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鹰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万KM高性能特种电子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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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鹰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万KM高性能特种电子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襁B响报蹄(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扩建年产15万KM高性能电子线材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龙鹰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0六、结论82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附图3建设项目四周环境照片附图4建设项目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5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7湖州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8建设项目噪声监测点位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环境现状检测报告(普洛赛斯检(2022)第H06026号)附件6危废说明附件7申请承诺函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9涉密事项说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扩建年产15万KM高性能特种电子线材项目项目代码2104-330502-04-01-67969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港路以东,利济东路以北地块地理坐标(120度16分29.154秒,30度51分6.66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电线、电缆制造(C383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中)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y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LJ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填)2104-330502-04-01-679698总投资(万元)31500环保投资(万元)315环保投资占比()LO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平方米)32001.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判断表,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具体如下表1-1所示。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断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不含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锐化物、氯气的物质否地表水本项目工业废水不直接排放否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否生态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建设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年)编制单位: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审查时间:2019年12月30日审查文号:织环管函2019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H62030年)符合性分析规划范围:东至规划高速连接线,南至长湖申航道,西至大港路,北至湖织大道,总面积6.0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规划规模:人口规模:预计规划实施后总人口数约3.6万人。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规模6.08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以现代产业体系为主线,做大做强纺织服装、金属新材及智能装备产业,兼具居住商业服务功能。用地结构与布局:以功能布局规划为基础,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协调、土地开发潜力、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环境约束等因素,提出“区域差异化发展、园内集聚化发展”的总体布局思路,构成“一心、两轴、三带、四区块”的空间布局格局。一心:结合大港路西侧织里行政中心,形成中部公共服务中心。两轴:指吴兴大道城市公共活动轴和大港路城市交通发展轴。三带:南横塘水上游览景观带、塘水乡风情景观带和区内南北贯穿的滨水景观带。四区块:北部工业区块、中部居住商贸区块、南部工业区块和南部居住商贸区块。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港路以东,利济东路以北地块,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所属行业不与园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冲突,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要求。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已敷设雨污管网,各类配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符合供水、排水、供电等相关规划。2、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表12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区块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订依据符合性分析织东新区环境优化准入区禁l.准入类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太湖流域环境准入本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二类项目。且不涉及酸洗、电镀,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不涉及氮磷污染物。所有三类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鼓励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环境功能区划生产、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二、农副食品加工业3、淀粉、淀粉糖有发酵工艺的/不符合区域定位;控制大气污染物及恶臭影响隐患4、制糖、糖制品加工原糖生产Z5、屠宰全部/五、烟草制品业19卷烟全部/不符合区域定位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石棉制品不符合区域定位,控制大气污染物影响隐患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Z石墨、碳素制品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60、黑色金属铸造使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设备的/清洁生产要求延加工限制准入类二、农副食品加工业2、粮食及饲料加工有发酵工艺的Z不符合区域定位;控制大气污染物影响隐患;限制废水排放三、食品制造业11、方便食品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不符合区域定位;控制大气污染物影响隐患;限制废水排放12、乳制品制造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1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酱油、醋等制造/16、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有提炼工艺的/四、酒、饮料制造业17、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有发酵工艺的/18、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原汁生产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造业23、制鞋业使用有机溶剂的/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有电镀工艺的Z26、竹、藤、棕、草等制品有化学处理工艺的/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制造十、家具制造业27、家具制造有电镀工艺的/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9、纸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工艺的/十六、医药制造业40、生物、生化制品制造全部Z不符合区域定位42、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有提炼工艺的/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控制大气污染物影响隐患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1、使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酸洗的:2、有电镀工艺的/控制区域涉酸洗废气累积影响;限制废水排放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1、使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酸洗的;2、有电镀工艺的/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1、使用盐酸、硝酸、氢氨酸酸洗的;2、有电镀工艺的/二十五、汽车制造业/废水产生量>0.09m3m2VOC产生量50gm2;有电镀工艺的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比例低于50%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一级先进水平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1、使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酸洗的;2、有电镀工艺的/控制区域涉酸洗废气累积影响;限制废水排放二十七、电气/1、使用盐酸、硝酸、/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氢氟酸酸洗的;2、有电镀工艺的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使用含苯溶剂的项目;2、有电镀工艺的废水产生量0.14m3m2的印制电路板单面板产品;废水产生量>0.42m3m2的印制电路板双面板产品;废水产生量>0.42+0.29nm3m2的印制电路板多层板产品;废水产生量20.52+0.49nm3m2的印制电路板HDl板产品;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比例低于50%o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一级先进水平二十九、仪器仪表制业/1、使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酸洗的;2、有电镀工艺的/控制区域涉酸洗废气累积影响;限制废水排放表13环境标准清单符合性分析标准类别执行标准符合性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达标排放标准优先执行地方标准,如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O13)等;无地方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如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4287-2O1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等:无地方标准也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各类综合排放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在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符合要求。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优先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国家发布的标准,国家标准中没有标准的因子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等,国内没有标准的因子可参照执行参照前苏联标准(CH-245-71)、美国标准等国外标准。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在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总量在区域内进行替代平衡,本项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行业准入标准园区行业准入标准主要执行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印发V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环本项目满足相关准入要求。序号区的划块园内就区所在环境功能区划小区及编号发201612号)发布的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表1-4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用类状地型符合性分析织东新区环境优化准入区织里环境优化准入区(0502-V-O-2)I、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对园区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造。3、小区内距太湖岸线周边50(X)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已设置的,相关责任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4、除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外,陆域地区禁止新建入河排污口,现有的应限期纳管。5、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6、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严格限制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建设范围。工业用地、农业用用地地、等居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按清洁生产进行设计。项目距太湖岸线约5500m,不在距太湖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项目在工业企业、居住区之间设置隔离带,可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项目不属于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性分析:对照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空间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结论。3、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符合性分析2019年12月30日,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织环管函20191号。本项目与该审查意见符合性见下表1-5。