港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合理间距,并以绿化带隔离,降低噪声船舶距离。港区道路两侧、机房四周进行防护绿化。将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靠泊船舶鸣笛次数,减小船舶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的影响。码头工作区、员工办公区保持合理间距,并以绿化带隔离。是四、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规划的各作业区设垃圾转运站,配备清扫车、垃圾袋(箱)收集港区固体废弃物,由市政垃圾车外运处理。船舶垃圾采用专门垃圾袋或垃圾桶收集、贮存,规划的各作业区将接受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及扫舱垃圾。将设置一套垃圾分类桶设施。员工、船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泥沙收集后送至制砖厂。是五、港口绿化和美化1、港口绿化和美化规划中,景观绿化注意与办公楼等建筑物的造型相适应,港口绿化应和当地水乡特色及民俗民风融为一体,绿化树木种类与当地绿化规划相协调,使港口景观融入沿河景观风光带中。2、在散货堆场周围特别是其下风向种植防护林带,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高噪声机房四周种植紧密型灌木丛,其它建筑物和空旷场地尽量全部绿化,使港口绿化系数达到城市工业区域要求和绿化规划要求,保持港口景观。1、码头前沿将布设绿植,将和当地水乡特色及民俗民风融为一体,绿化树木种类与当地绿化规划相协调,使港口景观融入沿河景观风光带中;2、本项目不设置堆场。是1.4 码头建设合规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潺区南涪镇沼练公路蛇风大桥北侧,使用期限为1年,且仅限于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2表段(一分部)建设使用的建筑原材料装卸服务,码头使用期限至2024年4月16日止,工期结束时无条件拆除所有临时码头作业点等设施设备,恢复土地的原貌,不会改变原土地用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已获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湖交许(2023)2300003),故项目码头的建设是合规的。1.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a)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州市南沼区南潺镇蛇风大桥北侧,对照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具体见图1.5-1。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图生态红线保护图b)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评价指标中除O3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H2)二级标准,PM25PMlo、No2、So2、CO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湖州市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21219号),为持续改善“十四五”时期湖州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PM”和。3协同控制,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污染和城乡面源污染治理,注重大气污染物I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打好“美丽提标争先战”,推动湖州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向示范地迈进,推进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的高水平建设,以实现到2025年,湖州市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力争达到92%;O3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浓度达到省下达要求;基本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区县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全面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周边水体双林塘和最终纳污水体塘水质各类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声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不会明显改变所在环境功能区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c)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能量很小,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以达到“节约、降耗、减污”的目标。卜页目用能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d)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对照南沼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潺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O5O330001)内,见表1.5-k表1.5-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情况结论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L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推进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其他,不属于工业项目,所在地位于南涔镇肥风大桥北。项目仅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2标段(-分部)工程建设使用的建筑原材料装卸服务,码头使用期限至2024年4月16日止,工期结束时无条件拆除所有临时码头作业点等设施设备,恢复土地的原貌。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加强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码头排水设计采用雨污分流制;船舶及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湖州南河振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抑尘喷淋。符合严格限制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建设。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项目已获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湖交许(2023)2303)项目不属于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和流转。符合加快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不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图1.5-1湖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1.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四性五不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本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6-1。表1.6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批”)符合他吩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环境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进行分析,是可靠的。(2)水、固废、环境风险、噪声等要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进行评价,是可靠的。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污染物均采用可行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拟对码头附近进行绿化来修复生态环境等,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类别归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其他,不属于工业项目,已获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湖交许2O2323OOOO3),本临时码头不在规划范围内,但是符合相关环保措施要求,使用年限到期后将恢复原状,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湖州市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21219号),为持续改善“十四五”时期湖州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PM25和03协同控制,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污染和城乡面源污染治理,注重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打好“美丽提标争先战”,推动湖州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向示范地迈进,推进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的高水平建设,以实现到2025年,湖州市PMzs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力争达到92%;O3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浓度达到省下达要求;基本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符合区县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全面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项目所在地最终纳污河道由巢唐及项目东侧河道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要求。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同时采取的措施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完善了绿化,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通过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避免了噪声造成的环境恶化,本项目利用原滑练建材厂前沿岸线,基本不涉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项目引用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内容完善,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评结论是合理的,也是明确的。/1.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第三条)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表1.7-1。表17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符合性分析对照表序号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结论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详见上文1.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护量用境的项于本保质利环控,关,态境源态管时述生环资生单同合所合、和清。符上符线线线入求也综目红底上准要同2排放污染物应当L本项目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符合国家、省规 定的污染物排放 标准和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 要求。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 物能够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2.本项目非工业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3建设项目还应当 符合国土空间规 划、国家和省产 业政策等要求L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涪区南洛镇洞练公路 IE风大桥北侧,已取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湖交许(2023) 23003),本临时码头不在规划范围内, 但是符合相关环保措施要求,使用年限到期 后将恢复原状。2.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年修订),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 禁止或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以改善环境质量 为核心加强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 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中 “三线一单”要求。1.8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表 1.8-1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细则要求第三条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符合情况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及规定,临时 码头已取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项目已获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许可决定书(浙湖交许(2023) 2300003),并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项目属于临时码头,待 上海至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2 标段(一分部)工程建成后,将 恢复原状。