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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T11170-2023河流水电规划编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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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T11170-2023河流水电规划编制规范.docx

    ICS 27.140P 5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PNB/T111702023代替DL/T50422010河流水电规划编制规范CodeforPreparationofRiverHydropowerPlanning2023T1-26 实施2023-05-26发布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河流水电规划编制规范CodeforPreparationofRiverHydropowerPlanningNBT111702023代替DLT50422010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11月2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北京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Seismic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附件:1.能源行业标准目录2.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5NB/T111702023河流水电规划编制规范DL/T5042-20102023-05-262023-11-26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0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0)10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基本资料、综合说明、综合利用与开发任务、规划方案拟定、水文泥沙、工程地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划方案选择、规划实施意见、结论与建议。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一一增加了水电开发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和流域梯级安全与风险防控内容。增加了“基本资料”一章。一一增加了水土保持内容和“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一节。“水文”章名修订为“水文泥沙”。-“区域地质”节名修订为“区域地质与地震”,“移民安置”节名修订为“移民安置初步规划”,“施工”节名修订为“施工组织设计”。一一修订了“坝(闸)、厂址初拟”内容,并入“规划方案拟定”一章。"开发方案拟定”修订为“规划方案拟定”。“开发方案选择”修订为“规划方案选择”。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o本规范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增海 李学军 韩冬李建兵周兴波高洁王伟营何伟李湘峰殷许生栾丽马顺刚汪奎宋培兵陈卫东郑林平赵良英何万通张然刘岩李世钮黄良文张运达刘园吴耀宇周小溪何涛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彭程彭才德万文功朱方亮岳蕾王社亮杨定贵范国福曾昭芳韩兵张娉龚兰强靳亚东唐修波芮德繁李晓伟单治钢潘江洋任金明陈有勤卞炳乾陈国柱杨梅王丹迪李仕胜王友政1总则12基本规定23基本资料44综合说明64.1 概述64.2 流域概况及规划范围64.3 河流水电规划的必要性64.4 规划原则64.5 综合利用与开发任务64.6 开发条件64.7 规划方案74.8 规划实施意见74.9 环境保护与对策措施74.10 移民安置总体规划初步方案74.11 流域梯级安全与风险防控74.12 结论与建议75综合利用与开发任务95.1 一般规定95.2 流域概况95.3 经济社会概况95.4 电力需求95.5 综合利用要求与开发任务96规划方案拟定116.1 般规定116.2 河流特性及重要控制性因素116.3 方案拟定原则116.4 调节水库126.5 方案拟定127水文泥沙137.1 一般规定137.2 自然地理概况137.3 基本资料137.4 气象137.5 径流137.6 洪水147.7 河流泥沙147.8 水位流量关系148工程地质158.1 一般规定158.2 概况158.3 区域地质与地震158.4 河流地质条件168.5 各规划梯级工程地质条件168.6 天然建筑材料178.7 评价与建议179建设征地移民安置189.1 一般规定189.2 概况189.3 建设征地处理范围189.4 建设征地实物指标189.5 移民安置初步规划199.6 补偿费用匡算199.7 方案分析比较和移民安置总体评价2010环境保护2110.1 一般规定2110.2 流域环境现状2110.3 环境敏感对象与环境保护目标2210.4 环境协调性分析2210.5 环境影响评价2210.6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2310.7 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2410.8 环境保护投资匡算2410.9 环境保护结论2511工程设计2611.1 一般规定2611.2 水利与动能2611.3 枢纽布置2711.4 机电及金属结构2811.5 施工组织设计2811.6 流域梯级安全与风险防控2811.7 投资匡算2912规划方案选择3012.1 规划方案比较3012.2 推荐规划方案3013规划实施意见3113.1 一般规定3113.2 开发任务与规划实施要求3113.3 开发条件分析3113.4 规划实施方案意见3113.5 规划实施效果3214结论与建议3314.1 结论3314.2 建议33附录A河流水电规划报告编制目录34附录B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38本规范用词说明40引用标准名录41附:条文说明4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BasicRequirements23 