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雨洪基础设施与水安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城市雨洪基础设施与水安全技术指南TechnicalGuideforurbanstormfloodinfrastructureandwatersafety(征求意见稿)202×-××-×X发布202×-××-×X实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前言1第一章总则3I编制目的3II适用范围3III规范性引用文件3IV术语与定义5第二章城市雨洪基础设施管理体系7第三章城市雨洪安全目标与管理原则9第四章源头控制系统12第五章雨水排水系统14第六章城市防涝排涝系统21第七章城市防洪系统28第八章城市重点区域及重要基础设施的雨洪管理33第九章城市雨洪管理非工程措施43前言2020年世界城市报告预计到2050年,世界近70%的人口将居住在城市。我国是城市化速率较快的国家之一,预计到2030年,城镇人口将占总人口的70%。城市化通过人口聚集,改变土地利用,城市区域水文过程面临气候变化与城市化双重环境变化问题,到2050年,全球约有13亿人(占全球人口的15%)将生活在洪泛区。我国城镇化进程迅猛,城市雨洪基础设施及标准与城市不匹配,在全球气候温暖化背景下,洪涝风险增大,洪涝灾害损失急剧上升。如果不进行大规模的结构性调整和抗灾能力的提升,预计到2040年,中国遭受洪涝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将增加82%,居世界之首。2020年重庆洪灾和2021年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都给我们深刻启示,完善城市雨洪基础设施,提高城市雨洪韧性迫在眉睫。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4月25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提出要“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文件工作原则部分提出了要加强“三个统筹”,其中之一就是统筹城市防洪与内涝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中应重排查、补短板、强规划、增韧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8月发布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对城市易涝点的排水防涝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机排能力,充分利用绿地、广场、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城市雨洪基础设施及其管理是韧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减少城市洪涝灾害,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规划,国家和地方层面先后出台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标准、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等规范或标准。编制城市雨洪基础设施与水安全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作为规范或标准的补充,为重庆市城市雨洪基础设施设计、建设、管理提供一些基础信息和资料,并特别关注涉及雨洪安全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雨洪管理,为完善以重庆为背景的山地城市雨洪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城市水安全管理提供参考。指南由总则、城市雨洪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城市雨洪安全目标与管理原则、源头控制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城市防涝排涝系统、城市防洪系统、城市重点区域及重要基础设施的雨洪管理、城市雨洪管理非工程措施9个篇章组成。指南包含两大部分,一是城市雨洪基础设施,二是城市重点区域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雨洪管理,分别从规划、设计、运维等方面阐述了城市雨洪基础设施各系统的管理要求,并给出了城市雨洪管理的非工程措施,为指导城市雨洪基础设施管理提供了方向、路径和策略。指南在内容上不拘于“条文”模式,在编排体例上未按照一般“标准”文本模式,而是将条文、说明和相关案例融为一体,便于阅读者获取相关信息。指南由林同楼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编制。指南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召开了专家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应成果。书中难免有瑕疵和疏漏之处,敬请社会各界批评指正,编写组将适时更新完善。第一章总则I编制目的本指南编制旨在作为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标准、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等标准的补充,为重庆市城市雨洪基础设施设计、建设、管理提供一些基础信息和资料,为城市水安全管理提供参考。