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 资源ID:6911754       资源大小:1.44MB        全文页数:13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年十二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4-三、环境质量状况-33-四、评价适用标准-42-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9-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73-七、环境影响分析-75-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00-1.、-102-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附图4建设项目水功能图附图5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管控图附图6建设项目生态红线图附图7建设项目边长5km范围敏感点示意图附图8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项目租赁合同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项目申请报告附件5项目承诺书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3300建设地点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立项审批部门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文号2018-330523-21-03-0665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1家具制造业C33金属制品业建筑面积(平方米)24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8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概况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原厂址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租用余村村的闲置厂房(原山河羽绒厂)进行组织生产,企业成立之初委托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家具及配件5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1月5日通过安吉县环保局的审批,审批文号安环建(2010)12号。由于项目房租到期,厂房回收,未能进行环保验收。原有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备案,登记编号:9133052355050393XX001Z。现为扩大生产规模,企业拟搬迁至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中心坐标:东经119.646091度、北纬30.549779度),系利用自有新增土地12.3亩,新建生产厂房24000平方米,本项目系利用自有厂房一楼南侧、三楼南侧、四楼及五楼专业从事办公家具及配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了配套项目建设,企业将购置空压机、爪钉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及配件的生产能力。对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分类归属于“十八-家具制造业21-36其他家具制造219-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一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又根据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年本)(浙环发(2019)22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权划分的通知(湖环发(2020)14号)、浙环发(2020)7号,浙政函(2020)41号等文件规定,项目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审批目录、也不属于省生态环境厅、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的目录,因此本项目环评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负责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湖州博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3年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1.2.2 政策法规(国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发布);(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发布);(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4号);(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6)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年施行);(7)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1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施行);(13)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14)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30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17)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18)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30号);(1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2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163号);(21)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号);(2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23)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5)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6)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7)84号);(27)关于印发V“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大气(2017)121号);(28)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29)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原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8)11号);(3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3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32)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33)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起实施);(34)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生态环境部,2019年实施);(35)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53号);(36)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20)33号);(37)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发改地区(2013)2684号);(3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发布);(39)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月12日);1.2.3 政策法规(浙江省)(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27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号);(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1号);(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政函(2015)71号,2015年6月29日);(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8)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年施行);(9)关于修改V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修改);(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0号);(三)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2018年施行);(1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V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03月Ol日起施行);(1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1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0)41号,2020年05月14日);(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废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原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号)(17)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原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2)10号);(18)关于印发V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原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3)54号,2013年11月4H);(19)关于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原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4)47号);(20)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原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7)23号);(21)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原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7)29号)(22)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原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7)4号);(2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发(2019)22号);(24)关于印发V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的函(浙大气办(2W)2号);(25)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局管控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发(2020)7号,2020年05月23日);(26)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27)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1.2.4 政策法规(湖州市)(1)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湖政发(2012)51号);(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109号);(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17)20号);(4)关于印发2018年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委办(2018)14号,2018年3月19日);(5)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8)17号)(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V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2()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7号);(8)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大气(2019)53号,2019年6月26日);(9)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11日);(10)关于印发V湖州市2020年空气质量提升集中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0)6号);(11)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权划分的通知(湖环发(2020)14号);(12)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湖环发(2020)24号);(13)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安政发(2013)52号,2013年10月21日);(14)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安吉县人民政府,2017年9月);(15)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9)18号,2019年08月22日);(16)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20)18号,2020年09月02日);(17)安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8)安吉县域总体规划QOlo-2030);(19)安吉县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4-2020)1.2.5 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10)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12)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HJ944-2018);(1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1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1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6)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17)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1.2.6 技术文件和其他依据(1)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3)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7)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杭州嘉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的审核环评报告审核意见1.3 建设内容1.1.1 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建设性质:迁建建设单位: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总投资:8100万元1.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项目系利用自有生产厂房进行生产,企业新增喷胶枪、缝纫机、手枪钻等生产设备,预计投产后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及配件。