BasicData44 ComprehensiveDescription64.1 General64.2 BasinOverviewandPlanningRange64.3 NecessityforRiverHydropowerPlanning64.4 PlanningPrinciples64.5 MultipurposeUltilizationandDevelopmentObjectives64.6 DevelopmentConditions64.7 PlanningScheme74.8 OpinionsonPlanImplemenladon74.9 EnvironmentalProtectionandCountermeasures74.10 PreliminarySchemeforoverallplanningofresettlement74.11 BasinCascadeSafetyandRiskPreventionandControl74.12 ConclusionsandSuggestions75 MultipurposeUltilizationandDevelopmentObjectives95.1 GeneralRequirements95.2 BasinOverview95.3 SocioeconomicProfiles95.4 PowerDemand95.5 MultipurposeUltilizationRequirementsandDevelopmentObjectives96 DevelopmentOfPlanningScheme116.1 GeneralRequirements116.2 RiverCharacteristicsandImportantControllingFactors116.3 PrinciplesforSchemeDevelopment116.4 RegulatingReservoir126.5 DevelopmentofScheme127 HydrologyandSediment137.1 GeneralRequirements137.2 PhysicalGeographyProfiles137.4 Meteorology137.5 Runoff137.6 Flood147.7 RiverSediment147.8 StageDischargeRelation148 EngineeringGeology158.1 GeneralRequirements158.2 Overview158.3 RegionalGeologyandEarthquake158.4 GeologicalConditionsofRiver168.5 EngineeringGeologicalConditionsofPlannedCascades168.6 NaturalConstructionMaterials178.7 EvaluationandSuggestions179 Resettlement189.1 GeneralRequirements189.2 Overview189.3 1.andRequisitionTreatmentScope189.4 InventoryofAffectedPersonsandAssetsforLandRequisition189.5 PreliminaryResettlementPlan199.6 CompensationCostEstimation199.7 AnalysisandComparisonofSchemesandOverallEvaluationofResettlement2010 EnvironmentalProtection2110.1 GeneralRequirements2110.2 Statusof'BasinEnvironment2110.3 EnvironmentallySensitiveObjectsandEnvironmentalProtectionObjectives2210.4 EnvironmentalCrdinationAnalysis2210.5 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2210.6 Countermeasures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2310.7 EnvironmentalMonitoringandTrackingEvaluation2410.8 RoughInvestmentestimation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2410.9 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nclusion2511 EngineeringDesign2611.1 GeneralRequirements2611.2 WaterResourcesandWaterEnergy2611.4 ElectromechanicalandHydraulicSteelStructures2811.5 ConstructionPlannning2811.6 BasinCascadeSafetyandRiskPreventionandControl2811.7 RoughEstimateOfInvestment2912 PlanningSchemeSelection3012.1 ComparisonofPlanningSchemes3012.2 RecommendedPlanningScheme3013 OpinionsonPlanImplementation3113.1 GeneralRequirements3113.2 DevelopmentTasksandPlanImplementationRequirements3113.3 DevelopmentConditionsAnalysis3113.4 OpinionsonPlanImplementationScheme3113.5 PlanImplementationEffect3214 ConclusionsandSuggestions-一.一3314.1 Conclusions3314.2 Suggestions33Appendix A: ContentsforPreparationofRiverHydropowerPlanningReport34Appendix B: TableofMainTechnicalandEconomicIndicatorsforPlanningScheme38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401.istofQuotedStandards41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431总则1.0.1为规范河流水电规划的原则、内容、工作深度和技术要求,以及河流水电规划报告编制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河流水电规划编制及修编。