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评价单位: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椎林环科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新一号理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二O二三年H"一月.概述11.l建设项目的特点.11.2 变动内容及由来.11.2.1 变动内容1122项目变动情况界定3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4IA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4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41.4.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判定51.4.3 与榆林市“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61.4.4 相关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判定71.4.5 与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131.4.6 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符合性分析14147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2763-2022)符合性分析201.4.8选址合理性分析23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31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242.总则252.1 编制依据.252.1.1 法律、法规252.1.2 国家与行业政策、规章252.1.3 地方法规、政策262.1.4 导则及技术规范262.1.5 项目文件等27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71.1.1 评价因子271.1.2 评价标准30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342.3.1 环境空气342.3.2 地表水352.3.3 地下水352.3.4 声环境362.3.5 土壤环境372.3.6 生态环境372.3.7 环境风险382.4 环境功能区划.382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8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03.1 建设项目概况.403.1.1 项目名称、规模、建设性质及工程投资403.1.2 建设地点403.1.3 治理区现状及地质环境问题433.1.4 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473.1.5 项目组成553.1.6 分区范围583.1.7 主要建设内容583.1.8 主要生产设备823.1.9 公用工程833.1.10 工作制度833.2 影响因素分析.833.2.1 回填治理期污染影响因素分析8333污染源源强核算.903.3.1 废气903.3.2 废水923.3.3 噪声953.3.4 固废953.4污染物排放汇总95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74.1.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74.1.2 1.l地形地貌974.1.3 气候与气象974.1.4 地质构造974.1.5 地表水系984.1.6 水文地质条件概况984.1.7 生态104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04.2.1 环境空气1104.2.2 地下水Ill4.2.3 声环境1154.2.4 土壤环境116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251回填治理期.1225.1.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25.1.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55.1.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65.1.4 固废影响分析1275.1.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2752跟踪观测期.1295.2.1 跟踪观测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305.2.2 跟踪观测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345.2.3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137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06.1 回填治理期.1406.1.1 废气防治措施1406.1.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426.1.3 噪声防治措施1436.1.4 固废防治措施1436.1.5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446.1.6 生态措施1456.2 跟踪观测期环境保护措施.1476.2.1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47622风险防范措施15163环保投资估算.152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47环境效益.15472社会效益.1547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47.3.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模式1547.3.2 经济损益核算1557.4结果分析.156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78.1 环境管理1578.1.2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1598.1.3 环境管理体系1608.2 环境监测计划.1628.2.2 回填治理期监测计划1638.2.3 跟踪观测期环境质量监测164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59.1 建设项目概况J6592环境质量现状16593污染物排放情况.1659.4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1669.4.1 大气环境1669.4.2 地表水环境1669.4.3 地下水环境1669.4.4 声环境1679.4.5 生态环境1679.4.6 固体废弃物1679.4.7 环境风险1689.4.8 土壤环境1689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689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99.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99.8 总结论169附表:附表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5: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6:生态环境影响自查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基础信息表附件:附件1: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23年8月7日;附件2: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备案确认书,2023年3月15日;附件3: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附件4: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委托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治理弘建煤矿一号的协议;附件5: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2023(188)号),2023年2月3日;附件6:府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附件7: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的函,府政办函2022103号;附件8: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63号;附件9:关于报送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备选试点的函榆政环发(2022)149号;附件10: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榆政环函2023122号;附件11:监测报告;附件12:煤肝石供应意向协议;附件13: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供应意向协议;附件14:土方购买协议;附件15:煤砰石粉煤灰化学测试分析报告;附件16:煤肝石浸出液检测报告;附件17:粉煤灰浸出液检测报告;附件18:炉渣浸出液检测报告;附件19:脱硫石膏浸出液检测报告;附件20:岩石渗透系数试验报告;附件21:土工渗透系数试验成果报告;附件22: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检测报告;附件23:坑底防渗层结构的补充设计说明;附件24:坑底防渗层结构专题讨论会专家组意见;附件25:技术评估会专家组意见。