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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管控评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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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管控评估表.docx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招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七年十月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总目录第I卷投标须知3第11卷合同条件15第m卷投标文件格式37第IV卷评标办法53第I卷投标须知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I卷投标须知31 .总贝U31.1 定义31.2 招标说明313投标资格要求3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42 .招标文件42.1 招标文件的内容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3 .投标文件的编制5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53.2 投标价格63.3 投标有效期73.4 投标保证金73.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3.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84 .投标书的递交8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84.2 投标截止期84.3 迟到的投标文件9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95 .开标与评标95.1 开标95.2 评标过程保密95.3 .投标文件的澄清105.4 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105.5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06 .授予合同106.1 合同授予标准106.2 业主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06.3 中标通知书116.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16.5 履约保证金116.6 合同生效126.7 交易服务费12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投标须知前序号条款号内容11.3资格标准:见投标须知L3条。23.3投标有效期:改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3.4L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叵万元人民币;2、汇款或转账的银行及帐号: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凡使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分两个步骤进行:(1)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按次汇入该账户。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汇款到帐情况。(2)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报名后至开标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帐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保证金缴纳。3、请投标人于技术标开标前一日的16:00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机会。4、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单独用信封包装,与技术标正本包封在一起。4发售标书:日期:2017年月_日2017年月日时间:上午9:30T1:30,下午14:00-16:00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价格:200.00元人民币(贰佰元)/套(售后不退)53.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套,副本5套,共计6套。正本单独包封,以便开标时使用。标书装订要求:详见第1章投标须知3.6条要求。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再补交好内容、装订与原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投标澄清文件。64.2投标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7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期:2017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8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不少于20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的最新通知为准95.4响应性:见投标须知5.4条105.6.6评标原则:具体内容以业主颁布的“评标办法”为准。第I卷投标须知1 .总则1.1 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业主”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 “投标人”指向业主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3) “承包商”指其投标被业主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 “招标文件”指由业主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业主提交的全部文件;(6) “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2 招标说明1.2.1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单位承担规划测量项目任务,确保测量工作能按期、优质、低耗地完成。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业主负责制。1.2.2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业主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合同将作废标处理或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费任。1.2.3 由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设计方案仍未最终稳定,不可避免会对预估工程量等的准确性带来影响。在满足业主设计文件基本要求的同时,投标人应充分估计本项目报价所带来的风险。1.2.4 本次招标不限定投标人采用何种定额,投标所报的价格为单价包干报价,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1.2.5 业主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2套电子文件,用''MicrosoflOffice”系列软件制作(报价文件用EXCel制作电子文件使用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文件名。1.2.6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书送达、开标、评标、澄清、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1.2.7 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的有关投标手续,并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书后面。开标时将检查投标人的手续办理情况。1.3 投标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1.4.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1.4.2 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业主现有的资料。业主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4.3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内容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2.3款发出的补充通知:第I卷投标须知第II卷合同条件第In卷投标文件格式第IV卷评标办法2.1.2 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须知第5.4款规定,业主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答疑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3.投标文件的编制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3.1.1 投标人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一、技术标书包括:a)投标函(技术标);b)投标函附录(包括对协议书合同条款等内容的响应);c)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e)投标人简介;(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诚信档案网站截图复印件)f)为本项目拟定的组织机构、人员;g)为本项目拟定的人员组成表;h)为本项目拟定的人员简历表;i)服务设备清单j)规划测量方案说明及实施本项目工作大纲k)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所有技术资料;1)廉洁承诺书及投标申请人声明m)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各类技术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n)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需写明联合体牵头人)二、经济标书包括:a)投标函(经济标);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c)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费用报价表及预估工程量清单(在In卷,10条卷d)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经济资料。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3.1.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其它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3.4款的规定执行)。3.2 投标价格3.2.1 本招标工程范围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并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为基础。3.2.2 招标时业主给定一个预估工程量清单,数量和格式不可调整(详见IH卷,第10条“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费用报价表及预估工程量清单”)。3.2.3 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资料为依据;投标报价(即投标费率)必须与投标技术方案相对应。3.2.4 投标人应填写“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费用报价表及预估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项目及单价和合计价格。不管工程量是否标明,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相关项目中°3.2.5 投标函(经济标)的报价应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费用报价表及预估工程量清单”中第14条投标总报价的价格一致。3.2.6 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一切费用。如果广州地铁工程能获得政府减免税费的政策,则业主在计量支付中按照政府规定的税率扣减相应的税费。3.2.7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单价包干项目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做任何调整。3.2.8 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3.2.9 所有的报价内容不允许在技术标的标书中出现,否则为废标。3.2.10 业主将根据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服务期限以及招标文件的计价原则和要求,组织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编制“招标控制价”,在发售招标文件时予以公布,凡投标报价(即投标费率)高于100.00%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5.1款所说的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150天(前附表第2款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3.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业主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3.4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4 投标保证金1.1 .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不少于前附表第3款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亚印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3.4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为废标。,投标保证金金额和要求见前附表第3款规定。3.4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4 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3.4.6 如有下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a)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后,投标书有效期满之前的期间撤回或撤销其标书或弃标;(b)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后,投标书有效期满之前的期间,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负偏离要求或修改;(C)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的中标价;(d)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e)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f)投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3.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5.4 投标人按本须知3.1款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3.5.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业主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3.5.7 每位投标人对每个招标项目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弁与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否则均视为废标。3.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3.6.4 投标文件应按经济、技术分开装订成册。3.6.5 技术标书、图纸、文字说明中均不应出现任何有关报价的内容,如出现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63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为A4印刷木,纸质软封面,印刷本厚度应要求控制在7cm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印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不锈钢书订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364投标书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码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3.6.5 图纸的整理: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4.