1.0.3河流水电规划应初步查明水能资源和开发条件,统筹考虑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提出开发与保护任务,明确水电规划方案和规划实施意见,作为开展河流水电开发的依据。1.0.4河流水电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河流水电规划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初步查明河流水能资源及开发条件,调查了解新能源资源及开发条件,调杳和研究影响河流水电开发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识别河流水电开发在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方面的限制性因素,分析流域安全风险,明确河流水资源开发重要控制性因素、开发利用方向和开发任务,推荐规划方案,提出河流水电规划实施意见,分析规划实施效果。2.0.2河流水电规划应坚持全面规划、综合利用、保护生态、讲求效益、统筹兼顾的方针。2.0.3河流水电规划应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资源利用与水库淹没损失、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景、整体与局部、干流与支流、上下游及左右岸等方面的关系。2.0.4河流水电规划应符合流域综合利用总体要求,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协调处理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关系。2.0.5河流水电规划应高度重视流域安全风险防控和梯级工程安全。规划方案宜避开区域活动断裂带和重大地质灾害地段,结合洪水特性、地震地质条件,拟定合理的梯级布局及枢纽建筑物型式。2.0.6在开展河流水电规划的同时,应开展河流水电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单独编制河流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7河流水电规划应结合规划方案,统筹提出河流水电开发移民安置总体规划初步方案。2.0.8河流水电规划应考虑电力系统调峰、储能等需求和水风光综合开发要求,合理拟定梯级水电站工程规模。2.0.9河流开发任务单一、无重要控制性因素时,规划工作可适当简化。2.0.10河流水电规划经审批后,应作为该河流水能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当开发需求、开发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在征得原规划审批部门同意后对原规划进行修编。修编后的水电规划,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2.0.11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前言、综合说明、综合利用与开发任务、规划方案拟定、水文泥沙、工程地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划方案选择、规划实施意见、结论与建议。河流水电规划报告编制目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3基本资料3.0.1河流水电规划应调查、收集和分析整理流域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形、地质、土地利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和工程造价信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自然地理资料主要包括流域地理位置、河流水系、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流域面积、长度和平均高程。2水文气象资料主要包括有关水文站、气象站的实测与整编资料,以及洪水、枯水实测及调查资料。3地形资料主要包括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河道纵剖面图、水文控制断面图、水库区地形图、主要枢纽建筑物区地形图、坝址和厂址区河道大断面图。对于实测地形资料,流域地形图、河道纵剖面图、水库区地形图比例尺宜不小于1:10000;用于量算流域特征值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其比例尺根据流域特征确定,宜为1:50000或1:100O00;主要枢纽建筑物区地形图比例尺宜采用1:20001:5000;坝址和厂址区河道大断面图比例尺宜采用1:2000,并可结合工程规模和设计需要适当调整比例尺大小。4地质资料主要包括区域地质资料,地震目录、地震区划资料、相关地区地震研究资料和邻近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5土地利用资料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壤类型分布,以及土地利用历史情况。6自然资源资料主要包括水资源、水能资源、新能源资源、水运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渔业及其它生物资源的数量及分布。7生态环境资料主要包括生态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敏感区规划成果,河流水温、重点污染源、水环境质量、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资料。8经济社会资料主要包括行政区划、人口、民族、土地、国内生产总值、产业结构与产业发展、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居民收入、交通旅游、宗教文物古迹、城乡建设。9工程造价信息主要包括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材料来源及价格、公路造价指标、房屋建筑造价指标,以及主要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的出厂价格和运杂费。3.0.2河流水电规划应收集流域综合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能源电力规划、航运规划和已建在建水工程等资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流域综合规划资料包括规划编制情况,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任务及现状评价、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力发电、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规划成果及相应审批文件。