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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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评报告.docx
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监制目录表1项目基本概况1表2放射源9表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9表4射线装置10表5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11表6评价依据12表7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14表8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19表9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22表10辐射安全与防护27表U环境影响分析32表12辐射安全管理59表13结论与建议65表14审批69附图:附图1医院地理位置图附图2医院周边环境关系图及评价范围示意图附图3医院总平面图附图4医院5楼DSA机房平面布局图附图5医院6楼DSA机房投影位置图附图6医院4楼DSA机房投影位置图附图7DSA平面布置图及两区划分图附图8杭州市“三线一单”图附图9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10项目四周照片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名称变更说明文件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辐射安全许可证附件6一般环评批复附件7辐射环评批复附件8房屋租赁合同附件9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证附件10个人剂量监测合同附件11职业健康体检报告附件12辐射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3辐射环境本底检测报告附件14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表1项目基本概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83号1幢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83号1幢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环保投资(万元)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项目性质新建改建0扩建口其他占地面积(m2)/应用类型放射源口销售I类口11类口11I类口w类口v类口使用口I类(医疗使用)口II类口11I类口w类v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口生产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口销售/口使用乙丙射线装置口生产H类I11类口销售H类口III类a使用由11类I11类其他/1.1 项目概述1.1.1 建设单位简介杭州求是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二路383号1幢,隶属于杭州杏荣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求是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9月获得杭州市环境保护局西湖环境保护分局的环评批复:杭西环评批2018033号,见附件6。2021年10月,由于发展的需要,杭州杏荣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浙江省卫健委批准,经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将杭州求是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院”),沿用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X)00MA27U06H83,保持床位150张不变,租用原营业地址不变。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见附件3,新的营业执照见附件2。杭州求是眼科医院持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浙环辐证A5431,种类和范围为使用HI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19日变更单位名称为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见附件5。医院由国内知名心血管病专家沈法荣教授领衔,汇聚国内知名心血管病专家十余名,均为国内知名专家,各学科带头人均为高级职称。计划开设临床科室:心内科(冠心病科、心律失常科、高血压科、心力衰竭科、心脏康复科、结构性心脏病科)、心外科、重症监护室、急诊科、麻醉科及内外科其它专业科室等;设置医技科室: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计划按三级医院标准配置CT、磁共振、DSA等大型医疗设备及相关检验、检查设备,并按三级甲等心血管病专科医院设置标准配备各类人才。1.1.2 项目建设目的和任务由来医院拟于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二路383号1幢5楼导管室建设3间DSA机房及配套用房,并配套新增3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射线装置)。对照射线装置分类(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DSA属于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的分类范围,为11类射线装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中“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一一使用H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形式应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O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资料收集等工作,并结合项目特点,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lo.1-2016)中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1.3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医院拟于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二路383号1幢5楼将医院会议中心改建为3间DSA机房(DSAl号机房、DSA2号机房、DSA3号机房)及其配套用房,新增3台DSA射线装置,均为单球管,主射方向由下朝上,属于II类射线装置,其基本情况见表1-1,医院5楼原平面布局图和拟建平面布局图见图1-1图l-2o表1-1本项目射线装置基本情况设备名称类别I数量型号设备参数工作场所位置用途DSAII类1台7M20/7M12150kV100OmA5楼导管室DSAl号机房放射诊断与介入治疗DSAII类1台7M20/7M12150kV100OmA5楼导管室DSA2号机房放射诊断与介入治疗DSAII类1台7M20/7M12£丫5楼导管室DSA3号机房放射诊断与介入治疗100OmA图11医院5楼原平面布局图IaJ(12床)匕6台Q*图12医院5楼拟建平面布局图1.2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1.2.1 项目地理位置浙江求是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二路383号1幢,地址位置见附图Io医院东侧为万塘路,隔路为大华华领国际办公楼;南侧为重启计划酒店(现空置);西侧为汽轮大厦办公楼和锦璨国际大酒店;北侧为文二路,隔路为翠苑新村小区。