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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劳动技师学院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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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劳动技师学院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docx

    采购项目编号:Z1302001900251201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名称:唐山劳动技师学院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九年一月声明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将此郑置声明:本文件及有关附件作为谈判依据,对供应商及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进行,由于对谈判文件的误解而造成的无效响应或其他情况,后果自负。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4第二部分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4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22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唐山劳动技师学院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1 .采购项目编号:Z13020019002512012 .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3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4 .项目服务地点:唐山劳动技师学院5 .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 )具备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7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8 .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用公告方式。8.1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9 .领取(下载)谈判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8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领取(下载)谈判文件地点:供应商注册后,自行登陆系统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0 谈判文件工本费:免费。11 .保证金:本次需交保证金Io(XM)元。保证金是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必须直接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将保证金足额汇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通过非基本账户或其他方式的交款无效。户名: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唐山友谊北路支行帐号:2116006600201901237301行号:313124002072开户行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梧桐大道底商D355(唐山市路北区梧桐大道19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3155398208。12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进行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联系人:韩琳联系电话:03158337055、13373599366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1月30日北京时间:9:3014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谈判室(学院北路1300号)15 .谈判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谈判室(学院北路1300号)16 .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提出。16.1 采购人的联系部门: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建工实训中心联系电话:0315-8337055通讯地址:丰南区国丰大街Ill号。16.2 采购中心的联系部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处联系电话:0315-5398256/5398207通信地址: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北路1300号)17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刘阳联系电话:0315-5398279第二部分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一、项目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职成司函(2010)8号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3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技工院校推行实习责任险和校方责任保险的通知,唐山劳动技师学院为学生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校方责任保险。二、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50,500.00元(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且不超过预算总额)。本次谈判以每位学生全年保险费用75元(含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全年费用70元和校方责任保险费用5元),每位学生半年保险费用40元(含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半年费用35元和校方责任保险费用5元)为最高限价。(响应文件中以每位学生保险费用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文件)三、服务内容1、采购人被保险学生人数:2019年3月约5100人;(入全年保险)2019年3月约1700人;(入半年保险)2019年9月约2500人。(入半年保险)2、保险期限:半年期、一年期。3、保费计算:保费总额二每生全年保险费*入全年保险学生人数+每生半年保险费*入半年保险学生人数(根据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本保险合同终止日二十四时止。)四、服务标准及要求1、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赔偿限额:项目赔偿限额类别赔偿限额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200万元实每生每次赔偿限额50万元责每生每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万元险精神损害赔偿限额每生精神损害赔偿限额5万元学生实习第三者赔偿限额每人(第三者)赔偿限额:1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法律费用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180万元施救费用赔偿限额每生每次施救费用赔偿限额与每生赔偿限额共用;每次事故施救费用赔偿限额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共用。附加险附加教师派遣赔偿保险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含医疗费用8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200万元附加被保险人条款(如投保人是实习单位,则须与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捆绑投保)与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共用限额2、校方责任保险赔偿限额:项目赔偿限额类别赔偿限额校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200万元每生每次赔偿限额50万元责险每生每次医疗赔偿限额50万元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注:每生每次医疗费赔偿限额包含在每生每次赔偿限额之内,不另行计算。特别约定:医疗费用免赔:扣除100元后按照100%赔付。3、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实践活动和校内实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学生回家、回校往返途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内,由于学校或者教职员工的过错造成下列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减少对在校学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4、满足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标准条款、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扩展条款及特别约定。5、保险公司理赔承诺(1)保险公司不以必须现场查勘为理赔前提,学生可以先看病后报案,对报案时间没要求,出院再报案也可以,及时报案的目的是为了与校方方便沟通,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和品质,建议被保险人出险后24小时内报案。(2)赔偿款可支付给学校也可直接支付给学生,由校方确定。(3)实习学生只需学校出具证明材料,不需要实习单位出具证明。(特别约定)(4)理赔时以各地票据为准,不分医保用药与非医保用药。(特别约定)(5)检查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不以100O元为限(特别约定)。(6)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费可报销(不含家长单独发生的费用)(7)未满16周岁的学生,投保时无需监护人签字或身份证明。(8)身份证号错误(3-4位以内)可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修改,如果发生理赔,需校方提供证明材料。(9)学生入学后,根据校方陆续提供的名单,先行生效,生效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清单再付款。(10)预付赔款:保险责任明确,自被保险人提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付,比例一般为估损金额的50%,根据实际情况可追加预付比例。(Il)理赔流程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或直接拨打项目服务人员电话。大额案件与投保人联系查勘事宜。服务人员向校方或受害人沟通理赔事宜并告知所需手续。资料齐全后进行理赔。五、安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六、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七、验收程序及付款1.验收: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 .付款:付款时间按3月和9月发生金额两次支付,自供应商出具保险单、发票之日起30日内付款。付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保险人数X相应时间的成交保费单价为准。八、本次谈判采购由采购人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一资格审查内容本次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下列资格审查的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需提供有效复印件(有效复印件是指经发证机关签鲜章确认的或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序号内容备注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要求提供的证件,若已完成多证合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证明资料。4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汇款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51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 .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3 .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概况并加盖供应商鲜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至谈判前“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8具备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注:1.未能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为无效响应。2.授权委托书、企业概况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按照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为无效响应。