1 .概述1.1 建设项目的特点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消纳协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水平,统筹解决府谷县工业固体废物存量大、增速快、消纳难等突出问题,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63号)要求,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20日下发了关于报送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的函(府政办(2022)103号)确立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1号综治项目露天尾坑为府谷县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2月21日下发了关于报送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备选试点的函(榆政环发(2022)149号),确立了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一号综治项目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工作。2023年3月7日由府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第139次)原则同意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实施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即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在接替承担弘建煤炭自燃火烧隐患区后续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同时,按照榆林市和府谷县相关文件要求协同进行府谷县工业固体废物处置。2023年3月16日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委托陕西鑫环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3年8月4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以榆环府批复发202347号文予以项目环评批复。由于项目回填物质由原来的煤肝石变为煤肝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导致环境影响变化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我公司对该部分进行重新分析与评价。1.2 变动内容及由来1.2.1 变动内容本项目变动内容见表表121本项目变动内容一览表序号类别变动前原环评内容变动后内容1主体工程防渗工程坑壁防渗:在南侧坑壁1处裂隙水(雨后上层滞水)侧向排泄处,当煤砰石填筑到此位置上下IOm时进行坑壁防渗,在靠近坑壁处填筑II类固废区域底部防渗:在采坑南部区域作为II类固废回填区域,清理平整压实坑底后铺设0.5m厚粘土衬层,压实后(压实系数不低于0.95)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膜上铺设0.1m厚的粘土,再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厚粘土0.5m压实后(压实系数不低于0.95)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再在高密度聚乙烯膜外侧铺设0.25m粘土作为保护层,形成坑壁防渗层,然后在防渗层内填筑煤砰石。度不小于1.5mm),上层膜上铺设0.2m粘土作为保护层。形成“3黏+2膜”总厚度为80cm的双人工复合衬层。回填边缘区下层膜预留Im的伸缩量,上层膜边缘区预留3m的伸缩量;坑壁防渗:11类固废区域坑壁靠近坑壁处回填粘土0.5m、压实后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再在高密度聚乙烯膜外侧铺设0.25m粘土作为保护层,形成的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X10'7cms;II类和I类固废回填区隔渗墙:II类固废回填区北侧为脱硫石膏回填区设11类和I类固废回填区隔渗墙,靠煤砰石一侧设粘土层厚0.25m,靠II类工业固废侧粘土层厚0.50m,先回填I类固废煤仲石,回填接近11类固废回填区时按1:1.0的坡率压实煤研石后铺设0.25m粘土,然后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再在高密度聚乙烯膜外侧铺设0.50m粘土,形成的防渗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II类固废回填区内部隔渗墙:II类固废回填区,分为三个亚区:粉煤灰回填区、炉渣回填区和脱硫石膏回填区,以实现分区分类回填;各亚区之间设立内部隔渗墙,共计两道,由压实粘土组成,压实系数不低于0.95,厚度LOOm,两侧和顶部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l5mm),粘土墙两侧高密度聚乙烯膜向坑底延伸5m,垂向上5m一分层;隔渗墙修筑完毕,为保证分区隔渗墙稳定,需要首先回填隔渗墙两侧,再进行其它区域回填,两侧同时铺粉煤灰和炉渣,炉渣和脱硫石膏,到达5m分层高度时进行压实;封场防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最顶部填筑到设计标高时,平台铺设一层0.3m压实粘土(压实系数不低于0.95)作为防渗层,然后再覆0.5m表土复垦;在形成的临空填筑体斜坡及边坡分级平台处采用浅层喷射注浆(喷射厚度0.3m),组成封场防渗和阻燃层后再覆土绿化。回填1:程填充区域煤砰石每层高度5m,即煤肝石碾压平整回填4.5m(每层碾压摊铺厚度不大于LOm)覆黄土隔离层0.5m,砰石压实系数不小于0.85;黄土隔离层压实系数不低于0.93煤肝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工业固废分区域回填,II类工业固废回填区位于采坑南面,北侧为煤砰石回填区域。煤砰石与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回填工程采用分层工艺,煤砰石每层高度5m,即煤砰石碾压平整回填4.5m后铺设0.5m厚压实黄土隔离层,研石压实系数不小于0.85;黄土隔离层压实系数不低于0.93。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每回填2.5m进行压实一次,压实系数不小于0.85o3辅助工程滤收导工程渗液集排fe/在II类固废回填区每个亚区底部均设置渗滤液导排收集系统,由导渗盲沟、收集池和竖向导排井组成。渗滤液导渗盲沟共计330m,收集池4个,竖向导排井4个。渗滤液导排收集系统的导渗盲沟沟底宽80cm,沟壁由干砌块石衬砌,厚度30cm,高度50cm,沟内铺设0550mm砂砾石,塞满整个导渗盲沟,顶部及沟身外侧铺设一层聚丙烯针刺非织造透水土工布,并向沟壁底部外侧延伸3m;收集池并与导渗盲沟连接,形状为正方形,池内净空边长6m,池壁厚度50cm,池壁高度100Cm,池内塞满0.550mm砂砾石,收集池中心设置竖向导排井,收集池池壁外侧及顶部铺设一层聚丙烯针刺非织造透水土工布,并向池壁底部外侧延伸3m;导排井井身由PElOo高密度聚乙烯割缝筛管组成,割缝筛管内径300mm,壁厚Iomm,割缝缝宽不超过5mm;管外包裹一层聚丙烯针刺非织造透水土工布,并向坑底延伸2m长(平铺即可),土工布外设置一层反滤层,反滤层厚30cm,靠管侧15Cm为d=0.550mm砾石,再在其外侧铺设0550mm粗砂,厚度亦为15cmo4环保工程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治理场地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填筑充填过程降雨时在场地中心最低点临时挖一个半径Im的集水坑,收集的雨水用于回填过程中降尘洒水,若积水过多而无法全部利用时,用潜水泵将场地积水及时抽出排泄。回填过程中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洒水,不外排。