医院周围环境情况见附图2,医院总平面图见附图301.2.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DSA工作场所拟建于医院5楼,医院大楼东侧为大华华领国际办公楼,距DSA机房约57m;南侧为重启计划酒店(现空置),距DSA机房约20m;西侧为汽轮大厦办公楼和锦璨国际大酒店,距DSA机房最近约33m;北侧为翠苑新村小区,距DSA机房约66m。DSAl号机房东侧为操作间、走廊,南侧和西侧为污物通道,北侧为走廊,机房正上方为手术室、缓冲间、污物打包间,机房正下方为办公室、缓冲间、去污间。DSA2号机房东侧为设备间、洁梯,南侧为临空,西侧为操作间、污物通道,北侧为走廊,机房正上方为手术室、洁净库房、走廊,机房正下方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存放区。DSA3号机房东侧为操作间,南侧为临空,西侧为设备间、污物通道,北侧为走廊,机房正上方为手术室、污物走廊,机房正下方为医生办公室、眼科检查间。DSA机房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相关规定,确定以DSA机房实体边界外50m范围作为评价范围。根据现场调查分析可知,本次评价项目机房实体边界外50m范围内主要为医院内部、重启计划酒店(现空置)、锦璨国际大酒店和汽轮大厦办公楼,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保护目标主要为辐射工作人员、机房周围的非辐射工作人员与公众。1.2.3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二路383号,辐射工作场所边界外50m范围内主要为医院内部、重启计划酒店(现空置)、锦璨国际大酒店和汽轮大厦办公楼,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表明,在严格执行本评价中提出的辐射管理和辐射防护措施前提下,本项目的开展对周围环境与公众造成的辐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故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1.2.4 本项目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1)本项目拟配备手术医生9名、护士9名,操作间配备6名技师,共24名辐射工作人员。涉及的科室主要为心内科、心外科、急诊科等,手术类型有心脏血管及综合介入等类型。辐射工作人员均不存在兼职其他辐射工作场所岗位情况。(2)工作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250天。(3)工作负荷:本项目DSA包括透视和减影两种模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并留有发展余量,本项目正常运行后,保守预计每年最大工作量为1500台手术,每台需要手术医生1名,护士1名,技师1名。预计参与DSA介入手术的医生每年最大手术量约为170台,参与介入手术的护士年最大手术量约为170台,参与介入手术的技师年最大手术量约为250台。每次手术DSA的最大出束时间包括透视15分钟、减影3分钟。本项目DSA最大工作负荷统计见表l-2o表12本项目拟建DSA最大工作负荷射线装置工作状态平均每台手术最长出束时间(min)平均每台DSA全年开展手术量(台)设备年总出束时间(h)单个医生年最大受照时间(h)单个护士年最大受照时间(h)单个技师年最大受照时间(h)DSA减影3500258.58.512.5透视1512542.542.562.513产业政策符合性、实践正当性、“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十三项“医药”中第5款“新型医用诊断设备和试剂、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电子内窥镜、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新型支架、假体等高端植入介入设备与材料及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危重病用生命支持设备,移动与远程诊疗设备,新型基因、蛋白和细胞诊断设备”,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实践正当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目的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最终是为了治病救人。医院在使用过程中,将按照相关的辐射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因此,在正确使用和管理射线装置的情况下,可以将该项目辐射产生的影响降至尽可能小。本项目产生的辐射给职业人员、公众及社会带来的利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该实践具有正当性,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实践的正当性”原则。13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620001西湖区西湖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表13本项目所在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序号内容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空间布局引导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漏足该区“空间布局引导“。是2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DSA设备曝光时产生的臭氧与氮氧化物量很少,本项目DSA机房拟采用新风系统,保证机房内有良好的通风,废气通过排风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出。臭氧在常温下20-50分钟后可自行分解为氧气。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后能满足该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是3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项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二路383号,曝光过程中产生极少量臭氧、氮氧化物等气体经排风口排出,臭氧在常温下20-50分钟后可自行分解为氧气,符合该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是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项目运行过程推进清洁生产理念,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在采取湿法施工等措施后,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本项目程营运期臭氧、氮氧化物等废气产生量很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臭氧为0.20mgm3,氮氧化物为025mgm3)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本项目施工人员较少,少量生活污水可纳入当地己有的化粪池;营运期产生的少量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故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沿线地表水环境质量下降,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本项目院区种植低矮乔灌木,用以恢复土壤功能。