附件二符合性检查内容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内容备注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证件,若已完成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4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汇款凭证。51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 .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3 .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概况内容)。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至谈判前“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8具备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9承诺函及报价、分项报价(若有的话)10响应文件有效期11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密封及份数12质量承诺及质保期限、供货期限13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情况14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其他事项附件三采购政策执行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节能清单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产品,否则为无效响应。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查询网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中国政府采购网(hltp:/WWW)、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http:/WWW)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0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列入环保标志产品清单的属于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的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查询网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对以上采购政策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否则谈判小组不予采纳。附件四:相关说明1 .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参加谈判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6 .同品牌谈判说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活动;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入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为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7 .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充分理解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中没有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一、谈判文件说明(一)有关名词解释1 .“采购人”系唐山劳动技师学院。2 .“供应商”系指响应谈判文件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 .“响应文件”系指对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4 .“谈判小组”系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组织。(二)谈判文件的解释及澄清或修改本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在合同中体现并签订。(四)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五)服务期限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具体的服务期限作出明确承诺,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六)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保证金是否有效响应采购文件,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时间为依据。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订立后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七)谈判有效期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60天(日历天)。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为无效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可以不退还谈判保证金。(八)其他说明1 .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签订后的合同原件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中心、供应商各一份备案。2 .合同签订依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最后报价、成交通知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3 .供应商只允许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一个项目提供一个(套)方案,一个项目报多个方案或一主选一备选的取消谈判资格。二、响应文件的编写(一)响应文件的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中其所投相关货物品牌、规格、技术参数必须是确定的,否则为无效响应。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写。响应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2 .供应商应分别制作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封面必须有供应商鲜章,且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采购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响应。4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索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必须左侧胶装,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中心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报价1.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报价表应写明报价包含的项目、单价,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填写该项目的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 .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真实有效的报价。(三)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本谈判文件中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中心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三、谈判工作程序和方法(一)谈判小组组成、职责及义务1 .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o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政府采购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l三l,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由小组成员共同推选谈判小组组长一名(采购人不能为组长),主持谈判工作。2 .职责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 .义务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谈判遵循的原则及方法1 .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 .方法:为保证谈判工作合法、有序、高效的进行,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三)注意事项1 .维持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关闭手机或置于震动状态。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要远离会议现场,以便随时接受询问。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响应资格。3 .在谈判过程中,如供应商故意扰乱会场秩序或谈判小组认为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时,谈判小组有权终止谈判过程。(四)谈判1.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5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1 应交未交保证金的;5.2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5.3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谈判小组应告之有关供应商。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O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本次谈判采取再次报价方式。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如谈判小组认为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谈判小组和该报价的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 .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五)成交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中心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七)询问、质疑答复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中心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答复。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3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八)处罚1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1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2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 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2.3 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2.4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5 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2.6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评审专家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四、合同授予(一)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二)合同签订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标准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标准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不签订合同的,将此情况上报财政局采购办处理。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合同编号:签订时间:供应商(乙方):合同签定地:河北.唐山根据甲方委托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采购编号:Z1302001900251201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及价格: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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