回填结束后,平台设置0.5%坡度,在靠山侧坡脚(平台边缘)位置修建截水沟,雨水引入东侧公路边沟。雨水:回填治理期,I类固废回填区沿回填体与四周边坡接茬处修建临时截水沟,以截住四周边坡坡面汇水,引截水沟汇水入1#临时集水坑,降雨时用潜水泵将场地积水及时抽出排至西侧的沟渠。I类固废作业单元和每种11类固废区在场地中心最低点人工临时挖一个临时集水坑,采用潜水泵将积水及时抽出存入储水罐用于洒水抑尘;渗滤液:11类固废回填区渗滤液通过竖向导排井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项目回填作业时场地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回填过程中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回填工作结束后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就地浇洒,不外排。1.2.2 项目变动情况界定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V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情况,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从矿山修复治理工程角度来看,本项目属于名录中的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6、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含煤矿火烧区治理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从项目实施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特征来看,因项目主要利用煤砰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进行矿坑恢复,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回填处理方式,而根据名录,固废回填属于其中的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一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采取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改造项目除外)方式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名录中两个类别,从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来源及特征角度出发,确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2023年8月7日,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委托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重大变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开展了评价区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收集和研究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通过全面深入类比调查与综合分析,依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23年10月20日组织召开了该项目技术评估会,由于设计单位对坑底防渗结构进行补充说明,2023年10月26日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针对补充设计说明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坑底防渗层结构专题讨论会,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完善修改报告,形成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一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和15、“三废”综合利用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于2023年3月15日出具了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303-610822-04-01-760040),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判定与榆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榆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涉及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榆林市“三线一单,成果比对图见图1.4/,项目与榆林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成果比对图见图142。项目与榆林市“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比对成果见表141,项目与榆林市“三线一单''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见表142。表141项目与榆林市“三线一单”管控比对成果一览表项目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名称要素细类分项面积(Itf)总面积(m1)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重大变动)优先保护单元/0.00416387.89重点管控单元ZH61082220004府谷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1府谷县丁家伙盘兰炭产业园、府谷县板墩兰炭产业园416387.89一般管控单元/0.00注:使用榆林市“三线一单'数据版本(2021年11月)进行比对分析,供参考;待成果动态更新后,以最新数据为准。表142项目与榆林市“三线一单”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5、以“一山(白于山)、四川(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石马川)、四河(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无定河)、三区(长城沿线沙化土地治理区、定边北部盐碱地整治区、沿黄水土流失治理区)”为生态修复重点修兔区域,协同推进“南治土、北治沙、全域治水“,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构筑黄河中游生态屏障。项目为露天开采尾矿坑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为生态修复符合污染排放管控2.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打造低碳产业发展格局。项目大气产污环节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4.推动以煤肝石、粉煤灰、气化渣、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的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项目属于固废综合利用符合重点水环境工空间布局充分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本项目主要为环保工程用水,洒水抑尘符合管控单元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约束和洗车用水,用水量较小染排管空污物放拄1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进行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 .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单元或断面存在污染物超标的,应严格控制相应污染物的排放量。3 .严控高含盐废水排放项目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推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修编,严格新(改、扩)建生产有毒有害化学品项目的审批,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2 .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输运等环境风险源的系统治理,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符合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工业用水重生利用率,强化再生水利用。