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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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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快推进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下简称“加装电梯”)工作,构建便捷申报体系,优化审批、验收、补贴发放程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励补贴方案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攻坚克难全面精准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和专项联合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弓I。一、适用条件(一)本指引适用于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建设和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宝安辖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含架空层)的单元式住宅;2 .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设方案,须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建筑物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双三分之二”原则);3 .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需获得被占用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二)本指引适用于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贴申请、发放。补贴遵循“先建后补、事后审核、集中申领、统一拨付”的原则。补贴资金以加梯建设及后期运营为导向,具体分配方案由加装电梯本栋或本单元全体业主共同协商确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发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在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取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以生效日期为准)的宝安区加装电梯项目,包括本指引发布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享受政府补贴的加装电梯项目。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前期手续,完成专项联合验收(或已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并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运维托管协议或合同。二、职责分工(一)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共性问题。(二)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加梯办”)负责专项工作小组日常运作,组织开展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专项联合验收、补贴发放工作;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受理、核实加装电梯工程申报、验收及补贴申领工作,反馈联合审查、专项验收结果及申请拨付补贴经费;协调专营单位做好管线迁移实施工作;委托专业技术顾问机构协助开展全区技术统筹、方案审查、施工安全抽查等工作。(三)区加梯办成员单位依职责开展下列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专项联合验收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1 .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加装电梯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审查和消防安全审查,开展消防验收备案;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宝安管理局负责开展加装电梯规划审查,出具规划意见;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区加梯办开展特种设备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出具已办理使用登记的核实意见;4 .区财政局负责强化经费保障,区牵头部门统筹各成员单位经费需求按程序报请审议后,由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有关经费保障工作。(四)街道办事处负责设置“一站式”服务点,统一受理并核实加装电梯工程申报、验收申请、补贴申领、信访投诉等材料,向居民反馈审查、验收结果;可聘请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加强宣传引导,协助社区工作站核实加装电梯硬件条件、摸排协调居民意愿、为居民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方案设计,加强加装电梯全过程安全监管,指导居民开展竣工验收、管线迁移、落实后续运维管理;指导监督社区工作站开展硬件条件摸底排查、居民意愿征集、协商沟通、方案公示等工作;复核、审议居民补贴申领资料,发放补贴。(五)社区工作站负责设置加装电梯咨询点,为居民提供申报、验收、补贴申领流程等咨询服务;会同街道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硬件条件摸底排查、居民意愿征集、政策宣传引导、方案设计讲解等工作;建立协商沟通平台,属地化解矛盾纠纷;配合街道办开展加梯方案公示;核实、初审居民补贴申领资料。(六)电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广电等专营单位对涉及的管线迁移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开展管线迁移实施和验收工作。(七)本指引所称的联合审查,是指区加梯办牵头组织区住房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针对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开展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八)本指引所称的专项联合验收,是指加装电梯完成后,区加梯办协调区住房建设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三、宣传引导及意愿征集(一)意愿摸排街道办事处统筹社区工作站核实加装电梯硬件条件、摸排居民加梯意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加装电梯宣传,引导鼓励支持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小区(单元)加装电梯。(二)宣传引导符合本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一款且有加装电梯意愿的单元业主可成立本单元加装电梯协调组(以下简称“加梯协调组”),在属地社区工作站的指导下征求本单元业主意见,条件基本成熟小区(单元)可上报街道办事处启动加梯程序。对于加梯意愿强烈、具有成片连片加梯条件的小区(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可提前介入,会同街道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就加装电梯的政策措施等相关事宜进行宣传引导,组织编制成片连片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推动整体加梯方案落地。(三)协商沟通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搭建协商平台,组织拟加装电梯小区(单元)业主就加装电梯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出具见证文件,推动同意加装电梯比例达到“双三分之二”的法定同意比例。四、方案设计和公示(一)方案设计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比例达到法定同意比例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组织开展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建筑设计方案应达到接近施工图深度,满足工程规划、质量、消防、特种设备等审查要求。建筑设计方案成果应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结构安全说明、消防安全说明等。加装电梯的设计风格原则上参照本小区首部电梯风格或主流风格进行设计。成片连片规划设计方案,应保证加梯风格统一,方案内容应包括:综合规划方案、加装电梯建筑设计方案等。