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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渔放弃科举考试成因说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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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渔放弃科举考试成因说辨.docx

    李渔放弃科举考试成因说辨钟明奇以小说戏剧创作著名的明清之际通俗文学家李渔,曾经是科举考试的热衷参加者,也曾取得过不俗的成绩,如他在崇祯八年(1635)25岁时到婺州即今金华应童子试,主试官许笏十分欣赏,独以五经见拔,并将他的试卷印成专帙,每至一地,广为宣传。他在四十年后回忆此事时犹激动不已,其春及堂诗之跋云:“侯官夫子(按:即许笏,为福建侯官人)为先朝名宦,向主两浙文衡,予出赴童子试,人有专经,且间有止作书艺而不及经题者,予独以五经见拔。吾夫子奖誉过情,取试卷灾梨,另有一帙,每按一部,辄以示人曰:吾于婺州得一五经童子,诅非仅事!予之得播虚名,由昔徂今,为王公大人所拂拭者,人谓自嘲风啸月之曲艺始,不知实自采芹入泮之初,受知于登高一人之说项始。“他晚年在给许笏的次子许于王的信与许于王直指中又说:“某受先夫子特拔之知,四十年来报恩无地。”李渔对许笏的感恩是另一回事,但特别是从春及堂诗之跋的叙述中,我们能明显地感受到他颇以年少时应童子试获得非同寻常的成功为荣。黄强先生在八股文与李渔的戏剧理论兼论八股文与明清戏曲一文中说:“(李渔)明明以曲艺成名,却去强调从科举八股出生。其言可悲,其情可悯。(见黄强:李渔研究,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下引黄强文皆见此书)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参加科举考试的确是李渔人生旅途上刻骨铭心的一件大事。据龙门李氏宗谱记载,崇祯十年(1637),李渔由“宗师刘麟长考取入府庠”。但到崇祯十五年(1642),年方32岁的李渔参加了一次乡试之后,就毅然决然地放弃了科举考试。照理说,32岁正值人生的壮年,李渔也有相当的水平,而清初仍然不乏参加科举考试的机会,可他从此却再也没有兴趣在这条路上踏上一步。对曾经的读书人李渔来说,放弃科举考试显然是一个非常大胆的举动。这是因为,在李渔时代,参加科举考试,是读书人的“正道”。其耐歌词自序(按:作于1678年,李渔68岁)对其中青年时代的士林风气有很好的概括:“三十年以前,读书力学之士,皆弹心制举业,作诗赋古文者,每州郡不过一二家,多则数人而止矣;余尽埋头八股,为干禄计。是当日之世界,帖括时文之世界也。”可见当时读书人对科举考试的热衷。而不参加科举考试,就意味着从此与仕途无缘。如果家境本不富裕,对读书人来说,就是在个人基本的生活方面也可能会发生困难。这诚如孙楷第先生在李笠翁与十二楼一文中所说:“因为在那个时候,科举是士人唯一的出路。科举了才有官,作了大官才可免于穷。李渔后来落魄、受穷,以至于不得已为生存而到处浪游,皆是因为没有官做而太贫困的缘故,这诚如他在和诸友称觞悉次来韵一诗中为打秋风而自我安慰的那样:“人能恕我为无官。''由此可知,放弃在当时社会中对读书人来说有巨大诱惑力的科举考试,无疑需要极大的勇气,而李渔却在真的放弃了。这是为什么呢?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说法,较有代表性的有孙楷第先生、黄强先生与张晓军先生三家。孙楷第先生在李笠翁与十二楼一文中说:“笠翁为什么不应举呢?大概他的脾气不耐心作举业,或者是因为浪迹江湖举业荒废了的缘故罢。”