II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的城镇雨洪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III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3.10o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4.9o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1.21o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1.21o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6.28«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6.20o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1.21c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行业标准,治涝标准SL723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6.1.15c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泵站设计标准GB50265-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7.15o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33-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7.15o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GB/T5129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11.1o2.12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10o2.13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山地城市室外排水管渠设计标准DBJ50/T-296-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5.7o2.14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10o【条文说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2.15 山地城市排水管渠运行、维护及操作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4.8o2.16 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IL28。2.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国务院办公厅,2021.4.25o【条文说明】:提出要“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文件工作原则部分提出了要加强“三个统筹”,其中之一就是统筹城市防洪与内涝治理。2.18 “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22.4.27o【条文说明】:重排查、补短板、强规划、增韧性。2.19 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8o【条文说明】:对城市易涝点的排水防涝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机排能力,充分利用绿地、广场、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2.20 重庆市城市排水(污水、雨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1o2.21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1。2.22 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国务院灾害调查组,2022.1o2.23 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1.29o【条文说明】:规划基本内容:一年基本修复,三年巩固提升。基础设施方面,按照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恢复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市政设施、城市交通和地下空间等领域基础设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城市内涝治理方面,从排水防涝系统恢复提升、易涝区域整治、城市内外河湖行蓄洪联动、排水防涝指挥平台建设等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应急管理方面,全面提升灾害预警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增强全民应急素质。IV术语与定义城市雨洪基础设施:通过渗、滞、蓄、排、防等措施管控、排除地表径流和防止、减轻洪水灾害的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重点区域及重要基础设施:作为城市雨洪承载体或对雨洪敏感的城市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外洪(FhIVialflooding):即洪水,河流、海洋、湖泊等水体上涨超过一定水位,威胁有关地区的安全,甚至造成灾害的水流。内涝(PhJVialfIoOdiIlg):一定范围内的强降雨或连续性降雨超过其雨水设施消纳能力,导致地面产生积水的现象。【条文说明】:不同语境之下“内涝”的名词表述略有差异,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将内涝(UrbanflOoding,Localflooding)定义为:强降雨或连续性降雨超过城镇排水能力,导致城镇地面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因为“积水”是内涝的主要特征,所以也被称为Waterk)gging。城市洪涝(UrbailflOodiiIg):既包括外洪,也包括内涝。