项目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符合气排重管区大高放点控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全面提高污染治理能力。项目大气产污环节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符合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43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本项目具体情况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多规合”控制线检测报告,项目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3年1月18日发布的环保快报,府谷县PM2.5、NO2、SO2、CO和03质量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H2)二级标准要求。PMK)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评价区环境空气中TSP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M2)中二级标准。评价区地下水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m4848-2017)IH类标准。项目区昼夜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各监测点土壤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通过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回填治理期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能够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属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因此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问题。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建设符合榆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143与榆林市“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榆林市“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见表144。“多规合一”控制线检测报告见附件。表144本项目与榆林市“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控制线名称内容相符性分析榆阳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分析不涉及/榆阳机场净空区域分析不涉及/建设用地管制区分析限制建设区41.6392公顷建设单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矿业权现状2021分析占用采矿权41.6392公顷项目属于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矿区,项目用地属于原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弘建煤炭自燃火烧隐患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用地林地规划分析占用林地1.2378公顷;非林地29.3940公顷。/土地用途区分析一般农业区2.2872公顷,林业用地区12.8356公顷,牧业用地区26.5164公顷/文物保护分析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分析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占用农用地41.0896公顷,占用建设用地0.5495公顷建设单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由表144可知,项目选址符合“多规合一”检测结果。1.4.4 相关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判定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符合性分析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符合性分析见表1.4-5。表145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项目已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砰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矿山地质修复过程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遗留尾矿坑进行修复符合项目与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土地复垦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4-6。表146项目与土地复垦条例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项目对煤矿开采损毁的土地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土地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符合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港狂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本项目为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燥炭自燃火烧隐患区地质环境综合符合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治理工程项目遗留的尾坑,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与陕西通茂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签订了协议进行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第六条: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进行土地复垦验收等活动,应当遵守土地复垦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遵守土地复垦行业标准评价要求项目实施过程、工程验收均遵循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ZTIo36-2013)中相关要求严格进行符合项目与煤砰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煤砰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47。表147项目与煤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本办法所称煤砰石综合利用,是指利用煤砰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复垦等本项目利用周边煤矿的煤肝石及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符合利用煤肝石进行土地复垦,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遵守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和环保要求本项目属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遵守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和环保要求,采用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分层覆土的原则进行符合国家鼓励煤肝石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五)煤砰石土地复垦及砰石山生态环境恢复;(六)其他大宗、高附加值利用方式本项目为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符合项目与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见表1.4-8。