此说将李渔之放弃科举考试归因于他的个性李渔之喜欢浪迹江湖当然也与他的个性相关。黄强先生在李渔生平三考一文中,论述李渔入清后之所以不应举的主要原因有:(一)李渔当时的年龄,将近强仕之年;(二)李渔功名富贵的天命观;(三)李渔为文好标新立异,不符合八股文的规范。张晓军先生在已其出版的博士学位论文李渔创作论稿一艺术的商业化与商业化的艺术(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之引论中,则将李渔之所以放弃科举考试,而走上卖赋糊口乃至组织家班出游的生活道路,归因于战乱、李渔的民族情绪、强仕之年及李渔自身的禀性与才情。如此等等。在笔者看来,上述有关说法,有的颇有见地,但论述过于简略,还可以深入展开,有的则值得商讨。严格地说,李渔之放弃科举考试,与战乱、李渔的民族情绪、强仕之年没有太大的关系,与他功名富贵的天命观也不完全有关。当然,笔者已经注意到,张晓军先生只是把战乱、李渔的民族情绪、强仕之年看成是李渔放弃科举考试的“助因”,但在不少读者乃至研究者那里,事实上仍然把它们看作是李渔放弃科举考试的主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对之作重新的思考与研讨。从表面看,战乱是促使李渔放弃科举考试的一大原因。这是非常流行的看法。如李渔全集序(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即说:“崇祯末年,浙东政局不稳,先是东阳兵变,随后军南下,明朝溃兵骚乱,到处一片兵荒马乱。从此李渔便绝意仕进,再没心思去应考了。”张晓军先生认为“这从他(按:指李渔)的五律应试中途闻警归、闻过楼入话中所云被李自成'先声所摄以及在闲情偶寄卷六'颐养部夏季行乐之法中所言:追忆明朝失政以后,大清革命之先,予绝意浮名,不干寸禄,山居避乱,反以无事为荣等等,都可以得到印证。”按李渔应试中途闻警归云:“正尔思家切,归期天作成。诗书逢丧乱,耕钓俟升平。帆破风无力,船空浪有声。中流徒击辑,何计可澄清?”崇祯十五年(1642),李渔应乡试,途中闻警,遂折回,乃作此诗。问题是入清后,天下已经太平,李渔也没有出来应试。因此,认为战乱导致李渔放弃科举考试,乃是就李渔一时论,而没有就李渔一生论。如蒲松龄与李渔同时代而稍晚,如李渔一样,考秀才甚为顺利;考举人蒲松龄却屡考屡败,直到71岁才援例成为贡生。李渔因此完全可以如蒲松龄那样,在清朝参加科举考试,可他放弃了。至于李渔“闻过楼入话中所云被李自成,先声所摄,以及在闲情偶寄卷六,颐养部夏季行乐之法中所言",所说的不过是他因不得不避战乱,反享受了山居与清闲之乐,并表达对这种生活的由衷向往,而不是说李渔因为战乱,而因此决定终生放弃科举考试。也就是说,李渔其实早就有了试图放弃参加科举考试的想法,战乱只是李渔促成从此放弃科举考试的一个契机。这正如他在笠翁别集卷二论扬雄、陶潜出处中,论述陶渊明之“解绶归田一事,说者皆云有激而然,予独日出其素志,五斗折腰之说,不过一时寄托之言耳''一般。孙楷第先生在李笠翁与十二楼一文中,据李渔三十岁生日时所写的凤凰台上忆吹箫元旦一词,即判定李渔”于此时已有倦进取之意矣”,而当时并没有李渔1642年参加科举考试时所遇到的那样的战乱。这就是说,如果没有战乱,李渔一定会有别的理由,从此告别科举考试,正如陶渊明即使没有“五斗折腰”一事,也必定有其他的事情,导致他告别官场。因此,战乱只是阻碍了李渔一时去参加科举考试,而不是决定他终身放弃科举考试。民族情绪也不能成为李渔放弃科举考试的原因。所谓民族情绪,是指李渔是汉族人,因此在心理上不能接纳满族之成为清朝的统治者。张晓军先生指出,李渔的诗作,如丙戍除夜、丁亥守岁、难发二首以及小说乞儿行好事,皇帝做媒人之入话,均可找到他民族情绪的蛛丝马迹。此言甚是。其实有的诗句不仅仅是蛛丝马迹,而是明显地表达对清朝若干统治政策的强烈不满,如丁亥守岁就对清朝的发令''表示无比的愤怒:“骨立先成鹤,头髡已类僧。