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各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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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各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周各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了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效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XXX号)文件精神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2 .事故隐患的定义,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系指所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生产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推进事故预防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是从源头遏制重大事故强化我矿安全保障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部门2 .为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由安全科对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上报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工作。3 .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各环节。4 .一、组织与职责(一)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采掘副总、通防副总、机电副总、防冲副总及矿属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长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办公室主任。1.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2. 全面领导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运行,负责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和保障,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标准,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职责4.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职责明确。5. 2、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6. 3、督促矿长及各分管负责人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排查及资料整理。7. 4、汇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月度台账和事故隐患管理台账。8. 5、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编制书面报告。9. 6、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10.7、及时在行人井口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11.8、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12.9、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13.10、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14.二、事故隐患分级排查(一)根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确定不同的排查级别,排查级别包括:矿级、科室级、队组级、岗位级。隐患排查工作可与风险管控工作相结合,按照隐患排查周期及范围,各级组织人员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1、矿长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各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全矿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至少开展一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重点是对井下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等生产各系统的隐患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2、矿分管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工作的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要做到“时间、区域、岗位”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每月次数不得少于10次;安全员每班进行隐患巡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在井口隐患排查记录本进行隐患登记,由安全科汇总,形成隐患排查台账。4、矿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5、岗位作业人员开始作业前要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汇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室,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6、对不同阶段上级部门和公司下发文件要求进行的各类检查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业务部门要按规定要求制定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7、排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科统一记录汇总,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各业务单位进行验收。8、安全科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逐项登记内部排查和外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包含以下名称、地点、时间、分类、分级、发现单位(部门)、整改期限、整改资金、责任部门、整改负责人、验收负责人、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及销号情况等相关内容。9、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10、事故隐患排查坚持“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原则,根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以矿、区队两级为责任主体。(1)矿层面:H常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组织实施。每月隐患排查至少由矿长组织实施一次,矿分管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工作的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2)区队层面:采、掘、机运、通风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由各区队负责人组织实施,岗位隐患排查由班组长组织实施。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要涉及各个专业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12、事故隐患排查按照岗位、班组、区队(科室)、分管负责人组织、矿长组织等方式,对作业人员个人、班组作业地点、区队作业区域、各专业范围、全矿井等区域进行排查,根据检查规模,分为小班(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半月检查、月检查等。具体事故隐患排查范围、频次、内容等参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XXXX号)执行。三、事故隐患分级治理(一)事故隐患的定性。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二)事故隐患分类、分级1. 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影响范围分为重大事故隐患A级和一般事故隐患B、C、D级共四级(其中B、C、D级为一般事故隐患隐患的细化)2. A级: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面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矿难以排除的隐患;出现煤矿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任意一种情况,均应判定重大事故隐患(A级,红色)3. 一般事故隐患:4. B级(橙色):较大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危害和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责任部门(队组)解决不了,需要矿3天以上时间协助治理的事故隐患。5. C级(黄色):中等事故隐患,危害轻,影响范围、治理难度及工程量不大、责任部门(队组)能够在1-3天内自行治理消除的事故隐患。6. D级(蓝色):轻微事故隐患,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班组、岗位人员能够当班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7. 分级办法见下表:隐患级划分办法管理层级麦任部门和责任人A级(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上级挂牌隐患、治理(期间有较大危险性、难度大、时间长)飕矿长荤头,分管副矿长负责B级(较大事故隐患)有一定处理难度、治理期限超过3天、需多部门配合完成。部室或区队(矿级协助)分管副矿长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C级(中等事故隐患)治理期限在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责任单位能鳏虫立完成部室或区队部室或区队负责人D级(羟救事故除患)当班治三完成班组、区队班组长、区队长1 .3、排查发现的当班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一般定为D级,排查发现的其他情形的事故隐患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照本标准区队确定等级。2 .4、按隐患类型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爆破、监测监控和其他等。3 .5、事故隐患实行分级治理,实行矿、科区(队)、班组、岗位四级治理责任制度。按照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实行闭环管理。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应提高督办层级。事故隐患治理应遵循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4 .A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由矿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治理完成后要组织复查,并上报销号报告,申请相应层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组长验收销号。治理过程中有危险的,必须由矿长或指定的分管专业领导现场指挥,否则必须停止作业,严防次生事故发生。