韧性城市:能够凭自身的能力抵御灾害,减轻灾害损失,并合理地调配资源以从灾害中快速恢复过来的城市。源头减排设施:雨水降落下垫面形成径流,在排入市政排水管渠系统之前,通过渗透、净化和滞蓄等措施,控制雨水径流产生、减排雨水径流污染、收集利用雨水和削减峰值流量的设施,包括绿色屋顶、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净化回用蓄水池等设施。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用于防止和应对城镇内涝的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包括雨水渗透、收集、输送、调蓄、行泄、处理和利用的天然和人工设施以及管理措施等。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用于进行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设计的暴雨重现期,使地面、道路等地区的积水深度不超过一定的标准。防御性措施:完善和加强城市雨洪基础设施的工程措施。适应性措施:建立雨洪基础设施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洪涝韧性的非工程措施。调蓄设施:降雨期间调节和储存雨水的天然和人工设施,包括水体、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浅层和深层调蓄池等。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集蓄、利用、蒸发、蒸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区域内自然和人工削减的污染物占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比例。第二章城市雨洪基础设施管理体系2.1 本指南包含两大部分:(一)城市雨洪基础设施体系及管理;(二)城市重点区域重要基础设施的雨洪管理。2.2 "城市雨洪基础设施”指以通过渗、滞、蓄、排、防等措施管控、排除地表径流和防止、减轻洪水灾害的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源头控制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城市防涝排涝系统、城市防洪系统。“城市雨洪基础设施”是城市雨洪的主动防御基础设施。2.3 雨洪管理体系中的“城市重点区域及重要基础设施”是指作为城市雨洪承灾体或对雨洪敏感的城市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在重庆山地城市中包括:平缓低洼地带、江河滨水空间、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城市隧道、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泵闸系统等。“城市重点区域及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需重点关注的节点性区域和基础设施。2.4 对较大城镇区域的雨洪基础设施进行规划或设计,建议进行雨水过程关键环节影响分析。图2-1开发前、后城市雨水过程的改变开发后雨水过程将发生改变,分析中应关注几个关键环节:(1)降雨与径流的形成过程:包括汇流范围大小的变化和汇流流程长短的变化,如图2-1,。(2)排水系统及出流过程:管道过程时间比原有径流时间缩短,由于排水系统的缺陷可能导致的内涝问题风险点,如图21,;涉及对下游水体的影响,包括出流峰值增大,雨水出流携带的污染负荷对水体造成的冲击,如图2-1,。(3)地下水补给及排泄:雨水下渗减小造成地下水补给减少(如图2-1,),最终导致地下水排泄减少,因而降低了对河流等水体基流的供给(如图2-1,)。【条文说明】:“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在第一部分“全面排查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薄弱环节''提出了非常明确的工作要求。要分析城市低洼地和径流路径的分布,分析其与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识别出被侵占的低洼地或者被阻碍的径流路径,并将其作为特别关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工程措施或者管理措施。要分析系统之间衔接关系。需要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衔接关系进行全面、定量分析,找出“木桶的短板(出自解读“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摸清本底是基础,系统治理是保障,马洪涛,2022)洪涝统筹:洪水和内涝虽然有区别,但是二者都是由降雨所引发(除上游融雪等少数情况外),都是自然灾害,都可能造成城市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二者联系密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比如:发生在某一个区域的降雨,每个城市如果都想着加大排水力度,“以排为主”,那势必会加大下游城市的洪水流量,这样就会出现因上游排涝而加剧下游洪水灾害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城市上游来水持续高水位,即使没有溃堤,在城市遭遇强降雨时,可能会出现因洪水顶托而造成排水困难,加剧城市内涝(出自万字详解城市洪涝如何统筹,王家卓,2022)。2.5 城市雨洪管理体系图。基于韧性目标的山地城市雨管理体系构成:角色定义韧性目标孕灾环境致灾因子承灾体A Fl城市建筑源头减排设施经济道路排水管渠设施资源立交 隧道内涝防排设施社会资产城市轨道防洪设施文化资产城市公共空间城市雨洪基础设施其它重要基础设施/危险性八暴露度 脆弱性鲁棒性 冗余性 应变性 快速性可浸性重组能力图22城市雨洪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图【条文说明】:本图揭示了城市雨洪管理的基本逻辑。