每逢除夕夜,感慨易为整。”筵发二首亦然。李渔的著作因此曾被禁毁。禁毁书目云:“一家言系李渔撰,卷六内有剃发诗,甚为狂悖.应请销毁。”但李渔不是文天祥,为民族气节所激励而不愿降元朝;为生活所迫,他很快就在降清贰臣与当朝新贵门下走动,贡献其才技以结其好,不无歌功颂德之事,且颇以为“王公大人所拂拭”为荣幸。他在朱梅溪先生小像题咏序中说:“士之获交于王公,殆有天焉:李生于梅溪先生是也。“康熙十二年(1673),李渔在京师,当正想离开之际,忽得到满族贵族索额图的挽留,李渔喜出望外,其又与岸初学科云:“此中殆有天焉。''即如闲情偶寄之凡例七则,开头就说:“圣主当阳,力崇文教。庙堂既陈诗赋,草野合奏风谣,所谓上行而下效也。“这虽然是装点门面的话,却显露出一副“帮闲”相。如果李渔真的有一生难以抹去的民族情绪,这样装点门面的话,大可不必出现在闲情偶寄这样奢谈风雅的书中。故李渔对清朝态度并非一成不变,随着他对清朝的接纳,民族情绪并不能成为他最终放弃科举考试的原因。黄强先生在李渔生平三考一文中说:“从李渔立身为人的准则看,说他入清后不应举是为了不和清统治者合作,这种说法难以令人信服。”此诚制切之言。强仕之年也不是李渔放弃科举考试的原因。黄强先生力主李渔最终放弃科举考试时李渔的年龄因素,即强仕之年。张晓军先生也赞同此说。黄强先生在李渔生平三考一文中说:“可以肯定,决定李渔入清后不再应试的关键因数是他的年龄,而不是明清政权的更替。入清后,顺治三年复行科举,并承认明朝诸生的资格,用以网罗人才,此时李渔已接近强仕之年。'黄强先生的第一个重要依据是:李渔小说十二楼闻过楼入话中顾呆叟对人发誓的一段话:“秀才只可做二十年,科场只好进五六次。若还到强仕之年而不能强仕,就该弃了诸生,改从别业。镒须赴考之事,我断断不为。”黄强先生认为:“十二楼闻过楼系笠翁自寓。入话一段固然是自叙,即使是正传顾呆叟的故事,也完全是李渔以自己的生活经历为原形的。”此处文后加注:”李笠翁与V十二楼,载沧州后集。”表示此说源自孙楷第先生。李渔小说中有关人物形象有自寓的特点,此为学界绝大多数学者赞同。黄强先生由此指出:“顾呆叟对功名的态度也就是李渔对功名的态度。”在笔者看来,强仕之年并不是李渔入清后不再应试的关键因数。那么,什么是强仕之年呢?礼记曲礼上:“四十日强,而仕。“孔颖达疏:“强有二义:一则四十不惑,是知虑强;二则气力强也。“旧时代“强仕”乃是四十岁的代称。但李渔在1642年他32岁的时候就放弃了科举考试,离强仕之年还有将近八年的时间,因此,用强仕之年来解释李渔终于放弃科举考试,显得较为勉强。何况,李渔做秀才也不到顾呆叟所说的二十年,进科场也没有顾呆叟所说的五六次。也就是说,如果顾呆叟对功名的态度与李渔对功名的态度完全相同的话,李渔应该继续参加科举考试;就是没考中的话,也应该直考到强仕之年才是。而清朝在顺治二年即1645年(按:前黄强先生说顺治三年,可能系笔误)就接受了范文程的建议,于此年秋月举行乡试。李渔当时35岁,还不能说“已接近强仕之年”,李渔却对此没有作出任何反应。对顾呆叟所说的强仕之年的理解也不能太板滞。从个性说,李渔说塑造的人物形象顾呆叟固然有些"呆”,而李渔本人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非常机敏的人,因此,不能把顾呆叟的话不折不扣地理解成就是李渔的话。李渔在其著述中对强仕之年就有十分灵活的解释。笠翁别集卷一论左雄限年之法谈到东汉时左雄上书顺帝,主张“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少数有特别才能的人除外,其理由是孔子说“四十不惑”,礼记称“四十强仕李渔由此发感叹说:“夫四十而强仕,亦言其大概,未尝曰四十以前不许服官。''准此,则顾呆叟所说“到强仕之年而不能强仕”,也“言其大概”,不是说过了四十就一定不去参加科举考试。