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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的双语小说-EileenChang'sBilingualNovel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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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的双语小说-EileenChang'sBilingualNovels.docx

    张爱玲的双语小说EileenChang,sBilingualNovels作者:李欧梵作者简介:李欧梵,香港中文大学。原文出处:文艺争鸣(长春)2019年第201910期第127T35页期刊名称: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复印期号:2020年02期这是我最后一讲了,所以要特别感谢丁晓萍老师,还有广大的同学,有的从别的地方跑来的,坐几个钟头车过来的也有,这让我很感动。我这个人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只有尽我的能力把我的想法和大家分享。我今天要讲张爱玲,这对大家来说应当是熟悉的。这两天讲的几位作家都是我过去讲过的,我通过他们当作自我的审视。当然张爱玲是最热门的题目了,为什么要选张爱玲呢?这是陈建华的建议。我最近也出了两本关于张爱玲的中文书:一本是讲她的色戒,另一本有同学拿来叫我签名的,是苍凉与世故:张爱玲的启示。包括上海摩登的那一章,翻成中文,也在那本书里面。我今天讲的张爱玲是这些书里没有提到的,反而是比较新一点的内容。特别讲张爱玲最近出版的几本双语小说,其实是英文写作,后来翻成中文的。它们是雷峰塔易经,还有一本少帅,刚在台湾出版,大陆还没有,不久会有简体版。当然还有附带的一些她的其他的文章,包括像大家都看过的,像小团圆。这些书为我们带来一个新的张爱玲,美其名曰"晚期张爱玲",就是张爱玲离开内地以后,经过香港,到了美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写的一些作品。最近被人重新发现,其实是香港的T立朋友宋以朗,他的父亲宋淇先生是张爱玲遗产的监管人,宋以朗住在香港,我也和他见过。他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丰富的晚年张爱玲所写的一些文学遗产。现在我们作为文学研究者,怎么样能在张爱玲热的后面或者前面或者上面,做些我们研究的工作。最近在香港大学开了一个张爱玲的会议,大部分的论文都是根据最近张爱玲的著作而做的研究。其中一篇英文文章,就提出了几个关键词,像"背叛""离散""回归"等。所谓"背叛",是"betrayal",一个基本观点是关于张爱玲的文风,她的一生是不是背叛了中国的某些主流的思想?特别是她写色戒的那一篇。"离散"这个词现在很热门,英文叫"diaspora",就是华人到了海外,他们对于本国的文化有什么感受?有什么写法?是不是用离散的方法,观点是不是有颠覆的?或者是怀旧的?等等。至于"回归”呢,有没有回归了中国文化?或者是新中国成立前上海?对于这些关键词,其实我有自己的看法,我想讲的是什么呢?我自己比较关心的是:什么是双语写作?这个变成全球化理论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就是以华文语境来讲的话,一个华文作家用英文写作的时候,她是不是就是一个双语作家。这里面牵涉什么问题呢?这是我最近思考的。我曾经用英文写了一两篇书评,就想到几个比较粗浅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张爱玲的中文著作里面有没有英文的影子?大家一定会说她中文写得很好,怎么会有英文呢?可是第一炉香里面有英国人,沉香屑里有混血儿,连环套里面有印度人,更不要说其他小说里面也有各种民族的人。他们说的话不是中文,张爱玲是用中文把他们的语言带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隐含的双语写作。另外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大家可以研究,在座各位看过倾城之恋对不对?没有看过的请举手(笑)。好,我考你们一个问题:这本小说里面有没有英文的影子?有没有好莱坞电影的影子?坡果有的话,是哪一部电影?这个我也不知道,我猜是有的。