5 .B级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治理:由分管副矿长牵头治理,安排相关职能科室编制治理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现场治理,治理过程中有危险的,必须由分管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现场指挥,否则必须停止作业,严防事故发生。6 .C级事故隐患(中等事故隐患)治理:由业务科室牵头或区队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治理。7 .D级事故隐患(轻微事故隐患)治理:班组牵头治理,由当班班长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治理,当班无法完成治理的,要及时向本区队负责人汇报,由该负责人安排下个班次完成治理,及时治理消除,并记入班组隐患台账。8 .6、在事故隐患治理期间,严禁进行与治理事故隐患无关的工作。9 .(三)事故隐患应按照规定期限治理完成,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责任单位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及时将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升级,交高一层级督办责任单位和人员督办。(四)对于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的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止作业,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五)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对于治理过程危险较大的事故隐患(指可能危及治理人员及接近治理区人员安全,如爆炸、人员坠落、坠物、冒顶、电击、机械伤人),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现场由区队长进行跟班,分管科室副科以上人员现场跟班,现场监督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员现场全过程监督。(六)为便于日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科室、区队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界定。具体参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等文件规定。五、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一)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督办、分级验收机制,依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等级在其治理过程中实施分级跟踪督办。1、班组自查的D类隐患,治理完成后由各区队相关人员或安全员验收,实现闭环管理。2、区队自查的C类隐患,治理完成后由相关科室及安全科组织验收,实现闭环管理。3、区队查出的B类隐患,上级部门查出的非A类隐患,由相关业务副总或副矿长进行督办验收,并报安全科销号。4、各科室、队组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将隐患整改治理信息回馈安全科,对未按规定上限时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安全科要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发出提级督办警示,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二)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必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业务科室应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跟踪督办,对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延期手续,重新进行“五定二(三)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责任部门要将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和治理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时段的跟踪管理。(四)煤矿自行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责任部门或人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1 .(五)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予以复查验收销号。2 .(六)隐患治理要严格按照整改意见、措施或方案进行,当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跟进新的措施。(七)隐患的整改遵循“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隐患等级对隐患进行治理、督办和验收。(八)各科室、区队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等装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或人员责任。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度不健全的;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的;3、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的;4、隐患治理措施不落实的;5、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6、隐患治理结束后,未申请、未组织验收的;7、隐患治理验收不合格继续组织生产的。(九)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排查治理进展情况。D类隐患在班前会上通报。B类和C类隐患可以在涉及的区(队)办公区域公告或在班前会上通报,通报必须包括隐患主要内容、治理时限和责任人员等内容;对挂牌督办的A类重大隐患,并及时将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在行人井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公示的对象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及重大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十一)公示的主要内容、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间、隐患内容、隐患地点、隐患整改措施、整改预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等。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内容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是否自行组织验收及旗局是否验收等,主动接受员工监督,及时公开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3、自隐患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十二)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矿各类重大隐患进行举报,对发现、举报和排除重大隐患有功的人员,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物质奖励。举报电话:XXXX-XXXXXXXo1 .(十三)煤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明、排查工作不力、治理措施不落实,以及瞒报谎报事故隐患的,要参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原因、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要分层级进行责任追究。A类重大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责任追究处罚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相关专业组确定处理意见;非A类隐患,由各专业组自行组织责任追窕,并保存相关记录。2 .六、保障措施查隐患的落实:检查完毕后,安全科要在当日将以书面的形式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到问题区队,并就隐患内容、整改时限、隐患管理确认与上报1、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在24小时内全部收集整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督办、预警、消警和考核管理,实现对事故隐患从排查发现到治理完成销号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2、煤矿及地方政府部门检任人等进行确认。3、本矿各部门日常检查、半月检、月检及专项检查问题的反馈:各部室对认定的重大隐患,要提出整改建议,经矿长确认后及时按统一格式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报安全科。4、对确认的重大隐患,由矿长亲自按照“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治理措施,有分管矿领导进行督办,按照整改意见措施进行整改,全面完成后,由矿长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按上级部门要求验收、销号,并形成重大隐患验收报告。在每月5日前进行梳理汇总,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二)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杳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三)安全科在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上,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编制月度统计分析报告,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提出预防事故隐患的措施。(四)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保障机制,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中留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据实结算,以保证满足隐患治理工作需要;各分管领导应协调、保证隐患治理资金足额、规范、使用到位。1.(五)单位财务部、供应科要确保事故隐患治理所需的资金、设备及材料及时到位。(六)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每年至少对入井岗位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区队作业区域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培训前,安全科必须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教师制定培训教案等相关资料,培训后安全科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存档。(七)按本矿制度规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31)对未及时、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进行问责和处罚。1、跟班队长(或班组长)要在班前会上检查(询问)作业人员个人安全检查情况,每个工人都要如实回答。工人未认真检查自身事故隐患的,或未如实回答检查情况的,处罚50元;跟班队长(或班组长)一次未检查(询问)的,处罚100元。2、班组长未认真进行班前、班中、班后事故隐患排查的,一次处罚100元。3、带班队长未对作业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一次处罚200元。4、跟班电工、机械维修工未对分管的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一次处罚100元。5、当班安全员未对当班井下所有作业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一次处罚200元。