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二O一八年五月第一章概述11.1 建设项目特点11.2 环评工作流程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51.5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6第二章总则72.1 编制依据72.2 环境功能区划92.3 评价因子102.4 评价标准112.5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72.6 相关规划及符合性分析202.7 主要环保护目24第三章现有项目工程分析273.1 现有项目概况273.2 影响因素分析303.3 现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323.4 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333.5 企业搬迁后原厂址环境整治和修复要求333.6 企业搬迁租赁厂址原有工程概况36第四章搬迁项目工程分析384.1 迁项目概况384.2 影响因素分析474.3 水平衡534.4 污染源源强核算55第五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95.1 自然环境概况695.2 依托环保工程调查755.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775.4 区域污染源调查92第六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36.1 水环境影响分析936.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46.3 声环境影响评价IOl6.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046.5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76.6 环境风险评价113第七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227.1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227.2 环保投资清单139第八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08.1 经济效益分析1408.2 社会效益分析1408.3 环境效益分析141第九章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1429.1 环境管理1429.2 环境监测计划148第十章审批符合性分析15210.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5210.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5310.3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64第H一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511.1 建设项目概况,总结16511.2 环境现状调查结论16511.3 污染源源强清单1661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711.5 环境保护措施结论16911.6 环境管理建议17011.7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7017011.8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2、温州市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3、温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4、温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5、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6、温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图7、厂区总平面图8、雨污水管网平面图1、企业营业执照及变更登记情况2、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737号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751号4、厂房租赁合同5、不动产权证6、排污许可证7、原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8、检测报告9、固废处置协议书10、企业搬迁承诺书11、初始排污权缴款书12、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及签到表13、评审意见修改清单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第一章概述1.1 建设项目特点1.1.1 项目由来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格林兰印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情况详见附件1),是一家主要从事纺织品染色加工后整理、贸易及服装生产的企业,于2002年通过了浙江格林兰印染有限公司革基布车间及综合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龙湾区环境保护局),于2005年通过了浙江格林兰印染有限公司服饰分公司搬迁和污水处理站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温环建2005170号),2009年该公司为提高产品档次,对企业内部进行技术改造,同年12月通过了浙江格林兰印染有限公司面料后整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的审批(龙环建审2009179号),后因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无法达到环评预测的回用要求,经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同意后,于2012年委托编制了浙江格林兰印染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并通过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备案(龙环建函20122号)。2012年11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原则同意该公司的2002年、2005年、2009年3个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已取得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浙CC2012A1013),并于2018年2月12日购买初始排污权。企业审批建设内容为:年加工针织布14000t牛仔2500t,年产成衣制品100万套,主要生产设备为J型染色机、卷染色机、定型机、洗衣机、锅炉等。因企业现有厂区位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北起步区二期征迁范围内,需实施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企业拟将现有项目搬迁至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工业园区长海路110号、112号与中兴路110号已建厂房(租用)进行生产。经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会议纪要201737号),会议同意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搬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受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六、纺织业-20、纺织品制造”中“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企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8年2月6日在温州市召开该项目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调查和文本修改,形成报批稿,提请审查。1.1.2 项目特点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温州工业园区长海路110号、112号与中兴路110号已建厂房作为搬迁项目生产用房,租赁总建筑面积25167.32n?,总投资7000万。项目主要进行针织布染色、成衣水洗及成衣制作,厂区设染色、水洗、定型、拉毛、整烫后整理、制衣等生产车间,锅炉和废水处理设施等。搬迁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加工针织布14000t、牛仔2500(,年产成衣制品100万套;企业拟将供热用的1台15th燃煤蒸汽锅炉、1台IOtZh燃煤蒸汽锅炉和2台4th的燃煤导热油炉改造为1台800万大卡的燃气导热油炉。1.2 环评工作流程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工作程序见图Io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I研究和大技术文件和其他不关文件2进行初步r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我环境现状调杳 陈泅。评价 建设项目I:程分析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I各环境要大环境影峋预测与泮价2各鹿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绐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修设项H环境影响评价结论0制环境膨响报竹招(表)图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2017年6月20日,接受企业委托,通过沟通,初步了解项目工程内容;经对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相关规划的研究,明确项目是否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及环境影响评价类型。