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施工期仅使用少量的砂、石料及防护装修材料,不存在资源过度使用的情况,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与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型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属于服务加工类项目,不属于一、二、三类工业企业类项目;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不排放,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少量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结合本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3),可知本项目满足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1.4医院原有核技术利用许可情况1.4.1 现有核技术利用许可情况医院现持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浙环辐证A5431,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n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4日。1.4.2 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医院现有5台In类射线装置,通过了相关环保审批。医院原有1台DR,已于2021年9月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02133010600000099,已登记在辐射安全许可证(浙环辐证A5431)上,2021年10月投入使用,周围剂量当量率自行监测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I302020),10月底医院机房改建至今停止使用。医院拟新增的1台CT、1台DR、1台C臂机和1台移动DR,已于2021年11月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02133010600000119,还未上证和投入使用。医院现有射线装置详情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见表l-40表14医院现有已许可的射线装置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类别数量型号工作场所位置环评情况备注1DRm类1C50/备案号:202133010600000099已上证2CTHI类1BrillianceICT一楼CT机房备案号:202133010600000119未上证3DRW类1C50一楼DR机房备案号:202133010600000119未上证4C臂机m类1BVENDURA6楼2/4号手术室备案号:202133010600000119未上证5移动DRm类IMOBIEYE700T移动备案号:202133010600000119未上证1.4.3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管理情况(1)医院已成立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辐射工作管理制度:放射事件应急预案、放射诊断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受检者放射防护管理制度、DR机安全操作规程、医用诊断X射线机维护保养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X射线影响诊断质量保证制度、自行检查和年度评估制度等。医院现有管理制度内容较为全面,符合相关要求,现有规章制度基本满足医院从事相关辐射活动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的要求。医院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辐射防护设施运行、维护、检测工作良好。(2)医院原有1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根据医院提供的个人剂量监测合同,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已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医院计划为拟新增的HI类射线装置配备8名辐射工作人员,目前已全部配齐。医院已组织现有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可继续从事放射工作。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3)医院现有辐射工作场所设置有电离辐射警示牌、报警装置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等。根据不同项目实际情况划分辐射防护控制区和监督区,采取分区管理,进行积极、有效的管控。(4)医院现已采取的辐射工作场所防护措施能够满足已开展辐射活动的辐射安全防护要求,医院至今未发生辐射事故。表2放射源序号核素名称总活度(Bq)/活度(Bq)X枚数类别活动种类用途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备注/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表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序号核素名称理化性质活动种类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年最大用量(Bq)用途操作方式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0表4射线装置(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序号名称类优数量型号加速粒子最大能量(MeV)额定电流(mA)/剂量率(GyZh)用途工作场所备注/(二)X射线机,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分析等用途序号名称类别数量型号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用途工作场所备注1DSAII类1台7M20/7M121501000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5楼导管室DSAl号机房新增,本次环评1DSAIl类1台7M20/7M121501000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5楼导管室DSA2号机房新增,本次环评1DSAII类1台7M20/7M121501000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5楼导管室DSA3号机房新增,本次环评(三)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序名称类别数it型号最大管电压(kV)最大靶电流(A)中子强度(ns)用途工作场所危靶情况备注活度(Bq)贮存方式数量/表5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名称状态核素名称排放口浓度月排放量年排放总量暂存情况最终去向臭氧和氮氧化物气态/微量微量不暂存通过排风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至大气外环境中,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臭氧为0.20mgm3,氮氧化物为0.25mgr113)的要求。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mgL,固体为mgkg,气态为mg/m';年排放总量用kg。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或BqZkg或Bq/n?)