所以用一种文化研究的角度来看的话,很明显看得出来的是:张爱玲小说里的上海是为上海人写的,不错;她把上海小市民的这种感情写出来了,不错;她有都市文化的一面,也不错。可是她背后所蕴含的语言上的丰富性,绝对不是我们心目中所了解的白话中文。我一直想做一个仔细的求证,可是没有时间做,就是当我第一次看倾城之恋的时候,我就觉得前面那一段是很有中国味的,后面那一段到了浅水湾酒店的时候完全是洋味了,这不像是在华文世界里写的。特别是范柳原见到白流苏之后,两个人调情的时候讲的那些俏皮话,用一个写实主义的角度来看的话,怎么这个白流苏在上海是一个离了婚的畏畏怯怯的少奶,到了香港好像突然很会讲话的样子,而且两个人讲话是妙语连珠。为什么范柳原一下子把诗经的句子背出来了,他这人根本中文都有问题的。更有意思的是他们在旅馆里面的调情,大家记得有一段,范柳原拿起电话来,是白流苏听的电话,范柳原说,你看见窗外的月亮吗,月亮挡住了玫瑰当我读到这个景色的时候,我说这个画面绝对是从好莱坞电影里面出来的,我现在正在求证这个,是哪一部电影让她有这种灵感?为什么呢?我其实在文章里面写过,这种灵感带给她的是某一种中文以外的风景,某一种视觉的情怀。而这种视觉的情怀是当时好莱坞电影的一种类型,这个类型就是郑树森教授所说的以俏皮的对话为主的喜剧片。这种片子在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的好莱坞非常流行,因为导演叫作PrestonSturges,拍过一系列这样的片子,这位导演是个奇才,比如说TheLadyEve(淑女伊芙),还有五六部其他的片子,我都看过。那里就是男女互相争风吃醋,斗嘴拌舌,完全是靠对白,男性最后被女性征服了,女性个性非常坚强。可是也有吃亏的,里面是非常隽永的。那种对话很幽默的喜剧,现在好多没有了。我觉得这段的倾城之恋是从那里出来的。这背后是另一种双语背景,语言是中国式的,然而在浅水湾那一段就不见得,那一段可能是西洋式的视觉形象,包括旅馆的房间,香港本来就是西洋式的。当时好莱坞的电影以旅馆为背景的,不知道有多少,包括TheGrandHotel(大旅馆),最近你们看过的布达佩斯旅馆,就是模仿那个时候的电影。可是那两句对话我觉得也是从那里出来的。我最近找了一部电影是歌舞片,故事的内容就是花花公子要去追求一个落难的女公子,这个女公子呢就逃到旅馆里面,他就想去追求她,去骗她。因为女公子落难却有钱,于是他就开始勾引她,怎么勾引呢,他就拿着电话,女公子在床上说:“谁呀?"他就说:"你看到月亮了吗?"挂下来,然后又响了:"谁呀?"他就开始唱一首情歌,这个电影叫作Holiday(假日),你们去找找看。这个是我旁门左道式的研究,不见得正确。我只是用这个例子来证明,张爱玲的小说之所以耐人寻味,不只是中国通俗小说一种优厚的传统,这个夏志清教授写过,就是把中国小说的通俗味道在她的小说中表现出来。也有一些很现代式的技巧,比如在叙事里面的叙述者是隐藏在后面的,一种非常世故的叙述者怎么来评论小说中的这些人物。这种叙事者有时候既不在里面也不在外面。这种世故的叙事者在中国传统小说里是罕见的,"五四"小说里面也很少。鲁迅的叙事者是反省式的,知识分子式的。而张爱玲似乎是高高在上,我在我的书里面都提到过这个问题。现在更进一步的是,他们中文语言的味道使我想起一个二流的英国作家,是张爱玲很喜欢看的,就是毛姆,SomersetMaugham,各位如果有兴趣再去找找毛姆的小说,一本一本地看,看看有没有写像倾城之恋这种味道的小说,我毛姆看得很少。这是另夕!一个例子。所以我们可以发现,张爱玲的小说里面有很浓厚的土味,这是通俗文学的味道;也有相当有味道的洋味,这个洋味是经过殖民主义过滤的一种味道。什么叫殖民主义过滤呢?因为有的人认为上海是半殖民主义,张爱玲上的学校是外国人在上海办的学校,是女校。她学的是英文,她看的很多是英文杂志,包括电影,当时她一定看过这一类的书。当她在日本占领时期参加了一个酒会,见到了李香兰,问她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她就讲出了一个英国作家的名字,这个作家叫作什么我一下子忘记了,也没有人研究过的。所以我常常在学术会议上说你们应当研究这个,这不是理论的问题,是从小细节里面看出一个大的东西来。所以蛛丝马迹的证据让我感觉到,张爱玲的创作其实借助了很多英文,或者英语带来的文化活动或者是文化的内涵。这种文化传统经过她独有的文体,放在她文本的里面,使我们忘记她原来有这种洋味的迹象,一看就简直没有,因为她的语言太特别。所以耐读,所以大家都会喜欢看,特别是上海的读者。因为上海的文化记忆还是比较世界性的,对不对?北京的读者觉得京味就够了,比如老舍是京味,现在有很多作家是京味。可是恐怕有上海特有的上海味道的,上海也少有。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可是我今天讲的不是这些东西。