2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包括涉及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自然保护地规划、“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区域性专项规划,以及能源、水利、交通、文物保护等行业规划。3能源电力资料主要包括能源电力发展现状、需求预测、电源和电网发展规划。4航运规划资料主要包括河流航运现状和发展规划。5已建在建水工程主要包括水利、水电、航运等工程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开发方式、工程任务、工程规模、建成时间、运行情况及其他有关设计资料。3. 0.3河流水电规划应对主要基本资料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4综合说明4.1概述3.1.1 概述应包括规划任务由来、工作过程,勘测、试验工作量及完成的主要专题项目的简要介绍。3.1.2 概述应说明规划主要结论。4. 2流域概况及规划范围4.1.1 流域概况应简述流域自然地理情况。4.1.2 规划范围应说明规划的范围及河流特点。1 .3河流水电开发的必要性4 .3.1河流水电开发的必要性论证应包括下列内容:1河流水能资源在国家和地区能源电力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河流水电开发与能源电力发展要求的符合性。3河流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协调性。4河流水电开发对新能源开发的带动作用。5河流水电开发的综合利用效益。6河流水电开发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5 .3.2河流水电开发的必要性论证应简述河流水电开发建设条件。4.4 规划原则4.4.1 河流水电规划应分析说明影响水电开发的重大因素。4.4.2 河流水电规划应阐述需遵循的主要原则。4.5 综合利用与开发任务1 .5.1河流水电规划应从防洪、发电、供水、灌溉、航运、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简述综合利用要求。4 .5.2河流水电规划应简述河流开发与保护任务。4.6 开发条件4.6.1 水电开发条件应简述水文基本资料,径流、洪水、泥沙特性。4.6.2 水电开发条件应简述区域地质与地震、河流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等内容。4.6.3 水电开发条件应简述河流经济社会状况及特点,淹没影响因素及移民安置条件。4.6.4 水电开发条件应简述环境敏感对象与环境保护目标。4.6.5水电开发条件应简述规划河流对外交通及场内交通条件。4.6.6水电开发条件应说明影响河流水电开发的安全风险因素。4.7规划方案4.7.1规划方案应说明规划比选方案拟定。4.7.2规划方案应简述方案比选意见,说明推荐方案。4.7.3规划方案应简述推荐规划方案各梯级建设条件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8规划实施意见4.8.1规划实施意见应简述规划实施考虑的主要因素。4.8.2规划实施意见应简述重点实施工程、开发时序等内容。4.8.3规划实施意见应简述规划实施效果。4.9环境保护与对策措施4.9.1规划应简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概况和评价结论。4.9.2规划应简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与预期效果。4.10 移民安置总体规划初步方案4.10.1 10.1规划应简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开展概况。4.10.2 规划应简述初拟的移民安置总体规划。4.10.3 规划应简述推荐规划方案移民安置总体评价意见。4.11 流域梯级安全与风险防控4.11.1 规划应开展流域全面风险调查,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重大安全风险因素,简述重大风险因素应对策略和梯级工程安全保障措施。4.11.2 规划应简述初拟各梯级的安全风险防控功能定位,重点研究控制梯级布置及梯级开发顺序。4.11.3 规划应简述初拟各梯级对流域防灾减灾能力的影响,通过比较分析初步提出水陆空应急抢险救援通道。4.12 结论与建议4.12.1规划应简述规划的主要结论意见,提出下步工作建议。4.12.2综合说明应包括附图、附表和附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附图主要包括流域地理位置示意图,流域水系图,推荐规划方案平面位置示意图、纵剖面图、环境敏感对象位置关系示意图、水库淹没影响示意图、对外交通初步规划示意图。2附表主要包括推荐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3附件主要包括开展河流水电规划工作的依据文件、河流水电规划中间成果、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5综合利用与开发任务5.1 一般规定5.1.1 河流水电规划应分析流域综合规划提出的开发与保护任务,结合流域、区域在自然、资源、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特点,发展现状和未来需求,以及规划河流的开发利用条件,提出综合利用要求和开发任务。5.1.2 河流开发任务应协调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各项开发任务的主次关系等。5.2 流域概况5.2.1 流域概况应说明流域自然地理,气象、径流、洪水与泥沙特性。5. 2.2流域概况应说明流域水能资源和新能源资源的分布情况及开发利用现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生态资源、森林资源和旅游资源等概况。5.3 经济社会概况5.3.1 经济社会概况宜包括有关地区的人口、土地、自然资源、生产布局、产业结构、国民生产总值、居民收入、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的现状统计资料。5.3.2 经济社会概况应说明有关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相关规划等。