即,将城市“雨洪基础设施”和“其它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到城市雨洪灾害管理体系,识别出各自在灾害管理体系中的角色和所处的风险程度,根据韧性目标制定应对措施。第三章城市雨洪安全目标与管理原则3.1 城市雨洪安全目标3.1.1 总体目标。增强城市雨洪基础设施可靠性、冗余度,提高城市洪涝系统韧性,助力实现韧性城市目标。【条文说明】: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明确提出了全国各地新老城区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和到2035年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城市内涝现象的要求。3.1.2 源头控制系统目标。源头减排设施应对大概率、低强度降雨事件,通过“渗、滞、蓄、净、用”等措施,发挥控制径流污染、削减径流峰值和错峰排放的功能。【条文说明】:“蓄排结合”,通过调蓄容积、延长排水路径以减少峰值外排流量。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标准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各地应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保证在设计降雨量下不直接向城镇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源头减排的设计关键是下垫面、设施和溢流口三者标高之间的衔接,确保雨水径流首先排入源头减排设施,超过设计能力时顺利溢流,排入雨水管网(出自加强版解读“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重排查、补短板、强规划、增韧性,张辰,2022)o3.1.3 雨水排水系统目标。应对短历时强降雨的大概率事件,承担雨水的转输、调蓄和排放,保证在设计降雨强度下地面不出现积水。【条文说明】:雨水管渠的设计标准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各地应通过暴雨强度公式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强度(出自加强版解读“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重排查、补短板、强规划、增韧性,张辰,2022)o1.1.1 城市防涝排涝系统目标。应对小概率、长历时的极端暴雨,为超出源头减排和雨水管渠设施承载能力的雨水径流提供蓄排空间和最终出路。【条文说明】:设计标准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各地应根据排涝除险设施的类型(调蓄或排放),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出自加强版解读“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重排查、补短板、强规划、增韧性,张辰,2022)o3.1.5 城市防洪系统目标。城市防洪系统要满足流域防洪总体部署要求。3.1.6 城市重点区域及重要基础设施的雨洪管理目标。提升城市重点区域及重要基础设施的雨洪韧性。3.2城市雨洪安全管理原则3.2.1 系统管理原则【条文说明】:排涝除险设施和源头减排设施、雨水管渠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校核,满足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地面积水深度和最大允许退水时间。3.2.2 分层次管理原则(1)各层次目标功能差异、抓关键短板;(2)各层级之间的关联互动、功能衔接。【条文说明】:要分析系统之间衔接关系“需要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衔接关系进行全面、定量分析,找出“木桶的短板首先是外洪对城市的影响。分析是否存在由于河道堤防不足导致洪水漫堤或者外河洪水位过高导致外水倒灌入城的情况,以及由此导致的积水风险和影响范围。其次是上游山洪入城和下游洪水顶托等城市洪涝统筹情况。对山洪入城要分析其对城市河道、箱涵的影响,特别是其是否会造成流量加大、水位抬高从而影响城市正常排水,乃至发生河道漫溢的情况;对下游洪水顶托要分析其对城市内河、管道排水能力的影响,特别要对按照自由出流设计的管道的真实排水能力进行核算,并分析其排水能力减弱可能导致的积水风险。最后要分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之间的衔接关系。应重点复核雨水收、排设施之间能力的匹配性,考虑设施排水能力的差异,避免其中某个或多个收、排设施成为整个排水系统的“瓶颈”(出自解读“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摸清本底是基础,系统治理是保障,马洪涛,2022)o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应包括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设施等工程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非工程性措施,并应与流域防洪相衔接(出自加强版解读“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重排查、补短板、强规划、增韧性,张辰,2022)o(3)层级功能交叉靠高一级。323鲁棒性(Robustness)与冗余性(RedlIndanCy)并重原则。留有冗余,增强城市雨洪韧性。【条文说明】:系统建设能抵抗和应对外部冲击的同时,建设备用容量,通过多重备份来增加系统的可靠性(出自基于韧性城市理念的城市水环境系统构建策略思考,王家卓,2022)o324防御性(DefenSiVe)措施与适应性(AdaPtiVeneSS)措施相结合的原则。3.2.5 技术与管理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第四章源头控制系统4.1 雨洪源头控制系统指各排水分区上游的LID设施,包括屋顶花园、植草沟、生物滞留带、雨水花园、调蓄池等具有渗、滞、蓄、净、用、排等功能的海绵设施,或由这些设施单元组合而成的系统。