如果说顺治二年35岁的李渔,也因为战乱而不能出来参加科举考试的话,那么,他在四十岁前后天下太平的年代,完全有机会出来应试,他却再也没有萌发出此种想法。可见,李渔之放弃科举考试,与强仕之年没有必然的联系。黄强先生举出的第二个重要的依据是:“李渔不愿白首穷经,老死场屋之中”,”认为出仕及早为好之所以这样说,其一是因为李渔的诗作赠顾梁汾典籍中有这样的诗句:“镒须未肯弃长安,羡尔芳容忽解官。”即是对那些年龄已不小的人仍在为功名而奔走大不以为然,而羡慕顾梁汾年少得志。这固然是“认为出仕及早为好”,但在另一方面也只是恭维顾梁汾的话,并没有说那些“锻须”的人就必须放弃功名。其二是寿杨鄂州部四佚一诗中有这样的句子:“成功绝早夸今日,强仕何迟笑古人。”这里古人就是上面所说的主张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的东汉左雄。李渔对此有这样一段评述:“如日不惑之年,始可出而为仕,则何不更老其才,俟至知命、耳顺及从心所欲之时,然后举而用之,更为练达而无弊乎!”(笠翁别集卷一论左雄限年之法)黄强先生说:“这同顾呆叟认为过了强仕之年当置功名于不道的态度是一脉相承的。”其实李渔在这里只是说,如左雄认为的那样到四十岁的人才有资格被举孝廉,是太迟了,由此夸杨鄂州在四十以前早已功成名就,也并没有说过了强仕之年就一定要放弃想做官的念头,即“当置功名于不道黄强先生举出的第三个重要的依据是:“更值得注意的是,李渔在科举面前却步,甚至不是在强仕之年,而同顾呆叟相似,是在而立之年。''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说明,顾呆叟的思想就完全是李渔的思想。我们不能将小说中主人公的思想性格与作家本人的思想性格完全对应。如顾呆叟说:“当今之世,技艺不能成名,全要乞灵于纱帽。''可李渔在闲情偶寄之词曲部上结构第一中说:“吾谓技无大小,贵在能精;才乏纤宏,利于善用,虽寸长尺短亦可成名。'李渔这种论技艺成名的思想,与顾呆叟所论,显然大相径庭。总之,李渔的小说十二楼问世于顺治十五年(1658)他48岁的时候,也就是说,顾呆叟的话所代表的李渔的思想,主要是李渔中年时期的人生体悟人生体悟可以由自己的生活经验得来,也可以从书本或者从别人那里得来;李渔在30多岁时可能有到强仕之年若考试考不中就主动放弃,进而改从别业的想法,但也很可能根本没有这样的思想因为离强仕之年为期尚远。用李渔中年时期的思想,去论证他壮年时期的思想,这于逻辑上来说,有欠严密。我们不能因为李渔在人生的中后期有帮闲的行经,就因此说他早年就是帮闲。论证李渔之放弃科举考试,其小说戏剧作品只能作为参考,而主要应该从他的诗文中去找根据,并结合其具体的生活实际,如此方能得出比较确凿的结论。李渔的天命观也不完全是导致他放弃科举考试的原因。黄强先生在李渔生平三考一文中说:“李渔认为功名本于天授,非人力可以勉强,应当适可而止,免得徒耗精力。这种功名富贵的天命观贯穿于李渔终生”,”浓厚的天命观导致李渔在明末屡试不第后,终于对功名绝望,入清后未及强仕之年便不再应举”。这在一定程度上揭出了李渔之所以放弃科举考试的较为深层的心理因素。李渔对自己不能中举的确归因于命不好,如榜后柬同时下第者中云”才亦犹人命不遭”,清明日扫先慈墓有云“三迁有教亲何愧,一命无荣子不才”,和诸友称觞悉次来韵之四云“我不如人原有命,人能恕我为无官”,如此等等,以至他死后宋咸熙作绝句感叹“才人赋命多穷薄(见清于源灯窗琐话)。笔者对此想补充说明的是,第一,李渔不仅仅在功名富贵方面信天命,天命观可以说是他整个人生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在人生的其他方面他也信命。如他说自己能得到“王公大人”的青睐也是由于命,即前引朱梅溪先生小像题咏序一文说:“土之获交于王公,殆有天焉;李生于梅溪先生是也。“他甚至认为大自然也有命。如他在途次中秋中说:“天亦有命'';其登燕子矶观旧刻诗词记云:“同一山也,其得地与否,亦有命焉。''