2、2017年7月,经初步的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确定环境评价因子、评价范围、评价标准和评价工作等级;经现场勘查结合资料,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评价重点,并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3、2017年8月,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环境质量评价;对项目工程内容进行分析,核算污染源源强,对各环境要素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对项目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可达性分析;对项目产生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4、依据分析和评价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报告书送审稿。5、2018年2月6日在温州市召开该项目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调查和文本修改,形成报批稿,提请审查。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选址搬迁项目位于温州工业园区长海路110号、112号与中兴路110号已建厂房,根据温州浙南科技城规划和龙湾区(高新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块已规划为商务办公用地,公司已承诺在浙南科技城建设推进过程中以及相关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配合今后规划调整或区政府搬迁要求。2、规模及工艺项目主要进行针织布染色、成衣水洗及成衣制作,厂区设染色、水洗、定型、拉毛、整烫后整理、制衣等生产车间,锅炉和废水处理设施等。搬迁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加工针织布14000t,牛仔2500t,年产成衣制品100万套。3、“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搬迁项目位于温州工业园区长海路110号、112号与中兴路110号已建厂房,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温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1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气、废水经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故,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理。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且相关部门积极实施“五水共治”防治措施,因此,纳污水体可以进一步得到改善。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温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2016),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温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温州工业园区)环境优化准入区(0382-V-0-6)O项目主要进行针织布染色、成衣水洗及成衣制作,根据工业项目分类表,属于三类工业项目。原项目位于温州工业园区中兴路148号,已通过环保局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浙CC2012A1013)。现企业为响应政府拆迁号召,在生产规模和工艺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搬迁至温州工业园区长海路110号、112号与中兴路110号已建厂房(租用)进行生产。公司已承诺在浙南科技城建设推进过程中以及相关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配合今后规划调整或区政府搬迁要求。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不涉及施工期污染;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1)废气:主要关注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中锅炉废气、定型废气等生产废气以及污水站废气的产生情况、收集与治理情况、达标排放可行性以及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2)废水: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其环境影响。(3)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4)固废:固废处置措施和暂存区设置。1.5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浙江格林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规模和工艺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搬迁至温州工业园区长海路110号、112号与中兴路110号已建厂房(租用)进行生产。公司已承诺在浙南科技城建设推进过程中以及相关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配合今后规划调整或区政府搬迁要求。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经环评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不仅可以减缓环境污染,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因此,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第二章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有关法律法规(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7年11月6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修正)(2016年4月25日);(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Il)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4)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2015年9月1日);(15)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2017年K)月1日)。(二)浙江省相关条例、意见、通知、办法等(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3月1日);(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1日);(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1日);(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9月30日);(5)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浙环发201210号);(6)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2014年5月19日);(8)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2016年5月18日);(9)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2013年11月5日);(10)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2017年5月9日);(Il)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12月26日);(12)关于转发杭州市化纤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试行)等12个行业VoCS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办函201656号)及附件12绍兴市纺织染整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温州参照执行);(14)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三)温州市相关通知、办法等(1)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1088号);(2)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行办法(温政令2011123号);(3)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号);(4)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温政办201362号);(5)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73号);(6)温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温大气办函20178号);(7)龙湾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伞2017年)(温龙政办发201474号);(8)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20154号)。