另夕I个就是她的英文著作里面是不是也蕴含了很多中文元素,包括她的中国回忆,包括她看过很多通俗小说,包括"鸳鸯蝴蝶派",包括张恨水,包括红楼梦,也是很值得研究的。这就是我看她三本英文小说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她的英文里面到底含有多少中文的影子。这个中文的影子在技巧上是怎么样用英文的手段把它呈现出来的?它呈现的方式有哪几个层次?它和原来的英文产生了怎么样的某一种复杂性的互动或者是吊诡?这个问题我只是提出来,因为我也没有能力分析得那么仔细,我稍微举几个例子。我要问问各位有没有看过张爱玲的这两本小说:一本是TheFallofthePagoda,就是雷峰塔的英文原版;另一本是TheBookofChange,就是易经的原版。这两本里面充满了借用的中文,都摆在后面,摆在阴影里面,然后不时在重要关头就出现了。而出现了以后和摆在前台的英文产生了一种非常有意思的对比。有时候也搞不清到底美国的读者能不能感受到她的那种味道。一个最浅显的例子就是她在雷峰塔里,今天我不免要用很多英文,不然例子很难举。雷峰塔里她讲到她在上海的家里有很多用人,每个用人的名字前面都是“Dry",干燥的意思,对照她的小团圆可以发现,原来上海话中叫作"干",在上海话里面讲用人都是干妈、干嫂、干什么的。这里面有一个姓何的,何嫂或者何干,英文怎么翻译?"DryHo",美国读者看到DryHo有什么感觉?是一个人老了很干吗?张爱玲写的时候她脑子里想的是中文,她如果用纯英文来写的话就不会这么写,可是媚E常聪明,她知道这么写美国读者看不懂,她要解释一下。她怎么解释呢?她在她的写作中加上典型的美国式的写作幽默,小说中的张爱玲就说我要找DryHo,另一个人就说:"ThewayyouyellDryHo,DryHo,eventheriverwilldryOUt."你每天叫干何干何,这个河都要被你叫干了。她为了中文要写这一段,要让美国读者知道她双语的运用。这是张爱玲的高招,可是这种高招用在一个句子上或者用在一段文字上,是否依旧产生这样的效果呢?就很难讲了。这里面我发现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英文的文本背后有中文,你想象的读者是什么?当你把你的英文文稿翻成中文的时候,你不自觉地会改写你的英文,特别是自己翻译自己的作品,不会那么顺畅的,就等于在改写。中文的写法当你在写英文的时候,你脑子里想象的是一个英文的读者群。比如说学术论文的话,想的是美国的学界、英国的学界。写中文的学术论文的话,还是中国的学界,你不会想到美国的亚利桑那大学,一定会想上海某某高校学生在看你的论文,我自己有亲身感受。张爱玲当时为什么到美国?一方面是因为她离开中国到美国流浪,为什么不留在香港?因为她觉得香港不够文化,不够文明,赚钱不容易。她在香港赚钱就是靠写电影剧本,有一个朋友宋淇帮她的忙,可是那个时候是冷战期间,香港只是一个跳板,所以她要到美国去打她的新天地。为什么要去美国?因为林语堂在美国非常出名,张爱玲要做第二个林语堂。她到美国不会教书,也不愿意教书,没有学位,打不进美国的学界。这个现象不是张爰玲所独有的,二战之后,大量欧洲、俄国的知识分子到了美国,只有两个路可以走:一种就是学界的路,一种就是美国通俗文化的路。有学位、有学识的人,就被各大学纷纷聘请,造成了美国第一拨的理论大师,这些人物就不讲了,懂得理论的都很熟,耶鲁那几位名将,个个都是欧洲来的。文化界的人呢,大量的欧洲文化人进入好莱坞的电影界。所以张爱玲可能见得到好莱坞的剧本,我想她毕竟是一个作家,对于写电影剧本不认为是一个严肃的文学。虽然她的中文剧本写得非常俏皮,但她并不认为是她最好的作品。加果省立要研究张爱玲的电影的话,她的电影剧本的后面照样是好莱坞的电影,非常明显,她还把好莱坞的电影改编成中文的剧本,一曲难忘就是,很明显她看过这个电影,把故事的情节变成中文。还有一部是把呼啸山庄改写,变成中文剧本,那个电影我以为没有拍,后来有人说拍过了,名字叫什么我忘了,因为张爱玲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呼啸山庄简爱这类的书。可是到了美国之后,这条路她走不通了,学界打不进去了,在美国赖氏女子学院做助教。我在哈佛教书的时候一位很热心的朋友叫作张凤,特地带我到张爱玲当时在那里附近住的公寓,那房子还在,可是那时候还没有人知道张爱玲是谁。所以她到了美国之后,可以想象她的目的就是希望用中文写作,把她的小说推给像林语堂一样的观众,是什么样的读者呢?是美国的中产阶级,他们对于其他文化有一点兴趣,常常订一些中等的杂志,最有名的就是SatUrdayEveningReVieW(星期六晚报评论),那里面有很多小文章,还有一本读者文摘,是当年施蛰存很喜欢看的。