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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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某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加强XX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及时保障、恢复全市农村公路交通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XX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村公路运行中断、阻塞,需要及时进行抢修保通、恢复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资、人员运输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农村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紧急事件。各类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和IV级(一般)。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提供农村公路通行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1.5 工作原则(1)依法应对,预防为主。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等各项保障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当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3)规范有序,协调联动。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1.6 应急预案体系XX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XX市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局为应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5)县(市、区)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和部门职责,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实施,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XX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市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二级应急管理机构组成。市级应急管理机构由XX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构成。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2.1.1 应急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成立XX市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是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由市局组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1)统一领导全市农村公路in级及以上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根据上级要求或者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4)当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5)决定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通保通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等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组成,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终止应急响应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组成人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视情成立专家咨询组、现场工作组、恢复重建组和灾情评估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2.1.2 应急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市农路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市农路中心其他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为成员。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县(市、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传达或下达各项应急工作指令,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应急工作情况;负责统一协调对内对外各项应急工作事务;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抢通保通组由市局规划建设科科长担任组长,市农路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市局有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指导组织农村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分流保畅;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市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负责指导应急突发事件各项物资、设备、人员等已投入情况、调度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反馈综合协调组;组织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应急保障组由市局运输科科长担任组长,市农路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市农路中心有关科室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指导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指导应急突发事件运力调配、运送物资、人员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反馈综合协调组;组织拟定紧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新闻宣传组由市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局有关科室及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Q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联系有关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指导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7)恢复重建组由市局规划建设科科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人员组成。组织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组织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8)灾情评估组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人员组成Q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组、抢通保通组、应急输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自动解散;恢复重建组、灾情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解散。213现场工作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专家、相关部门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工作组,组长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2)负责跨县(市、区)农村公路交通应急队伍的调度和现场指挥,并保障作业安全;(3)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5)指定专人负责与应急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现场工作组负责人汇报情况;(6)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1.4 专家咨询组应急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安全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市农路中心)从本市内有关公路、桥梁、隧道等方面的专家中抽调,由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主要职责是:(1)参与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2)对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及技术指导;(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4)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5)应急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工作。2.1.5 日常机构市农路中心是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市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2 县级应急组织机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3 .预防与预警3.1 预警机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在日常工作中开展预警预防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预测预警及出行信息发布系统。针对各种可能对农村公路交通运行产生影响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转发或者联合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防与应对准备工作,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和提示信息。3.2 预警信息收集预警信息及出行服务信息来源包括:(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运输通行保障需求信息。(2)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公路交通中断、阻塞的监测信息。(3)其他需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提供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信息收集内容包括预计发生事件的类型、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可能引发的影响及发展趋势等。3.3 预警信息发布IV级及以上的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由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通过下发明传电报等形式进行发布;一般预警信息,通过工作平台、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发布。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部门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对可能超出本级防御能力的预警信息,要及时上报上级应急指挥中心。3.4 应急物资储备与调配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装备拥有单位应加强装备的维护和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应及时对储备应急物资进行必要的更新补克。在接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调度装备、物资到重点部位准备。执行应急任务时,必须对应急装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3.5 预警响应3.5.1 预警分级参照气象等部门预警级别,农村公路交通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预警级别分为I级预警(特别严重)11级预警(严重)、In级预警(较重)、IV级预警(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表3-1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防御响应级别防御响应级别级别描述颜色标示事件情形I级特别严重I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I级防御响应等级:因市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I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坝发生决口,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将对农村公路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预计台风过境我市,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台风I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其他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其他恶劣天气I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其他市级突发事件启动I级预警响应,需要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级预警响应。11级严重橙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11级防御响应等级:因市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II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某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和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将对农村公路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预计台风过境我市,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台风11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其他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其他恶劣天气11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其他市级突发事件启动11级预警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11级预警响应。ID级较重黄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m级防御响应等级:因市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IU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将对交通运输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预计台风影响我市,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台风In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其他恶劣天气影响,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其他恶劣天气m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其他市级突发事件启动In级预警响应,需要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n级预警响应。IV级一般蓝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IV级防御响应等级:因市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IV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般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发生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一般洪涝灾害,将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预计台风影响我市,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台风IV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失和影响情况;因其他恶劣天气影响,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其他恶劣天气IV级预警响应,将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其他市级突发事件启动IV级预警响应,需要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v级预警响应。3.5.2 预警启动和结束3.5.2.1 预警启动3.5.3 )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根据收集预警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警相应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预警响应,如果决定启动预警响应,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并向有关部门报送;(3)启动预警响应后,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将所采取的防御工作部署报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4)由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召集组织召开视频会商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指导台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防御工作;(5)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下发相关文件,对防范工作提出相关要求;(6)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3.522预警结束(1)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根据预警监测信息,适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预警的,由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下发正式终止文件,并提出预警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并向有关部门报送。4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农村公路交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等,XX市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11级)、较重(ID级)和一般(IV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Q启动I级、11级、In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需向报告,启动IV级应急响应,必要时向报告。表4-1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响应级别级别描述颜色标示事件情形I级特别严重I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我市县、乡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并影响到周边省域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正常通行,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县、乡道大桥、长隧道发生垮塌,或者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失踪的; 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市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省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其他市级突发事件I级应急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11级严重橙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我市县、乡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县、乡道大桥、中长隧道发生垮塌,或者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两个以上地市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市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其他市级突发事件Il级应急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U级应急响应的。In级较重黄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m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我市县、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造成我市县、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县、乡道中桥、短隧道发生垮塌,或者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发生垮塌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 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其他市级突发事件In级应急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n级应急响应的。