2.1.2 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I)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HJ“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6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I9-2011);(7)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15190-2014);(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10)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18号);(11)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12)浙江省印染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浙环发201643号);(1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O2.1.3 项目技术文件1、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12017J37号;2、排污许可证;3、原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4、建设单位委托本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合同书及其它相关资料。2.2 环境功能区划2.2.1 水环境功能区划1、地表水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项目纳污水体属瓯江22、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项目附近的水域功能见表2.2-1和附图。表2.2-1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表编号水功能区名称水环境功能区名称功能区范围标质目水瓯江22瓯江温州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藤桥镇临江社区岐头(出海口)III项目废水可纳入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东片污水处理厂出水纳污水体属于瓯江四类海水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标准。2、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河流尚未进行地下水功能区划,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因此地下水环境功能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HI类。22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评价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附图。2.2.3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3.5),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详见附图。2.3 评价因子项目环境主要评价因子见表2.3-Io表2.3-1主要评价因子一览表序号环境类别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1地表水内河:pH、溶解氯、高钵酸盐指数、CODcrs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性酚、硫化物、六价铭pH、CODs氨氮、总磷、六价铭、苯胺类、硫化物、可吸附有机卤素、总锚纳污水体:pH、溶解氧、BOA、COD、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锌、石油类2大气NO2、So2、PMI°、氨、硫化氢SO2、NoX、定型油烟、乙酸、氨、硫化氢3声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4地下水K+NaCa2Mg"、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氟化物、珅、汞、铭(六价)、总硬度、铅、氨、镉、铁、镒、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二级评价(COD。、氨氮)数及水位5固废生活垃圾、包装固废、污泥、油烟净化器废油、棉料和废布料6土壤pH、镉、汞、碑、铜、铅、铝、锌、银、阳离子交换量简单影响分析7总量控制因子CODcr.氨氮CODcr>氨氮2.4 评价标准2.4.1 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项目附近内河属于瓯江22、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III类,故地表水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下表。表2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参数PH溶解氧高铳酸盐指数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In类695641.00.20.05项目废水排放灵昆北支海域,根据浙江省近岸海域功能区划,纳污水体为海水第四类环境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水质标准。各类标准详见表2.4-2。表2.4-2海水说F价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水质参数第四类评价标准水质参数第四类评价标准PH6.8-8.8无机氮0.5DO>3活性磷酸盐W0.045高镭酸盐指数W5石油类0.5bod5<5锌0.52、地下水根据地下水水质标准分类原则,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HI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243。表2.4-3地下水质量标准项目标准值单位项目标准值单位PH6.5-8.5/锌1.00mg/L耗氧量(CoDMn法,以计)3.0mg/L银0.02mg/L氨氮(以N计)0.5mg/L珅0.01mg/L硝酸盐(以N计)20.0mg/L镉0.005mg/L氟化物(以F计).omg/L铅<0.01mg/L氯化物250mg/L铁<0.3mg/L硫酸盐250mg/L锌0.10mg/L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铝(六价)<0.05mg/L亚硝酸盐(以N计)1.00mg/L氟化物0.05mg/L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02mg/L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汞0.001mg/L总大肠菌群3.0MPNZlOOmL铜<1.00mg/L菌落总数<100CFU/mL3、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姓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氨、硫化氢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乙酸废气参照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烽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规范说明取值。表2.4-4大气评价执行的二级标准项目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单位参考标准SO26015050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NO24080200PM1070150/PM253575/NOx50100250TSP200300/CO/4.010.0mgm3非甲烷总嫌2.0详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乙酸一次0.2CH245-71H2S一次0.01TJ36-79NH3一次0.24、声环境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四周边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八),夜间55dB(八)o5、土壤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参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相关污染见表2.4-5o表2.4-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干基项目一级二级三级PH值自然背景<6.56.57.5>7.5>6.5镉0.200.300.300.601.0汞0.150.300.501.01.5神水田<1530252030旱地1540302540铜农田等3550I(X)I(X)400果园<150200200400铅35250300350500珞水田90250300350400旱地90150200250300锌10020025000500锲40405060200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纳入东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厂区预处理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根据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9号),将表2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间接排放限值调整为200mgL,增设“总锦”的排放控制要求,间接排放限值为0.1Omg/L。根据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暂缓执行GB4287-2012中表2和表3的苯胺类、六价格排放控制要求,暂缓期内苯胺类、六价格执行表1相关要求。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厂处理达相关标准后排入瓯江四类海域。厂区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由温州市东片污水厂处理达相关标准后排入瓯江四类海域,在东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前,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提标改造完成后,执行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见表2.4-6表2.4-9。