对这些杂志有专门的研究,研究这些杂志对当时中产阶级妇女的影响,我猜想张爱玲是为了这些读者写的,所以她想象的对象是这样的群体,不是学院里的群体,更不是在上海的人。下面的问题就是在她的心目中是不是有上海懂得英文的读者?我看没有。这和她早期在上海用英文写文章不同,比方说她在上海写了一篇很有名的文章叫作Xhinese1.ifeandFaShior,1943年先用英文写,后来用中文写成更衣记。各位如果对比这两种文本的话可以发现,非常特别的是当她的英文文本里面采取的是一种高高在上的高等华人的立场,为外国人说我们中国人多奇怪,多好玩,也多可爱。她用这种半讽刺的手法来写中国人的fashion,中国人穿衣服。用中文来写的更衣记就没有这个味道了,是另夕一种写法。她的讽刺是中国人的自我讽刺,她把她自己变成她读者群的TB分。这里就牵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Pc)Sition(姿态)的问题,你从什么样的立场用什么的声音来写这个文章。而这个position直接应对的就是所谓的读者群。很可惜的是张爱玲在美国努力了很多年,没有成功。她走的都是当时美国的正路,什么叫正路呢?就是一定要到东部,一定不能去西部,一定要到纽约附近。于是她到纽约附近找到了一个作家营,当时美国有很多这样的作家营,现在还有,不多,中国后来一些作家也去过。她申请到了那里,写的就是这些作品,易经少帅等,这可以让张学专家来考证,这里暂时不谈。张爱玲在那里就碰到了一位鼎鼎大名的欧洲移民叫作赖雅。各位有没有研究过赖雅的身世是什么?不得了,他是布莱希特的美国代理人,是欧洲左翼知识分子,流落在美国郁郁不得志,小说写不出来,好在娶了张爱玲,最后穷到张爱玲后来要到香港赚钱去养活他。可是张爱玲对他一直忠心耿耿,两个人后来一起迁到旧金山,张爱玲一直供养他到死为止,他就是这样的欧洲移民。而且很有意思的是像他的为人啊他的心态,张爱玲的英文小说中没有一个像他这样的人。有人认为小团圆野台的那一幕多多少少有这样的影子,据说这是张学专家研究的,她和赖雅没有结婚的时候为他怀了一个孩子,然后堕胎了,这个存疑,我也搞不清楚,这个细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小说里没有欧洲离散知识分子这样的形象。你拿她和纳博科夫来对比,纳博科夫小说中很多这样的人,甚至他的洛丽塔,这个小说张爱玲看过没有,不知道,但电影她可能看过,电影里面讲洛丽塔这个小女孩12岁还是13岁。而少帅的这位赵四小姐13岁,是不是偶合呢?存疑,各位可以研究。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小女孩,洛丽塔爱上一个比他大十几岁的男性。这在文学上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典故。张爱玲这么写就是为了迎合当时美国中产阶级读者的口味。所以她用的参照系统,就我粗浅的研究,都是美国的这种中等的作家,不是极精英的极难度的现代主义作家,比如像福克纳、海明威他们那些是后来起来的,他们也在这些杂志上投稿。也不是英国当时引领现代主义风气的像伍尔夫这种。她看的是JohnMarqUand(马宽德),这个人现在很少有人知道了。我知道这个人是因为我以前的岳父美国的诗人PaulEngIe(保尔安格尔)认识这个人,我也没有看过他的小说,最近根据高全之的研究,她的小说半生缘整个的故事是从马宽德的小说套路那里来的,但改头换面之后完全就是张爱玲的作品了,你不用管哪个作家,都是套子,都是幌子。像这样的例子使得张爱玲的双语写作增添了双语的神秘气氛吧,可以这么说。双语的背后是两种特定的文化,上海的小市民的文化和美国的中产阶级文化,怎么样在她的小说里面做一个巧妙的融合。那么如果知道给谁看的话,她有什么技巧,她有什么立场,她用什么口吻来写?因为张爱玲小说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她叙事的时候有一个隐藏在后面的声音在不停地做评论,她的小说耐看就是这个道理。这不是写实主义的手法,也不是现代主义的手法,现代主义的意识流根本不需要这个东西,那么是什么样的手法呢?各位如果想借鉴的话,TheGreatGatSby(大亨小传)就是这种手法,你看最近的那个电影一开始来了个叙事者,那是在文本里面,是在电影里面的,是一个真人。张爱玲不用真人,后面是一个影子,一个叙述者的影子。所以她的早期短篇小说里面做影子式评论的时候,她既是上海人也不是上海人,她既是一个小市民又是一个作家,所以你觉得她的语言各种灵活式地变换,使得她文本里面充满了各种味道。可是到英文版的时候,她受到了限制,这时候我们就发现她的一贯的叙事者的声音没有了。她补救的方式是什么呢?是我刚刚举的例子。有时候来一句幽默,加个隽永的警句。有时候在对话上花很多时间来打磨,越到后来对话写得越多。