笔者曾撰文论李渔红颜薄命的情爱思想(见苏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文史知识2007年第9期转载要点),论述李渔情爱思想上的命定论。由此我们显然能更好地理解李渔必然会将自己中举无望归因于命不好。第二,必须指出的是,李渔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人。一方面,他信天命,似乎是个根深蒂固的命定论者;但在另一方面,他在作理性的思考时,对命是否存在是表示怀疑的。其佛H称觞记云:“予孔子之徒也,命之有无,不敢定论,但亦置之罕言而已。”在笠翁别集卷二论宋太祖之得天下中,他对“天命”之有无也只是表示迷惑。而在李渔的诗文中,他颇有一些破除迷信的思想当然他偶然也有迷信的时候,如尹山别业成,寄同社五首之五有云:“贫居不信堪舆改,依旧门前着好峰。”更典型的是,他19岁时写的回煞辩,几乎可以就是一篇破除迷信的檄文,从根本上否定了“煞'(按:煞是指人死后化为凶神恶煞)的存在。意中缘第三十出下场诗则有“李子年来穷不怕,惯操弱翰与天攻”,李渔既不甚迷信,甚至连天都不怕,我们怎么能相信他会真的信命呢?由此,我们自然会想到,李渔把自己科场失利、功名无望归因于命,其实并不是他内心深处最为真实的想法,而只是一种他认为的参加科举考试不顺利的托词或者说“脱口秀”韩南先生曾指出李渔并不总是很真诚的("LiYucouldbedisingenuouswhentheoccasionrequired”,见TheInventionofLiYu,210页),从而为其探索新的人生之路寻找借口。卢寿荣先生在其未刊博士学位论文李渔小说戏曲研究(2003)中指出:“李渔之所以不再参加科举考试,或者更多是出于一种自我对社会的实用价值选择。他认为自己在科举方面已经没有多少前途,特别是乱世之时,科举更难,做个白发童生这种事对他来说很缺乏吸引力。“我认为这基本上道出了李渔当时比较真实的想法。真正促使李渔从根本上放弃科举考试的原因有二:一、科举考试本身缺乏公正;二、李渔遇事每喜翻案的思维方式与其极为独立的个性。一、科举考试本身缺乏公正。崇祯十二年(1639),李渔29岁,赴省城杭州应试,名落孙山,郁悒激愤之中写下了七律榜后柬同时下第者:“才亦犹人命不遭,词场还我旧诗亳。携琴野外投知己,走马街前让俊髦。酒少更宜赊痛饮,愤多姑缓读离骚。姓名千古刘在,比拟登科似觉高。”刘黄本“中唐俊伟'(毛泽东语),选官时遭遇委屈,在科举时代成为录取人才遭遇不公的象征性人物。显然,李渔认为自己“才亦犹人”,对自己考试落第心中甚是不满,怀才不遇之情溢于言表。李渔后来在其戏剧作品也曾揭露过科举考试的作弊行为与不公正,如在怜香伴第二十五出闻试中他就写到“奸施棘围”,“(考试官)头不点朱衣,把刘黄抛弃“;第二十六出女校又借作品中的人物之口说“刘已落孙山外,此辈登科也汗颜这种描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有他个人生活的印记。他寓居南京时曾为江苏佟寿民题写江南贡院至公堂题写对联,因此十分强调一个“公''字,其一上联云:“圣朝无政不宜公,况此举乎更属抡才大典”;其二上联云:”三载辛勤来此地,人怀必售之心,非秉至公,则举者喜矣,错者不能无怨,怨蓄谤兴”,这可以说是有感而发。这就是说,李渔以他个人生活的切实的经验,深深体会到科举考试的缺乏公正,因此,无论个人怎样样努力,能否中举却有着偶然性。这对李渔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经过这一次打击,兼之我们将论及的其他因素,李渔对科举考试其实已不是那么热衷了。在他三十岁而立之年元旦的时候,李渔写下了凤凰台上忆吹箫元旦一词:“昨夜今朝,只争时刻,便将老幼中分。问年华几许?正满三旬。昨岁未离双十,便余九,还算青春。叹今日,虽难称老,少亦难云。