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1.9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浙江省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91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浙江省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细则项目符合性分析1深入推进内河非法码头整治。以各地港航部门管理的港区范围为重点,加快小散乱及非法码头整治提升。2020年底前,地方政府牵头完成清理取缔,研究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项目已获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许可决定书(浙湖交许(2023)2300003)。项目仅用于配套上海至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2标段(一分部)工程,码头达到使用期限后,将十地将恢复原貌。2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具备岸电供应能力。地方政府应将相关环卫和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设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企业将会完善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施建设规划,2020年底前,内河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达到建设要求。沿海港口、码头已建成的污染物接收设施保持正常运转。1.10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表1.104港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表审批原则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第二条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流域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根据前文分析,项目符合湖州港总体规划等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第三条项目选址、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通过优化项目主要污染源和风险源的平面布置,与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距离科学合理。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海区南浴镇配风大桥北侧,不占用生态红线范围。项目主要污染源和风险源的平面布置与环境敏感区的距离科学合理。第四条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涧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噪声及振动控制、施工期监控驱赶救助、迁地保护、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及其他生态修复措施。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生态修复等措施。对陆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环境敏感区、生态修复等对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湖泊或海域消失,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无鱼类“三场-通道”等,无珍惜濒危保护动物。本码头规模不大,施工期短,通过优化施工方案,项目建设对陆域和水域生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第五条项目布置及水工构筑物改变水文情势,造成水体交换、水污染物扩散能力降低且影响水质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措施。针对冲洗污水、初期雨污水、含尘废水、含油污水、洗箱(罐)废水、生活污水等,提出了收集、处置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污)水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排放、回用或综合利用均符合相关标准,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要求。本码头利用原有护岸、吊装设备、靠船墩等,不涉及水工构筑物施工。项目将设置沉淀池、集水沟,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喷淋抑尘,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清运至湖州南河振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第六条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项目,综合考虑建设性质、运营方式、货种等特点,针对物料装卸、输送和堆场储存提出了必要可行的封闭工艺优化方案,以及防风抑尘网、喷淋湿式抑尘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挥发性气体等排放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装卸过程采用湿式抑尘,码头及场界周边都设有喷雾装置以及防尘网。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粉尘的排放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第七条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出了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要求。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等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标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边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第八条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提出了船舶污水、船舶垃圾、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等接收处置措施。设船舶生活污水接受设施、船舶生活垃圾收集箱,船舶污水由运输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第九条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取、弃土(渣)场、施工场地(道路)等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施工方案优化及悬浮物控制等措施;针对施工产生的疏浚物,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根据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湖交许(2023)2300003),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项目拟对码头附近进行绿化来修复生态环境;环评对施工期各类污染源提出防治措施,项目不涉及疏浚。第十条针对码头、港区航道等存在的溢油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提出了工程防控、应急资源配备、事故池、事故污水处置等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本次评价已针对溢油环境风险提出了风险防控相关方法措施,并要求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第十二条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水生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求,提出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了环境保护设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环境管理等要求。环评提出了运营期与验收监测计划,要求企业在建设完成后及时取得排污许可,严格执行相关排污制度。1.11浙江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表1.11-1浙江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情况落实水路运输经营者责任。水路运输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污染防治第一责任,新建船舶严格执行水污染物、船舶发动机大气排放控制要求,按规定为船舶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对处理装置不能实现污水达标排放的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及时整改;与船长等主要船员签订责任状,督促落实船舶防污染和事故泄漏报告责任,确保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船舶环保设施设备有效运行;建立健全企业、船舶内部考核机制,加强船员环保意识和法规的教育培训,对违法违规问题船舶追究相关船员责任,将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到每艘船舶、每名船员。项目不经营水路运输,属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中的货运港口。码头区域设置生活污水接收设施,船员生活污水通过接收设施进入化粪池,经预处理后清运至湖州南河振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并设置垃圾桶分类贮存船舶垃圾。落实港口企业责任。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责任,配置船舶垃圾接收设施,采取固定或移动接收设施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长江中下游干线港口码头主要采取固定设施接收生活污水,强化运营管理。鼓励采取联盟方式建设和运营接收设施、环境应急设施。利用移动设施接收的,应与接收单位签订协议。港口企业不得拒绝接收靠港船舶送交的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完善码头自身环保设施。新建码头严格依照规范要求船舶职工生活污水收集上岸,至码头区的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湖州南汨振沼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船舶含油污水依托湖州市港航部门的3艘油污水接收船和1座岸基接收站;设置分类垃圾桶接收船舶垃圾,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设置沉淀池、喷淋装置、分类垃圾桶等环保设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配置环保设施。以雨污水、生产废水等为重点全面排查现有码头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对未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未落实环保验收整改意见的及时整改。规范装卸、储存作业操作规程,加强一线人员培训,防止作业过程产生污染。理处置。落实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主体责任。完善船舶污染物“船一港一城”“收集一接收一转运一处置”的衔接和协作。接收、转运、处置单位按照规定填写、传递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单证,按职责确保全过程不发生二次污染。船舶垃圾分类纳入当地城市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处置,有条件的地区依法推进港口作业区和城镇排水管网的连接。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应按规定分类处理,鼓励预处理后转运处置。含油污水在预处理前不得跨设区的市转移上岸。加强企业间衔接和协同,接收单位负责联系转运单位将接收的船舶污染物转运至处置单位处置。建立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检查制度,对无合理理由拒不送交、涉嫌偷排船舶污染物的船舶,港口企业可暂停装卸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对港口企业拒不接收靠港船舶污染物或接收能力不足的,船方可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拟制定相关制度接收、转运、处置船舶污水,并设置垃圾桶分类贮存船舶垃圾。1.1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2)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4)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5)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6)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第六十八条:本条例所称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包括望虞河、大溪港、梁溪河、直湖港、武进港、太涌运河、漕桥河、殷村港、社渎港、官渎港、洪巷港、陈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夹浦港、合溪新港、长兴港、杨家浦港、旄儿港、苕溪、大钱港的入太湖控制断面。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周边河道为南配线,不属于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不在主要入太湖河道IoOo米范围内,不属于条例划定的禁建范围。本项目属于码头,不属于以上禁止行为;营运期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抑尘,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湖州南沼振沼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新建污水排放口。综合分析,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