如果大家看少帅的前面两三章几乎都是对话,你几乎分不清楚谁在和谁讲话,她是从对话的语言里找出一些文学的火花或者是语言上的反讽,或者是文化上的冲撞,等等。这一种对话体是当时那些杂志上典型的风格,比如早期的海明威,都是对话,一个人在酒吧里面以当地人的口吻对话。用对话体来写,捕捉一种语言上的韵味,可是叙事这种微妙的声音没有了,因为美国读者也不习惯这种灵巧的叙事风格。英国有,这是一种英国特产,英国人懂幽默,所以英国中型的作家很多人用这种叙事风格。她用的这种声音进到了文本之后没有一种固定的声音。在文本里面产生的味道反而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是句子和句子合在一起或者一段一段合在一起。要完全忘记中文,看她那一段是怎么描写的,我发现这两本小说都有很多精彩的片段。特别是张爱玲描写家具,描写一个人在私人空间,比如一个爸爸在家里面开party的时候,一个小孩子躲在后面,看着什么人物穿什么衣服,这是张爱玲拿手的,照样写得好。但是通过英文把故事细节,穿什么衣服,穿什么颜色,以及家具等怎么配合起来,光影和色彩的描绘等给我们一个非常生动的很灵活的场景。可是这个场景是上海的,是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的。她写得越好,上海味越浓,中国味越浓,问题是外国人看得懂吗?能够感受到里面的味道吗?这就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所谓研究东方主义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的问题。这种是不是东方的?是不是在美国的读者面前故意把中国变得所谓的异国情调了?加强异国情调的描绘让美国读者觉得好奇,哦,原来中国人是这样的,吃饭筷子那么细,菜那么多,还有人抽鸦片。是不是对中国不敬,是不是某一种背叛?我想张爱玲脑子里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她想到的就是怎么样把她最拿手的中文的技巧用英文表达出来。她关注的就是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要再继续讲下去的话就要借用理论了,这个理论现在是初级阶段,很多人在讲这个东西,做翻译应该是怎么样的。从一个原来的语言翻成另外的语言的话,你是要保持原来语言的味道,或者是更有翻译语言味道的。比如说英文翻中文的话,你如果完全保存英文的味道,中文就是硬译了,鲁迅就是硬译,要保存原来的味道,句子就不能改太多。可是中国人怎么看得懂呢?于是就有严复说的所谓“信达雅"的问题,信先不管,要怎样才能达和雅?现在有一种说法是正是因为你是中国本位,中国作家用英文写,不能失去中国味。所以英文一定要让英语读者知道你的中国味十足,可是你还是用英文来表达。这里面就牵涉到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最近又一次看DavidHawks的翻译,因为我第一次看他翻译红楼梦就觉得非常好。在保存红楼梦的味道方面他甚至超过杨宪益夫妇,后来杨宪益先生亲自告诉我HaWkS是大家,当然杨先生是谦虚。可是你仔细对照两个文本,杨宪益的翻译非常正确,没有什么大错,HaWkS的小错很多。可是到诗词歌赋的时候他用的是很典雅的英文,是从英国不同时代的英文来翻译贾宝玉林黛玉的诗歌。这就呈现一个吊诡式的效果,你的英文越经典越古典,你的中国味抓得越浓、越准,而不是说英文一定要学中国味道什么的,如果这样的话你的英语有时候就不通了。我觉得张爱玲是徘徊在这两者之间。她当时不管什么翻译理论,也不管什么红楼梦翻译。据我所知她没有看过Hawks的翻译,因为他的翻译完成在张爱玲的小说之后。我想她基本是靠她的才智,自己的才能,还有她当时看的当时美国杂志上的短篇小说,悟出来的她的英文文体。这种问题勉强可以说是一种中等的文体,既不是精英高调的,又不是很通俗的。她希望用这种文体来写她的小说。我个人的评价是得失参半,整体来说不尽令人满意。为什么呢?因为你没有办法真正达到读者满意的境界。我找过几个例子,今天因为时间的关系就不讲了。里面有一种特别的写法就是张爱玲把一种具体的事物像月亮啊、灯光啊,把它抽象化变成一种很抒情的意象,这个是张爱玲的特长。可是用英文来写的话往往就不行了。比如moonlight后面的动词就没有力量了。我常常发现她用的一些动词欠考虑,而英文的诗里面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动词的力量。她用的语词是那时候她所学到的用法,我们现在不用了,比如请客吃饭,色戒她先用英文写的,本来的名字叫Chingke,当一个美国读者说Chingke的时候,这不是东方主义吗?