闺人,也添一岁,但神前祝我,早上青云。待花封心急,忘却生辰。听我持杯叹息,屈纤指,不觉眉颦。封侯事,且休提起,共醉斜晡。”从这首词看,李渔此时对中举还抱有幻想,但已流露出极为颓唐的情绪,即如孙楷第先生在李笠翁与十二楼一文中所说的“渔于此时已有倦进取之意思矣这期间他母亲去世,他有五律诗夜梦先慈责予荒废举业醒书自惩,中云:“久失过庭教,重为泣丈人。已孤身后子,未死意中亲。恍惚虽成梦,荒疏却是真。天教临独寐,厉我不才身。”李渔居然能梦到母亲责备他荒废举业,说明他还是心系科举的。但从这首诗中他所说的“荒疏却是真“,说明他对中举已的确不那么热切了。李渔对科举的态度,之所以会发生这样重要的转向,科举考试本身缺乏公正性,显然是其中一个甚为重要的原因。二、李渔遇事每喜翻案的思维方式与极为独立的个性。其一,李渔遇事特别有主见,极为顶真,尤喜欢翻案。即如在大多数人看来,不过是一种风俗,他却每每刨根究底,不肯从俗。最典型的是崇祯二年(1629),李渔的父亲去世,他写了一篇回煞辩,斥责“回煞”之说的不可信。所谓“回煞”,是指人死之后化作凶神恶煞于某日回家,家人当举家徙宅以避,此即趋吉避凶,否则必有不祥。这是当时兰溪的旧俗,乡民百姓奉之若神。李渔对此大不以为然:“余平生恶闻影响之谈,于妖邪惑众之事,必避之是力。”他认为回煞之说“大抵殷俗尚鬼,其时士大夫欲神生死之事,故设为是说,愚民信以为实,遂蔓至今,未可知也反之,若果有回煞,其实不当避。盖孝子之于亲殁,日夜思念,想方设法与之相见。煞既惠然肯来,迎之不暇,岂有回避之理?不管李渔的反驳有多少道理,但显然彰示了他径直、不轻易认同流俗的率真个性。从他留存至今的杂著来看,回煞辩这种写作风格至其老年犹未有变化。如他晚年写的不登高赋,其写作的风格与所显示的李渔反流俗的个性,直如回煞辩。此文开头就说自己“好与古战,不安其愚此文有小序,李渔比较详细地论述了他之所以重阳节不登高的原由。他说,最初重阳节登高是为了避祸,这件事始于桓景。当时桓景从费长房游,费长房对桓景说,九月九日桓景家有大灾。如急令家人缝囊,盛茱萸系臂上,登山饮菊酒,则此祸可避免。桓景从其言,傍晚回家,果然看到鸡犬牛羊皆暴死。费长房说,它们是代桓景家人去死的。此后重九登高饮酒便成为一种风俗。李渔大发感叹,认为这其实只是桓景一家的事,不能将之作为普遍规律推到天下、后世;桓景家此事实有偶然性,费长房之说乃是“幸中耳“;而人之死,也岂能由鸡犬牛羊来替代。由此李渔说:“若谓九日登高为千古不易之事,我则日:虽违众,吾从下矣。”他如鸡鸣赋、乌鹊吉凶辩也完全是这样的写作风格。可以说,独立不迁,敢于“违众”,是李渔一生核心的思想与性格。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李渔一生基本的性格从其19岁的少年到老年不可能有根本的变化。其笠翁别集(简称论古)就是一部翻案的书,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是回煞辩式文章的扩充与发展,其特点据李渔自弁所言,正如回煞辩那样“偏喜予夺前人,曲直往事因此,李渔在壮年的时候,会“违众”,作出与绝大多数读书人不一样的抉择,放弃科举考试,显然由是他一生这种独特的个性特征所决定的。而他后来终于走上与许多读书人绝然不同的组织家班游荡江湖的生涯,也与他的这种个性密切相关。王汝梅先生在李渔的“无声戏”创作及其小说观念一文中曾说:“李渔在小说谭楚玉戏里传情刘藐姑曲终死节中,描写读书人谭楚玉为追求演员刘藐姑而放弃举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李渔对举业的态度。”可谓知人之言。其二,由李渔上述这样的思维方式与个性,我们因此不难理解他参加科举考试之所以会失败。