表148项目与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本办法所称粉煤灰综合利用是指:从粉煤灰中进行物质提取,以粉煤灰为原料生产建材、化工、复合材料等产品,粉煤灰直接用于建筑工程、筑路、回填和农业等本项目利用电厂粉煤灰回填采煤矿坑符合粉煤灰运输须使用专用封闭罐车,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避免二次污染。本项目运输粉煤灰采用封闭罐车运输符合项目与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9O表149项目与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效率:煤砰石和粉煤灰:持续提高煤肝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砰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有序引导利用煤肝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入推动农业领域应用和有价组分提取,加强大掺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应用推广。项目属于固废综合利用,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矿坑修复符合强化大宗固废规范处置,守住环境底线:加强大宗固废贮存及处置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建设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贮存设施,实现安全分类存放,杜绝混排混堆。统筹兼顾大宗固废增量消纳和存量治理,加大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大宗固废的综合整治力度,健全环保长效监督管理制度。项目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符合创新大宗固废协同利用机制。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打通部门间、行业间堵点和痛点。推动跨区域协同利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大宗固废协同处置利用。项目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恢兔治理项目符合项目与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4-10。表1410项目与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符合技术规范、合格有效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运输肝石、炉渣、脱硫石膏加盖篷布,运输粉煤灰用封闭罐车,运输道路派专人洒水降尘,同时道路两侧应进行植树绿化;道路硬化符合项目与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榆政办发(2023)9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榆政办发(2023)9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411。表14iI项目与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榆政办发20239号)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指煤炭开本项目利用周边煤矿的煤砰石符合采、火电、煤化工、金属镁、油气开发等我市主要工业行业产生的、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中占比较大的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第五条重点支持方向(6)生态治理应用。用于矿井充填、采空区和塌陷区治理、露天矿坑回填、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项目为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符合项目与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砰石综合利用环境监管的通知(榆政环发2021209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砰石综合利用环境监管的通知(榆政环发2021209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412。表1412项目与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肝石综合利用环境监管的通知(榆政环发2021209号)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煤研石综合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满足煤阡石综合利用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项目环评文件确定的生产技术、处置能力及污染防治措施,原则上我市相关企业应优先利用周边矿区的煤砰石,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其中,综合利用煤砰石的砖厂、洗煤厂与原环评批复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履行相应项目环评变更手续,细化综合利用方案。任何企业不得擅自以洗煤、铺路等名义进行煤砰石非法转移和乱堆乱倒。本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环评相关手续,主要利用府谷周边矿区的煤肝石,不会出现擅自以洗煤、铺路等名义进行煤砰石非法转移和乱堆乱倒。符合项目与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1413。表1413项目与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2023年,全市新增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8%。至J2O25年,全市新增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综合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综合利用产生的二次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能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实现规范化堆存处置。项目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符合大力开展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结合当前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火烧区”整治、保水采煤、“三下”采煤等政策,借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矿区矿坑回填生态恢复治理试点,全力推进煤基固废及镁渣在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协同利用,加快矿坑原位修史治理,开发矿井充填回填材料制备,实现“大掺量、规模化”利用。项目利用煤砰石及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进行矿区矿坑回填生态环境修a符合加强对矿井充填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鼓励推进矿井充填、矿坑回填大宗工业固废的同时,加大对充填回填的环境监管,禁止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混入大宗工固废进行矿井充本项目为利用煤阡石及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回填矿坑,属于-般工业固符合填。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开展第I类、第H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矿井充填环境风险评估及改善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开展长期监测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回填的要求。后期将对地下水开展长期监测项目与榆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榆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14。表1.4-14项目与榆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