【条文说明】:源头控制系统强调在降雨未形成地表径流,或刚刚形成地表径流未进行大面积汇流前,对降雨雨量和地表水中的污染物进行控制,延长降雨汇流时间,延长水流在地表或地下的停留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减小洪峰流量,推迟洪峰的到来(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4.2 雨洪源头控制系统建设要符合规划,应满足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相关技术标准、导则要求,从雨洪管理角度主要保证满足设计标准对径流总量控制要求的调蓄容积;过流构造要进行计算、复核以满足过流能力要求。【条文说明】:总体要求。雨洪源头控制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当地上位规划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排水系统规划和防洪规划等(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Q),应以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4年10月)为准则,同时根据当地不同的地理、自然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地建设源头控制系统。调蓄容积应根据场地综合径流系数、要求控制的降雨深度和汇水面积确定。4.3 雨洪源头控制系统设计要求对水文过程进行分析,包括三个层次:汇水区层次、场地层次和设施层次。【条文说明】:水文过程分析是源头控制系统设计最重要工作(出自基于水文过程的“海绵城市”系统设计,马念,2023)。4.3.1 汇水区(CatChmeIIt)层次,分析设计区域在汇水分区开发前后完整的水文过程,以及开发地块在这个过程中的位置和径流补给、排泄关系。【条文说明】:汇水分区分析应遵循原始的自然地形,结合开发建设排水设施,逐步确定区域降水的承雨面积、汇水分界线、汇水面积等。单一汇水分区中不应有其它汇水分区的地表水进入。有外来径流进入开发区域时,该径流流量应单独计算,不应算入进入的汇水分区的水量(出自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4.3.2 场地(Site)层次以目标设计区域为对象,分析雨水的来源、中间过程、去向;场地开发后雨水的来源方面,除了设计区内各种下垫面接纳的雨水,须特别关注是否有外来的雨水(客水)进入;开发前后雨水径流各自经历的过程;场地雨水最终的接纳水体或管道系统是否可靠,接纳管道标准是否满足要求。【条文说明】:开发前场地多为植被覆盖或者天然水体,径流系数一般较低,地表水多为自然散排至附近低洼处或河流,开发后场地应尽量保持开发前的自然坡度,因开发后下垫面类型变化导致的地表径流系数增大,雨水流量增加,应复核原排水接纳水体或管道是否能满足流量要求。4.3.3 设施(Facility)层次:分析各种LID设施单元的进水、出水和设施内部水流过程和水力条件。【条文说明】:LID设施进水水流速度不应过快,流速较大的进水应在进水口设置缓冲设施。设施内部水流不宜过快,过快会影响生物处理效果,对于10年一遇的降雨,流速不应大于1.5ms(出自LOW-ImPaCtDevelopment,SamuelE.Wynkoop,1999),出水标高应低于进水标高,出水应为溢流出水形式,出水流量结合设施蓄水容积、设计降雨大小和设计降雨历时确定。4.4 串联设置的各设施组成的系统下游单元的过流能力要大于上游单元过流能力;各设施单元内要有完整的进水(包括进水井、进水堰、道路豁口、雨水口等)和出水(溢流井、出水堰、连接井、检查井、多空管、盲沟管等)构造,单元内部进水、单元内流程、出水构造过流能力满足设计要求,并宜逐级适当增大以留有冗余。Inlet StructureSS 豁口 斜坡 雨水口 进水堰雨水花园 调蓄池 湿地(塘) 植草沟 生物滞留带 盲管(穿孔管)Outlet Structure井堰井井 流水接查 溢出连检图4-1设施单元构成图第五章雨水排水系统5.1 雨水收集设施5.1.1 雨水收集设施包括雨水口、截流沟等将地表径流收集纳入地下雨水排水管道的进水设施,雨水收集设施不完善是造成山地城市内涝的主要原因之一。【条文说明】:雨水收集实施的定义及重要性。5.1.2 雨水收集设施设置要重点关注:收水设施的布置定位要能及时收纳区域地表径流;构造形式要能满足过流能力要求;对场地设置总数量进行复核,总过流能力要在设计过流能力基础上有一定冗余。【条文说明】:雨水收集设施设置的总体要求。5.1.3 地面雨水收集设施的设置应合理确定汇水范围,要对其汇水范围内地形、地貌、下垫面、坡度等情况进行分析,以预估入流之前流态、流速等,为合理设置雨水收集设施提供帮助。地表汇水路径不得穿越下穿道、地下通道或小区进出口。【条文说明】:山地城市雨水收集设施的布置不能仅仅在平面图上按“几何条件''进行布置,要对场地条件进行清晰的分析,以确保收水设施功能有效。5.1.4 雨水口的收水能力,应根据其构造型式、所在位置的道路纵向和横向坡度以及道路积水深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雨水口设计过流能力可按表5-1-1取值。»5-1-1雨水口过流能力表雨水口形式宽型雨水算过流能力(L/S)窄型雨水算过流能力(LZs)平算式雨水口偏沟式雨水口单算2011.0双算3519.2多算15(每算)8.2(每算)单算3016.5联合式雨水口双算5027.5多算20(每算)11.0(每算)立算式雨水口单算158.2双算2513.7多算10(每算)5.5(每算)注:1、表内宽型雨水算尺寸为750×450mm,开孔率34%;窄型雨水算尺寸为700×250mm,开孔率36%o2、其他尺寸或开孔率的雨水算应根据实际过水面积折算其过流能力。3、雨水口过流能力宜根据实验确定,也可参照图集16S518附录中雨水口过流特性曲线确定。【条文说明】:出自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o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10月(2023年1月1日起实施)。5.1.5 陡坡变缓坡、下穿道等低洼易涝区应在汇流集中处加强地面雨水收集设施的收水能力。【条文说明】:出自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o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10月(2023年1月1日起实施)。