于是她后来就解释,中国人最喜欢请客吃饭,叫standdinner,现在没有人用standdinner,可能那时候是有人用的,这是张爱玲特殊的用法。后来她的朋友说你这样不行,你虽然是讲间谍故事,干脆改名叫SpyRing,因为里面讲到一个戒指,Ring就是一组人,语意双关,这个很精彩。那一篇小说也没有卖出去,我曾经把那篇小说电影和色戒做过对照,我的结论是色戒好多了。色戒中最精彩的印度珠宝商的那一段,英文里面写得很少,中文那段是花了很多工夫写出来的,电影里拍得也很精彩,有一个印度演员在里面。所以仔细来看的话会发现音调、立场进入她的文本里面的时候会产生各种不同的变化,可是为什么有的小说看起来很过瘾,有味道有乐趣呢,那时候小说的关键词是pleasure,你看起来有乐趣,乐趣从哪里来呢?不只是内容,而且是文体,这个文体是张爱玲想达到的。这里还有一个八卦可以和大家讲,张爱玲对自己的英文程度自视常高,多年后香港一个杂志叫什么的想翻译张爱玲的一篇小说登出来,基本是用张爱玲的译本。有一个高手想改这个译本的几个字,那个高手就是JohnMinford,他是DavidHawks的女婿,翻译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真正的高手。这是Minford自己告诉我的,他英文好得不得了,他就想改张爱玲的几个字。张爱玲回应说我不在你这里出版了,你竟然能够改我的英文。你从这里看出来她对于英文的那份骄傲,似乎跟她的小说打不进美国的市场有点关系。她当然把她的小说给她的朋友看,关于少帅她提到了三个朋友,她说两个人喜欢,一个人不喜欢,可是她最后还是听喜欢的人的意见,她没有听不喜欢的意见。不喜欢的意见也听了,他说你的中文名字太多了,我们搞不清军阀什么的。于是她就把几个人物放在一起,人物越少越好,还是不行。因为少帅的背景是民国初军阀混战的时候,大家知道少帅指的是谁,是张学良,还有张作霖,奉军冯玉祥。当时青黄不接的时代是张爱玲最喜欢的一个时代。她就写一个爱情故事,背后是中国历史最混乱的时代,她怎么把这个历史写出来?如果好的话,她应该超过色戒,因为她写的是一个长篇小说,结果只写了七章还是八章,本来要写十章的,后来就放弃了。这个小说是在雷峰塔和易经后面写的,应该是在1963年左右,关于这个有一篇非常精彩的考证文章。如果她文体有问题的话,那么英文版和中文版的对照有什么不同,这就非常有意思,因为张爱玲讲的是同一个故事,她不停地讲,就是她自己的故事,就是她家庭的故事。她的故事大家都很熟,在上海的大家族,和李鸿章等人的家庭渊源,早期受到她父亲和继母的迫害,17岁怎么被关起来,那是她幼年最难以忘怀的创伤,她不停地写,写了好多次。另夕一个心理创伤就是在香港大学做学生的时候,日本人轰炸,学生一下子傻眼了不知道怎么办,日本人占领香港的时候他们走下来,遍地荒芜,有人还想去看电影。那一天在她的烬余录里写得非常精彩,但不是小说,我认为这是张爱玲所有杂文散文里写得最好的,因为她抓到了历史的时辰而把它抒情化、内心化、个人化了,变成了她自己特有的文体上的一个高峰。她在小说里不停地重复这两个伤口,所以她的英文小说TheBookOfChange写到日占的时候,也相当精彩,而且里面有一两段是在中文里面没有写到过的,比如有一段,就是写她有天晚上看到她妈妈回来,走在港大校园的时候,突然发现探照灯好像一条龙在天上飞舞一样,照到她身上,她就突然感到自己好像变成历史舞台上重要的人物。这一种感受,就是所谓的神灵显现。用乔伊思(JameSJoyce)的语言就是epiphany,好像突然灵魂被点亮了。照本雅明的说法就是illumination,就是一个神秘的光亮一下照到他,使他,一个小人物,变成一时的主角,就是典型的张爱玲。就是一个小人物,特别是女性,突然发现站在了历史的前端,历史为了她,成全了她,对不对?就像倾城之恋,一个城市的陷落,成全了一段婚姻。少帅讲的是同一段故事,就是西安事变之后,少帅最后被蒋介石软禁,成全了少帅和赵四小姐的婚姻,赵四小姐一直跟他过着美好的婚姻生活,随他到夏威夷。张学良过世了,现在赵四小姐过不过世我不知道,两个人相差十几岁。所以你可以说,其实讲少帅也在讲张爱玲,那位赵四小姐,小说里是周四小姐,讲的就是张爱玲。而张爱玲的故事里面,有几点是和她的岁数有关的,她被她父亲软禁在钟楼那段,在各种小说里写到。因为雷峰塔有一段就写那个。我认为写得比小团圆还好。因为叙事观点出来了,她是一个17岁的小孩子,被关起来,她幻想着有人来迫害她。里面的幻想包括性的幻想,包括eroticism,就是我昨天讲施蛰存的时候讲到的。包括她看的英国小说的幻想,因为我突然感觉这一段,张爱玲写的是什么,是GothicNovel,是哥特式的小说,就是所谓"madwomanintheattic”,就像简爱里面的被关在楼顶上的疯女人,不过雷峰塔里被关的是张爱玲。可是,简爱里那个疯女人没有讲话,只是乱叫乱叫然后死掉了,所以女性主义很同情她,因为受到男性的压迫。