5.4 电力需求5.4.1 电力需求应分析规划河流水电可能供电地区的能源资源构成、生产和消费构成、能源电力现状、负荷预测和电力发展规划。5.4.2 河流水电规划应根据电力需求分析提出供电方向。5.5综合利用要求与开发任务5.5.1综合利用要求与开发任务应根据主体功能区划、流域综合规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从防洪、发电、供水、灌溉、航运、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发利用、防灾减灾等方面分析论证,结合河流自然条件和工程建设条件分析提出。5.5.2对规划河流中自然条件、环境条件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等差异较大的不同河段,宜分段研究论证其开发任务。5.5.3开发任务应结合地区或流域新能源资源条件及发展规划,研究规划梯级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作用。5.5.4对开发任务有综合利用要求的梯级或河流,还应从下列方面进行论证:1对有防洪、防凌要求的梯级,应研究河流的防洪、防凌总体需求和对下游梯级的防洪、防凌作用,合理确定其承担的防洪、防凌任务。2对有供水、灌溉要求的梯级,应协调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需求。3对有通航需求的梯级,应结合航运规划,研究提出合理的通航建筑物规模。4对有跨流域调水任务的河流,应考虑调水规模及影响。6规划方案拟定6.1 一般规定6.1.1 河流水电规划方案拟定,应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河流开发条件、水资源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状况。6.1.2 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应分析提出影响河流水电开发的主要因素及制约规划方案拟定的上、下游边界条件等。6.1.3 河流水电规划方案拟定,应结合河流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环境敏感对象分布、水库淹没影响等,拟定不同的梯级组合方案。6.2河流特性及重要控制性因素6.2.1河流特性与开发利用特点分析应从地形地貌、径流特性、地质条件、生态环境、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6.2.2影响规划方案拟定的重要控制性因素应包括环境敏感对象、区域构造稳定性、重大物理地质现象、水库淹没影响等方面内容。6.2.3水电规划方案布局范围应根据河流特性与开发利用特点,及重要控制性因素分析提出。6.3方案拟定原则6.3.1规划方案拟定应遵循下列原则:1避免或减少对重要环境敏感对象的影响,处理好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2避免或减少对人口聚集区和耕地集中区的淹没影响。3利用地形、地质条件较好的河段进行梯级布置,拟定的梯级电站场址应尽可能远离或避开区域活动断裂和不良地质体的影响。4对于跨地区和边界河流,统筹兼顾合理拟定梯级规划方案。5根据流域综合利用总体要求,协调规划河流的用水需求。6根据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要求,统筹协调梯级布局与流域安全风险防控的关系。6.3.2梯级电站开发方式应结合河流特性、地质条件、流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等因素拟定。6.3.3梯级电站规模应根据工程建设条件、电力需求与送出方向、新能源开发利用等因素拟定。6.4 调节水库6. 4.1调节水库设置的必要性应从河流径流特性、电力系统需求与电力送出、综合利用及治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证。7. 4.2调节水库应结合河流地形地质条件、重要控制性因素分布、河流水文特性、综合利用要求、河流水能资源利用率、流域安全风险防控要求、新能源开发利用和供电地区电力系统需求,分析研究设置条件、位置和规模。6.5 方案拟定6. 5.1坝址、厂址拟定,应根据水资源和水能资源分布特点、水能资源利用、工程地质条件适应性、生态环境和水库淹没敏感对象、上下游梯级衔接、行政区位关系等因素初拟。7. 5.2在调节水库和坝址、厂址拟定的基础上,应结合河流水能资源分布特点、河道特性、地形地质情况、对外交通运输条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综合利用要求等拟定不同的梯级规划组合方案,作为梯级规划比较方案。8. 5.3规划方案应从综合利用要求、水资源和水能资源利用、工程地质条件、生态环境保护、水库淹没移民安置、对外交通等方面进行分析。9. 5.4对河流较长、不同河段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状况差异较大的河流,可分段拟定规划方案,并应遵循下列原则:1有利于避开重大不良地质体。2有利于避免对环境敏感对象的不利影响。3有利于避开对重要对象的淹没影响。4有利于水能资源合理利用。5有利于保持河流规划方案的整体性。7水文泥沙7.1 一般规定7.1.1 水文泥沙设计应收集基本资料,计算规划梯级水文参数及成果,并进行合理性分析。7.1.2 水文泥沙设计应包括气象、径流、洪水、河流泥沙、水位流量关系分析计算等内容。7.1.3 水文泥沙分析计算的方法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文设计规范NB/T10233.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NB/T35046和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NB/T35049的有关规定。7.2 自然地理概况1 .2.1规划应简述流域自然地理特性、流域和河流特征。7 .2.2规划应说明流域人类活动影响情况。7.3 基本资料7.3.1 3.1规划应简述流域气候特性,有关气象站分布情况。7.3.2 规划应简述流域相关雨量站分布情况,流域水文测站分布情况,设计依据站和参证站的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情况,对采用的水文资料质量进行评价。7.3.3 规划应量算流域特征值和各梯级集水面积,复核相关水文测站集水面积。7.3.4 规划应提出推荐方案坝址、厂址设立专用水位站的要求。7.3.5 规划宜提出设立基本水文站和水位站、专用水文站和水位站、气象站和加强水文气象观测工作的建议。7.4 气象7.4.1规划应简述流域有关气象站观测项目和观测情况。7.4.2气象分析应概述流域和工程所在地的气象特性,统计各类要素特征值,提出规划梯级所需要的气象统计成果。