涉及电力、通讯、水务、燃气、数字电视等管线迁移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申请人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管线迁改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二)方案讲解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应组织编制单位向单元业主讲解设计文件内容,征求业主意见并完善设计方案。同时,就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加装电梯投资费用分摊方案和加装电梯运行及维护费用分摊方案等组织业主进行协商,征求本单元业主意见并完善后,组织业主签署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协议书(附件1),并推选出业主负责人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2)。(三)方案公示征集业主意见达到法定同意比例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工作站配合,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协议书(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等,在拟加装电梯的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自然日。(四)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街道办事处应根据业主合理诉求,组织方案编制机构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约谈、上门协调、律师见证、召开协调会等形式组织调解,解决主要矛盾并出具协商结果证明文件。涉及需专项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协调解决问题的项目,可邀请相关部门一同参加。五、联合审查(一)资料提交公示期满且同意人数达到法定比例,街道办事处受理业主或受托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加装电梯申请,并核实下列申报材料: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表(附件4);2 .授权委托书(附件2);3 .达到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证明文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协议书(附件1)、审查前公示见证文件、协商结果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照片、会议通知情况、业主出席情况、协商过程等)、其他证明文件;4 .业主及业主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5 .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6 .设计方案送审文件(加装电梯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方案结构安全说明、方案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说明;房屋安全专业排查不存在隐患核查文件;涉及轨道交通保护区域、树木移植、管线迁移等情形的设计送审文件等)。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将设计方案送审文件推送至区加梯办。申报材料存在缺失的,街道办事处给予主动指导,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内容。(二)联合审查区加梯办(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收到设计方案送审文件后,组织开展联合审查。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设计方案送审文件中的房屋安全专业排查、结构安全说明、消防设计规范说明等进行形式审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开展规划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种设备技术审查;加装电梯项目处于轨道交通控制和保护区域、涉及占用绿地、树木迁移等情形的,申请人应征求相关单位审查意见;涉及电力、通讯、水务、燃气、数字电视等管线迁移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申请人应征求相关管线专营单位审查意见(附件3)o设计方案涉及的其他相关单位依职责开展审查。相关单位应当给与支持、配合。区加梯办可视情况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召开联合审查会议,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审查过程涉及位置特殊、管线改造等原因需要现场勘察的,区加梯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现场勘察。(三)反馈审查意见各审查部门在收到方案设计送审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向区加梯办反馈审查结果和修改意见。区加梯办在收齐审查意见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附件5),并由街道办事处向申请人反馈。联合审查不通过的,应在联合审查意见书中载明不予通过的原因和修改意见。街道办事处指导申请人完成方案设计修改后重新申报加装电梯。六、工程报批和施工安装(一)施工图设计业主代表(或由其委托的总承包商、代理机构等,以下简称“委托机构”)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联合审查意见深化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及编制施工图。加装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须满足工程规划、质量安全、消防、特种设备等规范要求。施工图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构造详图、结构施工图、建筑装修施工图、设备施工图、设备材料表等。(二)加梯工程报批联合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持联合审查意见书等材料,按有关规定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小散工程备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申请办理电梯安装施工告知后方可施工安装。相关办事指引参考附件15,以有关部门最新要求为准。需要进行管线迁移、树木迁移等的加梯小区(单元),申请人需向相关专营单位申办迁移、改造。(三)施工安装过程监管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应根据相应设计方案进行放线、编制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建设和安装,确保施工及安装过程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接受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会同专业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或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街道办事处会同专业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对施工单位的放线进行验线及抽查施工现场,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防止违建。施工场地内如遇有测量标志或电缆、煤气管道等管线或配套设施,严格按相关专营单位要求执行;如前期报批方案未获得相关专营单位审查通过的,必须报告主管部门或专营单位处理。对已经获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并依法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如有阻挠、破坏施工等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四)竣工验收、电梯检验和使用登记街道办事处协助申请人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开展竣工验收,指导申请人进行电梯安装检验和使用登记、消防验收备案,并受理申请人的专项联合验收申请。竣工验收后,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前,申请者应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电梯设备经检测合格投入使用前,申请者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规定需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相关办事指引参考附件15,以有关部门最新要求为准。七、专项联合验收(一)申请验收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后,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提交区加梯办专项联合验收: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表(附件6);2 .业主及业主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3 .