李渔参加科举考试,就要写作八股文,即所谓“制义(艺)而八股文的写作是有一套程式的,不惟此也,其核心之点,在于“题目主要摘自四书,所论内容也要根据宋朱熹的四书等书,不许作者自由发挥'(见辞海,330页,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甚至文章的语气也要模仿四书中“圣人”既定的腔调。这种刻板的考试方式显然完全扼杀读书人的自由个性,泯没思想上的创见。张岱在石匮书科目志总论中因此批判科举取士说:“盖用以镂刻学究之肝肠,亦用以消磨豪杰之志气。''而李渔写文章却是最喜欢翻案,并自由发挥,回煞辩、不登高赋、鸡鸣赋、乌鹊吉凶辩等文章固皆是如此。如不登而赋开头他所说的“好与古战,不安其愚”,的确是他论说文的基本风格。他后来在闲情偶寄颐养部中还这样说:“我之所师者心,心觉其然,口亦信其然,依傍于世何为乎?”光绪兰溪县志卷五文学门.李渔传也说李渔作文“率意构思,不必尽准于古”。李渔在其V一家言释义(即自序)中提出“自为一家”,乃是他文学创作的核心思想。李渔虽然由明入清,但从思想史的角度看,在相当程度上,他实可视作王阳明与李贽的追随者,及以袁宏道为代表的公安派的同路人。概言之,李渔的文章大有公安派“独抒心灵,不拘格套”的特点。我们固然无法看到李渔参加科举考试时所写的八股文,但以李渔这样从少年到老年基本不变的思想与个性及论说文写作风格,他在写作八股文时,难免有自由发挥的地方,而这恰恰是八股文写作的大忌。即使李渔在其他方面皆中八股文写作之要求,但这一点足以使其在科场中失利。这就是黄强先生所指出的“李渔为文好标新立异,多惊世骇俗之论”,“不合时文准绳,难以为人所赏“,与张晓军先生所认为的李渔是个“聪明大于学问''的人,"喜欢逆向思维,喜欢唱反调,喜欢标新立异”,因此“有碍于科举“,所见略同。概括地说,在李渔身上,其思想与个性,实散发出一种不喜欢被约束的自由情性,因此,他正如孙楷第先生所说的那样,不可能有不耐心去作举业,在这条路上走得很久、很远,如蒲松龄那样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有怎样的思想与个性最终决定有怎样的生存方式。李渔这样的思想与个性必然不适合在封建社会的官场生存。其一见梅述怀词说自己“一生傲骨犯时嗔”,以李渔的聪明,他当然不可能不知道这种个性最易犯官场之大忌,甚至可能招致杀身之祸,虽然他并不是不想乌纱帽其帝台春,客中秋兴词即有“我爱黄金天却吝,人恋乌纱神不许”之句。而他在闲情偶寄声容部习技第四中固然说不能因为“男子因官得祸,遂以读书做官为畏途”,如果这样的话,乃“见噎废食之说,究竟书可竟弃,仕可尽废乎?“但这种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说给别人听的,而并不是针对他自己。惟是之故,当李自成称帝北京,崇祯帝朱由检自缢煤山,天下骚然,时局大变,他一时无家可归,只得暂入金华同知许檄彩的府中做幕僚。李渔许青浮像赞回忆说:“公以吾郡别驾,即擢吾郡司马,怜才好士,客我于署中者凡二年。”但这是李渔一生中所作的唯一一次幕僚,此后不再入幕府,虽然以他的能力与公关水准,并不乏机会。韩南教授指出,这很可能是因为李渔个性太强的缘故,即不可能忍受像他的友人纪映钟那样在他人幕府“蜗居"。他说:"Butthiswashisonlyexperienceofsuchservice:presumably,hewastooindependentofmindtotolerateitforthekindofpatronagethatPresidentGongextendedtoJiYingzhongwould,Iimagine,havebeentoorestrictiveforLiYu.”(TheInventionofLiYu»11页)韩南教授出于谨慎,用了“presumably"、“Iimagine”这样的或然之词,但从李渔一生总的性格来看,崇尚“independent”,向往自由,而雅不喜"restriction”,确乎是他最为显著的个性特征,且至老年没有改变,如在成书于晚年的窥词管见中他还自称“强项之笠翁因此,李渔既明白官场生涯不符合他的思想个性与人生志趣,自然不会有去应举的动力那在当时是汉族知识分子通往仕途的唯一道路,由此宁可“游荡江湖”,这固然也有种种烦恼,但就李渔个人来说,在当时社会中,实获得了最大程度的身心自由。