这里面是张爱玲自己的声音,她怎么样来描写自己受监禁的,那个叙事者的声音,非常成熟的声音,不像是小孩子的观点。所以这里面你可以看得出来张爱玲真的是到了灵感挥发的时候,特别是当她描写自己身世当中最精彩的段落的时候,当她不停地在写的时候,写得最精彩,几乎没有一次失败的。另外一个特色就是,我现在没有办法解决的,就是在她的英文小说里面,性的描写一步比一步大胆,最大胆的是少帅,所以如果它的简体字版出版,大家就能看到。我今天要解释为什么这个性这么重要,那是在她的英文小说里,在中文小说里写得最大胆的是小团圆,也不过如此。各位看过小团圆吧,你们可以找出来哪一段哪一段,她和胡兰成怎么做爱,胡兰成怎么追她,怎么样亲吻着胡兰成,他嘴里的臭气、烟气,然后胡兰成和她做爱怎么样的感觉。一般来讲,张爱玲早期的小说是没有,我们可以假想范柳原和白流苏,范柳原这个花花公子一定要在旅馆里和她做爱,然后白流苏就欲推还就的,但是这里面几乎没有erotic的描写。而范柳原和那位印度公主做了好多次爱,也没有描写,连那个印度公主身体的样子都没有写清楚。为什么中文小说里面这种描写不露骨,没有一种sensualeroticism.这种在英美二三十年代的小说里是很重要的一环。有人认为女性的解放是从这里开始的,比如说你们看D.H.Lawrence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他背后有深厚的反叛社会阶层的一种意识,就是查泰莱夫人最后和一个马夫做爱,那是很大胆的。还有WOmeninLove,都是这类的,就是怎么样把人的身体欲望放在前面,背后是社会阶级观念,以这种欲望解放方法来打倒、对抗、干涉背后的禁欲主义。张爱玲在她的早期小说里显得比较保守,似乎有点ChriStian,放不开。然而我发现是我错了,最近在少帅里面她写得更精彩,应当是张爱玲故意这么写的。少帅有三四个做爱的镜头,这个怎么写呢?一个比一个描写的篇幅多,而且描写的时候意向性的、象征性的意涵越来越强。到我看到第六章最后做爱的时候,她感觉是,她的男朋友少帅像一个野兽在吃她。那么女性的身体到底是怎么样的感觉,我就干脆念出来算了。各位如果懂英文的话,味道可能感受更多。英文这么写的:“Ananimalwasfeedingonher.Shesawhisbentheadenlargedbyperspectivebetweenherrearedthighsandfelthishairbrushingagainstherwithafrenzyofterror."这里就很大胆,腿翘起来。然后继续描写:"Theflicksofhiskissesfurledpetal-likeinandaroundthebudofherinnerSeIfJntoIerabIy/其实写的什么,你们去意会一下。表面上是非常抽象的,其实非常写实。"IntoIerabIy",她加了一句副词,是谁在tolerate谁啊,是女性觉得这个东西受不了,这是我的解释。,Theresignationofthefallenpreyalternatedinherwithsomeunformedyearningtogetawaysomehowordevourinturn,bepackedfullofhim."就是她变成一个被动物吃的受害者,"prey"就是猎物。作为一个猎物的她,她只好应付这个场景,她一方面这么感觉:随他来吧,另一方面,"alternate",另一种感觉呢,"withunformedyearningw,表达不出来的,还没有成型的欲望,"yearning"。"togetawaysomehow"z要离开他。下面,"ordevourinturn",反咬他。男人在要,然而她再要"devour"把他吃掉。各位想一想,性交的时候怎么吞掉,这就是非常大胆的描写。然后下面用英文不太恰当,"bepackedfullofhim"。因为"packedfull"是箱子装得满满的,然后呢还没完。"Shetriedtogetupseveraltimes.Atlastitwashimagainsmilingdownather”o这句文法有问题,应该是,itwashe",可能当时在美国都是用"him"。/,Itwashimagainsmilingdownatherzalittleflushed0,男人脸上有种红光。"Shetookhimalmostgaspingwithrelief,catchingsipsofhalfaglassofwine,rockingonboardship."这是在船上做爱,这里面英文就是很有意思的,"shetookhimalmostgasping",这是男人在喘气还是女人在喘气呢。然后呢,,gaspingwasrelief,放松了。中文的翻译是有人在喘气,我觉得是男人在喘气,或者两人都在喘气,是谁放松呢,这个就是英文的魔力了。"