7.5 径流7.5.1 5.1径流计算的设计依据站及参证站实测或插补延长径流系列不宜少于40年。7.5.2 对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实测径流资料应进行还原计算。7.5.3 径流分析计算应分析径流特性,计算设计依据站径流系列,分析设计依据站径流系列的一致性和代表性,提出设计依据站和规划梯级电站径流成果,并检查成果合理性。7.6 洪水7.6.1 洪水计算实测或插补延长系列不宜少于40年,并充分利用历史暴雨、洪水资料。7.6.2 洪水分析计算应分析流域暴雨洪水特性、洪水成因及时空分布特征,计算设计依据站和规划梯级电站设计洪水成果,并检查成果合理性。7.6.3 对有调洪能力的梯级电站,应计算设计洪水过程线。对上游水库调节作用较大或承担下游防洪任务的梯级电站,应进行洪水地区组成分析。对重点实施工程,应根据施工要求和洪水特性,计算分期设计洪水成果。7.7 河流泥沙7.7.1 河流泥沙应分析流域产沙条件、重点产沙区和河流输沙特性。7.7.2 河流泥沙分析计算应统计有关水文站年、月含沙量和输沙量,分析悬移质颗粒级配,计算规划梯级悬移质年输沙量,估算规划梯级推移质年输沙量。7.8 水位流量关系7.8.1 水位流量关系制定应提出规划梯级电站坝址、厂址天然水位流量关系曲线。7.8.2 当下游有已建在建工程时,应分析工程对水位流量关系的影响。8工程地质8.1 一般规定8.1.1 工程地质应调查和研究影响河流水电开发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了解和分析各梯级工程地质条件,对重点实施工程进行地质论证,提供工程地质资料。8.1.2 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内容应主要包括概况、区域地质与地震、河流地质条件、各规划梯级工程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和建议。8.1.3 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和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和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NB/T10235的有关规定。8.2 WHl8.2.1概况应包括河流规划方案、自然地理概况等内容。8.2.2概况应简述已有地质研究成果和本阶段勘察完成的工作量及专题研究成果。8.3区域地质与地震8.3.1区域地质与地震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区域的地形地貌,规划河流的河谷类型、阶地发育情况和分布范围。2区域内沉积岩、岩浆岩、变质岩的分布范围、形成时代和岩性、岩相特点,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组成物质。3区域内的主要构造单元、褶皱和断裂的类型、产状、规模和构造活动史,地震活动性和地震动参数。4河流内大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的发育和分布情况等,对地质灾害环境条件特别复杂的河流应开展重大地质灾害专门研究。5区域水文地质条件。6初步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8.3.2区域地质应编绘规划河流的区域综合地质图。当河流缺乏区域性地质资料时,应进行卫星照片或航空照片解译和路线地质调查,编绘区域综合地质图。8.3.3区域地质与地震应编绘区域构造与地震震中分布图,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各梯级地震动参数。对区域地质和地震地质背景特别复杂的河流,应开展区域构造稳定性专门研究。8.4河流地质条件8 .4.1河流地质条件勘察成果应根据区域构造稳定性、重大物理地质现象和工程地质条件,对规划河流进行分段,并阐述分段依据和各河段的地质条件。9 .4.2各河段的地质条件阐述内容应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断裂活动性、河谷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和重大物理地质现象。8. 5各规划梯级工程地质条件8. 5.1各规划梯级水库工程地质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1 了解库区可能产生渗漏地段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区域性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初步分析对水库成库条件的影响程度。2 了解对库岸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滑坡、潜在不稳定岸坡、泥石流、可能发生的塌岸的分布范围,了解水库浸没范围,对水库塌岸和浸没涉及到的重要敏感对象应进行专门调查。3对可能影响工程方案成立的滑坡、变形体、堆积体,大规模泥石流,可能岩溶渗漏地带等应进行专门地质测绘,布置勘探工作,初步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分析成库条件。4 了解大型水库的诱发地震条件。5 .5.2各规划工程坝址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地形地貌特征。2地层岩性,包括基岩类型、软弱岩层的分布情况及第四纪沉积物的分布和成因类型,两岸及河床覆盖层的厚度、层次、组成物质等。3地质构造,包括构造类型、规模、性状等,特别是区域断裂和活动性断裂的分布与性状。4岩体的风化、卸荷情况,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物理地质现象发育情况及对岸坡稳定性的影响。5可溶岩地区的岩溶发育情况、透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情况,初步评价对建坝的影响。6岩土体渗透性、地下水埋深及水化学特性等水文地质条件。8.5.3重点实施工程坝址区勘察还应包括下列内容:1坝基中主要软弱夹层的分布情况和性状。2可能的活动断层的分布、性状及其延伸情况。3坝基中主要断裂,特别是缓倾角断层和顺河向断裂的性状及其延伸情况。4两岸岸坡岩体、坝基岩体的稳定条件。5岩体的透水性和相对隔水层的大致深度,可溶岩区还应重点了解地下水位、岩溶发育深度等。6对建筑在第四纪沉积物上的坝址,应了解地基土层的层次、厚度、性状、渗透性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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