5.1.6 雨水口及连接管设计流量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l53.0倍,并按该地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进行校核。【条文说明】:出自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o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10月(2023年1月1日起实施)。5.1.7 按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校核时,雨水口及连接管的过流能力不宜小于雨水管渠校核流量的L5倍。排水管渠设计暴雨重现期应按照规范取值,易涝点的雨水管渠宜提高设计重现期,可按表512的规定取值。表5L2易涝点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年)易涝点类型城区类型陡坡变缓坡路段低洼路段地下通道及下沉式广场等中心城区10-2020-3030-50其他区县5-1010-2010-30注:地下通道包括人行和车行下穿道。【条文说明】:出自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o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10月(2023年1月1日起实施)。5.1.8 雨水口等地面雨水收集设施应有保证设计流量下算前水深的措施。平算式雨水口的算面标高宜低于周围路面35cm,立算式雨水口进水处下缘宜低于周围路面5cm。采用豁口收水时,豁口下缘宜低于路面5cm。【条文说明】:出自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o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10月(2023年1月1日起实施)。5.L9当道路纵坡大于2%时,雨水口的间距可大于50m,其形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计算确定。坡段较短时可在最低点处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数量或面积应适当增加。【条文说明】: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5.2 雨水输送设施5.2.1 雨水输送设施包括各类雨水管、渠、沟,负责将收集的地表径流输送到下游管渠或受纳水体。雨水管渠的合理配置是控制内涝的关键环节之一。【条文说明】:雨水输送设施的定义及功能。522雨水管道设计应按照满流设计,沟渠设计应留有一定的保护高度。从消除防内涝成因角度考虑,排水管渠设计应对设计流态进行控制,设计要关注水头线、管顶线、地面线三者关系,对运行工况要有所预判。a书内出标舟DL b书内项标杳 C=管顶体Ifii d=地面标高GL ”水面标岛WL图5-1排水管道中的重要高程线地面戊GLL水力城线水面线/水力域线地面卷GIL水力耀线,一水面线检表并局在水头彻失图5-2管道过程的内涝机理【条文说明】:山地城市雨水管渠内水流流态极其复杂,因管道输送产生的内涝往往发生在流态突变的部位,“三线”关系是判断内涝风险的有效办法。5.2.3 管渠设施设计计算(1)当排水系统复杂、汇流面积大(一般超过2km2)、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显著时,排水管渠设计流量计算宜在常用推理公式法基础上,结合采用数学模型法进行设计和校核。【条文说明】:设计计算方法,参考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指出,“当汇水面积大于2kn?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透性能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模型法确定雨水设计流量。”(2)地面集水时间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地面种类和暴雨强度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3)雨水管道设计参数选取宜在内涝易发点进行加强。(4)雨水管渠排涝时若存在压力流工况,管渠材质和接口应满足承受相应内压的需求。【条文说明】:出自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5)同类型排水干管之间有条件时宜设置连通管(雨污水管线严禁连通)。【条文说明】:出自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郑州市雨水管渠设计也有此做法。(6)排水主管渠由陡坡变缓坡处存在积水风险时,可适当提高下游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o【条文说明】: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7)城市新建区排入已建雨水系统的设计雨水量,不应超出下游已建雨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条文说明】:该条为设计强条,出自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8)雨水管渠和合流管道除应满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外,尚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中的其他设施相协调,并应满足内涝防治的要求。【条文说明】: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5.2.4 落差较大的排水管渠应进行消能设计,以避免暴雨工况下水头线过高超出下游地面线形成内涝。消能的设置应以计算为主要依据,并满足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条文说明】:消除内涝成因。5.2.5 管渠沉积物会减小过流断面,应加强管道沉积物的管控。