6、带班下井矿级领导未对当班井下所有作业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一次处罚300元。7、分管负责人未按要求每半月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一次处罚500元。8、矿长未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对整个矿井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一次处罚800元。(九)对检查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认真组织整改的,要进行问责和处罚。1、对现场能够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留到下班整改的,每条对班组处罚100元,对班组长、当班安全员、带班下井矿级领导各处罚100元。2、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完毕的,按资金、材料、现场组织等,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并根据事故隐患大小、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按2001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按2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3、对限期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完毕的,按资金、材料、现场组织等,对矿长、分管副职及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并根据事故隐患大小、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按500-2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按5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十)安全科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的,要进行问责和处罚。1、安全科未及时检查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每次处罚100元。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登记、分类、统计的,每次处罚50元。3、未按分级管控原则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一般事故隐患,每天每条处罚50元;重大事故隐患,每天每次处罚100元。4、未及时向上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上报需要上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料的,每次处罚200元。5、未及时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每次处罚300元。(十一)对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矿井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予次性奖励。具体办法由安全科制定。七、事故隐患统计报告及信息管理1、安全科建立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和汇总建档工作制度,每月对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备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我矿除按所在地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外,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1. 2、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没消除不生产、整改措施没落实不生产”的原则,对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但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作业活动,坚决予以停产整改。2. 3、对重大隐患,必须编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员安全时,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产进行整改。严防事故发生。3. 4、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事故或灾难的重大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制度相关条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4. 5、安全科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通过安全管理微信安全生产平台、井口检身房等多种方式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5. 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一)安全生产目标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杜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有序运行,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安全控制指标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2、重大瓦斯、顶板、水、火灾、煤尘事故为零;3、较大交通事故为零;4、重大机电设备事故为零;(三)考核目标1、事故管理(共计30分)(1)全年无死亡及重大交通事故(10分,发生死亡及重大交通事故该项不得分)(2)全年无重伤事故(7分,发生重伤事故该项不得分)(3)全年无轻伤事故(5分,发生轻伤事故该项不得分)(4)全年无一般交通事故(5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该项不得分)(5)全年无1万元以上机电设备事故(3分,发生1万元以上机电设备事故该项不得分)2隐患管理(共计70分)(1)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10分,查资料,缺一项扣5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治理、督办、验收(10分,查记录,未对隐患进行分级不得分,责任单位和人员不明确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2)隐患排查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10分,未编制计划或者计划未执行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全矿井隐患排查、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分管系统隐患排查,对查处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10分,查记录,未组织排查不得分,组织人员、范围、频次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每月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验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10分,查记录,缺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认真开展每旬安全检查,有安全矿长亲自参加,并有检查情况及对查出的隐患如何整改落实的情况记录,对安全隐患整按“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10分,查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缺一次扣1分,未进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检查,查检查记录,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10分,查资料,未定期通报,未及时公告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四)考核办法1、每月考核由安全科负责,考核80分为合格,考核情况在安委会会议上通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80分以下每减少一分扣除本矿全体员工效益工资中安全部分的5%,扣完为止。2、发生伤亡事故全矿员工效益工资中安全部分全部扣除,发生重伤事故的区队、科室全体员工效益工资中安全部分全部扣除,发生轻伤事故,发生轻伤的班组全体员工效益工资中安全部分全部扣除。3、发生工亡事故后,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按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当月效益工资中安全部分不予兑现。周各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矿井生产安全,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长对本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具体责任;各分管部门对本单位所涉重大事故隐患负有治理、报告、验收、销号责任;安全科对各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销号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1、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每月由矿长组织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专业人员和采掘队组对矿井重大事故隐患进行1次全面排查。由安全科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档管理,节点控制,逐项验收,做到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到位。由各专业矿领导牵头,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具体整改落实。2、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和查出矿井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发现人或检查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和安全科进行汇报,调度室和安全科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矿长进行汇报,同时向专业对口分管矿领导进行汇报,并由安全科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书面报告报上级公司、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和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书面报告要有煤矿矿长签字。3、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公示制度对自查、自纠和上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由矿长组织制定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方案并下达通知到各科室及各队组,要求各科室、各队组在班前会宣读通报,使每个工作人员人人皆知;安全科要及时在行人井口醒目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度(1)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系统分析,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方案内容应当包括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隐患的状态、影响范围和程度,停产停工范围、整改区域作业人数上限、整改的方法和措施、整改的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经费和物资以及应急预案的落实保障措施。