IV级一般蓝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V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我市县、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县乡道桥梁、隧道发生垮塌,或者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发生垮塌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县域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在县域内安排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其他市级突发事件Iv级应急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4.1 信息报送与处理各单位应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的畅通。1.1 .1信息报送原则各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真实”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送本行政区域或辖区内以及本单位发生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1.2 .2信息报送程序与时限各单位接到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程度逐级报告。在接到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力争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信息报出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1.3 .3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和报送内容各单位应当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要简明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应包括以下要素:(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信息来源;(2)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响范围和事件发展趋势;(3)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4)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4.2 先期处置各级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在发现或接到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1)事件发生地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后15分钟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在30分钟内派相关负责人前往事发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迅速请求当地公安、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勘察、保护和治安维护工作;(2)事件发生地交通运输部门在30分钟内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要配合当地公安、医疗、消防等部门对进入危险现场的应急工作人员和可能威胁到安全的现场周围的群众及重要物资和设备实施安全保护,在紧急情况下可提供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紧急疏散和财产保护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和事态及时报上一级交通运输部门;(3)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给予支持。4.3 I级响应4.3.1 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符合本预案I级响应条件时,按程序立即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启动应对XX事件I级应急响应后,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实施市本级部门I级应急响应。4.3.2 响应行动(1)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批示要求,对突发事件市本级部门处置工作作出部署。由组长批准签发实施省本级部门应急响应指令,并迅速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2)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向相关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3)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启动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各应急工作组相关人员要24小时开手机保证联络畅通,根据本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工作。(4)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向社会发布信息。(5)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协助当地交通运输部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Q根据需要,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6)应急领导小组每日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协调会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2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上报一次处置情况信息,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7)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每日编制突发事件应急简报Q(8)应急处置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报告Q4.3.3 响应终止实施市本级部门的I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农村公路养护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或消除,农村公路交通恢复正常运行,省交通运输厅终止I级应急响应后,由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实施市本级部门I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Q(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实施市本级部门I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迅速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3)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向社会宣布实施市本级部门I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4.4 II级响应4.4.1 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符合本预案11级响应条件时,省交通运输厅启动11级应急响应后,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市本级11级应急响应。4.4.2 响应行动(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而可能上升为11级,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副组长,组长。(2)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部署Q2小时内报组长批准签发发布应急响应指令,并迅速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3)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向相关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4)启动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各应急工作组相关人员要24小时开手机保证联络畅通,根据本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工作。(5)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响应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6)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农村公路严重阻断事件及重大公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视情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处置。根据需要,4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7)应急领导小组每日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协调会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2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上报一次处置情况信息,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9)当超出市局本级处置能力时,报请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厅请求支持。4.4.3 响应终止11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得到控制或消除,公路交通恢复正常运行,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11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II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11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在1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送;(3)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向社会宣布11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4.5 In级响应4.5.1 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符合本预案11I级响应条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HI级应急响应。市局有关业务科室提出11I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副组长审核,报副组长批准后,启动In级应急响应。4.5.2 响应行动(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而可能上升为DI级,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小时内报副组长签发批准发布应急响应指令。同时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报告情况。(2)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向相关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视情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3)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启动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各应急工作组相关人员要24小时开手机保证联络畅通,根据本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工作。(4)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应急响应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5)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农村公路一般阻断事件及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业务分管副组长负责同志视情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处置。根据需要,6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6)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两次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上报一次处置情况信息,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7)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根据需要编制突发事件应急简报。(8)当超出市局本级处置能力时,报请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请求支持。4.5.3 响应终止In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得到控制或消除,公路交通恢复正常运行,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11I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HI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11I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必要时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3)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向社会宣布In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4.6 IV级响应4.6.1 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符合本预案IV级响应条件时,市交通运输局启动IV级应急响应。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提出IV级应急响应建议,报副组长批准后,启动IV级应急响应。4.6.2 响应行动(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而可能上升为IV级,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小时内报副组长签发批准发布应急响应指令。同时向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报告情况。(2)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向相关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3)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视情启动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各应急工作组相关人员要24小时开手机保证联络畅通,根据本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工作。(4)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决定应急响应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5)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公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同志视情赶赴现场。根据需要,6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6)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上报一次处置情况信息,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7)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8)当超出市局本级处置能力时,报请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请求支持。4.6.3 响应终止IV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得到控制或消除,公路交通恢复正常运行,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IV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IV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IV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必要时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3)综合协调组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向社会宣布IV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4.7 应急资源征用农村公路抢通保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应根据应急事件的特征和影响程度与范围,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提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签发。当征用方案涉及其他行业或社会资源时,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签发。在征用方案下发后24小时内,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负责组织和征用相关应急保障资源,签署农村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通知书并下发相关单位,征调相关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并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5善后工作5.1 恢复重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开展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查清、汇总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应急要求,及时补充到位。5.2 调查与评估灾情评估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调查与评估工作。各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应按照上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上报总结评估材料,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5.3 补偿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结束后,由被征用对象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应急征用补偿申请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补偿申请后,按规定发出行政补偿受理通知书,并结合有关征用记录和事后调查评估的情况,对补偿申请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应急征用补偿通知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行政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费用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5.4 抚恤和补助事发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司法援助。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队伍,并在本级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单位进行备案。(2)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6.2 装备物资保障(1)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建设全市农村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点)应向上级行业主管单位备案。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设备基地(点)。(2)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点)应根据辖区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结合公路抢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分布,依托行业内养护施工企业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各类设施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Q(3)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6.3 资金保障(1)农村公路交通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应分级负担,并应当列入预算。(2)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6.4 应急演练(1)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市级联合应急演练活动。(2)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并向上级报告。6.5 应急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6.6 预案管理(1)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Q(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