联合审查意见书(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此材料可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轨道交通保护意见(如有)、绿化迁改及树木迁移意见(如有)等替代);4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图纸;5 .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6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推送至区加梯力、。申请材料存在缺失的,街道办事处给予主动指导,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内容。(二)专项联合验收区加梯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联合验收。区住房和建设局对照负面清单(附件7)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备案抽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照负面清单(附件7)出具规划验收意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出具电梯已办理使用登记的核实意见。上款中的验收部门在收到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向区加梯办反馈验收、核实意见。(三)反馈验收意见区加梯办在收齐验收、核实意见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意见书(附件8),并由街道办事处向申请人反馈。项目被确定为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对象的,需在完成消防检查后出具专项联合验收意见书,向申请人出具意见书时间可适当延长。验收不通过的,应在验收意见书中载明不予通过的原因和整改意见。街道办事处指导申请人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专项联合验收。八、补贴申领(一)补贴标准符合本指引第一条第(二)款要求的加梯项目,可申请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加装电梯的住宅楼层数(不含地下室)分类执行:七层及七层以上35万元/台,六层32万元/台,五层29万元/台,四层26万元/台。(二)申请人委托加装电梯的业主共同授权委托1名自然人作为申请人,也可以委托原开发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运维企业等单位作为申请人,确定1个账户作为补贴接收账户,明确后续补贴资金移交手续,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递交补贴申请。(三)补贴申请申请人备齐以下资料向社区工作站递交申请:1 .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原件,附件9);2 .补贴资金授权申请和使用计划协议书(原件,附件10),以及相关业主大会决议(验原件,收复印件)。授权人为业主委员会的,应同时提供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授权人为单元全体业主的,应同时提供本单元任意3名以上业主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3 .申请人为业主代表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4 .补贴资金接收账户信息(复印件)。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以下加装电梯的有关材料:5 .加装电梯相关付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意见书(如专项联合验收申请中的项目,需后续补充验收结论为“通过”的方能发放补贴;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可替代本材料,附件8);7 .电梯运行维护托管协议/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8 .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等。(四)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查补贴接收账户是否为本单元业主的账户、补贴金额是否正确、业主签名及房屋权属证明是否齐全、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是否按照规定完成相关验收、是否落实电梯后续运行管理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或引导申请人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补贴层数是否正确。汇总资料(附件11,应加盖公章及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签名)及所有加装电梯项目材料提交至街道办事处。(五)街道办事处复核和审议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开展补贴条件核查,重点核查是否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或老旧小区拆除改造计划、土地整备计划范围,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是否按照规定完成相关验收,是否落实电梯后续运行管理等情况。对未通过补贴条件核查的申请,指导社区工作站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或引导申请人进行补充完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补贴项目,街道办事处在街道、社区和加装电梯所在的小区、单元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补贴金额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并处理。完成公示后,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单位重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审议工作;审议通过后将补贴申请资料统一申报送至区加梯办。街道办事处申报资料包括:关于审议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有关的会议纪要、各项目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9)、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12)o(六)补贴发放区加梯办汇总相关资料后按程序申请拨付加装电梯补贴分配至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将补贴发放至各项目补贴接收账户。(七)其余事项1.街道办事处在受理专项联合验收申请时可一并受理加装电梯补贴申请。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意见书验收结论为“通过”的,可作为财政补贴的发放依据之一。3 .对于本指引发布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专项联合验收工作等的加装电梯项目,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按项目竣工时适用的法律规范开展补充验收,坚持问题导向,因事施策。4 .对于本指引发布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加装电梯项目,加装电梯相关付款凭证材料可容缺受理。5 .对于加装电梯建设及补贴申领过程中,房屋权利人发生改变的,以签订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授权委托和使用计划协议书的业主为准。6 .对于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2018年9月5日印发)出台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用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申请材料。7 .关于财政补贴层数的认定,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的信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注明的,结合住宅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按单元建筑的自然层计算。层高小于2.2米的架空层和设备房、顶层为跃层住宅的跃层部分不计层数。九、附则(一)本指引施行之日起,已申请工程规划许可、未获批的项目,按照本指引开展联合审查和专项联合验收。(二)已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验收的项目,按照本指引开展专项联合验收。(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可免于办理以下程序:1.免于办理规划选址;8 .免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9 .