(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矿长负责组织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编制,并报上级煤矿监管监察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总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3)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事故的必须立即进行停产整改,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必要时应当撤出危险区域内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检测、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5)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6)停产整改期间,由培训科组织责任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7)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长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对整改情况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写书面申请报告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复查验收,办理销号手续。5、重大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1)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保存期至少3年。(2)存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评估定级材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销号记录表等其它相关资料。6、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对迟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应查出而未查出,或应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认真不彻底造成重复隐患,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执行上级煤矿监管监察部门停产整改指令而擅自组织生产的,除严格按照上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任追究和处罚外,公司必须给予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1.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社会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发现并排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总则1、XXX有限责任公司区域内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的举报、受理、核查和奖励适用本制度。2、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对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3、在本矿区域内,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可直接或采用电话、书面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举报。4、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实行实名制,提供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包括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地点、存在时间、性质、可能存在的危害程度等。5、举报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6、重特大事故隐患矿长亲自受理,安全科建立接报信息的登记、建档等制度。7、安全科对举报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限期组织核查,对已查实的事故要依法处理;对已查实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消除;对未及时查处并造成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8、受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个人泄露举报人的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同一事故或重特大事故隐患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只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其他举报人予以表扬。二、举报范围:1、出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各级管理人员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3、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文件;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的行为;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破坏或伪造现场的、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报告的或不积极组织抢救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6、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7、员工“三违”行为;8、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9、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10、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而上岗作业的;11、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三、举报和受理1、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矿隐患事故举报接待组报告。2、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及联系方式。3、举报人的举报应有事故隐患的详细情况。4、接到举报后,要建立举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5、必须及时将所举报的事故隐患通知相关的部门。6、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四、奖惩办法1、对发现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的举报人,奖励300元。2、对发现违章作业进行举报的举报人,奖励500元3、对发现违章指挥进行举报的举报人,奖励500元。4、对发现一般隐患(C级隐患)能及时汇报的个人,奖励300元。5、对发现比较大的隐患(B级隐患)能及时汇报的个人,奖励500元。6、对发现重大隐患(A级隐患)能第一时间汇报的个人,奖励500-5000元。五、举报电话调度室电话:XXXXXXX安全科电话:XXXXXXX矿长电话:XXXXXXXXXXX安全副矿长电话:XXXXXXXXXXX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为加强我矿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有效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堵塞安全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夯实安全基础,使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成立日常检查领导组组长: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1.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对各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跟踪落实、通报、考核,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日常安全检查职责1、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坚守煤矿,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2、每天由矿领导跟班,安全员、瓦检员、业务部室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带班领导检查落实,每班下井一次,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3、当班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应在下一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给予说明和安排。4、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5、带班矿领导每班下井一次,对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应注意的相关事宜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学习和传达。6、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当班进行处理,处理不完的移交下一班继续处理。7、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留下痕迹管理。8、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带班入井记录。认真填写矿领导井下交接班记录、矿领导带班记录。9、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处罚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10、安全科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员汇报记录本”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事故隐患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11、业务部室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建设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进行处罚。1 .四、操作流程2 .日常检查组一隐患清单一调度会通报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一整改单位接收(未整改的调度会说明情况,制定措施,再次整改)T组织验收一安全科(建立台账、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通报、考核)五、相关要求1、所有检查人员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并认真做好记录。2、安全科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存在事故隐患及问题与现场检查情况,安全科负责整理、汇总台账。3、安全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隐患闭环管理流程安排、落实、处理。整改完后由矿分管负责人或安全科进行复查验收。4、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盯守。(1)每天明确重点盯守的监管采、掘作业工作面。(2)重大隐患的整改必须明确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一般事故隐患在现场督促整改。重大隐患、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