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确认裁量基准.docx
XX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确认裁量基准序号行政确认设定依据确认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实旅机关1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L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情况简介;2 .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复印件;3 .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房地产估价师复印件。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委托人不得串通、唆使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第二十八条评估机构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相应专业类别的评估师承办,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认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省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按受申请或者推荐,并向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颁发评标专家证书。评审过程及结果应做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可以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必要的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XX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九条入选XX房建市政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熟悉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职业道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68周岁以下;(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者从事相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1.报名表;2.身份证:3.职称证书;4.学历证书:5.注册执业证书。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领域工作满10年且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5年;或者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5年并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等其中之一的执业资格。本条所称的工程类职称包括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等。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分类管理。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三十七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L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4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认定首次认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受理、丁家审查、审查、决定申请材料:L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章程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4.申请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资质认定申请表;6.申请审查资格人员的身份证:7.申请审查资格人员的毕业证书:8.非注册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9.可证明工程规模特征的个人业绩图签;10.审查人员与申请机法定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审查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16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第八条的规定,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11.申请前近1个月申请机构为审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查人员提供退休证明);12.审查人员近5年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诺书。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5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认定重新认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L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章程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4.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证明(出具产权证;如属租用或借用的,还需出具双方租赁或借用协议);5.申请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6.申请机构具备审查资格人员一览表;7.施工图设计文件法定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第八条的规定,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审查人员资质认定申请表;8.申请审查资格人员的身份证:9.申请审查资格人员的毕业证书:10.非注册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IL可证明工程规模特征的个人业绩图签;12审查人员与申请机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H期):13.申请前近1个月申请机构为审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查人员提供退休证明);14.审查人员近5年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诺书。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2。6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认定变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2.机构原有认定证书。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第八条的规定,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7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核发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经企业申请,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证。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L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法规政策规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条件;2.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规模(产能)、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具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条件;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产品标准规定和产品认定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L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申请表;2.营业执照;3.企业年生产规模(产能)评定意见书:4.原材料供货合同或部门证明或采矿行政许可证;5.带有产品标识的产品照片;6.法定检测机构出具法定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审查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专家评审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九条(一)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确认,并在封面加盖与原件符合章。(三)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按行政确认流程审核并发iEo质量技术条件及产品检验项目;4.企业生产能耗和各类废弃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要求:5.具有唯一性产品标识。的不超过6个月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原件);7.检验室检验设备清单、检验室人员证书或代检协议书:8.烧结砖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检测报告。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经企业申请,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L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法规政策规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条件;2.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规模(产能)、工艺技术、设备受理、审查、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变更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认定一企证。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及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法规政策决定申请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业名称变屯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九条(一)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确认,并在封面加盖与原件符合章。(三)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按行政确认流程审核并规定,具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条件;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产品标准规定和产品认定质量技术条件及产品检验项目;4.企业生产能耗和各类废弃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要求;5.具有唯一性产品标识。(复印件);4.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正、副本(原件)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证。9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一企业地址变更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经企业申请,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证。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九条(一)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确认,并在封面加盖与原件符合章。(三)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按行政确认流程审核并发证。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L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法规政策规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条件;2.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规模(产能)、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具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条件;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产品标准规定和产品认定质量技术条件及产品检验项目;4.企业生产能耗和各类废弃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要求;5.具有唯一性产品标识。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变更申请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正、副本(原件)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0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一法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经企业申请,由设区的市墙体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L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法定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定代表人变更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证。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九条(一)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确认,并在封面加盖与原件符合章。(三)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按行政确认流程审核并发证。规划和有关产业法规政策规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条件;2.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规模(产能)、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具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条件;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产品标准规定和产品认定质量技术条件及产品检验项目;4.企业生产能耗和各类废弃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要求;5.具有唯一性产品标识。代表人变更申请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正、副本(原件)1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1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一生产规模变更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经企业申请,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证。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九条(一)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法规政策规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条件;2.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规模(产能)、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具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条件: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产品标准规定和产品认定质量技术条件及产品检验项目:4.企业生产能耗和各类废弃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受理、审查、仁家现场核实(特殊环节)、决定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产能变更申请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正、副本(原件);5.变更后的企业年生产规模(产能)意见书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特殊环节,办理时限不计入承诺时限内,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材料原件进行确认,并在封面加盖与原件符合章。(三)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按行政确认流程审核并发证。护要求;5.具有唯一性产品标识。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2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一遗失补办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经企业申请,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证。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九条(一)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确认,并在封面加盖与原件符合章。(三)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按行政确认流程审核并发证。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L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法规政策规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条件;2.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规模(产能)、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具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条件;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产品标准规定和产品认定质量技术条件及产品检验项目;4.企业生产能耗和各类废弃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要求;5.具有唯一性产品标识。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2.XX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复印件;5.证书遗失登报公告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实施机关: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