表2.4-6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mgL,pH值、色度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间接排放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PH值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2化学需氧量(CoDCr)2003五日生化需氧量504悬浮物1005色度806氨氮20307总氮305018总磷1.59二氧化氯0.510可吸附有机卤素(AOX)1211硫化物0.512苯胺类1.013总睇0.114六价倍0.5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标准品)Q)纱线、针织物81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注:(1)蜡染行业执行该限值。(2)根据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6年修订)确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漂洗用回用水水质量控制指标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的表12,具体见表247。表2.4-7漂洗用回用水水质序号项目数值序号项目数值1色度(稀释倍数)256透明度/(cm)>302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7悬浮物/(mgL)<303PH698化学需氧量/(mgL)504铁/(mgL)0.2-039电导率/(Scm)15005S(mgL)<0.2表2.4-8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PHCODBOD5SS石油类NH3-N总磷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6-95001801802035*5*注:NH3-N标准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总磷严于工业企业废水烈、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总磷相应标准,执行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即5mgL.表2.4-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单位:mgL,pH除外项目一级A标准二级标准化学需氧量(COD)50100生化需氧量(BOD5)1030悬浮物(SS)1030动植物油15石油类1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2总氮(以N计)15-氨氮(以N计)*5(8)25(30)总磷(以P计)0.53色度(稀释倍数)3040PH6-9粪大肠菌群数(个/L)IO3IO4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C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W2C时的控制指标。2、废气(1)锅炉废气项目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限值,具体限值见表24IOo搬迁项目采用天然气供热,设置1台800万大卡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根据标准规定,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米,并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建筑物3m以上。表2.4-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燃气锅炉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2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200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2)工艺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值见表表2.4-11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新建企业颗粒物1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染整油烟15VOCs40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乙酸废气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按照环境质量标准的4倍值,BP0.8mgm3o(3)污水站臭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厂界标准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见表2412。表2.4-12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单位:mgm3序号控制目标二级标准1氨气1.52硫化氢0.063臭气浓度(无量纲)20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详见表2413。表24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八)类别昼间夜间适用范围36555边界4、固废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的要求,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2013年第36号)相关内容;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清单(2013年第36号)相关内容。2.5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2.5.1 评价等级1、地面水环境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排放量NloOom3/d且<5000m3d;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CODcr>NH3-N>色度,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废水经厂区自建的废水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标准(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标准)后纳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排入瓯江北支,为瓯江入海口(第四类环境功能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Kr2.3-93)可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重点对建设项目排水的纳管可行性及达标可行性进行分析。2、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有染整工段的纺织品制造行业,编制报告书,则本项目为I类建设项目,且本项目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则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3、环境空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排放的废气有: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定型废气、乙酸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其中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乙酸废气,其他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较小,且危害性小。环评选取可定量分析的乙酸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评价等级的划分规则,本环评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限值10%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进行判定:H=J根100%Coi式中:Pi评价等级判别参数,即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第类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类污染物空气质量标准,mgm评价工作等级评判依据见表2.5-1。表2.51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N80%且D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Vl0%或Do%<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根据工程分析及废气预测估算,主要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地面浓度达标限值10%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o%计算结果见表2,5-2o表2.5-2项目废气SCREEN3模型筛选参数及计算结果序号污染源污染物C1(mgm3)C0i(mgm3)Pi(%)Do%(m)评价等级11#定型车间面源乙酸1.75E-020.28.760三级22#定型车间乙酸1.80E-020.28.980三级从上表可以看出,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的Pmax<10%,因此,按项目所在区域情况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2008)中规定的分级判据,确定本工程空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3、声环境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