免于办理建设用地审批;10 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1 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四)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工作指引(深宝加梯办(2021)2号)、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发放操作细则、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流程(深宝住建通(2022)18号)同时废止。附件:L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协议书(示范文本)2 .授权委托书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审查意见申请表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表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6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表7 .负面清单8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意见书9 .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10 .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授权申请和使用计划协议书(示范文本)11 .宝安区XX社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汇总表12 .宝安区XX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汇总表13 .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引全流程图14 .参考文本(1-3)15 .相关办事指引18-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协议书(样表)根据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梯间全体业主经友好协商,就本梯间加装电梯达成如下协议:1 .本梯间业主同意(满足“双三分之二”原则)在省市区街道小区楼(栋)单元(以下简称本梯间)加装载客电梯部,针对本项目现场情况,设计出(三项填选:以楼梯间作为通道、以阳台作为通道、以业主房间内墙拆除作为通道)占地面积为(电梯平面尺寸),核定载重为KG的载人电梯。2 .加装电梯之后不会对原有楼梯间的格局、结构安全不产生任何影响。3 .业主民主推选出L2、3、4、5、等,共人,为本梯间加装电梯工程实施小组成员;其中,为总负责人;同时也是本次电梯加装项目在设计、申请以及对规划部门、供电、住房建设、维护服务等有关部门相关事务的业主代表。4 .参与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民主推选出先生/女士,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次电梯改造项目投资费、维保费、管理费、电梯使用费(即电费)、电梯维修基金等相关资金的收支管理并以其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其所有权属于参与加装电梯出资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该账户资金的各项收支必须经电梯管理小组审批,2人以上成员签名证明。经电梯管理小组审核后,每半年公布一次账户资金本息的使用情况,并提交一份电梯管理小组存档。先生/女士受托开设的银行帐户信息:户名:银行帐号:开户行:5 .加装电梯项目业主负责人主要职责:(一)委托设计和项目报建工作;(二)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三)监督资金收支情况,并定期公布;(四)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相关经济合同的签订;(五)负责项目施工、监理和验收的相关事务;(六)协调处理业主关于加装电梯的意见;6 .选定电梯公司:电梯品牌,型号的载客电梯,核定载重:KG;核定载客人数人。7 .电梯项目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如下:8 .电梯建设总投资金额初步预算为万元,包含如下费用:(1)地勘、评估鉴定、消防、图纸设计等前期审批手续费用万元;(2) 土建工程相关费用万元(包含:基坑施工、装饰装修、相关检测等费用);(3)钢结构井道、电梯设备和安装相关费用万元;(4)电梯运行相关费用约万元/年(含电费、年检费、维保费、配件更换等);(5)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费用万元;(6)其他相关费用、开支万元;加装电梯工程的投资分摊方案、低层业主的补偿方案由业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投资费用采取预缴模式,在完成电梯安装后按分摊系数多退少补。电梯的运行及维护费用由使用电梯的业主承担,该费用的分摊方案由业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每月剩余金额自动转入下个月。9 .建成后电梯属全体出资建设人的共有资产,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电梯投入使用后,除日常运行电费及维护费用外,其他因电梯造成的管理和改造费用,以及使用事宜,参照小区的电梯管理办法执行。10 .其他约定:(一)维修费、管理费及电梯使用费(电费)按业主协定的分摊方案及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好,在上一年年底确定第二年预交的金额,参与出资的业主在第二年年初预交全年的费用,在限期内交到指定账户或财务力、。逾期不交者,不得使用电梯,若要重新使用电梯必须补交所有欠费。(二)楼内未参与投资的业主如果以后想使用电梯,原则上允许,但为了对前期参与的业主体现公平,除了按计划补交投资费用外,另需缴纳相应年限的利息,具体事宜由相关业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即可Q(三)如果现业主的住房转让或租给他人,应在转让或租赁合同中注明电梯维保费和使用费由对方承担,否则由原业主负责;如果均不负责,则不准使用。11 .本协议一式份,每梯项目总负责人份原件,业主委员会备案原件份,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备案原件一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份。1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日期一年月日。表1本梯间业主或其签约代表人意见征集表深圳市宝安区街道小区栋单元房号意见(同意/反对/弃权)产权人签名(包含共有产权人)房屋面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汇总户m人数比例同意业主人数/梯间业主总人数是否满足双2/3是/否(勾选)住宅面积比例同意住户住宅面积/梯间住户住宅总面积注:1、产权人在意见栏中按门牌号顺序填写意见,可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型意见填写,其中“弃权”即不需要出资也不享有受补偿和使用电梯的权利,若同意的业主愿意主动承担投弃权票业主的出资金额,可将弃权票数计入同意票数中。2、同意的户数和面积占梯间总户数及总面积的比例满足三分之二及以上才可提交。表2业主投资分摊系数x×户室楼层Ol0203040506表3业主投资分摊金额户室楼层、Ol0203040506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盖章)经办人:期:表4电梯运行及维护费用分摊系数x×户室楼层Ol0203040506表5电梯运行及维护费用分摊金额户室楼层、010203040506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盖章)经办人:期:授权委托书(样表)委托人:座/栋里元/梯位业主(名单附后)。委托事项:因小区栋单元加装电梯事宜,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办理申报、申请验收、申请补贴等相关手续。一、受委托人:业主代表作为实施小组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房号联系电话签名(加盖手印)12345其中,业主负责人(总负责人)为: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房号联系电话签名(加盖手印)委托权限: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征求意见、牵头协调意愿、加梯申报、申请联合审查、委托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组织质量竣工验收、申请联合审查、专项联合验收、申请财政补贴等工作。委托时限:自签字之日起至加装电梯事项办完为止。二、业主同意授权委托签名表:房号建筑面积/m2业主签字房号建筑面积An?业主签字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盖章经办人:日期:附件3XX小区XX栋XX单元加装电梯相关审查意见申请表(样表)一、基本信息建设单位(申请人)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单位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涉及需要审查事项L涉及道路交通XXX需城市管理部门审查;2 .涉及排水管迁移XXX等需水务部门审查;3 .涉及网线迁移XXX等需要电信部门审查。