catchingsipsofhalfaglassofWine",原来他们在喝酒,旁边有个红酒。这是一个drama,一场戏,不是真实的描写,是想象出来的。张爱玲怎么知道少帅和赵四小姐这么做爱,完全是她想象出来的。那么她为什么这么写,而且在英文里面用这种手法,中文里面是写不出来的,如果有的话大概就是小团圆里面的写法。这本身就是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她用这么原始的意象。我要向冯晞乾这位研究张爱玲的学者致敬,我觉得他解释得很好。冯晞乾是在法国留学的一位张爱玲研究学者,他写的几乎将近两万字的论文,里面就提到,基本上张爱玲是故意这么写的,她的目的就是要使得把中国女性两千年来受到的性的压抑回复到一个远古式的参照系。换言之,中国的女性两千年来都是扮演同一个角色,就是床上做爰生育,永远是被男人压在下面。所以这几场做爱镜头,女人都在下面,总是女人的反应,一半是repulsion,很不喜欢,一半就是欲望刚刚起来可是不敢起来。她的目的正是因为她想解放而解放不了,所以这个学者认为她用很独特的手法来表现女性的主体性,而且举了很多例子。譬如说,为什么要把这位赵四小姐变成13岁呢,因为有一首杜牧的唐诗里面,有一个女孩13岁。为什么到了赵四小姐17岁的时候与少帅变为夫妻,因为张爱玲17岁的时候发生了她爸爸囚禁她的事情。这两者都是虚岁,实际是12和16。故事里13岁的时候是1927年,故事大概是从1925年开始,他做了非常仔细的考证和解释,但是各位可以不同意他的说法,这个无所谓。我还没看完这部小说,我对它初步的评价是性的描写第一流,她写的是爱情故事,这是一以贯之的张爱玲。从倾城之恋这一路下来,就是一个弱女子在历史的背景照耀下,她的生命结局改变了。本来是个弱女子,一定是悲剧的,结果以喜剧收场,正是因为政治的变迁。日本人占领上海成全了这对患难夫妻。而这里面同样的模式,为什么张爱玲喜欢写少帅张学良,而且特别到台湾去,找了很多资料还看了些书。最后还是她丰富的想象力开始写这个小说,可是书中的历史就很差了,几乎是交了白卷,不是说交了白卷,而是她无法掌握军阀混战的时候民国初期的情况,宋美龄都被提到了。基本上她没有办法掌握这种凌乱的气氛,所以她用了她仅有的技巧,没有办法掌握历史。可是非常有意思的就是,张爱玲在她的散文里面讲到了托尔斯泰,而且特别提到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她一定是看过的,可是从托尔斯泰那里什么都没有学到。托尔斯泰的历史小说非常厚实,前景是一对婚姻而已,但是你看背后多少东西出来。因为托尔斯泰是贵族,喜欢历史,他在写贵族的没落,张爱玲也是贵族,可是是一种女性的贵族,是一种上海的贵族。她仰慕军人,所以她觉得张学良穿军装最漂亮。可是她自己是从一种狭窄的贵族生活的空间,对历史做一个反讽式的挑战,或者一种开玩笑似的挑战。所以从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出来其实张爱玲到最后没有办法找回上海的话,只好用英文的方式来重新找寻她自己的上海。所以这整个的尝试我觉得基本上是失败的,是光荣的失败。她毕竟写出了一些场景,令我们现在看来还是很难忘的,不能说全部是浪费。那么她这种乡愁也好,想家也好,或者魂牵梦绕上海也好,怎样来解释呢?为什么张爱玲一天到晚想这个东西呢?王德威教授在易经英文版的序文里面,我不知道中文版有没有把他的序文刊登出来,非常精彩,我认为是他近几年来写得最好的。他里面就讲到,提出两个观点,我稍微介绍一下。第一个观点就是张爱玲的技巧和艺术有两个特色,在这两个英文小说里,一种是involuntary,就是一种被动美学,不是一种主动的美学。就是说她不主动参与历史的变化,而是在某一种不甘情愿的心情下面,用她的美学来表示inwardturntoitself,就是走进她的内心,这里面不是张爱玲的内心,而是她的家庭。走进domesticity,一种家庭的内在世界,而不是外在的世界。在这个内在的世界在英文小说中越来越明显,她当时怀念的是什么呢?胡兰成出来了,写了很多有关她妈妈的,就当时心里面最怀念的最私人的东西用英文写出来了,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他说张爱玲的技巧是一种"derivativePoetiC",特别是在易经里面所表现的,什么是"derivativepoetic,f?英文说:"hernarrativedoesnotemphasizeoriginalitysomuchasacapacityofContinuedJigurativerep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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