和活度(Bq)o表6评价依据(I)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3月2日起施行;(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0号,2021年1月4日起施行;法规(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8文件号,2011年5月1日起施行;(8)关于发布V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9)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9月26日起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I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2019年11月1日施行;(1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2019年10月24日;(13)关于启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K)月25日;(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省政府令第388号修订,2021年2月10日施行;(15)浙江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9号,2021年2月10日修订;(16)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10月23日起施行;(17)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9)22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18)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办事流程优化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9)2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7月18日;(19)关于印发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9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28日印发。技术标准(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lO.1-2016);(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4)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l302020);(5)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2020);(6)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7)环境Y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II57-2021);(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9);(9)电离辐射所致眼晶状体剂量估算方法(GBzyT301-2017);(10)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244-2017)。其他(1)环评委托书;(2)院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资料。表7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7.1评价范围本项目是在固定有实体边界的机房内使用11类射线装置,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l0.12016)的规定:“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的评价范围,通常取装置所在场所实体屏蔽物边界外50m的范围(无实体边界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应不低于IoOm的范围)”,结合本项目的辐射污染特点,确定本项目的评价范围为DSA机房边界外50m区域,评价范围示意图见附图2o7.2保护目标结合医院总平面图及现场勘查情况,本项目评价范围50m内主要为医院内部、重启计划酒店(现空置)、锦璨国际大酒店和汽轮大厦办公楼,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从事本项目的辐射工作人员、周围其他非辐射工作人员与公众人员。表71项目环评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人员性质机房名称所在位置方位最近距离(m)规模(人)年剂量约束值职业人员5楼DSA1号机房DSA机房内/6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操作间(与2号机房共用)东侧紧邻165楼DSA2号机房DSA机房内/6操作间(与1号机房共用)西侧紧邻165楼DSA3号机房DSA机房内/6操作间东侧紧邻8公众人员5楼DSA1号机房走廊东侧紧邻约50人次/天公众的年照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25mSv污物通道南侧紧邻约1人次/天污物通道西侧紧邻约1人次/天走廊北侧紧邻约50人次/天手术室、缓冲间、污物打包间楼上紧邻约10人次/天办公室、缓冲间、去污间楼下紧邻约10人次/天5楼DSA2号机房设备间、洁梯东侧紧邻约2人次/天临空南侧紧邻/污物通道西侧紧邻约1人次/天走廊北侧紧邻约50人次/天手术室、洁净库房、走廊楼上紧邻约50人次/天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存放区楼下紧邻约3人次/天5楼DSA走廊东侧紧邻约50人次/天143号机房临空南侧紧邻/设备间、污物通道西侧紧邻约2人次/天走廊北侧紧邻约50人次/天手术室、污物走廊楼上紧邻约50人次/天医生办公室、眼科检查问楼下紧邻约50人次/天/重启计划酒店(现空置)南侧20共5层,属于杭州和庄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目前空置/汽轮大厦办公楼西侧33共Il层,约100人次/天/锦璨国际大酒店西侧40共8层,约100人次/天7.3评价标准7.3.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L2002)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照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第4.321款应对个人受到的正常照射加以限制,以保证本标准6.2.2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由来自各项获准实践的综合照射所致的个人总有效剂量和有关器官或组织的总当量剂量不超过附录B(标准的附录B)中规定的相应剂量限值。不应将剂量限值应用于获准实践中的医疗照射。附录BBlJ职业照射7.3.1.1 1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a)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b)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OmSv;c)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OmSv;d)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o本环评中DSA辐射工作人员取年有效剂量限值的1/4作为辐射工作人员年剂量约束值,即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其中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不超过125mSv,眼晶体年当量剂量不超过37.5mSvoB1.2公众照射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a)年有效剂量,ImSV。本项目取其四分之一,即不超过0.25mSv作为公众的年照射剂量约束值。