投标书的递交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1.1 包封投标人应分标段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共4包、独自分开):(1)经济标书(必须有写明报价的投标函)正本(1本)、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2) 经济标书副本(5本)一起包封;(3) 技术标书(必须有未写报价的投标函、授权书)正本(1本)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起包封;(4) 技术标书副本(5本)一起包封;4.1.2 包封上应(经济标、技术标):(a)写明前述的业主的名称和业主地址;(b)具有下列识别标志:(i) 项目(填入工程名称)(ii)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8项所述日期及时间)(C)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4.1.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业主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业主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投标截止期4. 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款和第8款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书交给业主。5. 2.2业主可以通过发放本须知2.3款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在上述情况下,业主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3迟到的投标文件业主在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业主不负任何责任。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业主。4.4.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4.1款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发送。4.4.3 按照本须知5.3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4.4.4 根据本须知3.4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 .开标与评标5.1 开标5.1.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5.1.2 在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业主将于前附表第8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技术标,参加第一次开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若非签署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须另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带身份证)。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第一次开标规定时间前签名报到,业主将原封退还标书给投标人。在第二次开标时(即开经济标),不论投标人授权代表是否按时到场,业主即可开经济标,亦视同各投标人同意整个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5.1.3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4.4款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之外,业主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函,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5.1.4 投标人的名称、服务期限和投标撤回书以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和业主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将在第一次开标时宣布;投标总额将在第二次开标公布。5.1.5 业主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5.1.4款规定的公开宣布的内容。5.2 评标过程保密5.2.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泄露。5.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业主和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5.3 .投标文件的澄清5.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业主和评标专家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等。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5.5款规定,业主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5.3.2 根据需要,业主可要求投标人递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IS09000证书、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测绘资质、省建设厅核发的规划测量资格证书)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此资料允许澄清。5.4 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5.4.1 在详细评标之前,业主和评标专家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5.4.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业主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4.3 投标人应认真对待投标书的真实性,投标书中所附的各种支持材料不允许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则单项得分为零。5.4.4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旦评标过程中有效性审查未能通过,则为废标。5.4.5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函(经济标)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费用报价表及预估工程清单”(后文简称费用报价表)进行报价【投标函(经济标)中的报价金额必须等于“费用报价表"中第14条的投标总报价】,除了投标函(经济标)和”费用报价表“,业主不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比如降价函、报价补充说明、优意报价说明等等)。5.5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5.5.1 评标委员会将对本须知第5.4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将严格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执行。评标办法附后。5.5.2 业主和评标专家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或选择性报价的权力。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使业主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离、选择性报价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6 .授予合同6.1 合同授予标准业主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5.5款规定评为最适宜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业主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6.2 业主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尽管有本须知6.1款的规定,在业主授标前任何时候,不论任何原因,业主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06.3 中标通知书6.3.1 评标完成后,3天内招标人按照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6.3.2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业主将以书面函件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其投标被接受。6.3.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以评标价作为中标价。6.3.4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6.5款的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业主将及时将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6.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招标人按以下原则所核定的中标人的投标价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价格的核准原则如下:(1)若数量级有误,以核准的数量级为准。(2)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金额低者为准。(3)当“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费用报价表及预估工程量清单”中第13条与第14条金额不一致时,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来认定总价,并以此总价为基准,计算评标费率及合同单价(第14条的金额必须等于投标函(经济标)中的金额)。(4)修正“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费用报价表及预估工程量清单”中各汇总项的累加错误。(5)拟签定合同价核定后,统一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小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核定后的投标价;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大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原投标价,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即投标费率)和单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即投标费率)和单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6.5 履约保证金6.5.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合同价的5%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证金;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银行保函的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6.5.2 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6.4款或6.5款的规定,业主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中标通知书,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6 合同生效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最后一个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6.7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相关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第Il卷合同条件目录第1章合同协议书15第2章合同条款18第一条工程范围18第二条工作内容与要求18第三条工程量清单及服务期限要求18第四条质量要求19第五条各方的责任19第六条成果的提交20第七条合同价格及计费方法20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调价原则21第九条履约保证金21第十条支付与结算21第十一条违约责任22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因素下的合同履行23第十三条未尽事宜与争议23第十四条其他2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第3章合同附件24附件1:中标通知书25附件2:银行履约保函25附件3:廉洁协议27附件4: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31附件5:规划测量计量规则表341投标文件目录372投标函格式383投标函附录格式404授权格式415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436-1廉洁承诺书447投标人简介468本项目规划测量组织机构469实施本项目工作大纲4710报价表4711其它要求52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第11卷合同条件第1章合同协议书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合同协议书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拟进行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经公开招标,确定(以下简称“承包商”)承担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的规定,承包商应履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工作,接受业主规划测量工作的管理,为业主提供符合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的测量成果,规划测量费按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费用报价表及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预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工程量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建设规模和实际测量工作量进行调整。现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二、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一)补充协议(如有)(二)本合同协议书(三)合同条款(四)合同附件(五)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六)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三、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四、考虑到业主将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支付规划测量费,承包商在此保证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规划测量服务。五、考虑到承包商将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供规划测量服务,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服务的报酬。六、本合同报价均为含税报价。七、要求按“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立卷归档。八、双方应另行签订廉洁协议、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九、本合同执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细则(穗铁规章(2016)36号文),合同中如存在和管理细则不一致的描述,以管理细则为准。管理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以最新的要求为准。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正式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本协议正本2份,副本4份,正本各执1份;副本各执2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份。业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签名日期:年月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签名日期:年月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第11卷合同条件第2章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范围本合同范围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的工作内容。第二条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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