(参考)注:列明需审查事项及需提请审查的部门附件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户型图纸、规划图纸、现场图例等有关单位要求材料(参考)二、申请说明1、请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依职责出具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指导申请人办理后续手续;审查“不通过”的说明原因并指导申请人修改完善。2、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审查意见审查通过,该工程涉及我单位XXXX事项,请申请人施工前办理xxxx,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查不通过,请申请人补充XXXX后申请。(参考)注:审查通过的,需指导申请人办理后续手续及告知执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指导申请人补充。审查单位:(公章)审查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核报(盖章)经办人:期:抄送: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公室(区加梯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表项目地址区社区小区栋单元申请人受托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楼栋信息层数总户数是否有架空层是否有底商申请加装电梯内容层数新增面积(IUD结构型式备注提交资料清单业主授权委托书必备材料达到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证明文件必备材料业主及业主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必备材料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必备材料设计方案送审文件必备材料其他资料(相关单位意见等)如有申请人承诺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占本单元总面积的;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为户,占本单元总户数的。该项目涉及()不涉及()管线迁移改造。本单元已达到加装电梯申请条件,现申请加装电梯。本表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审批(核准)单位无关。受托人:(签名)年月日社区工作站初审意见经核实,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情况属实,符合O/不符合O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请条件,同意O/不同意O开展联合审查。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日街道办事处复核意见经复核,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情况属实,符合()/不符合O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请条件,同意()/不同意O开展联合审查。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宝安区街道社区小区栋单元的加装电梯申报材料收悉。该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意见如下:经联合审查,该项日报建材料符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联合审查通过。请申请人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以设计方案为基础深化形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请各单位依职能开展后续有关手续办理和监管工作。口联合审查不通过,请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按照下列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审查不通过原因及修改意见:意见提出单位备注:本联合审查意见书,仅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形式审查。施工安装前应依法办理小散工程备案、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告知,且基础放线经街道办事处验线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时,建设者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违反建设工程规划、施工等许可进行违法改、扩建;施工场地内如遇有测量标志或电缆、煤气管道等设施,必须报告主管机关处理。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竣工验收、专项联合验收等手续。加装的电梯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取得安全合格标志,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宝安区加梯办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抄送:街道办事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小区一栋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建设地点建设主体栋单元位业主授权委托申请人联系电话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证件号码勘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安装单位名称运维单位名称开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提交资料清单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必备材料业主及业主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必备材料加梯工程竣工图纸必备材料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必备材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必备材料其他资料如有申请人承诺该项目按现有规定加装电梯,己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条件。申请人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社区工作站初审意见经核实,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情况属实,符合()/不符合O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条件,同意()/不同意O开展专项联合验收。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日街道办事处复核意见经复核,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情况属实,符合()/不符合O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条件,同意O/不同意O开展专项联合验收。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7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负面清单序号验收部门负面清单1住房建设部门消防检查:1.不符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指引要求;2.不符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规划和自然资源部1.擅自加层;2,擅自增加侯梯厅、顶盖、雨棚;3 .将架空连廊进行封闭围合;4 .增加户内私有空间;5 .不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指引相关要求。附件8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意见书(申请人):区街道社区小区栋单元的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专项联合验收意见如下:专项联合验收通过。请申请人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请各单位依职能开展后续有关手续办理和监管工作。口专项联合验收未通过,请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按要求整改,并重新提请专项联合验收。验收不通过原因及修改意见:意见提出单位宝安区加梯办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抄送:街道办事处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项目名称(小区)(栋)(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建设地点建设主体(小区)业主大会或(栋)(单元)全体业主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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