(1)管道沉积物往往产生在管道转弯、支管接入、急变缓、有障碍物等流态突变化或能量耗散较大部位,因此设计可以采用堰、闸等设施对管道流态进行控制,使流态变化较为平稳,减少沉积物产生;必要时可在合适的部位设置沉泥井或沉砂槽等捕捉、搜集沉积物,以便于及时清除。【条文说明】:研究表明,管道沉积物作为排水管道的重要现象,其影响不容忽视。(2)排水管渠、涵洞、检查井以及雨水口内不得留有阻碍排水的杂物,其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表5-2-1规定。表521管渠、涵洞、检查井、雨水口的允许积泥深度设施类别允许积泥深度管渠管内径或渠净高度的1/5涵洞涵洞内净高的1/5检查井(跌水井)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mm无沉泥槽主管径的1/5雨水口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mm无沉泥槽管底以上50mm条文说明:出自山地城市排水管渠运行、维护及操作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O(3)排水运维单位应制定排水管渠养护质量检查办法,并应定期对排水管渠的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养护质量检查每3个月应至少一次。(4)排水管渠运维单位应对养护质量进行控制,排水管渠清疏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表5-2-2的规定。表522排水管渠清疏养护质量标准检查项目主要检查方法质量要求管渠内残余污泥测泥杆或量泥斗检查疏通后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或渠净高的1/8CCTV检测疏通后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或渠净高的1/8声呐检测疏通后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或渠净高的1/8检查井目视、测泥杆和量泥斗检查井壁清洁无结垢;井底不应有硬块,不得有积泥工作现场目视检查工作现场污泥、硬块不落地;作业面冲洗干净5.3 雨水排出设施5.3.1 已建城区根据现状排水管网能力评估结果,对不能满足设计标准的管网,结合城市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时序逐步进行改造。5.3.2 排水管渠系统排出口宜高于设计防洪水位。排出口低于防洪水位时,应按淹没出流方式校核防洪水位顶托条件下的排水能力,应根据地区重要性和积水所造成的后果,设置防潮门、闸门或泵站等设施。【条文说明】: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淹没出流校核可参考城镇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七册城镇防洪12.2.2章节相关计算方法。5.3.3 禁止对排水出水口进行阻塞、占压、填盖;雨污混接排水管出口设置的临时末端截排设施,要对截流堰对排水管道的泄流能力及上游排水系统的内涝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合适的技术措施避免内涝发生。【条文说明】:重庆山地城市条件下,因外河、内河(次级河流)洪水高水位顶托而发生内涝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因出水口阻塞引起排水不畅导致低洼地带内涝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近年,为减少水体污染负荷,采取在排水出口设置截流堰和泵站等临时设施收集初期雨水、混流污水,截流堰可能减小上游管道过水能力,有导致内涝的风险。要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避免因雨致涝。一些城市为了短期内消除雨污混接造成的旱天污水直排和雨天溢流现象,不是追根溯源去开展雨污混接排查和改造,而是直接封堵排口,导致雨水无法排放而产生内涝(出自加强版解读“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重排查、补短板、强规划、增韧性,张辰,2022)o5.4 雨水调蓄设施5.4.1 属于雨水排水系统的适应性设施。【条文说明】:雨水调蓄池。542超标径流需调蓄时,可因地制宜地在源头、中途或(和)末端采取调蓄措施。【条文说明】:出自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5.4.3 雨水调蓄设施可用于径流污染控制、径流峰值削减和雨水回用。【条文说明】: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544雨水调蓄设施的位置应根据调蓄目的、排水体制、管网布置、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综合考虑后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数学模型法进行方案优化。【条文说明】: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5.4.5 雨水调蓄设施的设计调蓄量应根据雨水设计流量和调蓄设施的主要功能,经计算确定。【条文说明】:出自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U74-2017)。546用于削减峰值流量的雨水调蓄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设计标准,分析设施上下游的流量过程线,经计算确定调蓄量。(2)应优先设置于地上,当地上空间紧张时,可设置在地下;当地上建筑密集且地下浅层空间无利用条件时,可采用深层调蓄设施。5.4.7 用于雨水利用的雨水调蓄设施的设计应根据降雨特征、用水需求和经济效益等确定有效容积。【条文说明】:出自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5.4.8 用于分流制排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的雨水调蓄设施的设计应按当地相关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