表1.5与“织环管函2019l号”环保意见符合性分析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一、规划面积6.0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高速连接线,南至长湖申航道,西至大港路,北至湖织大道。以现代产业体系为主线,做大做强纺织服装、金属新材及智能装备产业,兼具居住商业服务功能。报告书在规划区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了区域存在的环境资源制约因素,预测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以减轻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港路以东,利济东路以北地块,属于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符合(一)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严格按有关规划要求进行有序开发和建设实施,避免因功能混杂而带来的环境影响、生态破坏和污染投诉。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二)优化规划布局。规划区现状工业企业与居住区较近,应进行进一步优化,严格控制工业用地与周边居住区等敏感用地的距离。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并设置隔离带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符合(三)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五水共治”和污水零直排创建等工作,加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与处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雨污分流,废水可纳管排入浙江金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结合规划的产业发展导向,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二类项目。且不涉及酸洗、电镀,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不涉及氮磷污染物,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且符合太湖流域符合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五)加强区域环境监管。建立区域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系统,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域的水环境、环境空气进行跟踪监测,维持区域的环境功能区质量。建立开发环境风险体系、联动机制及应急预案,配套相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习,以减轻事故发生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影响。本项目实施将做好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做好相关管理体系、检测工作等。符合综上,本项目实施符合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不属于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项目。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要求。其他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结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随符合着区域“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的实施,不达标区将逐步转变为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质量现状总体评价为In类水质,能满足In类功能区析的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采取了规范的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港路以东,利济东路以北地块,根据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50220007,管控单元类别: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面积25.74平方公里。该区管控要求见下表1-6。表16涉及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否合是符空间布局约束除从控制单元周边迁入的三类企业外,禁止新建、扩建其他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迁入的三类企业需集聚发展,且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控制单元内距太湖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已设置的,相关责任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1、本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C3831),为二类项目;2、项目不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涉及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3、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并设置绿化带等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4、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以现有纺织、印染产业优势为基础,进一步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促进产业集聚。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项目污染物收集处理后,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将严重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2、项目园区内做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可纳管排入浙江金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不属于所述的需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的行业。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实施的同时,将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综上,项目实施符合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由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比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号)已经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是“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而制定的。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水域和岸线保护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和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准入条件1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符合2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实施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3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m上溯至5万m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医药生产、水产养殖项目;且不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符合4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m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m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X)m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伏)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对比分析,具体见下表l-8o表18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符合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外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项目。符合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C3831),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4、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港路以东,利济东路以北地块,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预测方法、预测组合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进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噪声根据HJ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技术要求对噪声进行预测评价,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营运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成份不复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主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符合“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1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湖州市吴兴区202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随着区域“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的实施,不达标区将逐步转变为达标区。H塘各项水质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川类标准。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涉及(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力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本项目符合“四性五不批”要求。S、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根据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准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港路以东,利济东路以北地块,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本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C3831),不属于原料化工、燃料、颜料等行业。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港路以东,利济东路以北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随着区域“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的实施,不达标区将逐步转变为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质量现状总体评价为HI类水质,能满足HI类功能区的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基本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实施符合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2)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落实相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有COD、氨氮、VOCSo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废水总量纳入浙江金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位于织里镇,属于全市2022年实行三倍量替代的重点乡镇,故、VOCs替代削减比例为l:3o本项目新增VOCS需由当地政府部门在区域内进行平衡,并由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总量调剂。综上,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的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生产设备和型号规格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围内,产品、设备、生产工艺也不在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限制或禁止实施之列。综上,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7、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10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本项目属于电线、电 缆制造(C38造), 不属于石化、化工、 工业涂装、包装印 刷、合成革、化纤、 纺织印染等行业,也 不涉及涂料、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本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本符合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项目在挤塑、造粒、水分烘干工序VOCs产生点设置密闭空间采用密闭方式收集废气,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辐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苫向以及VOCS含量.7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屋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1),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项目符合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VOCs总量在区域削减替代。符合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C3831),本项目在挤塑、造粒、水分烘干工序VoCS产生点设置密闭空间采用密闭方式收集废气,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符合不涉及不涉及本项目原辅料PVC 聚氯乙烯树脂在常 温下不挥发;乙二酸 二辛酯、氯化石蜡采 用密闭桶装,物料输 送采用管道输送。本 项目在挤塑、造粒、 水分烘干工序VOCs 产生点设置密闭空 间采用密闭方式收 集废气,从源头减少 涉VOCs污染物产 生符合不涉及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