与此相关,他显然更向往山水林泉生涯,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有具体的实践。在李渔看来,人生最大的乐事,即他所谓的“享列仙之福者”(闲情偶寄颐养部夏季行乐之法),无过于归隐林下。他所描述的由衷他所向往的神仙般的山水林泉生涯是这样的:“夏不谒客,亦无客至,匪止头巾不设,并无衫履而废之。或裸处乱荷之中,妻孥觅之不得;或偃卧长松之下,猿鹤过而不知。洗砚石于飞泉,试茗奴以积雪;欲食瓜而瓜生户外,思啖果而果落树头。可谓极人世之奇闻,擅有生之至乐矣。”(同上)此诚可谓“诗意地居住”。李渔后来在其小说戏曲中用不同的方式有不少与此相关的表述,而其诗文中更多此类直白的表达。如意中缘第五出,李渔借作品中人物之口说:“若论爱泉石的痼疾,便是住武林,老西湖,葬孤山,也神怡心遂。”而朱骏文像赞则云:“愿假丘壑于笠翁,代守仙源于弗失。''为着这种人生理想,他为自己营造了伊山别业,中有燕又堂、停舸、宛转桥、宛在亭、踏响廊、打果轩、来券灶等等,伊山别业成了他的“桃源世界据沈新林先生论李渔的改名易字及其思想转变一文所作的研究,这时(1647年)他才改名为李渔(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字笠鸿,号笠翁、笠道人,时年37周岁。沈新林先生说:“李渔37岁改名换字,是他思想发展变化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他思想意识的重大转折。此时,他生活上从富裕变为贫穷,理想上从追求功名变为无意仕进,人生态度从入世到避世,精神寄托从立功、立德到立言,艺术风格也由庄重变为诙谐。”可见,李渔决定终生放弃科举考试,主要是由他的思想与个性所决定的;当时他37岁,还不到强仕之年,因此,即从李渔改名易字的角度看,他的永远离开科场,也与强仕之年没有关系。李渔之最终放弃科举考试,并不是因为他对科举制度的罪恶有着深切的了解;李渔对科举制度本质的认识远不及吴敬梓与曹雪芹深刻。他如同他的好友尤侗那样在自己创作的戏剧作品中抨击科举考试,但主要只是抨击科举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及与此相关的考试官取人的不公正,并没有从体制的角度对此作整体的检讨。相反,当看到别人应试中举之后,他或作诗以志喜,或写对联以示庆贺。晚年还是让两个儿子走他曾经走过的应举考试之路,并因此决定移家杭州,这说明他一生其实并从没有真正否定过科举考试。但李渔之放弃科举考试意味着其思想的重大转向,是其人生旅途上甚为关键的一步。假定李渔中举,清初历史上只是多了一位不太可能有很大作为的官员这是由当时的政治体制所决定的,但中国文学史上必定少了一位杰出的通俗文学作家,像闲情偶寄词曲部这样富于实践经验的戏剧理论著作决没有出现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李渔之放弃科举,对他个人来说,以那个时代通常的标准来衡量,终究是一件不幸的事,但对中国通俗文学的发展来说,却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作者简介:钟明奇,杭州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文献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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