6.4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应把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6.4.1 控制区6.4.1.1 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把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以便控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6.4.2 监督区6.4.2.1 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将下述区域定为监督区:这种区域未被定为控制区,在其中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7.3.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l302020)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和核医学中的X射线成像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6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6.1 X射线设备机房布局6.1.1 应合理设置X射线设备、机房门、窗和管线口位置,应尽量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管线口和工作人员操作位。6.1.2 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6.1.3 每台固定使用的X射线设备应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应满足使用设备的布局要求。6.1.5 除床旁减影设备、便携式X射线设备和车载式诊断X射线设备外,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X射线设备机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使用面积及单边长度机房类型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in2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m单管头X射线设备(含C臂机、乳腺CBeT)203.5备注:本项目DSA属于单管头X射线机。6.2.1不同类型X射线设备(不含床旁减影设备和便携式X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表3不同类型X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机房类型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mmPb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mmPb标称125kV以上的摄影机房3.02.0C型臂X射线设备机房2.02.0备注:本项目DSA属于标称125kV以上的摄影机房。6.3.1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应满足下列要求:a)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设备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Svh;测量时,X射线设备连续出束时间应大于仪器响应时间。6.4 X射线设备工作场所防护6.4.1 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受检者状态及防护门开闭情况。6.4.2 机房内不应堆放与该设备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6.4.3 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6.4.4 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机房门上方应有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上应设置如“射线有盖、灯亮勿入”的可视警示语句;候诊区应设置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6.4.5 平开机房门应有自动闭门装置;推拉式机房门应设有曝光时关闭机房门的管理措施;工作状态指示灯能与机房门有效关联。6.4.6 电动推拉门宜设置防夹装置。6.4.7 受检者不应在机房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机房内。6.4.10 机房出入门宜处于散射辐射相对低的位置。6.5 X射线设备工作场所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配置要求6.5.1 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4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6.5.3 除介入防护手套外,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25mmPb;介入防护手套铅当量应不小于0.025mmPb;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移动铅防护屏风铅当量应不小于2mmPbo6.5.4 应为儿童的X射线检查配备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06.5.5 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时,应妥善存放,不应折叠放置,以防止断裂。表4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放射检查类型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介入放射学操作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铅防护眼镜、介入防护手套选配:铅橡胶帽子铅悬挂防护屏/铅防护吊帘、床侧防护帘/床侧防护屏选配:移动铅防护屏风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方形)或方巾、铅橡胶颈套选配:铅橡胶帽子7.8介入放射学和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设备操作的防护安全要求7.8.1 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设备应满足其相应设备的防护安全操作要求。7.8.2 介入放射学用X射线设备应具有记录受检者剂量的装置,并尽可能将每次诊疗后受检者受照剂量记录在病历中,需要时,应能追溯到受检者的受照剂量。7.8.3 除存在临床不可接受的情况下,图像采集时工作人员应尽量不在机房内停留;对受检者实施照射时,禁止与诊疗无关的其他人员在机房内停留。7.8.4 穿着防护服进行介入放射学操作的工作人员,其个人剂量计佩戴要求应符合GBZ128的规定。7.3.3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2020)表B.lX射线透视设备通用检测项目与技术要求序号检测项目检测要求验收检测判定标准状态检测判定标准稳定性检测条编方判定标准周期7透视防护区检测平面上周围剂量当量率(Svh)非直接荧光屏透视设备<400.0<400.0<400.0六个月4.7表8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8.1 项目地理位置和场所位置本项目DSA工作场所拟建于医院5楼,医院大楼东侧为大华华领国际办公楼,距DSA机房约57m;南侧为重启计划酒店(现空置),距DSA机房约20m;西侧为汽轮大厦办公楼和锦璨国际大酒店,距DSA机房最近约33m;北侧为翠苑新村小区,距DSA机房约66m。DSAl号机房东侧为操作间、走廊,南侧和西侧为污物通道,北侧为走廊,机房正上方为手术室、缓冲间、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