具体产品产量详见下表。表1-1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经营范围单位年产量1办公家具套60万2五金配件套60万表12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工程规模备注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厂房一楼南侧为木加工车间及五金加工车间,北侧拟进行出租;厂房二楼拟进行出租:厂房三楼南侧设置为裁剪缝纫区,北侧拟进行出租:四楼设置为喷胶区、枪钉区及组装打包区;五楼设置为半成品仓库项目系利用自有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利用自有厂房一楼南侧、三楼南侧及四楼五楼进行生产给水项目给水均来自当地自来水厂进行供给/3公用工程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市政雨水管网;/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供电由当地电网供给/废气治理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电焊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金属工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木工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胶废气吸风集气后经双道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粘合废气设计风机风量为7000m3h雨污分流,雨水排至市政雨水管网;/4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废治理设置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厂房五楼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为20平方米:一般固废分类中心位于厂房五楼东北侧,面积为50平方米噪声防治进行减震、隔声等措施/1.1.3 项目平面布置项目系利用自有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利用自有厂房一楼南侧、三楼南侧及四楼五楼进行生产。厂房一楼南侧为木加工和五金车间,北侧拟进行出租;厂房二楼拟进行出租;厂房三楼南侧设置为裁剪缝纫区,北侧拟进行出租;四楼设置为喷胶区、枪钉区及组装打包区;五楼设置为半成品仓库。企业在充分考虑地形、生产工艺特点等基础上,本着生产工艺流畅、布置紧凑、人物分流、环境整洁美观、减小对外环境影响等因素布置厂区总平面图,从总体上来看是合理的。具体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本项目五金车间位于厂房一楼西侧,为无组织排放车间,距离西侧敏感点井村村居民最近为45m;项目喷胶车间位于厂房四楼南侧,距离西侧敏感点井村村居民最近为55m,详见附图8。1.4 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配置详见表l-30表13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备注迁建前迁建后17.5千瓦空压机01枪钉区215千瓦空压机23喷胶区3木板自动钻孔机01木加工区4枪钉机2020枪钉区5双针机04缝纫区6喷枪15喷胶区7电剪刀55裁剪区8喷胶台13喷胶区9缝纫机3030缝纫区IO切割机22五金切割区11弯管机22五金弯管区123()t冲床05五金冲压区1350t冲床02五金冲压区14100t冲床02五金冲压区15钻床36五金钻孔区16电焊机21()五金焊接区17风机22废气处理1.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详见表14。表L4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序号原材料名称年耗量备注1皮革30万m主要原料2海绵15(X)()m3主要原料3水性胶黏剂6.0t14kg桶家具生产4弹力棉100t主要原料5无纺布30万m辅料6曲木板60万块外购成品7木架60万套外购成品8塑料配件60万套外购成品9钢管5(X)()t外购成品五金配件生产10焊丝IOt外购成品11Co2气瓶50瓶15kg瓶12活性炭4.0t定期更换废气处理设施13电5万kwh当地供电所公用14水1600t当地水厂(I)水性胶黏剂主要成分及理化性质分析项目使用胶粘剂为水性胶粘剂,主要成分信息如表1-5所示。表1-5胶粘剂主要成分列表序号组分配方(含量%)1水性氯丁橡胶50-952水20-553其他助剂5-10由上表可知,水性胶粘剂中的主要挥发物质为其他助剂。水性氯丁橡胶:氯丁橡胶其生胶本身具有很高的拉伸强度和扯断伸长率,属自补性橡胶。氯丁橡胶分子结构规整,分子链中含有氯原子极性基团,增加了分子间的作用力,因此在外力作用下极易拉伸结晶,分子间不易滑脱。另外,氯丁橡胶分子量较大,拉伸强度较高,其纯胶配合的硫化胶拉伸强度可达27.5MPa,拉断伸长率可达800%。氯丁橡胶有优良的耐老化性能,其分子链上含有氯原子,使得双键与氯原子都变得不活泼,因此硫化胶的稳定性良好,不易受热、氧、光的作用,具有良好的耐老化性、耐候性和耐臭氧性。(2)项目胶水使用量匹配性分析根据对安吉家具行业类比调查,一般海绵粘胶工序的施胶量约为65gm2粘合面。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转椅,需要喷胶面积较少,按照全部需进行粘合计算,每套的粘合面平均约为0.15m2,由此计算出,项目胶水的使用量约为5.85ta,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胶水量与产能匹配。1.6 生产组织方式及劳动定员本项目职工定员为70人,实行昼间一班制8小时生产,年生产时间为300d0厂区不设食堂和宿舍。1.7项目建设期及投产时间本项目系利用自有土地新建厂房组织生产,施工期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共计为12个月,昼间施工10小时,夜间不进行施工,预计将于2021年2月正式投入生产。1.8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C33)和家具制造业(C21),对照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和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等,本项目不属于第二类一限制类、第三类一淘汰类项目,本项目通过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2018-330523-21-03-066592-000,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1.9 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拟选建设地点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属于安吉县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浙(2020)安吉县不动产权第0016754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选址符合安吉县域总体规划和安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同时不属于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二类工业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经接通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污水处理厂,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已经纳入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污水处理厂总量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安吉县总体规划,选址是合理的。1.10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10.1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荒坪白水湾工业园区内,属于湖州市安吉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3052320005,根据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以及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红线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1.10.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空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中相关内容,将实施相关防治措施,拟在2025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SO2、NO2、PMlo、PM25>CO、0。全面达标。项目废气和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明显改变所在环境功能区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1.10.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在地用电用水供给充裕,在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范围之内,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110.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安吉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3052320005,其具体管控要求以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允许新建、扩建、改建二类工业项目,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二类工业项目,一律不得准入,现存此类工业项目应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减少对周边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点的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符合,根据生产工艺,本项目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拟选建设地点西面有居民区,要求企业四周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符合,项目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为非甲烷总烧,需要通过地区削减;项目拟选建设地点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蹈。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符合,项目主要为家具制造,不属于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资源开发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符合,项目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不涉及燃煤等工艺,耗能较低,符合相关效率要求设,落实煤荧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湖州市安吉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1.n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L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相符性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为家具制品生产项目,非港口码头建设项目。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交通运输部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城市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符合,本项目为家具制品生产项目,非港口码头建设项目。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森林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地质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以及可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所在地属于工业园区,并非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4在海洋保护区内:(一)禁止擅自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态条件,严控炸岛、炸礁、采砂、围填海、采伐林木等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或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二)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预留区内禁止实施改变自然生态条件的生产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工程建设活动;符合,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所在地属于工业园区,并不在海洋保护区内。(三)海洋公园内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等工程设施,禁止开设与海洋公园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5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禁止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旅游、使用化肥和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游泳、垂钓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四)禁止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符合,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所在地属于工业园区,并不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6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二)禁止网箱养殖、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四)禁止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载水等船舶污染物,禁止冲洗船舶甲板;(五)从事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符合,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所在地属于工业园区,并不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7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一)禁止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禁止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符合,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所在地属于工业园区,并不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8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垦河道、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因江河治理确需围垦河道的,须论证后经省水利厅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已经围湖造田的,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有计划退田还湖。符合,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工业园区,所在地属于工业园区,并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9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三)禁止挖沙、采矿;(四)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禁止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

    注意事项

    本文(浙江安吉晟安家具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